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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晨:贯彻实施外商投资法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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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外商投资法 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 外开放 王 晨 今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 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外 商投资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是对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重要完善和创新,是外 商投资领域一部新的基础性法律。该法的制定和实施,彰 显了我们党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 的政治勇气和历史担当,必将对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 制、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产生深远影响。 一、充分认识制定外商投资法的重要意义 制定外商投资法,是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 央关于扩大对外开放战略部署的重要立法成果。2018年 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 要讲话,发出了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宣言书和动员令 。习近平总书记把坚持扩大开放、不断推动共建人类命运 共同体作为改革开放的一项宝贵经验,要求我们倍加珍惜 、长期坚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 ,党中央对外商投资立法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党的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保持外资政 策稳定、透明、可预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 涉外法律法规体系,促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党的十 九大要求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全 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保护外商投 资合法权益。外商投资法将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与改革外 商投资管理制度的大政方针转化为法律,通过立法推动形 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是外商投资领域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 成果。 制定外商投资法,充分展现了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的决 心和信心。40多年来,我国坚定不移实行对外开放,以开 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 。我国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逐步健全,积极参与全球化进程 ,实现了由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历史转变,为推动 人类共同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当前,世界经济正经历深 刻调整,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抬头,逆全球化思潮涌动 ,我国对外开放的条件和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新的历 史起点上,继续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政策,是我国立 足自身发展的内生需要,是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方针。外 商投资法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持市场化、法治化、 便利化的改革方向,创新外商投资管理制度,有利于向国 际社会宣示我国将继续扩大对外开放的坚定立场,将为我 国营造良好的外商投资环境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制定外商投资法,是促进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与时 俱进、实现内外资法制统一的实际举措。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长期实行对外商投资单独立法、双轨管理的制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先后制定了“外资三法”,即中外合资经营 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这些法律为 “三资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对推动改革开放伟 大历史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新世纪,我国根据加入 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修改完善了“外资三法”的部分规定 ,并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清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 人大常委会对“外资三法”作出相应修改,将自贸试验区的改 革经验复制、推广到全国。同时,随着改革开放深入发展 ,“外资三法”已逐渐难以适应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 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新形势新要求。在总结我国外商 投资法律制度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新的外商投资法对外商 投资活动作出统一规范,实现内外一致、并轨管理,确立 了新时代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以此为基础,结 合下一步制定、修改相关配套法规,将实现我国外商投资 法律制度的升级换代。 二、准确理解外商投资法的主要内容 对实行40年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进行根本性调整,是 一项艰巨的立法任务。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中央全 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积极督促协调,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 院加快立法进程,有关方面在较短时间内对主要制度设计 和规范内容形成共识。在立法过程中,我们按照党中央同 意的外商投资立法指导思想和立法思路,坚持科学立法、 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主要抓好以下几点。 一是以基础性法律定位,科学界定法律调整范围和规 范内容。外商投资法从基础性法律定位出发,规定了外商 投资领域的“四梁八柱”。在具体制度设计上,不求面面俱到 ,对一时难以达成共识的问题不作规定或只作原则规定。 例如,对外商投资活动和外商投资企业采取宽泛的定义 ,不对股比、投资时间、投资形式等作硬性限制。对一些 重要问题先原则规定下来,为法律制度的发展留有适当空 间,具体的、操作性内容由配套法规来解决。例如,对外 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投诉工作机制和安全审查制度规定 简括的内容,将来可以通过综合或专项的配套规定去保障 这些制度的实施。 早期的“外资三法”不仅规定“三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 织机构、订立合同等生产经营活动准则,还规定国家专门 适用于“三资企业”的外汇、土地、税收、劳动等特殊政策。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完善发展,民法总则、 合同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企业所得税法等一批重要 民商事和经济法律出台实施,我国法律制度体系不断发展 完善。因此,为确保法律顺利实施,外商投资法对相关民 商事和经济法律的内容不再作专门规定,但在条文中进行 了有效衔接。总体来看,对外商投资法作这样的定位,既 符合我国法律体系发展的实际情况,又能适应现阶段我国 外商投资领域改革和发展的迫切要求。 二是按照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的标准建立外商投 资促进和保护制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取 得的成就,增强了我们的制度自信、立法自信,外商投资 法清楚地表明了我国维护经济全球化和多边主义的立场 ,通过立法形式理性包容地回应了各方面关切。对于国内 改革实践,外商投资法积极推动加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 建设,在行政许可、市场监管等方面规范各级政府行为 ,清理废除妨碍公平竞争、扭曲市场的不合理规定、补贴 和做法,公平对待所有企业和经营者,完善市场化、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