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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学前教育规范发展保障和促进幼有所育监督意见办理情况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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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学前教育 规 范发展保障和促进幼有所育监督意见办理情 况的函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根据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主任会议通过的《关 于推进学前教育规范发展保障和促进幼有所育的监督意见》 (湖人大督〔2018〕7号)要求,市政府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认 真学习研究,按照监督意见,提出对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准规划,科学配置学前教育资源 一是精准制定学前教育专项规划。针对当前城镇化进程 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政策落地、“全面二孩”生育政策 实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政策调整等带来的人口变动影响 ,根据《湖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由市、 区教育局会同规划部门对市本级学前教育资源进行深入精准 分析,科学制定并出台《湖州市区学前教育专项规划》,优 化配置学前教育资源,满足老百姓就近入学的需求。截止 2018年12月底,各区县均已编制完成学前教育专项规划,并 由区县政府发文。二是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到位。市教 育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出台相关政策,按照“谁开发建设、 谁完善配套”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 管理,确保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 规范设计并建设,园所内部设施标准由开发建设单位按不低 于省二级幼儿园标准配置。对政策出台前的湖州开发区、太 湖度假区范围内小区配套幼儿园二次装修经费,根据《关于 中心城区学校(幼儿园)教育经费等有关工作专题会议备忘 》精神执行好。 二、健全机制,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 一是全力确保经费落实到位。根据《湖州市发展学前教 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7-2020年)》,市本级学前教育专项 经费600万元,到2019年提高至1600万元(目前已列入财政预 算)。各区县制定下发幼儿园生均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和公 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并逐年提高公办幼儿园生均公 用经费定额标准。到2020年,各区县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 费定额标准不低于当地小学生标准。进一步加大扩容、改薄 专项奖补力度,结合“省等级幼儿园”创建、资质年检等 ,倒逼相关幼儿园优化办学条件。二是建立专项经费使用绩 效考核机制。市教育局已经出台《关于市本级学前教育重点 工作目标考核奖励办法》,正在会同市财政部门对市本级学 前教育专项拟定竞争性分配原则,在区级财政及教育部门自 查自评的基础上,由市财政局及市教育局组织对市本级学前 专项经费的绩效评价,对各区学前教育重点工作目标进行考 核,按照绩效评价结果奖励补助各区学前教育发展。三是健 全政府、社会、家庭合理分担机制。综合考虑物价水平和社 会承受能力,通过核定办园成本,逐步提高普惠性幼儿园的 收费标准,形成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参与、家庭合理分担的 投入机制。各区县教育部门将会同物价、财政等部门定期开 展一次普惠性幼儿园成本核算,建立健全幼儿园保教费动态 调整机制。及时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合理确定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的上浮比率,确保普惠性幼儿园健 康有序发展。 三、突出公平,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一是着力加快老城区幼儿园布点建设。在修订学前教育 专项布局规划时,教育部门认真做好目前老城区人口分布情 况调研工作,为科学布点做好准备。在老城区教育资源布局 调整时,确保教育用地不变更,将闲置教育用房办成幼儿园 (如产权属于市城市集团的原衣裳街学校);对于旧城改造 中拆除的幼儿园(如吴兴区汽总幼儿园已停止招生,即将拆 除),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就近补建幼儿园;对老城区幼儿 园严重不足的区块(如众鑫广场区块,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