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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工作方案汇编(3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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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汇编(33篇) 目录 1.《辽宁省深入推进项目和投资工作方案》出台 建立 “三个清单” 营造良好环境4 2.2022年XX县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 6 3.2022年度电力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 作方案11 4.2022年贵港市“宪法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 14 5.2022年牡丹江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22 6.XX建立健全分层分级包保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 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工作方案28 7.XX区农村劳动力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36 8.XX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散煤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40 9.XX县2022年度冬修水利工作实施方案 42 10.XX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追偿挽损工作实施方案 47 11.XX镇深化干部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52 12.XX镇推行“党建+信用”开展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 工作方案58 13.安顺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赴海南省南繁基地巡查工 作方案62 14.大理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任务分解方案65 15.佛山市高明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方 案(2022—2025年)81 16.克服疫情影响决胜年末收官战行动有关工作任务分 解落实方案92 1 7 .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方案 (5.0版)》的政策解读96 18.贵州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99 19.海南省开展营商环境示范市县(园区)创建工作方案 115 20.航城街道2022年裸露土地风蚀扬尘治理工作方案 125 21.淮南市就业促进工程实施方案 128 22.黄山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方案 131 23.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推动建筑强市建设工作方 案153 24.九江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 级晋升考核工作实施方案169 25.利用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工作实施方案 175 26.全市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自建 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80 27.山东八部门联合发布《森林草原冬春季防灭火宣传 工作方案》184 28.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超市试运行工作方案 186 29.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乡村建设行 动实施方案》194 30.咸宁市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整治工作方案及长效 工作机制208 31.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 证改革的工作方案213 3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建设行 动实施方案》220 33.重庆市万州区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 222 《辽宁省深入推进项目和投资工作方案》 出台 建立“三个清单” 营造良好环境 为加快建设高质量项目,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推动全 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并印发《辽 宁省深入推进项目和投资工作方案》。方案明确,每年年 初要建立若干重大工程项目、亿元以上建设项目、中央资 金项目“三个清单”,并将清单项目建设计划分解到月、责任 压实到相关部门和地区。 若干重大工程项目清单应充分发挥重大工程的示范带 动作用,由15项重大工程省直牵头部门会同各市负责提出 本领域、本行业当年重点推进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省发 展改革委汇总形成全省15项重大工程年度项目清单,项目 总数在500个左右,滚动实施,动态优化。 亿元以上建设项目清单应充分发挥亿元以上建设项目 的投资主力军作用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导向作用,由 省发展改革委根据全省入库储备项目形成当年清单,主要 为当年新开工项目、上年的续建项目和前期工作有实质进 展的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投资规模可适当放宽。 中央资金项目清单应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领撬动作 用,由省发展改革委建立,聚焦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 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专项资金,并根据 当年投资计划下达进度及时更新。 为营造全省抓项目促投资氛围,打造项目滚动推进、 良性发展的环境,方案提出组织开展影响力大、激励性强 的系列主题活动,如:每年第一、第三季度各举办一次重 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每年不定期组织开展重大工程项目 现场观摩活动;实行投资“赛马”激励机制,每年对重大工程 项目建设成效明显的市实行奖励措施等。 为项目落地实施创造良好环境和稳定预期,方案提出 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精简项目前期审批事项。适时开展 项目现场服务和办公,及时发现制约项目建设的问题并推 动解决。加强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探索开展建设用地审 核与用地预审容缺审批管理,提升项目用地保障效能。加 大项目融资支持力度,有效搭建重大工程项目融资平台 ,有序推广PPP等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努力构建交通、 能源、水利、生态环保、城市建设等重点领域多元化投融 资机制。 同时,省级有关部门要围绕“三个清单”项目,用好用实 “以督促建”机制,加强项目建设督查,强化通报预警和约谈 ,利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展项目监测,确保发现问题及时 整改落实。 2022年XX县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 根据《福建省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2022年版 )》的要求,为做好2022年全县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 ,保证该项工作实施的质量和效果,如期实现各项目标 ,特制定本监测方案。 一、监测目的 通过对监测点开展丰、枯水期水质卫生监测,系统地 了解我县城乡饮用水卫生基本状况,为加强饮用水安全管 理工作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持。 二、监测内容 (一)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 1.