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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2021年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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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2021年工作要点 及分工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市党委和市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 民收入提升行动的部署要求,落实落细《X市城乡居民收入 提升行动任务清单》,确保全年城乡居民增收目标全面完 成,制定本要点及分工方案。 一、激发市场主体促增收 1.培育壮大各类市场主体。贯彻落实全市产业发展和 招商引资大会精神,围绕发展肉牛、绿色食品、文化旅游 、生态经济、纺织服装五大重点产业,实施工业“十强双百 ”行动,加快建设宁夏丰源纺织20万锭纺纱纺织二期工程、 宁夏宁川置业20万锭纺纱织布、宁夏双文绒业高档羊绒制 品等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大项目、好项目,以产业高质量发 展,实现城乡居民就业充分、收入增长。围绕“1+4”产业园 区建设,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入园,支持企业发展 ,带动城乡居民就业增收。实施“人才+重点产业”行动,以 产业研究院建设为平台,精准设计一批人才项目,以人才 建设带动企业发展,促进城乡居民就业增加收入。加快建 设数创城市,优先支持5G网络、智慧X数据中心、大数据服 务平台等项目建设,建成智慧产业园区(基地),吸纳更 多城乡居民就业。建立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与 人力资源协同发展机制,建立重大政策、重大投资对就业 影响评估机制,推动就业岗位与人力资源开发有效衔接。 落实援企稳岗、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及社保补 贴,为企业纾困解难,实现年新增就业8000人以上。拓宽 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完善培育认定“专精特新 ”、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重点文化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改善文化旅游发展环境。创建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单 位,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单位,推动文化旅 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税收政策宣传,依法依规落实小 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 龙头企业,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星级家庭农 场创建活动,提升新型经营主体在产业发展中的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 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 广播电视局、商务投资促进局、金融工作局、税务局、经 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列第一位的为牵头负 责单位,下同) 2.提档升级现代服务业。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业 供给,围绕加快发展现代金融、旅游休闲、现代物流、健 康养老、家政服务等重点行业,提供更多的就业创业岗位 ,力争每年实现1.1万以上人就业。实施现代服务业同重点 工业、特色农业深度融合发展行动,打造西南新区商贸服 务、泾河源旅游服务业、X义乌小商品城等公共服务平台 ,加快实施智慧物流-冷链物流供应、专业批发市场等项 目建设。实施服务业品质升级行动,聚焦重点消费领域和 群众多元化需求,加大培育现代商圈、商业街区、中高端 市场、大型物流实体,加快发展健身、教育、文化、旅游 、体育等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业品牌企业,持续推动家政 服务业提质扩容,培育龙头家政企业,开展家政从业人员 技能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实施支持新业态规范发展行动 。鼓励发展特色民宿、夜间经济、地摊经济、小店经济、 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医养康养等新业态灵活就业形式。 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加快休闲农业发展,全年旅游收入和 游客人数均增长20%以上。依托我市现有的物流企业和物 流资源,构建商贸物流配送体系和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商务投资局、民政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 政府) 二、扩大社会就业促增收 3.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出台就业工作问责约谈办法 ,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市、县(区)政府每年要将就业 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完善就业资金稳定增长机制 ,每年按上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安排就业资金。组 织实施就业促进行动,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 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统筹实施机关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 项目,实现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不低于70%,两年内离 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85%以上。鼓励毕业生 到市内五大重点产业、地方优势特色产业、中小微企业和 基层就业。每年开发1000个就业见习实习岗位,吸纳 16—24周岁失业青年到企业和社会组织见习。实施促进农 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项目,加强与区内外重点用工企业对接 ,利用好商飞、中建材等央企对口帮扶X的有利机遇,力争 提供2万个以上就业岗位。组织开展“点对点”集中输出,深 化闽宁等东西部劳务协作,落实脱贫劳动力赴闽宁就业奖 补政策,全年有组织向福建输送800人以上。发挥市、县 (区)驻外劳务管理机构作用,培育和壮大劳务中介组织 和劳务经纪人队伍,持续抓好“铁杆庄稼保”扩面,推进农村 劳动力就近就地和外出务工就业,力争全年实现农村劳动 力转移就业30万人次以上,劳务收入达到70亿元,城镇新 增就业8000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教育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 、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 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 政府) 4.坚持以创业带就业。实施创业服务提升工程,健全 “创业培训+担保贷款+创新服务”创业帮扶机制,持续加强 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奖补等扶持政 策支持,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亿元以上,培育创业实体 1400户,带动就业6500人以上。