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07月08日
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
社会和谐稳定,是评判全县应急动员力、彰显部门协作凝
聚力的一个重要方面。为切实加强独山县防灾减灾救灾体
制机制建设,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应急能力,结合独山
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
近平总书记有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加强
“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和坚定“四个自信”。结合“不
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
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
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
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
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机制、整合
资源、统筹力量,切实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法治化规范
化现代化水平,为全面提升独山县抵御自然灾害综合防范
能力,建设和谐安宁、开放融合的美好独山提供坚实保障
。
(二)基本原则。
一是以人为本,安全惠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
,把确保全县各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最
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防灾
减灾救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实现受灾群众基本
生活需求与多样化需求的有机统一,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二是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转变灾害管理理念,坚
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强化常态减灾工作,切实加
强工程防御、监测预警、科技支撑、防灾减灾救灾人才队
伍建设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加强防灾减灾科普
宣传,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着力实现防灾抗灾救灾过
程的有机统一、有效衔接,不断提高抵御和应对自然灾害
的能力。
三是军民融合、兵地融合。创新独山县防灾减灾救灾
军民融合、兵地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军地、兵地协调
、需求对接、资源共享机制,推动防灾减灾救灾军民融合
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综合协调机构。
独山县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减灾委”)为独山县防灾减
灾救灾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独山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协调开展重大防灾减灾救灾活动
;组织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及各镇(街道)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其组成如下:
主 任: 王裕民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县减灾委员会主任
常务副主任: 龚传书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
长
副 主 任: 张维强 县委常委、县人民武装部部长
甘再勇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
刘 毅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罗 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熊 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罗 钦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正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局长
成 员: 彭必祥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交通运
输局局长
卢延明 县政协副主席、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汤 蕾 县政协副主席、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莫 辉 独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
任
陆天童 麻尾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池继霞 独山紫森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处长
郑运羽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霍永萍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委网信办副主任
孙富斌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宋长龙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兴朝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律俨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玉节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育松 县互联网舆情研究中心主任
华 磊 县教育局局长
欧朝武 县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李怀忠 县民政局局长
张曙光 县财政局局长
罗小龙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汪 涛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唐小锋 县水务局局长
黎兴勇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岑 丽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蒋乾亮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文继龙 县林业局局长
杨泽林 州生态环境局独山分局局长
钱家松 县气象局局长
黎红曼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李福萍 县人防办负责人
莫毅业 县红十字会副会长
陆绍辉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吴昌杰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蒙 亮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 敏 县人民政府防汛办副主任
徐琳书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陈志国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李 凯 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潘志铭 县武警中队中队长
杨平安 独山县供电局副局长
龙明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独山分公司经理
陆万洪 中国电信公司独山分公司副总经理
张应军 中国移动公司独山分公司总经理
钟璧谦 中国联通公司独山分公司总经理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长(主任)
独山县减灾委员会为全县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的综
合协调机构,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统筹领导全县防灾减
灾救灾工作。县减灾委员会设办公室,作为县减灾委员会
的工作机构,承担县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县减灾委员
会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县
应急管理局局长郑运羽同志担任;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由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县民政局、县应
急管理局分管领导担任。
县减灾委员会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
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防灾减灾救灾
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县防灾减灾救灾活
动;督促指导各单位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推进防灾减灾救
灾交流合作;完成国家、省、州减灾委和县委、县政府交办
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县减灾委日常工作
,提出需要由县减灾委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协调解
决全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负责县减灾委员会
会议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召开会商会议,分析、评估灾
区形势,提出对策;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协助、
指导各镇(街道)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及时收集、汇总上报
灾情统计数据。完成县减灾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县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涉灾各部门承担自然灾害防治的主要责任,各成员单
位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能,参与本县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
定的制定;落实防灾减灾救灾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规定要求;负责本系统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完成县减灾
委员会及减灾委办公室交办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任务,并
在具体防灾减灾救灾中做好以下工作。
1.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执行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
策,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制定;根据减灾委的安排,负责
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及协调工作;负责向县政府领导报送自然
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文件、信息,转办、督办县政府领
导相关批示;协调出台防灾减灾政策和救灾救助应急措施;负
责灾害发生时国际救援和海外捐赠接收的协调工作,县境
内外国、港澳机构和人员救助的协调工作,做好外国媒体
采访报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及时转呈和回复外国驻华使(领
)馆、国外友好县区和海外华侨社团致县领导的慰问信函;参
与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 县应急管理局:贯彻执行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
,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制定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县减灾
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研究部署、分析、指导协调全
县安全生产防范、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制
定防灾减灾救灾综合性政策及规定;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综
合防灾减灾规划;负责联络、协调各成员单位的防灾减灾救
灾工作,牵头组织县域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救助工作,会
同相关部门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
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
警及信息化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
调查评估;负责统计、发布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组织开展灾
情核查、损失评估和上报工作;组织灾害救助、救灾捐赠等
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
