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副主席汪永清作主题发言
2022年6月2日
仲裁是世界通行的民商事纠纷解决方式。现行仲裁法
颁布20多年来,我国仲裁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仲
裁已成为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
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国内各类纠纷日益增长的背景
下,如何更好地释放仲裁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优势,如何
将中国建设成为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重要目的地或国际商
事仲裁首选地,对我国仲裁制度提出了新的考验。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仲裁事业发展,要求“把非诉讼
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把涉外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做得
更有成效”。中办、国办也就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
力专门下发文件。仲裁法的修订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
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准确把握仲裁规律
特点,立足中国实际、适应仲裁发展趋势,促进仲裁事业
高质量发展和国际仲裁中心建设。
一是全面准确贯彻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意思自治是
民商事仲裁的基石。既不能因实际存在的一些问题而怀疑
、削弱仲裁的自治性,也不能无视意思自治的相对性,模
糊自治利益和国家、社会和他人利益的界限。对一些特殊
类型纠纷需要作出特别规定,以完整、准确体现意思自治
原则。
二是克服仲裁司法化的惯性思维。仲裁法的修订要充
分体现仲裁特色、突出仲裁优势,合理界定仲裁与司法的
关系,明确司法对仲裁进行监督的范围限于违反法律规定
和违背意思自治原则的情形。司法监督要充分尊重仲裁保
密性原则。合理体现仲裁有别于司法的程序自主特性,恰
当赋予仲裁庭有关程序性事项的裁量权。
三是坚持守正与创新的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