实施重点群体创业引导工 程,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创建国家和自治区级 “双创”示范 基地、企业“双创”平台、科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创业孵化 基地,持续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实施创业孵化提升工程 ,对已创建的23家创业孵化园区(基地),加强政策引导 ,强化服务保障,加大创业实体的培育,创造新的就业岗 位。开展创业载体提质增效行动,对现有市、县(区)级 创业孵化园区(基地)进行复评复审,对运营正常、产业 特色鲜明、发展前景好、具有示范效应的园区,由市、县 (区)财政分别给予每个园区(基地)5-10万元一次性运 营补贴。创建一批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双创”示范平台、中小 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众创空间、科技创新平台、返 乡入乡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对认定为市、县级双创示范基 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开展“创业指导 师工作室”评选工作,做好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评选工作。 继续开展创业志展指导专家“基层行”、“一对一”结对帮扶等 服务活动。贯彻落实《X市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评定管理 办法》,引导社会各界创建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为退 役军人创业提供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 学技术局、退役军人局、金融工作局、残联、经济开发区 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5.积极做好就业服务。健全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 系,支持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建成与产业导向相适应 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发挥宁夏飞毛腿技工学校培养技能 人才作用,建成X市职业技能实训基地,鼓励支持企业开展 新型学徒制培养和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每年开展各类技能 培训2万人次以上。全面推行职业培训券工作,以电子社保 卡为依托,将招商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用工、民办非企 业单位用工及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补 贴(含生活费)范围,对在岗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3000人次以上。围绕自治区九大产业、市五大重点产业开 展职业技能培训,每年拿出不少于30%的培训指标,开展 “劳务品牌”、“康养计划”等特色培训,培养与企业岗位相匹 配的产业工人,每年力争培训6000人次以上。对有创业意 愿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 开展创业培训,年培训1200人以上,培训后自主创业率达 到45%。加强与纺织、特色农业、生态经济、文化旅游等 龙头企业用工信息对接服务,常态化开展“公共人力资源市 场+民营职业介绍机构”“现场招聘、橱窗招聘、网络招聘 +职业介绍”的“3+1”招聘活动,提供5万个以上就业岗位。 开展“千校万岗”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行动,通过募集 岗位结对帮扶青年就业。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 目。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对脱贫人口、易 致贫返贫监测对象的识别认定,将脱贫人口、易致贫返贫 监测对象等职业技能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责任 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 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金融工作局、总工会、 团委、妇联、残联、税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 人民政府) 6、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 支付条例》,严格执行“五项制度”,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检 查、联合执法、联合办公、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健全完 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体系,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欠 薪积案化解攻坚行动,实施根治欠薪执法专项行动。畅通 工资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及时兑付,限时办结,加强裁审 衔接。加强源头整治,推动制度落实,加强新业态从业人 员、家政服务人员、劳务派遣人员获取劳动报酬权益维护 。建立企业欠薪报告制度,将有欠薪失信行为的用人单位 按规定列入“黑名单”,增强震慑效果,逐步形成市场主体自 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的长效机制。(责任单 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 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商务投资促进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夯实政策兜底促增收 7、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落实职工基本养老金合理 调整机制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严格执行 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提高退休人员冬季采暖费补贴、 丧葬抚恤金补助、病残津贴、城乡居民特殊群体费补贴等 标准,提高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全面规范职工基 本医疗保险政策体系,落实工伤保险制度,扩大工伤保障 范围,实施优先单独参加工伤保险政策,稳步提高工伤保 险长期待遇水平,积极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发挥失业 保险稳就业、防失业、保生活作用。健全多层次、多支柱 养老保险体系,扩大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覆盖面,建 立个人养老金制度,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不断提 高养老保障水平。健全医保制度体系,强化基本医保、大 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完善居民大病保险、职 工大额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政 策,提高重特大疾病和多元医疗需求保障水平。(责任单 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保局、社保中 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8、加强困难群体救助。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信息纳入低收入人口数 据库,实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对符合条件人群及时纳 入救助范围,建立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持续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