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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202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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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 一、财政政策 1. 加大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继续实行已有 6个行业留抵退税政策,落实国家对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 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 、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按 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政策。采取市级财政先行垫付资金办法,强化退税资金保 障,提高退税时效。抓紧办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留抵 退税,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6月底前基本完成集中 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2. 减免“六税两费”。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 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税费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市税务局、市财政 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3. 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2022年7月1日 起,再次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限至 2023年6月30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区 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4. 延续阶段性社保费缓缴政策。对餐饮、零售、旅游 、运输等特困行业,2022年4-6月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保 险,2022年4月至2023年6月实施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政策。(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 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5. 实施社保缴费灵活暂缓政策。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暂缓至2023年底前 补缴。(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区县政府、 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6. 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 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 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 展急需支持的领域。确保6月底前中央预算内资金支付率达 到70%以上。(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政府、市 新区管委会负责) 7. 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加快已发行债券 资金拨付,按月通报支出进度,力争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 。落实国家扩大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政策,持续加强专项债 券项目谋划,储备项目个数和总投资不低于上年度申报总 数的150%。(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政府、市 新区管委会负责) 8.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将面向小微企业 的价格扣除比例提高至10%-20%;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 采购工程门槛,将预留采购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 40%以上。(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9. 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对职业中介机构向登记失业人 员和农民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且签订2个月以上劳动 合同(就业协议)的,按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 介绍补贴。对中小微企业年内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有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 老保险记录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 贴。(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负责) 二、金融政策 10. 落实助企纾困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各银行业金融机 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含 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受困主体,通 过提供中长期贷款、展期、续贷等支持方式,自主协商实 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对延期贷款坚持实 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 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市金融办、人行铜川市中 心支行、铜川银保监分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 责) 11. 用好普惠工具。发挥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作用 ,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 ,按照2%提供激励资金,鼓励金融机构稳定普惠小微贷款 存量,扩大增量。用好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支持中小 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负责) 12. 降低融资费率。市、区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 2022年6-12月新增单户担保额5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 担保费率降至0.5%以下,由同级财政保障。持续释放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改革效能,推动贷款利率下 行,力争全年企业加权平均利率较年初下降20个基点。 (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各区县政 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13. 扩大融资担保。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和覆 盖面,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时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并给予担 保额度、期限、费率等政策倾斜。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风 险补偿资金池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应补尽补。(市财政局 、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14. 扩大贷款贴息。对初创型小微企业2022年度新增信 用贷款,符合贴息条件的,按照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的50%给予贴息,单户享受最高贴息额度不超过 30万元。(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 委会负责) 15. 实施再贷款贴息。落实“十四五”期间法人金融机构 使用央行再贷款贴息政策,加快兑付2021年度贴息资金。 (市财政局、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各区县政府、市新区 管委会负责) 16. 加大对重大项目、重点行业支持力度。引导商业银 行和保险公司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交通、水利、 制造业、能源、物流、旅游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 目长期资金投入,对商贸、餐饮、文旅、交通运输、制造 业等行业“白名单”企业加强融资支持。(市金融办、各区县 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扩投资促消费政策 17. 狠抓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谋划。积极谋划储备一批水 利、交通、能源、生态治理、城市更新及民生领域重大项 目,对当年能够开工建设的项目给予一定前期费补助。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18. 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对列入2022年市级重点项目 ,6-8月新开工的社会投资产业类项目,给予20万元一次 性补贴;对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6-8月新开工的社会 投资产业类项目,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贴。(市发展改革 委、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19. 优化投资结构。对年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 以上的工业项目(不含地款且不属于标准化厂房项目 ),按投资额的1‰给予项目单位奖补,最高奖补20万元。 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技改项目,按 投资额的5‰给予项目单位奖补,最高奖补15万元。(市发 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20. 优化供地机制。将工业用地出让竞买保证金缴纳比 例下限降至20%,允许分期缴付土地出让价款。对工业项目 供地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弹性政策。 (市自然资源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21. 简化审批程序。开通项目“绿色审批通道”,重点项 目实行即来即办,企业投资备案项目实行即报即办,企业 投资核准项目实行企业直报(企业确需转报服务的除外 )。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市行政审批服务 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22. 鼓励平台经济。落实好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具体措施,对策划组织各类优质农产品线上促销活动的单 位,线上交易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 补助;对年内线上交易额达到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 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 元补助。(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 会负责) 23. 开展促进消费活动。发放300万元零售、住宿、餐 饮综合消费券;发放300万元定向消费券,鼓励消费者在铜 限上企业购置汽车、家电。(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区县 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24. 加快商贸企业培育。对2022年6-9月新增入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