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众志成城 共抗疫情”十二项防控
措施的通告
目前,我市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的关键阶段,防控疫情,人人有责。为了做好各项防控工
作,彻底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同时间赛跑,与病魔较量
,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青岛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向全市公
布以下十二项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体市民要立即行动,全面参与。出门戴口罩
,时时勤洗手,做到常通风,不随地吐痰,不乱扔乱倒垃
圾杂物;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的
疫情防控规定。
二、做到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倡导每户
由一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三、对全市村庄、小区、单位进行严格管理,做到
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出示有效证件,并做好信息登记。外
来人员、车辆一律严控,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并由
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四、市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须及时到指定医
院发热门诊就诊,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庄报告。对出现
确诊病例的,视情对小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
硬隔离。任何社区、村庄不得自行随意封闭、阻断交通
,禁止人员进出。
五、有相关流行病学史(包括湖北等重点地区旅居
史,曾与重点地区发热或呼吸道症状人员有接触史)的
,必须自返青之日起居家隔离14天,原则上不得外出;凡
与疑似或确诊病人有密切接触的,都要进行集中隔离医学
观察。不按要求主动报告,故意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