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
任人职责述职报告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人以习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扬州市江都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
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15-2020年)〉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围绕农业农村
系统工作重点和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领域,统筹推进法治
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机制、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评机制,重
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建设,切实履行农业农村法
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
下:
一、法治政府工作建设情况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
导
本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强化法治建设第一
责任人职责落实,成立了以本人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
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扬
州市江都区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将法治
建设列入部门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认真贯彻上级法
治建设相关文件、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以深入开展“不忘
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
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
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和
新战略,大力推进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提高。及时研究解
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难点问题,做到法治建设与部门工
作共同推进、相融互促。
(二)完善依法行政体系,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法治
化
1、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执政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内
容,是法治建设的关键和着力点。积极完善和落实内部重
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
环境整治、扶贫攻坚、长江禁捕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坚持
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推行合法性审查法
律意见书制度。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事项,都在充
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
决定。坚持做到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
确,并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
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5个法定程序。
2、严格执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20年我局分别与江
苏旭昊律师事务所、江苏众仁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
聘请合同,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行政执法等领域均由两家法律顾问共同参与并进行“把脉”。
3、坚持督查整改,确保落实到位。对群众关心、社会
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监督,排查法治建
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整
改到位。
(三)全面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强化法治建
设思维
本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开
展多种形式学法活动:一是加强领导学法,将宪法、涉农
法律法规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集中学
习《宪法》、《农业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
全法》等多部法律法规,每月学法1次以上;二是强化干部
法治意识,通过全体干部普法培训、“学习强国”平台学习、
“我是党课主讲人”、“以案释法讲座活动”等多种学习形式
,加强本单位干部职工法治教育;三是落实公职人员学法
治度。定期组织中层干部任职法律考试,通过各种途径强
化法治学习培训,确保了每年普通公职人员全年学法40学
时以上,行政执法人员80学时以上,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
工干部法治意识,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全面推动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1、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围绕行政审批等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应
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结合实
际规范公开流程,及时、主动、全面公开各项信息,提升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2、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全面优化办理流程。
积极深化行政审批管理体制改革,努力提高行政服务
效能,围绕农业农村系统“放管服”改革,主动承接省级下放
及委托办理事项,增进省级委托办理事项2个,承接下放至
县级的事项2个,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个,做到简政放权事
项动态调整、有序承接。推行“不见面”行政审批,坚持工作
创新,优化内部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压
缩申请材料,并将部分项目由承诺件转为即办件,全部行
政许可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全流程
办理率100%,上网办理率100%,网上办结率100%,到现
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的事项比率为100%。
3、及时开展行政权力清单梳理工作。
结合本轮政府机构改革,我局及时开展行政权力清单
梳理工作,明确部门行政权力438项,其中行政许可33项
(含省委托2项)、行政处罚326项、行政强制39项、行政
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