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英国金融行为监
管局发布联合公告
为便利中英两国投资者和上市公司进入对方资本市场
进行投融资活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英国金融行
为监管局决定原则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和伦敦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伦交所)开展互联互通存
托凭证业务(以下简称沪伦通)。
沪伦通是深化中英两国金融领域互利务实合作的重要
举措和标志,有利于加强两国资本市场联系,深化两国资
本市场发展,提升上海和伦敦市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本
联合公告列明了实施沪伦通项目需要遵循的原则。现公告
如下:
一、沪伦通是上交所和伦交所之间的双向安排,包括
东向业务和西向业务两个部分。东向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
伦交所上市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存托凭证(以下简称中国
存托凭证)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交易。起步阶段,伦交所
上市公司可以其已发行在外的股票为基础证券发行中国存
托凭证。西向业务是指在符合条件的上交所上市公司在境
外发行存托凭证(以下简称全球存托凭证)并在伦交所主
板上市交易。上交所上市公司可以其新增股票为基础证券
发行全球存托凭证。
二、上交所和伦交所在各自规则中明确双方上市公司
参与沪伦通需满足的条件,东向中国存托凭证发行人应为
在伦交所主板上市且进入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官方名单高
级上市部分的公司,西向全球存托凭证发行人应为上交所
主板A股上市公司且其发行的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