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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方案的通知(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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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稳住经济一揽子政 策措施落实方案的通知 一、总体要求 1.力保全年经济增长目标。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 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坚决守住社 会民生底线。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在危机中育新机,切 实把二季度经济稳住,为实现全年增长目标打牢基础。 2.加强经济运行服务保障。紧紧抓住、大力推进支撑各 主要指标的实物工作量,形成落实闭环并分层分级,加密 调度频次,有效解决困难问题。密切跟踪经济运行走势 ,加强监测分析预警,做好政策储备和应对预案。做好项 目投资、中小微企业运营、重点群体就业等情况监测调度 ,加强对县区、园区的指导。加大六大新兴产业专班推进 力度,分类推进、协调解决相关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 问题。 二、财政政策 3.严格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按照国家、省部署 ,落实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 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抓紧办理小 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 上,确保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加强 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强化协作 ,保障退税资金,完善退税流程,确保退税资金及时到账 。加强支持增值税留抵退税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监控,提高 资金使用效益。 4.加快财政支出进度。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第一 时间下达对下转移支付,加强预算执行数据分析,针对预 算执行中存在的支出进度慢等问题,跟踪督导重点项目实 施,推动限期整改到位。继续严格清理存量资金,对各类 结余资金、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全部收回 统筹;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加快使用进度,不需按原 用途使用的,按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 的领域。当年预算资金预计难以支出或进度明显滞后的 ,可调整用于急需事项。对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和项 目,核减或取消下年预算安排;对支出进度较慢的项目 ,建立惩罚性压减机制。切实加强库款管理,强化库款资 金保障和运行监测,对留抵退税专项资金实行单独测算、 逐月预拨、滚动清算,保障重点支出、留抵退税政策落实 等需要。 5.强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争取和使用。抓紧对接省级 6月发行计划,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和审核,积极争取更多 项目列入省发行计划。压紧压实县区、园区属地责任,落 实专项债券支出进度通报预警、违规使用处理处罚等机制 ,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力争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 。提前做好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等领域专项债券项目准 备。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引导商业银行对符 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做好 信贷资金和专项债资金的有效衔接。 6.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 构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的小 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增信时,在准入门槛、审批时效 、担保费率、风险容忍等方面予以倾斜。依法依约及时履 行代偿义务,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加大对政府性融资 担保机构的资本金补充、担保费补贴、风险补偿等支持力 度。积极争取省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 7.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对符合规定的小微 企业报价按最高优惠幅度给予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加 评审。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 的40%、不高于70%,政府采购预付款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 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和资金支 付时间压缩至7个工作日。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 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 8.落实社保费缓缴政策。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 足额发放的基础上,扩大实施缓缴政策的困难行业范围。 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 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以产业 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业业企业为 重点,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根据国家和省扩大实施缓缴 政策困难行业名单确定)。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 ,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 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 不超过1年。原明确的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相 应延长至2022年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按照省确定 的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认定标准和实施办法,落实中小微 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保费缓缴政策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 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 组织参照执行。 9.加大稳岗拓岗保就业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失业保险 稳岗比例,提高返还比例,将大型企业的返还比例由30%提 高到50%。将大型企业纳入失业保险留工培训补助发放范围 。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 保险的,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并 按照3000元/人标准给予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对与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签订 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在完成 省下达年度开发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公益性岗位任务的基 础上,2022年,创新在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开 发疫情防控员、社区管理员、安全信息员等临时性专项岗 位2300个以上,安置有就业意愿的因疫等原因失业人员 ;开发1500个短期就业见习岗位,安排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开展3-6个月就业见习、参与疫情防控等服务;全市机关事 业单位等政策性岗位招录(招聘)计划不低于1300个。 三、货币金融政策 10.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 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 推动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主动发起,按照市场化原则与中 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 主协商,对贷款实施年内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 延、能延早延。开通贷款咨询热线,做好后续信贷资金安 排,帮助企业维持或恢复生产。