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
我的足迹

王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法治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20211123)

加入Vip免费下载 立即下载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法治中国建设迈出坚实 步伐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王晨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 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 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一百年来,我们党领导人 民持续探索、不断推进法治建设,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已成为我们党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 光辉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 依法治国,继续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为全面 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依法治国是总结我们党百年奋斗历史特别是治国 理政历史经验得出的重要结论 (一)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过 程中高度重视人民民主政权建设,并对与之相适应的法制 进行了实践探索。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和法的学说同 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在局部地区探索实行多种形 式的人民民主政权,并以新型民主政权为依托进行法制实 践探索。党领导人民在创建的革命根据地、边区和解放区 ,先后制定实施一大批涉及政权组织、军事、土地、劳动 、婚姻、司法、内务、教育、卫生、邮政、经济、财政金 融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取得了局部地区依法依规治理的宝 贵经验。 新中国成立前夕,1949年2月,党中央发出《中共中央 关于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和确定解放区司法原则的指 示》。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 十七条规定:“废除国民党反动政府一切压迫人民的法律、 法令和司法制度,制定保护人民的法律、法令,建立人民 司法制度。”这场巨大变革,从法制上为人民共和国的诞生 、成长开辟了道路。 (二)新中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开辟了 中国人民当家作主历史新纪元,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 包括社会主义法治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 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 人民政府组织法》,开了新中国法制之先河。1954年,毛 泽东同志主持起草新中国第一部宪法。1954年9月20日,第 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 宪法》。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陆续制定实施婚姻法、工会 法、土地改革法、惩治反革命条例、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 要、选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 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 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兵役法等法律,初步 奠定新中国人民民主法制的基础。 后来,由于我们党在工作指导上发生了“左”的偏差和错 误,出现了一些严重失误。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 ,使党、国家、人民遭到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 损失,民主法制遭到严重破坏,教训极其惨痛。1981年党 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 的决议》,对新中国成立后30多年历史特别是“文化大革命 ”的发生和教训作出全面总结,其基本论述和结论至今仍然 适用。 (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 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了蓬勃发 展新阶段。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 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 的历史性决策,同时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 主义法制的任务。邓小平同志明确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 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 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 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 必严,违法必究”。在这以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持续 推进和加强,立法立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律服务 、法制宣传、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依法治理和依法执政 等各领域各方面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新进展。 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 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 检察院组织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等7部重要法律,成为我国法制建设进入蓬勃发展新阶段的 标志性立法。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新宪法。 1982年宪法是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路线方针政 策,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经验和教训,适应我国改 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 新要求而制定的。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至今,全国人大先 后5次对宪法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必要的修正,使我国 宪法在保持稳定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紧紧跟上了时代前进 步伐。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 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 方略”。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 家”载入国家根本法。 2011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宣布,以宪法为 核心,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 法、刑法、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和法律、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实 现有法可依。 改革开放40多年历程充分证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有 力巩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 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人 权事业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 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 历史的经验和教训使我们党深刻认识到,法治兴则国 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法治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 相关,是治国理政、实现长治久安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 实行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重要结 论,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 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开创新时代全面依 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 央对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顶层设计和重大部 署。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系党和国 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 ,对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的理论认识和实践探索达到 了新的历史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就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 国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推动 一系列重要工作,在党的历史上产生了许多具有重要标志 意义的“第一次”。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 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总书 记对决定稿作了说明并发表重要讲话。这是党的历史上第 一次专题研究、专门部署全面依法治国的中央全会,在我 国社会主义法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之后不久,党中央 确立“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其中,以前 所未有的决心、举措和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 建设。 2018年1月,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专题研究宪法修改问 题,提出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这在党的中央全会历 史上也是第一次。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 修正案,国家根本法实现了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符合中 国实际,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为实现“两 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有 力宪法保障。 2018年8月,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这 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设立这样的机构,目的是加强党对 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 作。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委员会主任并在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2020年5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后的第二天,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九届 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民法 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强调要充分认识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