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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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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3 为贯彻落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疫情防控 工作的部署,切实加强我市农贸市场(以批发、零售食用农产 品为主的集贸市场,下同)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新型冠状病 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按照分类分区管理原 则,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发生本土疫情的县(市、区)的防控要求 (一)中高风险区。 农贸市场应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确定是否营业或者开 放。确需营业或者开放的,必须全面落实人员健康监测、清洁 消毒、通风换气、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并适当缩短营业时间 ,停止促销等人员聚集活动。 全面落实“一人一场”驻场和一日两次清洁消毒(特别是要 重点加强对公共卫生间的清洁消毒),活禽市场一月一休市 ,活禽零售市场每日零存栏。 全面落实进入农贸市场人员体温检测、口罩佩戴、健康码 查验等防控措施,严格做到逢进必扫场所码、扫码必验、验码 必严,体温超过37.3摄氏度、黄码、红码人员不得进场,并指 引其就近到发热门诊诊治。 农贸市场从业人员原则上落实核酸检测1天1检。 (二)其余区域。 全面落实“一人一场”驻场和一日两次清洁消毒(特别是要 重点加强对公共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