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
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07月02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
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扎实做好秋冬季疫
情防控工作,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
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局及县党委政府、指挥部
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聚焦
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产品,及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
,灵活调整防控措施,督促市场主体落实主体责任,落实
各项疫情防控举措,对防控重点再加固、对防控要求再落
实,全力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
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市场监管局秋冬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 长:曹 飞
副组长:杨兴旺、周杰、王士杰、彭晓冬、武仲强、
曹永生
成 员:各股室、所、直属单位负责人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活禽、野生动物交
易监管;药械安全监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价格交易监
管。
(二)重点场所:水产品、冷冻食品和农副产品批发
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服务单位;药品、药械经营
单位;理发店等。
(三)重点产品:水产品;进口冷链食品;国内冷冻食
品;活禽类;野生动植物类。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将其他重点领域、重点
场
所、重点产品纳入工作重点。
四、主要任务
根据县委县政府、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
关
于疫情防控的要求,采取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确保
措施及时、适当、有效。
(一)加强冷链食品疫情常态化防控。1、摸清底数并动
态更新。要以生产加工、贮存、销售、餐饮为重点环节
,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冷冻冷藏库房、商场超
市和大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场所,全面加强冷链食品排查
,发现新增冷库及时更新名册并报县局。督促提供冷冻冷
藏服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冷库)依法到当市场
监管所备案并公示。2、持续强化风险排查,落实人物同防
。继续对食品加工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
场超市、第三方冷库、餐饮单位自建自备冷库、学校食堂
等重点场所开展全覆盖、无缝隙、不间断的执法检查,对
进口冷链食品和相关从业人员信息进行摸底排查,实施动
态监管。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和从业人员疫情防控措施
,严格检查追溯凭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
证明、消毒证明,凡是不能提供“四证”的,一律不准上市销
售,确保第一时间排查发现疫情风险,最大限度斩断病毒
输入链条。3、实行专区专柜,降低疫情风险。进口冷链食
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贮存等单位,在进口冷链
食品入库时必须单独存放,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不同批
次不得混放,经营销售环节必须专柜摆放销售,不得与其
他食品混存混卖,做到进口冷链食品专区存储、专柜销售
。同时建立专人管理制度,做好人员信息登记。4、落实实
名登记,确保追溯到位。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贮存单位
要严格落实进货、销售台账制度,并详细记录食品的供应
商名称、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报关单、产地、批
次、数量、生产日期等;要严格执行消费者购买进口冷链
食品实名登记制度,进口冷链食品销售时,销售单位要详
细记录购买者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购买数量、批次、
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做到进口冷
链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5、实行报备检测,严格风险
管控。严格实行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贮
存单位新购进进口冷链食品报备管理制度,凡从泗县县外
购进进口冷链食品,须于产品到达24小时前向辖区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报备;从县内购进进口冷链食品,须于产品到
达后当天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备。市场监管部门应
及时掌握辖区内新购进的进口冷链食品信息,第一时间推
送给疾控部门进行采样和核酸检测,并督促辖区内进口冷
链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贮存单位单位“应检尽检”和
规范消毒。新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实行检后上柜销售和使用
制度(新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必须经当地疾控部门核酸检测
合格后,才能使用和上市销售),对未按规定进行报备的
单位和个人,市场监管部门要从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