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
社会组织党组织集中组建“百日攻坚行动
”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开发区党工委,县直有关部门和
单位党组织: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
组织党组织集中组建“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
全县集中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集中组
建“百日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筹谋划、分类实施、有效覆盖、发挥作用”的总
体思路,从8月份开始,集中100天时间,在非公有制经济
组织和社会组织中扎实开展党组织集中组建工作,将我县
“两新”党组织覆盖率提升到70%左右。到2016年12月底,在
非公企业,实现职工50人以上的有党员、100人以上的建有
党的组织;在社会组织,努力做到社会团体和从业人员
30人以上的民办学校、民办医院以及律师、会计师、税务
师事务所等实体性社会组织建有党的组织;符合条件的农
村新型经营主体,全部建有党组织。尚不具备条件建立党
组织的“两新”组织,实现党的工作覆盖。
二、工作重点
1.发展壮大党员队伍。排查一批。扎实开展党员组织
关系集中排查,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建立完善党员名册。
亮出一批。深入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党员找党
员”活动,引导“隐形党员”和“口袋党员”主动亮明身份,编
入党的组织,及时参加党组织活动。发展一批。在坚持标
准、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发展党员计划指标要向“两新”组织
倾斜,重点做好无党员或尚未建立党组织的“两新”组织的发
展党员工作。招聘一批。组织“两新”组织与待业党员的专场
招聘会,通过人才服务中心和职介中心招聘党员职工。
2.提高党组织覆盖率。凡是有3名及以上正式党员的
,必须单独建立党组织;党员不足3人的,可按照“行业相近
、地域相邻、便于管理”的原则,重点依托村(社区)、开
发区(园区)、专业市场、商务楼宇、行业协会以及龙头
企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等,采取区域联建、同业共建、
挂靠组建、派驻帮建、龙头带建等方式,建立联合党组织
。对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为主体组成的社会组织,可以建
立功能型党组织,党员按照一方隶属、双重管理、多方活
动的原则,进行有效管理,党员不重复交纳党费,不重复
进行党内统计。
3.扩大党的工作覆盖。在已有党组织但没有工青妇群
团组织的“两新”组织中,抓紧建立工青妇群团组织,积极开
展党建带群建活动。对未建立党组织的“两新”组织,充分发
挥各主管单位党委(组)的作用,通过组织开放式活动、
先行组建群团组织、加强出资人教育引导、联合发展党员
等办法,扎实开展党的工作。对新建立的“两新”组织党组织
,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的办法,挑选综合素质高、服务意
识强、工作作风好的党员干部到“两新”组织担任党组织第一
书记或党建工作指导员,“扶上马、送一程”,指导帮助“两
新”组织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4.提高党组织覆盖质量。按照便于党组织开展活动、
有利于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优化组织设置。对联合党组
织覆盖单位过多、建立时间较长的,对其中具备单独组建
党组织条件的,要单独组建;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要
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联合组建单位数,力求做到有素质
过硬的党组织书记、有完善的工作制度,活动经常、保障
到位。
5.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开展党的活动的原则,理顺“两新”组织
党组织隶属关系。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以属地管理为主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建立“分级负责、条块结
合、区域兜底”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对于全县性的社会
组织,坚持以行业和主管部门管理为主的原则进行管理。
三、工作步骤
从8月份开始,集中100天时间,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和社会组织中集中开展党组织组建“百日攻坚行动”,主要工
作步骤有:
1.精心谋划(8月18日以前)。县委组织部门将会同
统战、民政、工商、工商联、税务、工青妇等部门认真谋
划“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制
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工作专班
,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党组织组建“百日攻坚行动”。
2.全面摸底(8月19日—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