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
一、财政政策
1. 加大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继续实行已有
6个行业留抵退税政策,落实国家对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
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
、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按
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政策。采取市级财政先行垫付资金办法,强化退税资金保
障,提高退税时效。抓紧办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留抵
退税,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6月底前基本完成集中
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2. 减免“六税两费”。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
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税费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市税务局、市财政
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3. 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2022年7月1日
起,再次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限至
2023年6月30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区
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4. 延续阶段性社保费缓缴政策。对餐饮、零售、旅游
、运输等特困行业,2022年4-6月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保
险,2022年4月至2023年6月实施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政策。(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
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5. 实施社保缴费灵活暂缓政策。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暂缓至2023年底前
补缴。(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区县政府、
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6. 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
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
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
展急需支持的领域。确保6月底前中央预算内资金支付率达
到70%以上。(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政府、市
新区管委会负责)
7. 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加快已发行债券
资金拨付,按月通报支出进度,力争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
。落实国家扩大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政策,持续加强专项债
券项目谋划,储备项目个数和总投资不低于上年度申报总
数的150%。(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政府、市
新区管委会负责)
8.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将面向小微企业
的价格扣除比例提高至10%-20%;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
采购工程门槛,将预留采购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
40%以上。(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9. 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对职业中介机构向登记失业人
员和农民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且签订2个月以上劳动
合同(就业协议)的,按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
介绍补贴。对中小微企业年内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有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
老保险记录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
贴。(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负责)
二、金融政策
10. 落实助企纾困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各银行业金融机
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含
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受困主体,通
过提供中长期贷款、展期、续贷等支持方式,自主协商实
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对延期贷款坚持实
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
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市金融办、人行铜川市中
心支行、铜川银保监分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
责)
11. 用好普惠工具。发挥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作用
,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
,按照2%提供激励资金,鼓励金融机构稳定普惠小微贷款
存量,扩大增量。用好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支持中小
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负责)
12. 降低融资费率。市、区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
2022年6-12月新增单户担保额5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
担保费率降至0.5%以下,由同级财政保障。持续释放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改革效能,推动贷款利率下
行,力争全年企业加权平均利率较年初下降20个基点。
(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各区县政
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13. 扩大融资担保。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和覆
盖面,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时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并给予担
保额度、期限、费率等政策倾斜。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风
险补偿资金池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应补尽补。(市财政局
、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14. 扩大贷款贴息。对初创型小微企业2022年度新增信
用贷款,符合贴息条件的,按照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的50%给予贴息,单户享受最高贴息额度不超过
30万元。(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
委会负责)
15. 实施再贷款贴息。落实“十四五”期间法人金融机构
使用央行再贷款贴息政策,加快兑付2021年度贴息资金。
(市财政局、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各区县政府、市新区
管委会负责)
16. 加大对重大项目、重点行业支持力度。引导商业银
行和保险公司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交通、水利、
制造业、能源、物流、旅游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
目长期资金投入,对商贸、餐饮、文旅、交通运输、制造
业等行业“白名单”企业加强融资支持。(市金融办、各区县
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扩投资促消费政策
17. 狠抓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谋划。积极谋划储备一批水
利、交通、能源、生态治理、城市更新及民生领域重大项
目,对当年能够开工建设的项目给予一定前期费补助。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18. 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对列入2022年市级重点项目
,6-8月新开工的社会投资产业类项目,给予20万元一次
性补贴;对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6-8月新开工的社会
投资产业类项目,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贴。(市发展改革
委、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19. 优化投资结构。对年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
以上的工业项目(不含地款且不属于标准化厂房项目
),按投资额的1‰给予项目单位奖补,最高奖补20万元。
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技改项目,按
投资额的5‰给予项目单位奖补,最高奖补15万元。(市发
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20. 优化供地机制。将工业用地出让竞买保证金缴纳比
例下限降至20%,允许分期缴付土地出让价款。对工业项目
供地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弹性政策。
(市自然资源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21. 简化审批程序。开通项目“绿色审批通道”,重点项
目实行即来即办,企业投资备案项目实行即报即办,企业
投资核准项目实行企业直报(企业确需转报服务的除外
)。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市行政审批服务
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22. 鼓励平台经济。落实好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具体措施,对策划组织各类优质农产品线上促销活动的单
位,线上交易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
补助;对年内线上交易额达到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
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
元补助。(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
会负责)
23. 开展促进消费活动。发放300万元零售、住宿、餐
饮综合消费券;发放300万元定向消费券,鼓励消费者在铜
限上企业购置汽车、家电。(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区县
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24. 加快商贸企业培育。对2022年6-9月新增入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