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小组工作规则(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小组工作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
(试行)》等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党小组设置
第一条 根据党员数量和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党小组。
党员人数在20人以上的党支部,一般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
;党员人数不足20人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划分党小组。
每个党小组不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有1名为正式党员。
第二条 党小组的建立、调整和撤销,由党支部决定并报
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设置或者工作形势发生变化的
,可以根据需要对党小组的设置作出相应调整。
第二章职责任务
第三条 党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
,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积极开展党内活动,督促指导
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第四条 党小组的基本任务是
:(一)突出政治功能,教育引导党员带头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深入学习贯彻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以
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
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二)组织党
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
本知识等;(三)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深入进行谈心谈话
,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和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
的活动;(四)协助党支部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教育、预备党员考察
、党费收缴等日常工作,关心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
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党支部反映党员的意见建议和实际困
难;(五)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经常向群众宣传党的
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
作,及时向党支部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六)坚决贯
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执
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完成党支部交办的任务。
第三章组织生活
第五条 党小组会。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具
体任务召开。会前,党小组组长应当向党支部请示,确定
会议内容,将议题通知全体党员;会上,组织党员开展学
习讨论。会议应当做好记录,存档备查。党小组会由党小
组组长召集并主持,一般每月召开1次。第六条 组织生活
会。会前,应当围绕会议主题组织学习,开展谈心谈话
,充分听取意见;会上,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
批评,明确整改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