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阳 市小客
车号牌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
为完善小客车号牌管理的相关措施,适当放宽普通号
牌小客车进入本市一环及其以内道路通行的时段和直接核
发小客车专段号牌的范围以及办理小客车摇号登记的条件
,进一步满足市民用车需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贵阳市
小客车号牌管理暂行规定》(2014年市政府第20号令)作
如下修改:
一、删除第三条第一款中的“核发普通号牌的小客车在
每日7时至21时不能在本市一环路(含一环路)以内的道路
通行”。
二、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修改为“未取得本市小客车专
段号牌和本暂行办法施行前未取得本市小客车号牌的家庭
连续1年摇号未中签的”。
增加一项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