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
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为支持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现
就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
一、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按
照以下规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一)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
,免征增值税。
(二)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三)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
政服务的,免征契税。
(四)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
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
地闲置费;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建设项
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
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二、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
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
、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
使用税。
三、本公告所称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
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包括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
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是指在社区依托固定场
所设施,采取全托、日托、上门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
养老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养老服务是
指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紧急
救援、精神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