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中央、省、州下拨县级救
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
参与救灾工作机制;按规定协调县人民武装部民兵应急队伍
、县武警中队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参与安全生产防范、自然
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县外救援队伍的救援行动;必
要时,请求上级实施跨区域交通或无线电管制等紧急应急
措施。
3. 县武装部:贯彻执行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参与
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制定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县政府和上级
机关要求,组织、指挥所属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协助灾区人
民政府进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必要时,协助各地进行灾
后恢复重建工作。
4. 县公安局:贯彻执行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参与
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制定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灾区治安秩序
维护,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避险工作;做好道路交通
疏导工作,确保安全畅通;积极配合做好救灾救援和应急救
助工作;依法打击灾区盗抢现象,查处制造网络谣言等违法
违规人员。
5. 县交通运输局:贯彻执行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
,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制定和应急处置工作;监督交通基
础设施建设、运营单位落实防灾减灾有关要求;发生灾害时
,组织开展公路安全通行警示、安全通行措施,抢修因灾
毁损公路,优先抢通灾民疏散、救灾物资、救灾人员运输
的通行路线,重点确保州管高速公路、国道和主要省道干
线及灾区进出口的交通通畅,支持协调抗灾救灾人员和物
资运输;协调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负责全县灾区水
上交通安全监督巡查,履行水上搜救职责,组织、协调、
指挥水上搜救应急行动;加强国道、省道、县道及通村道路
汛期安全巡查频次,重点针对防护栏、临崖临水、桥涵隧
道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安全防护和安全警示牌;负责
统计上报公路毁损情况、经济损失和修复资金概算。
6. 县发展和改革局:贯彻执行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
,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制定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镇
(街道)和部门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州
防灾减灾救灾项目建设资金;负责组织和协调粮油应急储备
和供应加工企业参加救灾工作;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做好县级
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县级储备粮动用方案
,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承担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
作,根据规划和需要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库;负责安排重大防
灾减灾基建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基金;积极向
上级部门申报灾后重建资金;加强市场重要商品监测预警
,及时上报价格异常波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价格调
控。
7. 县卫生健康局:贯彻执行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
,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制定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指导灾
区做好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开展
卫生防疫和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卫生应急演练,适时派
出卫生应急队伍赴灾区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和心理援助;负责
组织医疗机构抢救伤病员;开展疫情和环境卫生、饮用水卫
生、食品卫生监测,保证灾区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负责对
灾区可能出现的重大传染病疫情进行预警,并实施卫生防
疫和应急处理措施,防控疫情发生、扩散和蔓延。
8. 县委宣传部:贯彻执行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参
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制定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新
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督促指导新闻媒体做好
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根据自然灾害舆情
动态,指导协调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灾情信息等工作
,主动引导舆情;做好涉及防灾减灾救灾网络舆情监测及应
对处置工作;指导、协调镇(街道)、县直部门做好防灾减灾救
灾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协助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网上宣传
引导工作。
9. 县委网信办:贯彻执行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参
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制定和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开展防灾减
灾救灾宣传教育;协助开展涉及防灾减灾救灾网络舆情监管
。
10. 县教育局:贯彻执行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参
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制定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并协调灾区
政府做好受灾学校师生员工的转移工作,恢复正常教育教
学秩序;指导做好学校灾后重建规划方案及实施工作;指导做
好学校房屋设施加固和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工作;指导大中专
院校、中小学、幼儿园防灾减灾宣传、演练及避难场所建
设工作。
11. 县工信和信息化局:贯彻执行防灾减灾救灾方针、
政策,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制定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防
汛抗旱所需电力、通信、成品油调度;组织指导县内通信运
营企业做好公众通信网络安全运行工作,保障防汛抗旱通
信网络畅通;协调指导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防灾减灾救灾工
作。
12. 县民政局:贯彻执行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参
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制定;负责依法对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团
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管理;指导救灾慈善捐赠工作;督促
指导各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人员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
生活保障范围;组织做好因灾遇难人员殡葬事宜;协调有关单
位将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的农村受灾群众及时纳入防贫监测
范围,予以关注监测,防止新的贫困发生;对应急管理部门
实施受灾人员救助救济后,基本生活还存在困难的对象按
政策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保
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13. 县财政局:贯彻执行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参
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制定;根据财力情况和防灾减灾救灾工
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防灾减灾救灾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
预算;负责防灾减灾救灾资金的预算管理和拨付;负责中央、
省、州及县安排的救灾资金的筹集、管理,会同有关部门
分配下达以及监督检查;根据救灾救济工作的需要,在年度
预算中安排一定的救灾预算资金和救灾业务工作经费,确
保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14. 县自然资源局:贯彻执行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
,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制定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全县地
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防治和治理(自然因素造成的地
质灾害由自然资源局在县政府的组织下,申报项目进行治
理;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
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组织编制全县地
质灾害规划;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和监测预警预报;组织指
导协调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点的普查、详查;指导地质
灾害隐患点及高发区域开展避灾避险演练;承担指导地质灾
害应急救援技术工作;协助县政府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工
作;负责实施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负责重大地
质灾害防治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协助抢险救灾;负责落实综
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独山县地质灾害防治
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开展对地质灾害点的巡查
检查、定人监控、灾害预警、疏散演练工作。
15.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执行防灾减灾救灾方针
、政策,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制定和应急处置工作;协助
县政府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指导灾后房屋、公共建筑、
基础设施的鉴定、修复、重建工作,并指导第三方房屋质
量鉴定机构对灾后建筑物进行安全性鉴定;解决灾后城市供
水、排水、供热、供气困难;开展汛期建筑施工工地的深挖
坑、边坡开挖和工地淹水隐患的排水防涝危排查整治工作
;指导灾区开展灾后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鉴定、修复
、重建的技术工作;指导开展因灾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
房改造。
16. 县水务局:贯彻执行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参
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制定和应急处置工作;水旱灾害防治的
日常管理、体系建设、基础设施等工作,负责水情旱情监
测预警,组织编制独山县重要江河湖库和水工程的防御洪
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
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协助县应急管
理局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水旱灾害防治工作,水旱灾害
应急预案编制,发布水旱灾害灾情,开展水旱灾害救援指
挥、抢险救援工作。
17. 县农业农村局:贯彻执行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
,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制定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重大农
作物病虫害、农作物病虫疫情及农作物自然灾害的预防工
作,及时调拨县级救灾备荒种子,指导农民采取抢种补种
等灾后生产恢复措施;组织开展农业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