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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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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07月08日 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 社会和谐稳定,是评判全县应急动员力、彰显部门协作凝 聚力的一个重要方面。为切实加强独山县防灾减灾救灾体 制机制建设,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应急能力,结合独山 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 近平总书记有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加强 “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和坚定“四个自信”。结合“不 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 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 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 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 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机制、整合 资源、统筹力量,切实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法治化规范 化现代化水平,为全面提升独山县抵御自然灾害综合防范 能力,建设和谐安宁、开放融合的美好独山提供坚实保障 。 (二)基本原则。 一是以人为本,安全惠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 ,把确保全县各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最 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防灾 减灾救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实现受灾群众基本 生活需求与多样化需求的有机统一,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二是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转变灾害管理理念,坚 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强化常态减灾工作,切实加 强工程防御、监测预警、科技支撑、防灾减灾救灾人才队 伍建设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加强防灾减灾科普 宣传,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着力实现防灾抗灾救灾过 程的有机统一、有效衔接,不断提高抵御和应对自然灾害 的能力。 三是军民融合、兵地融合。创新独山县防灾减灾救灾 军民融合、兵地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军地、兵地协调 、需求对接、资源共享机制,推动防灾减灾救灾军民融合 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综合协调机构。 独山县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减灾委”)为独山县防灾减 灾救灾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独山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协调开展重大防灾减灾救灾活动 ;组织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及各镇(街道)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其组成如下: 主      任: 王裕民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县减灾委员会主任 常务副主任: 龚传书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 长 副  主  任: 张维强  县委常委、县人民武装部部长 甘再勇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 刘  毅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罗  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熊  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罗  钦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正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局长 成      员: 彭必祥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交通运 输局局长 卢延明  县政协副主席、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汤  蕾  县政协副主席、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莫  辉  独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 任 陆天童  麻尾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池继霞  独山紫森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处长 郑运羽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霍永萍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委网信办副主任 孙富斌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宋长龙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兴朝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律俨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玉节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育松  县互联网舆情研究中心主任 华  磊  县教育局局长 欧朝武  县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李怀忠  县民政局局长 张曙光  县财政局局长 罗小龙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汪  涛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唐小锋  县水务局局长 黎兴勇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岑  丽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蒋乾亮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文继龙  县林业局局长 杨泽林  州生态环境局独山分局局长 钱家松  县气象局局长 黎红曼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李福萍  县人防办负责人 莫毅业  县红十字会副会长 陆绍辉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吴昌杰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蒙  亮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  敏  县人民政府防汛办副主任 徐琳书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陈志国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李  凯  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潘志铭  县武警中队中队长 杨平安  独山县供电局副局长 龙明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独山分公司经理 陆万洪  中国电信公司独山分公司副总经理 张应军  中国移动公司独山分公司总经理 钟璧谦  中国联通公司独山分公司总经理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长(主任) 独山县减灾委员会为全县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的综 合协调机构,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统筹领导全县防灾减 灾救灾工作。县减灾委员会设办公室,作为县减灾委员会 的工作机构,承担县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县减灾委员 会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县 应急管理局局长郑运羽同志担任;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由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县民政局、县应 急管理局分管领导担任。 县减灾委员会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 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防灾减灾救灾 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县防灾减灾救灾活 动;督促指导各单位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推进防灾减灾救 灾交流合作;完成国家、省、州减灾委和县委、县政府交办 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县减灾委日常工作 ,提出需要由县减灾委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协调解 决全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负责县减灾委员会 会议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召开会商会议,分析、评估灾 区形势,提出对策;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协助、 指导各镇(街道)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及时收集、汇总上报 灾情统计数据。完成县减灾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县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涉灾各部门承担自然灾害防治的主要责任,各成员单 位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能,参与本县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 定的制定;落实防灾减灾救灾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规定要求;负责本系统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完成县减灾 委员会及减灾委办公室交办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任务,并 在具体防灾减灾救灾中做好以下工作。 1.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执行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 策,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制定;根据减灾委的安排,负责 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及协调工作;负责向县政府领导报送自然 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文件、信息,转办、督办县政府领 导相关批示;协调出台防灾减灾政策和救灾救助应急措施;负 责灾害发生时国际救援和海外捐赠接收的协调工作,县境 内外国、港澳机构和人员救助的协调工作,做好外国媒体 采访报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及时转呈和回复外国驻华使(领 )馆、国外友好县区和海外华侨社团致县领导的慰问信函;参 与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 县应急管理局:贯彻执行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 ,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制定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县减灾 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研究部署、分析、指导协调全 县安全生产防范、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制 定防灾减灾救灾综合性政策及规定;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综 合防灾减灾规划;负责联络、协调各成员单位的防灾减灾救 灾工作,牵头组织县域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救助工作,会 同相关部门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 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 警及信息化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 调查评估;负责统计、发布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组织开展灾 情核查、损失评估和上报工作;组织灾害救助、救灾捐赠等 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 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中央、省、州下拨县级救 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 参与救灾工作机制;按规定协调县人民武装部民兵应急队伍 、县武警中队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参与安全生产防范、自然 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县外救援队伍的救援行动;必 要时,请求上级实施跨区域交通或无线电管制等紧急应急 措施。 