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学前教育 规
范发展保障和促进幼有所育监督意见办理情
况的函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根据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主任会议通过的《关
于推进学前教育规范发展保障和促进幼有所育的监督意见》
(湖人大督〔2018〕7号)要求,市政府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认
真学习研究,按照监督意见,提出对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准规划,科学配置学前教育资源
一是精准制定学前教育专项规划。针对当前城镇化进程
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政策落地、“全面二孩”生育政策
实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政策调整等带来的人口变动影响
,根据《湖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由市、
区教育局会同规划部门对市本级学前教育资源进行深入精准
分析,科学制定并出台《湖州市区学前教育专项规划》,优
化配置学前教育资源,满足老百姓就近入学的需求。截止
2018年12月底,各区县均已编制完成学前教育专项规划,并
由区县政府发文。二是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到位。市教
育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出台相关政策,按照“谁开发建设、
谁完善配套”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
管理,确保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
规范设计并建设,园所内部设施标准由开发建设单位按不低
于省二级幼儿园标准配置。对政策出台前的湖州开发区、太
湖度假区范围内小区配套幼儿园二次装修经费,根据《关于
中心城区学校(幼儿园)教育经费等有关工作专题会议备忘
》精神执行好。
二、健全机制,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
一是全力确保经费落实到位。根据《湖州市发展学前教
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7-2020年)》,市本级学前教育专项
经费600万元,到2019年提高至1600万元(目前已列入财政预
算)。各区县制定下发幼儿园生均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和公
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并逐年提高公办幼儿园生均公
用经费定额标准。到2020年,各区县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
费定额标准不低于当地小学生标准。进一步加大扩容、改薄
专项奖补力度,结合“省等级幼儿园”创建、资质年检等
,倒逼相关幼儿园优化办学条件。二是建立专项经费使用绩
效考核机制。市教育局已经出台《关于市本级学前教育重点
工作目标考核奖励办法》,正在会同市财政部门对市本级学
前教育专项拟定竞争性分配原则,在区级财政及教育部门自
查自评的基础上,由市财政局及市教育局组织对市本级学前
专项经费的绩效评价,对各区学前教育重点工作目标进行考
核,按照绩效评价结果奖励补助各区学前教育发展。三是健
全政府、社会、家庭合理分担机制。综合考虑物价水平和社
会承受能力,通过核定办园成本,逐步提高普惠性幼儿园的
收费标准,形成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参与、家庭合理分担的
投入机制。各区县教育部门将会同物价、财政等部门定期开
展一次普惠性幼儿园成本核算,建立健全幼儿园保教费动态
调整机制。及时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合理确定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的上浮比率,确保普惠性幼儿园健
康有序发展。
三、突出公平,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一是着力加快老城区幼儿园布点建设。在修订学前教育
专项布局规划时,教育部门认真做好目前老城区人口分布情
况调研工作,为科学布点做好准备。在老城区教育资源布局
调整时,确保教育用地不变更,将闲置教育用房办成幼儿园
(如产权属于市城市集团的原衣裳街学校);对于旧城改造
中拆除的幼儿园(如吴兴区汽总幼儿园已停止招生,即将拆
除),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就近补建幼儿园;对老城区幼儿
园严重不足的区块(如众鑫广场区块,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