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为党积极工作
2003年,我考入大渡口区检察院,也从一名预备党员
成为了正式党员。当时我想,为党积极工作,我要忠诚履
职,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公平正义,到2004年,“莎
姐”青少年维权岗的成立,让我对积极工作 有了更深刻的
理解。我们办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3名未成年人跟着
一个20多岁的青年在深夜偷偷摸进一个个汽修店推轮胎去
卖钱。庭审时,一个孩子哭着说:“我只觉得推轮胎又好
玩又可以卖钱,如果知道这是违法犯罪,打死我也不会去
做的。”那一刻,孩子的话让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未成
年人失足前的懵懂,失足后的后悔,被处理后的自卑,不
是简单的就案办案所能解决的。作为检察官,依法办案我
做到了,可作为共产党员,我们还应该再多做点什么。我
们7个女检察官当即自发组成了一个小组,想借助互联网帮
助青少年。我们白天上班,看卷、讯问、出庭,晚上下班
后大家就分头制作网页、写博客,分享办案心得。短短一
周,我们就建起了未成年人工作网页“一米阳光”,并设
置了留言板块,统一用“莎姐”的名义与未成年人和家长
们沟通交流、答疑解惑。就这样,“莎姐”青少年维权岗
有了雏形。
我们的行动很快得到了院党组的支持,一个月后,院
里正式设立了“莎姐”青少年维权岗。我们把办理过的未
成年人犯罪案例,编绘成漫画口袋书《莎姐讲故事》,并
设立了“莎姐”热线、“莎姐”信箱、“莎姐”谈心室等
,我们的工作内容与范围在不断拓展。
为党积极工作,就是要把每一项工作都做到“尽善尽
美”。然而对于未检工作来说,这个过程很多时候并不顺
利,未成年人犯罪,虽然大多案情简单,但涉及到未成年
人个人和家庭的问题,就会变得很复杂。有时给这些孩子
的父母打电话,希望他们教育孩子、帮助孩子。但他们不
仅不管,有的还态度恶劣,甚至丢下一句话:这孩子我管
不了,交给你们管,想怎样就怎样。然后再也无法联系。
这时,考验我的不仅是一名检察官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感
,更有一名共产党员勇担使命、敢于作为的责任担当。
曾经我帮教的一个孩子小文,当时他年仅15岁,为朋
友义气出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