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
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龙潭区人民检察院,向本次常委会报告区检察
院关于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主要成效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规定的
一项
重要制度。该制度适用以来,在龙潭区人民法院、公
安机关及司法行政机关支持配合下,区检察院在依法严惩
刑事犯罪的同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案件610件
738人,适用率为82.27%。
一是化解矛盾彰显检察温度。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
罚,有助于增强接受教育矫治的自觉性,最大限度减少社
会对立面。2020年以来,一审后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上诉
率为2.6%,相比其他刑事案件上诉率低2.7个百分点。同时
,将是否与被害方达成刑事和解、取得被害方谅解作为从
宽的重要考虑因素,也有助于弥补被害方身心及财产受到
的侵害,化解社会矛盾,修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该制度
适用以来,全院共促成认罪认罚的102名犯罪嫌疑人与被害
人达成和解。对适用该制度的2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
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1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5人。新冠疫
情发生后,落实依法防控要求,建立“涉疫案件绿色通道
”,对危害防疫的制假售假、借机诈骗等影响恶劣案件,大
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达100%,并依
法从快从速移送起诉,在警示犯罪的同时,消除因严格管
控形成的对抗情绪,维护了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与社会稳定
和谐。
二是惩治犯罪彰显检察力度。随着犯罪专业化、智能
化、隐蔽化的明显增强,鼓励犯罪嫌疑人主动坦白、如实
供述、配合取证,有利于取证固证,及时、有效惩治犯罪
。特别是对于订立攻守同盟的团伙犯罪,通过认罪认罚从
宽制度可以有效分化瓦解,实现对案件的深挖、彻查。区
检察院办理的房某某等人涉恶案件中,主犯始终不认罪
,经过耐心细致释法说理,成功教育转化2名犯罪嫌疑人自
愿认罪认罚并当庭指证主犯罪行,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和社会效果。
三是保障权利彰显检察态度。高度重视被害方合法权
益保护,充分听取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案件处理的意
见。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性质和法律
后果,共为545名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联系值班律
师,见证具结过程。将是否认罪认罚作为判断社会危险性
的重要考量因素,认罪认罚案件不捕率高于整体刑事案件
11个百分点;法院宣告缓刑案件占61.3%,高出整体刑事案
件26个百分点。
(二)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主要做法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前,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多以
书面审查案卷材料为主,重定罪轻量刑、重程序轻教育。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以来,全院着力更新司法理念,充
分履行法定职责,与其他司法机关一道,努力把这一制度
落实到刑事诉讼各环节。
一是着力在加强协作配合上下功夫。加强与公安机关
沟通协调,前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关口,充分利用最
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制作的阐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治宣
传片,在公安部门大力支持下,分别在派出所、公安机关
执法办案中心循环滚动播放。协同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严
格履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程序,同步开展认罪认罚从
宽制度教育工作,让犯罪嫌疑人在侦查环节就充分了解认
罪认罚从宽制度,打消顾虑、消除侥幸心理、主动坦白、
如实供述,起到了既有利于及时有效地固定证据,又为犯
罪嫌疑人更好的落实了认罪认罚从宽刑事政策的良好效果
;加强与法院沟通协调,提高确定刑量刑建议的精准率。
认罪认罚在本质上是认罪协商,其关键在于明确告知犯罪
嫌疑人可能判处的刑罚,让其自愿作出认罪认罚的选择
,如果检察官只给出一个幅度刑建议,犯罪嫌疑人无法准
确地知道认罪之后将会得到怎样的结果,就无法决定是否
选择认罪认罚程序。检察机关根据案情,准确、全面地计
算出刑期,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不仅能够提高诉讼效率
、节约司法资源,更能够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认罪
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以来,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在制度适用中
的主导作用,积极主动与法院加强沟通协调,收集整理区
法院近三年的判决情况及影响量刑的不同情节,对常见罪
名逐条逐项分析研讨,为精准量刑提供可靠数据支持。对
于新型、疑难、复杂案件主动向法官请教,及时总结法官
对于类案的量刑规律、自由裁量权的运用规律。同时,加
强量刑建议书的说理性,体现量刑依据、理由、主要量刑
情节及对应从宽幅度,并根据审判环节的证据变化及赔偿
谅解情况及时调整量刑建议。经过两年的努力,量刑建议
采纳率和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逐步提高,2019年,量刑
建议法院采纳率为37.7%,2020年以来,采纳率上升至
86 . 5%,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率占量刑建议总数的
22%,同比上升50%,法院对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
95.2%,同比上升16.7个百分点;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沟通
协调,推动落实值班律师制度。值班律师承担着为犯罪嫌
疑人提供法律帮助、见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等职责,是
落实这一制度的重要参与者。区检察院主动与司法行政机
关沟通,取得司法行政机关的理解与支持,通过政府购买
法律援助服务、与律所开展公益合作等方式,积极推行值
班律师制度,共同解决值班律师人员短缺和经费保障不足
等问题。区检察院设值班律师工作室,配备固定值班律师
2人,全程参与量刑协商、具结书签署,在诉讼的全阶段
,实现司法保护全覆盖。
二是着力在履行指控犯罪主导责任上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