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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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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 况的报告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9月27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198位代表提出涉及老旧小 区方面的议案10件,经大会主席团决定合并为一项“推进老 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居民生活品质”议案,交市政府办理 。按照市人大部署,副市长隋振江同志去年11月代表市政 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报告。现结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改造 ,提升居民生活品质”议案办理情况的审查意见,将本市老 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过程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 书记对北京市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是重大的民生工 程、暖心工程、安全工程和疏解提升工程。今年的政府工 作报告中,克强总理明确提出“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完 善配套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加装电梯”,从国家层面对老旧 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多次 召开专题会研究。蔡奇同志自开年伊始就到老旧小区进行 现场调研,强调要抓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增设电梯工作 ,总结试点经验,全面推进。陈吉宁市长多次召开专题会 议,多方听取意见,全力推进老旧小区整治和增设电梯工 作。隋振江副市长多次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作出明确 的指示、批示,牵头召开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联席会议,确 定2018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 市人大领导和部分代表多次到现场调研、指导和督办 。4月12日,市人大刘伟副主任带队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调 研,对2016年、2017年两年议案办理情况进行了总结,充 分肯定了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明确提出老 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要在点上突破的基础上,继续扩面 ,把各区调动起来,在全市范围内推开。 市政府将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作为专项工作、重点民生 实事,持续推进。除继续推进10个试点项目外,研究制定 了《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将老旧 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编入新一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明确 2018年实施100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同时大力开展既 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 二、继续推进2017年试点项目 目前,中心城区和通州区10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试点 工作正在按计划稳步推进,其中西城区灵境小区、安德馨 居小区及白云路7号院小区,丰台区莲花池西里6号院综合 整治工作已全部完成,其他试点小区已基本完成节能改造 、增设电梯、补建停车设施、拆除违法建设、整治地下空 间等主要内容的改造整治,除东城区胡家园东区计划于 2019年3季度完成整治外,其他试点小区计划于2018年3季 度完成。 10个试点小区完成增设电梯48部;计划补建362个立体 车位,已完成182个;计划补建、改造养老和社区服务设施 共实施4处,已完成1处;此外,架空线入地、室外雨污水 管线改造、电力增容也在按计划积极实施。 在市、区、街乡和社区共同组织努力下,试点工作取 得良好效果和经验。蔡奇同志8月10日在通州区中仓小区调 研时,在增设电梯的1号楼3单元,74岁的陈文荣老人说 :“过去住六楼,因为上下楼不方便租在三楼,如今我们可 要搬回自己家了”。蔡奇同志指出,加装电梯是老旧小区居 民诉求,街区要与大家一起商量解决好。 三、组织开展2018年综合整治工作 (一)破解难题,出台“1+4”配套政策措施 为做好新一轮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明确工作目标 、实施路径,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老旧小区综 合整治工作方案和4份配套文件。 1、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审议,2018年 3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2018-2020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明确了今后三 年我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整 治范围、内容,以及实施路径。《工作方案》在审批方式 、治理体系、实施方式、工作措施、资金筹措上都有创新 ,增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我市新一轮老旧小区综合 整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2、依据《工作方案》,市有关部门制定了4份配套文 件,明确了具体工作程序。 一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印发了《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综 合整治工程管理的意见》。明确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涉及的 工程建设手续均由各区办理;进一步简化建设工程招标条 件,加强安全质量管理,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且建筑 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整治工程,应办理施工许可手 续,并进行质量、安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做到随竣 随验,以保证居民的正常生活,物业企业参与综合整治工 程验收工作,实施主体办理完验收备案后,将综合整治相 关资料移交物业企业。 二是市规划国土委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老旧小区综 合整治规划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将规划审批工作 向区级层面下放。试点项目改造方案在不损害周边群众权 益,同时确保满足日照、安全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中 的强制性要求的基础上,由区政府同意后,直接组织实施 ,不需办理相关规划手续。 三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委社会工委、市社会办 、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建立我市实施综合改造老旧小区 物业管理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实施综合改造的老旧小 区原则上应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暂不具备专业化物业管 理条件的,可按单位自管等现行管理方式或准物业管理方 式进行管理。老旧小区(原)产权单位按现有规定继续承担除 基本物业服务及相应费用以外的其他职责,并按照规定及 时存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强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党工委在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加强社区 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的领导,引导业主依法履行职责,参 与和决策老旧小区改造事项。 四是市质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有 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加装电梯报装渠道,申请人可通 过市质监局网上办事系统申报电梯安装开工告知,缩短安 装检验审核时限,检验部门收到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安 装监督检验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检验,检验 合格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出具电梯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减 轻了居民负担,自2017年11月28日起,免予收取既有多层 住宅增设电梯的安装监督检验费用。电梯使用单位、电梯 维护保养单位要落实安全责任,监督部门做好既有多层住 宅增设电梯项目的安全监察。 (二)有序实施2018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 新一轮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由“任务制”改为“申报制”,在 各区上报整治项目基础上,市政府确定全市2018年开展 100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涉及住宅楼1165栋、638万平方 米、7.62万户;其中中心城区和通州区29个项目列入疏解整 治促提升专项行动。 为加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资金保障工作,市财 政局以转移支付方式将市级资金全部安排至各区,由区政 府统筹使用。2017年,市财政局向各区拨付老旧小区综合 整治市级补助资金33亿元,2018年再拨付总额10亿元补助 资金。 各区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