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立江西赣江新区的批复
国函〔2016〕96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设立江西赣江新区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
一、同意设立江西赣江新区。江西赣江新区范围包括
南昌市青山湖区、新建区和共青城市、永修县的部分区域
,规划面积465平方公里。江西赣江新区区位优势明显、交
通条件优越、产业特色鲜明、创新能力较强、生态环境良
好。要把建设好江西赣江新区作为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总体
战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举措,为促进江西经济
社会发展和中部地区崛起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江西赣江新区建设,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
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
院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
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
,以科技创新、转型升级为引领,着力推动紧凑集约高效
绿色发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
和改善民生,努力把江西赣江新区建设成为中部地区崛起
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支点。
三、江西省人民政府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