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 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 ,推动银行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贷款,灵活采 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 整还款计划。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 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 息。各地统筹资金,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2022年 新增贷款给予贴息。对创业担保贷款利息在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LPR)减去150个基点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 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市场主 体复工复产和创业就业。设立服务业专项贷款,建立备选 企业库,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贷款纳入新型政银担体 系给予风险分担,免除抵质押要求。 11.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指导地方银行业法人 金融机构用好用足国家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扩大小微 企业信贷规模,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 速5个百分点。全面推广“两内嵌一循环”服务模式,扩大中 小微企业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服务覆盖面,2022年全市中期 流动贷款同比增长50%。推动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 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继续开展“贷动小微 普惠江淮”金融 服务系列专题活动和“贷动小生意 服务大民生”金融支持个 体工商户发展专项活动。推动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拒贷客 户阶段性实施提级管理,加强审慎审批,落实责任到具体 审批人。将交通运输、批零住餐、旅游业等受疫情影响较 大的企业作为中小企业融资对接专项行动重点领域。压实 部门和县区、园区责任,建立健全企业融资需求摸排、对 接和清单化管理机制,配套送金融政策上门,并做好监测 反馈,有效满足企业续贷、增贷需求。用好省、市综合金 融服务平台、“信易贷”、“裕农通”等,提高受疫情影响的行 业企业线上融资对接效率,确保2个工作日内融资需求响应 率达到100%,5个工作日内反馈初步审查结果。2022年通过 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新增撮合我市企业融资服务300亿元。指 导银行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明确 尽职免责认定标准和免责条件,对已尽职但出现风险的项 目,可免除相关人员责任。对小微企业承兑、贴现的商业 汇票、贴现日距离票据到期日在6个月以下的商业汇票,优 先予以再贴现支持。 12.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持续提升政府性融资担 保机构增信服务能力,加快完善风险分担补偿等机制,推 动中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持续深入推进LPR改革,推动 法人金融机构将LPR内嵌到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提 升精细化定价水平,降低实际贷款利率。 13.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加强对市级重点上市后备 企业(项目)专业辅导,帮助尽快具备申报条件。按照“批 量推荐、分级评估、协同授信、贷投联动”模式,积极推广 科创企业投商行批量化金融服务新模式。指导受疫情影响 的中小微企业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民营企业债券融 资支持工具、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等,缓解短期资金压力。 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上市挂牌服务指 导。 14.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 度。深化与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的战略合作,谋划一批 重点事项融资专项。引导商业银行进一步增加贷款投放 ,延长贷款期限,加大对水利、水运、公路、物流、应急 和战略设施、重大科技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 支持力度。充分利用省重点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等平台,开 展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政银企对接活动,指导金融机构积极 对接重点项目建设融资需求,加大对补短板重点项目的融 资支持力度。督促银行机构加快重大项目贷款审批、放款 流程,主动协调解决项目投放问题,推动项目“应投尽投 ”“应投早投”。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贷款需求,加大房地产 开发贷款投放,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稳妥开展房地 产项目并购贷款业务,提高对优质建筑企业的授信额度。 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 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对符合政策要求的绿色低碳、煤炭清 洁高效利用领域项目提供优惠资金贷。 四、稳投资促消费等措施 15.加快推进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加快引江济淮工程淮 南段、淮干正峡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淮河行蓄洪区安全 建设、淮河岸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淮南城市圈堤、保庄 圩提标、凤台城市圈堤达标建设、寿县九里保庄圩、毛集 水系连通及村庄水体整治工程等项目建设,争取开工引江 济淮二期淮南段、淮干峡涡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淠史杭 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等项目。有序推进薄弱环节治 理,加快推进3条中小河流治理工程、1座小型水库除险加 固工程。 16.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加快推动“十四五”规 划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落地,加强协调调度,强化要素 保障,提前开工一批已纳入规划、条件成熟的项目。尽早 开工建设合周高速公路寿县刘岗至保义段、淮南至桐城高 速淮南段,持续推进合周高速寿县保义至颍上南照段建设 ,扎实开展宁洛高速淮南连接线、合蚌高速淮南联络线等 项目前期工作;持续推进凤台至毛集快速通道、洛河至曹 庵一级公路改扩建、寿县至霍邱一级公路改扩建等项目建 设;尽早开工建设凤台新港综合码头、大通珍珠码头,持 续推进江淮枢纽港核心港区、中铁中房大通洛河作业区港 口物流园、淮南港3号水上综合服务区等项目建设,扎实开 展江淮航运综合交通枢纽码头前期工作。实施新一轮农村 公路扩量提标建设和改造,全年农村公路建设511公里,实 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54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 5座。开工建设新桥机场S1线寿县段,做好合淮市域铁路规 划设计、报批报建等前期工作。 17.因地制宜继续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结合城 市更新、新区建设,统筹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逐 步推动地下各类管线入廊。完善管线入廊等有偿使用付费 机制,支持采取PPP模式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加快中兴路地 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再谋划一批地下综合管廊项目。 18.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加快推进有效投资攻坚行动 ,分行业滚动编制实施民间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清单,引导 社会资本参与市政、交通等领域项目建设。积极对接省制 定的“重点领域补短板产品和关键技术攻关指导目录”,鼓励 中小企业与强院强校强所合作建立实验室。积极参与省级 “揭榜挂帅”、定向委托、“竞争赛马”等科技攻关。积极引进 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淮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活动 ,积极争取省级股权、债券投资支持。实施专精特新中小 企业倍增行动,2022年新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0家以上 ,争创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按照省统一部署,加 快出台全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规范有序实施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