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委关于李志田等同志
任免职的决定
因工作需要,经民委党组研究决定:
云冰同志任自治区民委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自治区
民委经济发展处处长职务;
白梅同志任自治区民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不再担
任自治区民委政策法规处处长职务;
孙学文同志任自治区民委政策法规处处长,不再担任
自治区民委监督检查处处长职务;
李志田同志任自治区民委监督检查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不再担任自治区民委办公室副主任(调研员)职务;
陈平同志任自治区民委经济发展处处长,不再担任自
治区民委社会发展处处长职务;
毛权同志任自治区民委社会发展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不再担任自治区民委政策法规处调研员职务;
王彦争同志任自治区民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处长(试用
期一年),不再担任自治区民委机关党委副书记职务;
薛茹同志任自治区民委人事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不
再担任自治区民委人事处主任科员职务;
杜国栋同志任自治区民委监督检查处副处长(试用期一
年),不再担任自治区民委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