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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兰州新区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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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兰州新区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 工资支付工作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8〕104号   新区各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新区各国有集团公 司,省市驻区各单位: 《兰州新区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问题整 改方案》已经新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 好贯彻落实。   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8月9日   兰州新区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 作问题整改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 召集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张纪南约谈甘肃省政府 分管负责同志时的讲话精神,切实解决部际联席会议考核 评议甘肃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反馈问题和甘肃省解 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反馈问题以及兰州新区自查 发现的问题,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 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新区党 工委、管委会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要求,坚持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 ”,发挥治欠保支工作合力,坚决打赢打好治欠保支攻坚战 ,确保2020年兰州新区同全省一道实现农民工工资无拖欠 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贯彻查摆。既梳理国家和 省上考核反馈的问题,也查摆自己发现的问题;既查找存 在的差距和薄弱环节,也查找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点 ,梳理问题刨根问底,聚焦问题想方设法,采取针对性的 措施解决问题。 (二)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源头治理。坚持把健全保 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作为治理欠薪问题的治本之策 ,健全完善配套措施,依法规范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 ,从源头上加大防范和治理力度,有效化解存量,坚决遏 制增量。 (三)坚持靠实责任,完善体制机制。坚持兰州新区 管委会负总责,加强属地管理,强化责任担当,层层靠实 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园区管委会属地管理责任、企业 主体责任,真正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网络覆盖的责 任体系。 (四)坚持求真务实,确保整改实效。从严从实建立 台账、靶向治疗、精准施策、全面整改,不推诿、不扯皮 ,真正做到整改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件件有着落、事事 有回音。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部际联席会议反馈的问题 1.甘肃省治欠保支工作相对其他省区存在明显短板,拖 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还比较突出。 整改措施: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排查检 查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格查处举报投诉案件,快 速高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劳动保障监察案件 结案率达到96%以上,农民工工资清欠率达到92%以上。 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清欠主体责任,将欠薪隐患解决在萌芽 状态。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及时掌握情况,及时研判形势 ,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严厉打击恶意讨薪行为,对采取极端方式讨要工资行为 的,坚决予以制止;对以讨薪为名聚众闹事、扰乱社会秩 序、危及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依法果断采取措施进行 严厉打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 人责任。 责任单位:公安局、安监局、管委会办公室、各园区 管委会 责 任 人:各园区管委会、公安局、安监局、管委会办 公室负责人 配合单位:兰州新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工作协调 会议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截止2017年度甘肃省还没有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 作纳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相应的考核和问责机制也 还没有建立。 整改措施: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对保障农民 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考核力度,制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 作的问责办法。 责任单位:组织部、安监局 责 任 人:组织部、安监局负责人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完成 3.一些市县政府没有真正把治欠保支工作的责任抗在肩 上,而是更多的将治理欠薪工作看作是一项常规工作,看 成一个部门的业务,重视程度不够。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 行业主管部门作用还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对违法违规行为 的打击力度和一些重要管理制度的落实还不够,部门之间 的协作、合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形成治理欠薪的工作合 力。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 题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以及人社部《治欠保支三年行 动计划(2017-2019)》要求,对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发现 问题及时整改。 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责 任 人:各园区管委会负责人 完成时限: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4.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工资支付的制度、措施没有完全落 实到位。截止2017年底全省在建工程项目落实按月足额支 付覆盖率不足80%。工资保证金制度没有全面推行,在建 工程项目覆盖率为82%,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 盖率不足60%。 整改措施:全面开展自查,对在建工程项目按月足额 支付工资制度、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等四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 逐户摸排整改,确保2018年底四项制度覆盖率分别达到 90%、70%、100%、80%,确保政府投资工程项目 100%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在建工程项目劳动合同签订率达 到85%以上。 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规建局、安监局、财政局 、各国有集团公司 责 任 人:各园区管委会、规建局、安监局、财政局、 各国有集团公司负责人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完成 5.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仍比较混乱。行业主管部门的 监管责任没有得到很好落实,一些工程项目特别是政府投 资工程项目未批先建,层层分包、违法转包、垫资施工等 违法违规行为还没有得到有效治理,打击力度明显不足。 整改措施: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进 一步加强在建工程项目管理,综合采取质量安全监督、施 工许可监管、信用评价管理、资质资格监管、行政执法检 查、竣工验收备案等手段,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 程监管,坚决遏制工程项目未批先建等问题,加大对转包 、违法分包等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对违反相关规定的 转包、分包企业给予终止合同履行、停业整顿等处理,并 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取消或限制其参加建设工程的投标和 承揽资格,在新区范围内予以通报并报省行业主管部门进 行备案。