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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2022年汛期高温期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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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2022年 汛期高温期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的通知 涪陵高新区、临港经济区、白涛工业园区、清溪工业园区 安环所(环保部、科)、各乡镇(街道)规建环保办(服 务中心),局属各科室、执法支队、监测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 示,对照《重庆市涪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重庆市减灾委员 会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通知》(涪安办〔2022〕 48号)有关要求,为切实加强5月1日至9月30日汛期高温期 间全市环境安全监管,做好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 作,确保高温汛期期间全区环境安全,结合生态环境工作 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增强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意识 进入重庆市汛期高温时段,因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及 自然灾害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升高,全区环境安全面 临的形势严峻。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克服麻痹思想 ,强化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全力以赴抓好环境风险防范 各项工作,持之以恒排查整治各类环境安全风险隐患,遏 制突发环境事件多发态势,全力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强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一)持续开展环境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整改“回头看”。 重点针对“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风险管理隐患排查 台帐中历年来尚未完成整改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以及发生 过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环境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整治进行“回 头看”,严格按照环境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属事监管责 任,督促辖区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确保尚未完成 整改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在今年汛期高温期间得到有效稳 控,按照隐患整改方案要求及时消除隐患,坚决杜绝因风 险隐患久拖不治引发突发环境事件。 (二)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 点对位于三峡库区长江和乌江干、支流沿线和易引发地质 灾害区域的化工园区和石油天然气化工、精细化工、医药 化工、重金属、危险化学品、油气田、油库及输油管线、 冷链加工储存、城市(镇)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埋、畜 禽养殖等重点风险企业以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其连接 水域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各 部门要进一步督促企业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 纠,要求企业负责人履职关键带动作用,落实好企业内部 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月排查的环境安全隐患“日 周月”排查工作机制,自觉在《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 统》风险管理的企业隐患排查台帐中实时向生态环境部门 报告排查整改情况,确保在受控状态下整改方案到位、资 金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将环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