全国优秀共产党员黄志丽先进事迹
黄志丽从事司法工作13年,先后审结民商事案件
5010件。坚持调解优先,深入基层,先后走访了近万名当
事人,办结的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了90%,是大家公
认的“调解能手”。她创设了全省首个以全国法院办案标
兵命名的法官工作室—“黄志丽法官工作室”,开展巡回
办案、诉前调解、法律咨询,化解涉诉信访问题,宣传法
制知识,在与社区居民“零距离 ”接触的同时,辐射司法
正能量,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让纠纷不出乡村社区,被群
众亲切称为“家门口的小法庭”。2014年10月,被中组部
、中宣部确定为“最美基层干部”宣传对象,同年12月
,被省委宣传部确定为“八闽楷模”进行集中宣传,入选
“中国好人”“福建好人”,最高人民法院,福建省委、
政法委等先后作出“开展向黄志丽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
1月18日,2016年度“中国正义人物”评选活动在北京
揭晓时,2000多公里外的福建漳州市芗城区,被群众称为知
心法官的黄志丽在一个小山村里,正为一字不识的老农民释
法说理。获悉自己成为“中国正义人物”,她说,正义二字
重诺千钧,值得一生去追求和践行,要让当事人从自己办理
的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正义,让人民群众看到正义就在
身边。
黄志丽,是福建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巷口
法庭庭长。在同事的嘴里,她被亲切称呼为“志丽姐”,数
不清的真情;走出法庭,换上布鞋、挽起挂包,走在乡村、社
区的小路上,在老乡的口中,她被熟悉称呼为“大姐”“妹
子”“闺女”“阿姨”,道不尽的亲情;而在她自己的嘴里
,她自称“全宇宙无敌青春美少女”,可爱的热情。
一个热情、开朗、善解人意的女人,放弃了家里安排的
清闲的工作,走上了三尺法台,用情将法化成有温度的关怀
,以爱育爱,以德培德,用才学、能力、品质和魅力给当事人
以希望,用无私的热切的关爱给当事人永恒的记忆。
脱下制服,她就是一位普普通通的邻家姐姐;穿上制服
,她就变成一位14年办案近5000件,九成以上调解撤诉、七
成以上自动履行,至今无一错案改判、无一投诉上访的出色
法官。
亲和调解,她让法律有了温度
黄志丽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法理之外,还有人情。相
对于判决,调解往往需要付出几倍的时间与精力,但在黄志
丽看来,调解最有利于实现司法圆满解决纠纷的作用。曾经
有一起案件让黄志丽后悔不已,那是她刚刚走上审判岗位时
,一起简单的村民土地纠纷。某城中村的两家兄弟比邻而居
,弟弟因哥哥的猪圈侵占了自己的宅基地而把哥哥告上法庭
。黄志丽见证据充分,双方又没有异议,就迅速作出了判决
。后来,在一次走访城中村的过程中,这对兄弟的叔公告诉
黄志丽,兄弟二人将猪圈占地问题闹上法庭是因为两妯娌不
和。“一个小猪圈,断了兄弟情。”尽管判决并没有错,但
黄志丽想,当初要是先到实地了解情况,让双方长辈出面调
解,说不定就会是另一种结局。这个案件让她下定决心,审
理案件必须要如抽丝剥茧般追根溯源,探求事件内在的根源
,让裁判最大限度地符合客观事实。
“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良知,只是有的时候被淹没在物欲
里,我的义务就是去唤醒这份良知。”黄志丽说。案外功夫
,她让法官成了亲人“和人民群众打成一片,时刻记住群众
的难,做一个脚下永远沾着泥土的法官。”这是她对自己的
要求,她努力让自己成为暖心法官。
在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受伤的老人左腿粉碎性骨
折。经办中,黄志丽得知,老人独居,无人照料。为此,她一
边忙着找肇事者协调赔偿事宜,一边自掏腰包,为老人垫付
聘请护工的费用。结案后,出于对老人的牵挂,黄志丽一有
空就到村里照顾她。这一照顾就是三年。三年后,老人去世
。弥留之际,她还念叨着:“志丽真是我的亲闺女啊!”
人民陪审员杨连金用“五个当一个不”概括黄志丽
:“把群众当成亲人,把法律当成信仰,把工作当成事业,把
正义当成追求,把汗水当成安慰,却从不把自己放在心上。
”
在黄志丽看来,唯有放下身段,俯下身子,深入群众,做
一个脚下沾满泥土的党员,才能真正见群众之难,想群众之
忧,解群众之困。
情理相融,她让公正根植人心
身为法官,面对纠纷,黄志丽有调有判。要调,就以情动
人;要判,就以理服人。2008年,一位阿姨乘公交时,为图方
便,要求司机没在停靠站而在红绿灯前下车。司机耐不住央
告好心开了门,阿姨下车时又忘了雨伞,一转身再取时,被一
辆同样已经停在红绿灯前的电动车绊倒,摔成骨折。纠纷由
此而起,谁是主责呢?
该案最大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