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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202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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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保护工 作情况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受国务院 委托,现就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请审议。 设立河北雄安新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 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千年大 计、国家大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雄 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赴雄安 新区实地考察,多次主持召开重要会议、发表重要讲话、 作出重要指示,为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保护工作指明方 向、提供根本遵循。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审议雄安新区相关规划。栗战书委员长对相关工作作出重 要批示。韩正副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提出明确要求。 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雄安新区及白洋淀生态保护 工作,组织有关方面赴河北省、北京市就大清河及白洋淀 流域生态保护开展调研座谈,协调指导京津冀晋四省市人 大常委会开展白洋淀生态保护协同立法,听取国务院有关 部门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治对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保 护的保障作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与京津 冀等相关省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 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 法高标准、高质量扎实推进实施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保 护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高标准构建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保护规划政策 体系 雄安新区和白洋淀地处大清河流域“九河下梢”,两者因 水而联,生态环境特别是水资源利用保护事关该区域安全 和长远发展。有关地区和部门高度重视,从全局的高度和 更长远的考虑来认识和做好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保护、 防洪排涝体系建设等工作,统筹推进规划编制、标准制定 和法治建设,推动雄安新区建设蓝绿交织、清新明亮、水 城共融的生态城市。 (一)加强生态保护顶层设计。国家发展改革委、有 关部门与河北省等方面,按照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 特色、高点定位的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顺应 自然、尊重规律,加强规划引领,高标准推进雄安新区生 态保护工作。一是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复同意后印发实 施《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 》及起步区控制性规划、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重要规 划,明确了雄安新区加强生态建设、打造优美自然环境的 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提出构建“一淀、三带、九片、多廊 ”生态空间格局。二是印发实施《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 护规划(2018—2035年)》,明确以水面恢复、水质达标 、生态修复为目标,到2035年雄安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 40%、起步区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50%、生物多样性明显提 高,同时提出白洋淀生态用水保障、流域综合治理、淀区 生态修复、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要求和举措,实现城市与 淀泊共融共生。三是研究编制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雄安 新区)实施方案,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推动白洋淀生 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统筹推进雄安新区城市建设和生态文 明建设,打造美丽中国的雄安样板。 (二)完善防洪排涝专项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有 关部门与河北省等方面高度关注雄安新区防洪体系建设 ,围绕落实雄安新区规划纲要、总体规划等要求,针对当 前和未来一段时期城市规划、建设、运营中存在的防洪防 汛、排水排涝等短板弱项等,抓紧制定完善相关规划,强 化工程设施建设,提升雄安新区防灾抗灾能力。一是编制 实施《河北雄安新区防洪专项规划》、《河北雄安新区起 步区排水(雨水)防涝专项规划》等,提出防洪排涝总体 布局、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其中,作为雄安新区主城区 的起步区,防洪标准为20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为50年一 遇。二是印发实施《“十四五”时期雄安新区防洪排涝体系建 设、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实施方案》和2021年行动 计划,明确有关工作的阶段性目标和重点任务举措。