水质基本状况监测 ①监测范围 2022年,全县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继续覆盖全县所有 城区和所有乡镇。 ②监测点设置 监测点设置原则上保持稳定,与2021年基本一致,往 年已设置的监测点要继续开展监测工作。 城市饮用水水质监测:应涵盖城区内全部市政供水和部 分自建设施供水,水样类型包括出厂水、末梢水和传统水 箱式二次供水。每个市政水厂设置1个出厂水和多个末梢水 监测点;每个自建供水设施可选择1个水塔或1个管网末梢作 为监测点;每个二次供水设施选择1个水塔作为监测点。 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优先选择监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供水类型,其次是其他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监测水 样类型包括出厂水、末梢水(市政供水设施供应的农村乡镇 ,只监测市政供水设施覆盖的农村末梢水)。每个乡镇(除城 关镇外)设置2~4个监测点:集中式供水按照规模大小、水源 类型、水处理工艺,结合供水人口等进行分层,按分层随 机原则设置监测点。原则上,每个集中式供水工程设置1个 出厂水和1个末梢水监测点,每个分散式供水设施设置1个 监测点。还应选择3所农村学校检测末梢水(设置3个末梢水 监测点),其中包括2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覆盖的学校和1所 采用自建设施供水的学校。 ③监测内容 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开展水 质常规指标(放射性指标不要求)和氨氮指标监测。同时收集 监测地区供水类型、监测点等基本信息。每个监测点干枯 、丰水期各采集并检测水样1次。 2.区域水质风险指标监测:各地根据本地区历年监测水 质状况,结合水源类型、制水工艺、输配水和贮水等各个 环节,筛选本地区可能存在风险的水质指标开展监测。检 测频次和要求与水质常规指标监测要求一致。 3.城市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继续按照《福建省卫生计 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的 通知》(闽卫办疾控发明电[2017]107号)执行,每季度监测一 次(全年共四次),并按时向社会公开水质监测信息。 (二)水质检测能力调查 开展饮用水水质检测能力调查,包括《生活饮用水卫 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106项全指标和《生活饮用水 卫生标准》(GB5749-2022)4项新增指标(高氯酸盐、乙草胶 、2-甲基异茨醇、土臭素)的检测能力和实验室具备仪器设 备情况等。 三、结果分析和报告 (一)监测数据报送 将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规定的106项全指标水质检测能力信息,通 过“全国饮用水监测信息系统”报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水质基线试点调查工作的监测结果及高氯酸盐、乙草胶、2- 甲基异获醇、土臭素4项指标的检测能力信息按照要求进行 填报,数据由南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审核后,统 一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数据 的录入和一级审核,南平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数据 的二级审核,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 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上报数据的终审。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 枯水期和丰水期网络直报终审截止时限分别为4月30日和 8月31日;水质基线试点调查结果和水质检测能力调查结果报 送截止时限为11月30日;所有原始资料需归档备查。 (二)结果分析和报告 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及水质基线试点调查工作结束1个 月内,组织完成结果分析,及时将监测结果报告地方政府 ,通报相关部门。并于12月底前将监测工作总结报告报省 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处;水质监测常规技术报告、基线调查 技术报告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爱国卫生工作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重视程度。 饮用水水质是人民健康的重要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 涉及老百姓“水杯子”问题,与群众生产生活质量密切相关。 开展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是法律赋予的责任,是掌握饮水 安全状况的重要手段。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 担当,要从健康福建建设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重视城 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以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抓 好工作落实,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 (二)落实责任任务。 要统筹安排项目资金,认真组织方案落实,进一步推 进辖区内饮用水水质监测网络建设,在完成每年两次监测 任务的基础上,以县为单位,科学设置监测点,扩大检测 频次和风险监测指标,及时获得能够反映本地区水质状况 的监测数据和信息,为本地区饮用水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支 撑。同时,要落实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2022)水质基线试点调查工作。 (三)提升水质检测能力水平。 要对辖区内饮用水水质检测能力及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全面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规范化水质实验室建设。要 统筹考虑,将任务细化落实,配备与完成监测任务相适应 的人员、仪器、设备。要加强规范化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完善饮用水健康风险评估预警体系,实施监测全过程质 量控制,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四)规范开展水质信息公开。 要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和省政府的《福建省水污染 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简称水十条”的有关规定,加强部 门协作和配合,在地方政府统一组织下,实现县城区至少 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末梢水质监测信息。 (五)落实资金保障。 要将全国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列为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的重要工作内容,统筹安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予以支 持;城市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工作是地方政府的职责,要申 请地方财政拔出资金予以支持。 2022年度电力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 检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县电力行业监督执法,推动电力供应企业守 法经营,结合电力行业管理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 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采用信用分 级分类的方式进行检查,本次检查的范围是电力供应企业 。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的重点是,电力供应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等规定开展供应活动情况,包括对电力供应组织管理的检 查和电力设施保护的检查,主要内容是: (一)供电企业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情况。 (二)无歧视开放电力市场和按照规定公平开放电网 的情况。 (三)按照国家规定的电能质量和供电服务质量标准 向用户提供供电服务的情况。 (四)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等各项办电业务执行供 电营业规则等情况。 (五)是否编制《有序用电方案》,是否存在限电、 停电损害用电人权益的行为。 (六)是否依法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在必要的架空电 力线路保护区设立标志表明保护区宽度和保护规定;架空 电力线路导线跨越重要公路和航道的区段,设立标志,标 明导线距穿越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地下电缆铺设后,设 立永久性标志。 (七)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或者未采取安全措施在电力 设施范围或者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作业 ,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 (八)其他有关情况。 我局将根据电力行业管理实际,结合检查工作安排 ,在上述内容中选择部分内容,按程序制定必查清单。 三、检查程序 (一)制定检查方案。制定2022年度电力行业“双随机 、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范围、检查内容、 检查程序等内容。 (二)公示检查方案。公示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接受 社会公众监督和投诉。对社会公众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个 案线索,不进行“双随机”抽选,立即实施检查、处置。 (三)“双随机”抽选。有关行业科室确定检查对象 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双随机”的方式,在机 关纪委的监督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 (四)开展检查工作。检查人员到被检查单位的经营 场所和作业现场,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反馈”检查方 法:一听电力供应企业阶段性生产经营工作情况介绍;二 看电力供应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基础资料台账;三查电力供 应企业现场生产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现场检 查结束后与被检查单位进行工作交流,听取检查对象意见 和建议。根据工作实际,可聘请相关行业专家参加检查。 (五)检查结果运用。检查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将抽查结果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 ,接受社会监督。 (六)检查计划调整。检查过程中,确需对执法检查 计划进行调整的,应当重新履行“双随机”抽选程序。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双随机、一公 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监管 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创新,各有关处室要高度重视,增强责 任意识,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高效完成此项工作。 (二)落实普法责任,加强普法宣传。在执法检查中 ,检查人员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 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并 结合检查情况进行充分释法说理,督促引导电力供应企业 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三)规范检查程序,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双随 机”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抽选检 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如实记录抽取过程。检查过程中,执 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按规定出示执法证件,坚持依法 行政,规范检查行为,如实记录检查情况。执法检查人员 及有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 纪律,不得泄露检查过程中知悉的检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 个人隐私,否则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022年贵港市“宪法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第五个“宪法宣传周 ”,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根据《2022年全 区“宪法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我 市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 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深刻 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 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 权威,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 心,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 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加快建成珠西经济带和平陆运河经济 带现代化核心港口城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城,奋力谱写新 时代贵港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 局面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三、重点宣传内容 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 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深入宣传宪法,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 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 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宣传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来 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基本经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四、时间安排 2022年12月2日—12月10日。 五、具体安排 (一)组织参加全国“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 全国“宪法宣传周”主会场启动仪式由司法部组织,根据 自治区司法厅的统一部署,组织全市各级司法行政系统人 员参加,拉开全市“宪法宣传月”活动序幕。 (二)举行我市“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 召开贵港市“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 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扩大)会议,设置集中宪法宣 誓、工作研讨部署、启动仪式等环节开展,推进贵港普法 工作走深走实。 (三)开展“宪法七进”主题宣传活动 1.开展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 (1)加强网络法治宣传,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 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活动期 间,以广西普法、贵港普法微信为平台,组织开展党的二 十大精神、《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线上竞赛,参 赛者可进行线上互动闯关抢答宪法知识题,活动延续至 12月底。在贵港市广播电视台持续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 ,引导全民学宪法、讲宪法。