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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义县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调研报告(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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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义县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全面了解安义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进 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切实改进代表工作 ,充分发挥代表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中的主体作用 ,根据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办公室通知精神 要求,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安义县人大代表履职 服务中心主任杨汉煌于2019年9月下旬,通过查看资料、调 查走访、座谈讨论等方式,集中对县十六届人大代表履职 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十六届人大代表构成及履职情况 (一)县人大代表的构成情况 2016年换届选举产生县十六届人大代表共164名。其中 :男代表138人,占84.1%,女代表26人,占15.9%。中共党 员126人,占76.8%,非党38人,占23.2.%。各级政府及其职 能部门负责人64人,占39%;村(居)委会行政(党务)负 责人46人,占28%;各类企业、公司行政(党务)负责人 27人,占16.5%;教师、工人、农民及其他人员30人,占 18.3%。研究生9人,占5.5%,大学本科80人,占48.8%。按 年龄来分,40岁以下47人,占28.7%,41岁-55岁105人,占 64%,56岁以上12人,占7.3%。 从结构情况看,我县十六届人大代表构成更加年轻化 、知识化、更具广泛性、代表性,有年龄、学历、覆盖面 等多方面优势,妇女代表、新兴阶层代表的比例明显提高 。此外,县十六届人大代表中保留了一批履职积极性高、 履职能力强、社会反响好的继任代表,形成以老带新良好 局面。 (二)县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 代表意识和履职自觉性逐渐增强。自2016年换届以来 ,随着形势的发展,人们对人大工作和代表工作的重要性 有了新的认识,县人大代表的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绝 大部分代表讲政治、讲大局,树立了较强的群众意识、履 职意识和服务意识。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代表培训、专 题调研、工作评议等活动,使代表更加明确参与管理地方 国家事务的职责和要求,多数代表也能够自觉履行人大代 表的权利义务,积极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类活动,代 表们在活动中思想认识得到新的飞跃,素质和履职能力得 到进一步提高,代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代表履职积极性有了较大的提高。县人大常委会为保 障代表的知情知政、依法履职,不断拓展渠道、搭建履职 平台,代表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比以往有了较大的增加 ,代表履职积极性有了极大的提高。据统计,自2016年换 届至今,县人大常委会每年组织人大代表进行代表履职知 识的专题培训,代表出席率达到92%,列席县人大常委会的 相关代表达38人次,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 156人次,参加人大代表专题调研136人次,组织23名代表 旁听县人民法院2件案件的庭审。连续三年组织代表对县人 民政府职能部门、各乡镇及其主要领导进行评议,代表出 席率达到88%,多数代表把参加代表活动作为知情知政、增 强才干和知识,积极履职的良好机会,在认真做好本职工 作的同时,积极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各类活动,较好地履行 代表的职责。 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能力不断加强。一是审 议水平有所提高。代表审议发言的多了,发言的内容涉及 面也广了,能够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 建议,一些代表在审议前都作了前期调研,准备了书面发 言材料,审议发言有重点,层次分明,依据充分,审议的 水平和质量有了新的提高。二是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质 量有所提高。县人大常委会加强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培 训工作,明确提出要求和范围、提出程序和处理程序,积 极为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做好前期调研服务工作,一些代 表建议经过精心准备,不仅提出了问题,还提出了解决问 题的措施和对策,综合性和全局性的建议所占比例在不断 上升。三是闭会期间代表视察、调研、评议“一府两院”工作 的质量有所提高。 二、代表履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当前,我县人大代表工作正朝着健康、良好的方向发 展,代表素质和代表履职能力也有了整体提高,但与宪法 和法律的规定、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及人民群众的期望相 比,仍有差距和存在着不足之处。 (一)代表的结构还不尽合理,专业技术人才相对较 少。代表中职务为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负责人64人,占 代表总数的39%。人大是监督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同时又 担任政府职,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这在职责上来 说是相对冲突的,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代表职权,也消耗 了有限的代表资源。同时,在人大代表中懂法律和专业特 长的代表相对较少,人大及常委会要充分依靠代表依法履 职,开展监督工作,但近年来人大代表在履职过程中民暴 露出经验不足,履职专业知识欠缺等问题,制约了代表作 用的很好发挥。此外,县十六届人大代表中领导干部比例 较高,因其公务繁忙,难以保证代表活动时间和精力,这 对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有一定的影响。 (二)少数代表对代表职务的认识存在偏差,履职意 识不强。个别代表只是服从组织安排,由结构比例推选出 来的,缺乏代表意识和履职意识,对代表职务认识不高 ,珍惜不够,很少参加活动,即使参加活动也不知如何发 言,不能真正进入人大代表角色。部分代表履职热情当选 初期热情高涨,后来逐渐减弱,个别人大代表视代表为荣 誉身份,而不是当作责任,存在消极履职现象。还有部分 代表不能正确处理本职工作与代表工作的关系,存在着重 本职工作轻代表工作的现象,缺乏主动履职的积极性。更 有部分代表对待履职重形式轻内容,履职时仅浮在走走过 趟、拍照留痕、喊喊口号、作作宣传表面上,很少深入基 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 (三)部分代表审议发言和提议案、建议的质量不高 。人代会期间,部分代表的审议发言存在“三多三少”现象 :泛泛而谈的偏多,切中实质的较少;肯定的套话偏多 ,针对性提意见的较少;针对本单位或本地区的个别问题 谈的多,站在整体和大局思考和提建议的较少;代表提出 的建议总数虽然不少,但真正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长远 和全局不多。从调研的情况分析来看,影响代表审议发言 及建设质量不高的主要原因:一是对全县大政方针政策了 解不多、对审议议题不熟悉、看不懂计划和预算报告;二 是调研不深入、掌握县情民情不全面、有盲目追求建议数 量的现象;三是文字表达能力和语言表达功底欠缺,在一 定程度上影响了为民代言的效果。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