三是 水利部等有关方面正在组织编制大清河流域综合规划和海 河流域蓄滞洪区调整方案,从流域系统性、完整性的角度 出发,考虑统筹加快建设和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全面提升 流域综合管理能力。天津市积极配合提升雄安新区和白洋 淀下游河道行洪能力,加强蓄滞洪区建设,不断巩固和加 强区域防洪体系。 (三)加强绿色环保创新。贯彻绿色循环低碳理念 ,在推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进程中围绕创造“雄安 质量”、打造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全国样板,推动雄安新区使 用最先进的环保节能材料和技术工艺标准进行城市建设 ,打造国际一流、绿色、现代、智慧城市。一是全面推广 绿色建筑。因地制宜提高雄安新区绿色建筑和节能标准 ,推广超低能耗建筑,引导选用绿色建材,推动起步区新 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的节能率分别达到75%和65%以上。 二是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在雄安新区起步区构建“公交+自 行车+步行”的绿色出行模式,逐步实现到2030年公共交通 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80%、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达到90%的 目标。三是支持供应绿色能源。科学利用绿色电力、地热 、天然气、生物质等能源供给方式,形成以跨区域、大容 量的绿色电力为主、区内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为辅的多能互 补清洁能源供应系统。 (四)强化立法执法保障。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导支 持下,国务院有关部门积极协调支持河北省等方面加强白 洋淀生态保护法治保障,推动制定地方性法规并开展联合 执法,形成依法协同治理的有效合力。一是完善地方立法 。河北省牵头,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密切配合,国务 院有关部门积极支持,起草制定了《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 和保护条例》,由河北省人大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4月1日 颁布实施。二是加大普法力度。开展相关法规政策学习宣 传和普及教育,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增强 社会公众生态安全和洪涝风险意识,营造加强白洋淀生态 保护的良好法治环境。三是开展联合执法。强化执法队伍 建设,探索跨部门跨区域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对入淀河 流流经的21个县市上下游河道200余公里开展排查,依法查 处环境违法违规问题。 二、高质量推进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保护工作 目前,雄安新区已进入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新 区建设同步推进的发展阶段。各有关地区和部门协同推进 补水、治污、防洪,推动白洋淀“华北明珠”重现光彩,构建 完善安全可靠的防洪排涝体系,为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 解创造良好环境。 (一)实施重点工程,防洪排涝项目加快建设。按照 相关规划部署,加快构建雄安新区环起步区防洪体系,完 善排水防涝工程。一是加快建设重大防洪工程。按照“在建 一批、新开工一批、储备论证一批”的原则,滚动推进实施 防洪工程建设,加强起步区防洪安全保障。其中,萍河左 堤、白沟引河右堤已具备200年一遇防洪能力。二是有序建 设排水防涝管网。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稳步推进 雄安新区截排系统、雨水管渠、水网系统等建设。同步推 进海绵城市建设。 雄安新区成立以来,相关防洪排涝工程有效发挥了作 用,2017—2020年4个主汛期全部安全度汛。截至目前,雄 安新区范围内未发生洪水灾害,建设工地等未发生内涝险 情,基本经受住了防洪排涝考验。 (二)开展综合治理,大清河流域及白洋淀污染防控 全面推进。对大清河流域实施“控源—截污—治河”系统治理 ,持续推进、稳步恢复白洋淀“华北之肾”功能。一是加强污 染源头管控。严控工业污染源,取缔大清河上中游流域散 乱污企业3万余家,封堵入河入淀非法排污口1.3万个。严控 农业污染源,在沿河沿淀1000米范围设立化肥农药禁施区 ,取缔水产养殖741处。严控旅游污染源,将白洋淀景区 1328艘燃油营运船舶替换为清洁动力船舶,推动旅游厕所 全部达到A级,对景区航道垃圾实行网格化清洁管理。二是 加大截污处置力度。大清河上游入淀河流沿线城市建成区 雨污分流全部改造到位。完成78个淀中村、淀边村污水垃 圾厕所一体化治理,将淀边原直排入淀的57座小型污水处 理站尾水导排至淀外资源化利用,流域市县生活垃圾实现 收运体系全覆盖和新增垃圾日产日清。三是实施入淀河道 治理。开展大清河流域河道“清四乱”(清理乱占、乱采、乱 堆、乱建)常态化规范化整治,有效维护了白洋淀及上游 河道生态环境。 (三)强化修复与管控,白洋淀生态环境持续提升。 围绕白洋淀水生态、水环境、水生物等开展系统治理,努 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典范。一是加强生态系统修复。稳妥 实施退耕还淀,已全部退出淀区内稻田、藕田。建成唐河 、府河、孝义河及萍河河口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并实现有效 运转。持续开展水生植物平衡收割及资源化利用,恢复白 洋淀生态功能和自然风光。二是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对白洋淀实行“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 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理措施,明确优先 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严格开展相关 项目环评审批、强化环境保护措施。三是大力推进植树造 林。雄安新区坚持先植绿后建城,以建设全国森林城市示 范区为目标,加快“千年秀林”建设,2017年以来,已累计造 林42.8万亩,有效改善了水土流失状况。四是开展生物多样 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