3. 县武装部:贯彻执行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参与 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制定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县政府和上级 机关要求,组织、指挥所属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协助灾区人 民政府进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必要时,协助各地进行灾 后恢复重建工作。 4. 县公安局:贯彻执行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参与 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制定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灾区治安秩序 维护,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避险工作;做好道路交通 疏导工作,确保安全畅通;积极配合做好救灾救援和应急救 助工作;依法打击灾区盗抢现象,查处制造网络谣言等违法 违规人员。 5. 县交通运输局:贯彻执行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 ,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制定和应急处置工作;监督交通基 础设施建设、运营单位落实防灾减灾有关要求;发生灾害时 ,组织开展公路安全通行警示、安全通行措施,抢修因灾 毁损公路,优先抢通灾民疏散、救灾物资、救灾人员运输 的通行路线,重点确保州管高速公路、国道和主要省道干 线及灾区进出口的交通通畅,支持协调抗灾救灾人员和物 资运输;协调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负责全县灾区水 上交通安全监督巡查,履行水上搜救职责,组织、协调、 指挥水上搜救应急行动;加强国道、省道、县道及通村道路 汛期安全巡查频次,重点针对防护栏、临崖临水、桥涵隧 道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安全防护和安全警示牌;负责 统计上报公路毁损情况、经济损失和修复资金概算。 6. 县发展和改革局:贯彻执行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 ,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制定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镇 (街道)和部门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州 防灾减灾救灾项目建设资金;负责组织和协调粮油应急储备 和供应加工企业参加救灾工作;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做好县级 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县级储备粮动用方案 ,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承担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 作,根据规划和需要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库;负责安排重大防 灾减灾基建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基金;积极向 上级部门申报灾后重建资金;加强市场重要商品监测预警 ,及时上报价格异常波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价格调 控。 7. 县卫生健康局:贯彻执行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 ,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制定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指导灾 区做好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开展 卫生防疫和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卫生应急演练,适时派 出卫生应急队伍赴灾区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和心理援助;负责 组织医疗机构抢救伤病员;开展疫情和环境卫生、饮用水卫 生、食品卫生监测,保证灾区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负责对 灾区可能出现的重大传染病疫情进行预警,并实施卫生防 疫和应急处理措施,防控疫情发生、扩散和蔓延。  8. 县委宣传部:贯彻执行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参 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制定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新 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督促指导新闻媒体做好 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根据自然灾害舆情 动态,指导协调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灾情信息等工作 ,主动引导舆情;做好涉及防灾减灾救灾网络舆情监测及应 对处置工作;指导、协调镇(街道)、县直部门做好防灾减灾救 灾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协助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网上宣传 引导工作。 9. 县委网信办:贯彻执行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参 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制定和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开展防灾减 灾救灾宣传教育;协助开展涉及防灾减灾救灾网络舆情监管 。 10. 县教育局:贯彻执行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参 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制定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并协调灾区 政府做好受灾学校师生员工的转移工作,恢复正常教育教 学秩序;指导做好学校灾后重建规划方案及实施工作;指导做 好学校房屋设施加固和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工作;指导大中专 院校、中小学、幼儿园防灾减灾宣传、演练及避难场所建 设工作。 11. 县工信和信息化局:贯彻执行防灾减灾救灾方针、 政策,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制定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防 汛抗旱所需电力、通信、成品油调度;组织指导县内通信运 营企业做好公众通信网络安全运行工作,保障防汛抗旱通 信网络畅通;协调指导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防灾减灾救灾工 作。 12. 县民政局:贯彻执行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参 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制定;负责依法对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团 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管理;指导救灾慈善捐赠工作;督促 指导各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人员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 生活保障范围;组织做好因灾遇难人员殡葬事宜;协调有关单 位将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的农村受灾群众及时纳入防贫监测 范围,予以关注监测,防止新的贫困发生;对应急管理部门 实施受灾人员救助救济后,基本生活还存在困难的对象按 政策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保 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13. 县财政局:贯彻执行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参 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制定;根据财力情况和防灾减灾救灾工 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防灾减灾救灾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 预算;负责防灾减灾救灾资金的预算管理和拨付;负责中央、 省、州及县安排的救灾资金的筹集、管理,会同有关部门 分配下达以及监督检查;根据救灾救济工作的需要,在年度 预算中安排一定的救灾预算资金和救灾业务工作经费,确 保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14. 县自然资源局:贯彻执行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 ,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制定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全县地 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防治和治理(自然因素造成的地 质灾害由自然资源局在县政府的组织下,申报项目进行治 理;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 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组织编制全县地 质灾害规划;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和监测预警预报;组织指 导协调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点的普查、详查;指导地质 灾害隐患点及高发区域开展避灾避险演练;承担指导地质灾 害应急救援技术工作;协助县政府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工 作;负责实施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负责重大地 质灾害防治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协助抢险救灾;负责落实综 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独山县地质灾害防治 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开展对地质灾害点的巡查 检查、定人监控、灾害预警、疏散演练工作。 15.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执行防灾减灾救灾方针 、政策,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制定和应急处置工作;协助 县政府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指导灾后房屋、公共建筑、 基础设施的鉴定、修复、重建工作,并指导第三方房屋质 量鉴定机构对灾后建筑物进行安全性鉴定;解决灾后城市供 水、排水、供热、供气困难;开展汛期建筑施工工地的深挖 坑、边坡开挖和工地淹水隐患的排水防涝危排查整治工作 ;指导灾区开展灾后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鉴定、修复 、重建的技术工作;指导开展因灾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 房改造。 16. 县水务局:贯彻执行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参 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制定和应急处置工作;水旱灾害防治的 日常管理、体系建设、基础设施等工作,负责水情旱情监 测预警,组织编制独山县重要江河湖库和水工程的防御洪 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 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协助县应急管 理局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水旱灾害防治工作,水旱灾害 应急预案编制,发布水旱灾害灾情,开展水旱灾害救援指 挥、抢险救援工作。 17. 县农业农村局:贯彻执行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 ,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制定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重大农 作物病虫害、农作物病虫疫情及农作物自然灾害的预防工 作,及时调拨县级救灾备荒种子,指导农民采取抢种补种 等灾后生产恢复措施;组织开展农业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