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5G移动通
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速推动“宽带中国
” “网络强国”战略落地,拉动区域经济发展,根据《辽宁省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5G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
通知》(辽政办〔2018〕15号)、《关于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强移动通信铁塔站址用地及
规划管理的通知》(辽通信管联〔2018〕3号)及市政府与中
国铁塔辽宁省分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精神,进一步优
化我市4G通信网络、提前布局5G网络发展,经市政府同意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抓住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契机,充分发挥中
国铁塔辽宁省分公司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的资
源优势,推进全市信息产业发展,本着“政府主导、铁塔统
筹、开放共享、服务社会”的原则,全面推进5G站址专项规
划和建设,推动公共资源开放,实现社会站址资源与现有
基站站址资源的双向共享。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通信基站站址统筹规划管理
各单位要将基站、铁塔、机房等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
设纳入城乡总体规划统筹安排,与水、电、气、暖等同步
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尤其在规划道路轨道交通、
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绿地建设、客运场站、风景区、交通
枢纽以及市政道路、公园、路灯、监控等其他市政设施时
,要同步规划和建设移动通信基础设施,要按国家有关规
定,为基站、铁塔、机房预留位置和空间,同时统筹考虑
基站配套电力设施需求。充分发挥《锦州市城市通信基础
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引导作用,在此基础
上编制《锦州市5G通信铁塔站址专项规划》,一并纳入城
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加快全市范围内基站铁塔等现有站
址规划及5G专项规划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住建委、市规划
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
环保局、市旅发委、市林业局、市城市公园管理局、市审
批局、市水务局、锦州供电公司、中国铁塔锦州市分公司
〕
(二)全面开放公共资源
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院校、展览馆、旅游景
点等所属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路灯杆、公安监控杆、交
通信号杆等杆塔资源,以及铁路车站、公路客运站、公路
、铁路、桥梁、隧道、景区、绿地、公共绿化区等公共区
域,应向铁塔公司积极开放,支持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并提供进入便利。住建部门要引导物业管理部门向铁塔
公司开放共享小区屋顶、墙体、照明灯杆、广告箱体、通
信井盖、园区管道等小区资源,确保移动通信信号良好覆
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
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国铁塔锦州市分公司〕
(三)推进社会站址资源与基站站址资源统筹共享
鼓励社会站址资源拥有单位向中国铁塔锦州市分公司
全面开放资源,满足4G、5G移动通信网络发展和智慧城市
建设,推动全市信息化发展。遵循“一切挂高皆可用”的共享
理念,推进社会站址资源(社会塔)与基站址址资源(通
信塔)的双向共享。利用公安、交通、监测、照明和电力
设施等社会杆塔,作为中国铁塔锦州市分公司5G布局的站
址资源,推动社会塔向通信塔转变。深挖中国铁塔锦州市
分公司遍布全市的3800余个站址资源价值,通过向政府和
社会开放,拓展视频监控、数据采集和物联网基础设施服
务、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应用,在公安通信、交通监控、安
防监控、环保监测、水文监控、森林防火、河道治理、地
震监测、汽车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