督促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按期拨付工程款 ,及时进行工程验收、决算,坚决防止因竣工验收不及时 ,导致工程工期延长,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 责任单位:规建局、农林水务局、其他有在建项目监 管责任的行业主管部门 责 任 人:规建局、农林水务局及其他有在建项目监管 责任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 完成时限: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6.2017年省本级没有按规定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 法行为,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甘肃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社会公布办法》,新区本级每半年公布1次重大劳动保障违 法行为并将公布情况上报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局;按照 《甘肃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规定 ,新区安监局每年组织各园区管委会开展一次企业劳动保 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在向社会发布的同时上报省人 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局,督促各园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做好 园区内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每半年向省 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局报送新区拖欠工资失信企业“黑名单 ”并按照规定公布,督促各园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做好本地 区拖欠工资失信企业“黑名单”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安监局 责 任 人:各园区管委会、安监局负责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7.部分行业未制定落实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清偿 责任的具体办法。 整改措施:按照《甘肃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 核办法》要求,新区规建局按照省建设厅要求,制定新区 范围内适用于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所有领域的建设 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因违法分包、转包或违法发包 造成欠薪清偿责任的具体办法,确保该办法落实执行到位 。 责任单位:规建局 责 任 人:规建局负责人 配合单位:农林水务局 完成时限:2018年8月31前完成      8.一些市县政府未建立协调解决欠薪问题的横向协作网 ,没有形成解决欠薪问题的有效合力。 整改措施:利用好《兰州新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 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各园区建立园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 问题工作协调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构建解决欠薪问题的 横向协作网络。 责任单位:兰州新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工作协调 会议各成员单位 责 任 人:兰州新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工作协调会 议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完成时限: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省级联席会议反馈的问题 1.市级联席会议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明显,保障农民工 工资支付制度措施不完善,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 推诿扯皮、各行其是问题突出。 整改措施:按照《兰州新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工 作协调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新区保 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重大问题,督促成员单位切实履行 责任,加强联动配合,对履行部门职责不到位的成员单位 严肃问责。各园区管委会也要依据制定的解决企业拖欠工 资问题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履行好协调会议制度上述内容 。 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协调会议各成员单位 责 任 人:各园区管委会、协调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完成时限: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相关市州没有对所属县市区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 支付工作实施考核。 整改措施:按照《甘肃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 核办法》规定,对各园区管委会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 支付工作进行考核,对评为C级的园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进 行约谈。 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安监局 责 任 人:各园区管委会、安监局负责人 完成时限: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3.除兰州、张掖、天水市外,其他市州及兰州新区均未 制定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 整改措施:根据兰州新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兰 州新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兰 州新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兰 州新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及退还审批程序》 ,对省内注册且两年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行减免措 施,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确保工资保 证金差异化缴存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安监局 责 任 人:各园区管委会、安监局负责人 完成时限: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 4.市州未建立工资监控预警机制。 整改措施:建立工资支付监控预警机制,制定《兰州 新区企业欠薪预警报告和监管办法》,按照黄、橙、红三 级预警制定标准,发生1起因欠薪引发的10人以上、20人以 下群体性事件为黄色预警,由欠薪企业所在地园区管委会 报兰州新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工作协调会议制度总召 集人、管委会分管领导,并迅速予以处置;发生1起因欠薪 引发的20人以上、30人以下群体事件为橙色预警,由欠薪 企业所在地园区管委会报兰州新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 工作协调会议制度总召集人、管委会分管领导,并由管委 会分管领导对当事责任企业进行约谈;发生1起因欠薪引发 的30人以上、50人以下的群体性事件为红色预警,由欠薪 企业所在地园区管委会报兰州新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 工作协调会议制度总召集人、管委会分管领导,由兰州新 区管委会书面报省联席会议。 责任单位:管委会办公室、安监局 责 任 人:管委会办公室、安监局负责人 完成时限:2018年7月上旬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5.未制定工程总承包企业加强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 资发放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以及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 企业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的具体办法 。 整改措施:按照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 要求,在新区范围内研究制定适用于建筑、市政、交通、 水利等所有领域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加强对分包企业劳动用 工和工资发放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以及建设单位或施工 总承包单位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的具 体办法。 责任单位:规建局 责 任 人:规建局负责人 配合单位:农林水务局 完成时限: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 6.对监管企业落实工资支付主体责任未有效实施监管 ,企业落实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和工程总承包企业职责不到 位。 整改措施:督促所监管企业加强用工管理,严格落实 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和工程总承包企业职责,督办解决监管 企业拖欠工资案件。对在解决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