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市司法局、贵港市广播电视台 (2)依托贵港政法新媒体室开展“普法小课堂”网络直 播活动一场,通过科学全面的宪法学习,增强广大群众的 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和守法用法意识。 主办单位:市委政法委、团市委、市检察院、市司法 局 承办单位:贵港市律师协会 2.开展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 (1)重点在青少年学生中开展第二届“学宪法 讲宪法 ”微视频比赛活动,通过宪法晨读、手抄报、“学宪法 讲宪 法”主题团(队)日等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 内容,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 ,并将相关活动内容形成3分钟微视频的文化作品,市司法 局等部门联动择优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通过贵港宣 传、贵港普法微信号、抖音号进行展播。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司法 局 (2)在港南区开展一场“宪法进校园”活动,给学生上 法治课,赠送法治书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宣传《宪法 》《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知识,进一步巩 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模式。 主办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司法局、市法学会 承办单位:港南区教育局、港南区司法局、移动贵港 分公司 3.开展宪法进乡村主题活动 (1)开展宪法进乡村宣传,结合乡村(社区)“法律明 白人”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的作用,针对农村群众 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农业农村 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 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充分利用农村文化讲堂、农家书屋、在线课堂等为农民提 供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 (2)在平南县官城镇苏茆村开展一场宪法进乡村主题 活动,邀请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以群众喜文乐见的形式 学宪法、讲宪法知识。 主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 承办单位:平南县司法局、平南县农业农村局、电信 贵港分公司。 4.开展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 (1)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 人犯罪法、法律援助法、反食品浪费法等与社区治理密切 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市司法局 (2)在覃塘区开展一场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依托贵 港市“八五”普法讲师团,通过赠送图书、观看视频、案例分 析等方式结合生活实际讲解相关法律。 主办单位:市司法局、市社科联、贵港市律师协会 承办单位:覃塘区司法局 5.开展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 联合各职能部门到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和座谈,与企业 法务工作者共商法治企业建设,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为企 业开展“法律体检”提供法律服务。 牵头部门单位: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 在港北区开展一场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提高企业对 政策法律的知晓度、获得感,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为企 业保驾护航。 主办单位:市司法局、市法学会、贵港供电局 承办单位:港北区司法局 6.开展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 组织政法干警积极参加上级举行的学习党的二十大法 律知识以及“双百”(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宣讲活动 ,掀起学习宪法的热潮;全市将学宪法内容列为12月的主 题党、团(队)日活动重点内容,通过宪法进机关活动 ,最大限度扩大宪法的学习全覆面。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 、市司法局 联合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等,开展党、团(日)活 动,以沉浸式的形式学宪法讲宪法。 主办单位: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市司法局 承办单位:移动贵港分公司、电信贵港分公司 7.开展宪法进宗教活动场所主题活动 在宗教活动场所设立法治宣传栏,开设法治大讲堂 ,为信教群众和教职人员上法治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 牵头单位:市民宗委、市司法局 在桂平西山开展一场法治宣传活动,为信教群众和教 职人员上法治课。 主办单位:市民宗委、市司法局 承办单位:桂平市民宗委、桂平市司法局 (三)开展“宪法点亮荷城”活动 各单位结合实际,利用城市高楼灯光和电子宣传屏幕 ,广泛播放宪法宣传标语(见附件),开展宪法宣传。 承办单位: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党委全面依 法治县(市、区)委员会办公室,司法局,市委各部门 ,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室、各人民团体、市直各企事业 单位、中区直驻贵各单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作为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抓手,精心策划制定 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机关、 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各类新 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进网站,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 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各级领导干部要 亲力亲为,带头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带头宣讲习近平法 治思想、带头宣讲宪法,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引导全社 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牢牢把握宪 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 任制,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把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作 为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作为国家机关履行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司法和执法机关要 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以案普法弘扬法治 精神。全市各级各类媒体要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精 心策划,在重要版面、时段推出宪法宣传专栏专题。要充 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介,强化互动化传播、沉浸式体验,努 力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让正能量产生大流量。市 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发挥职能作用 ,加强工作统筹协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坚持面向基层群众。要坚持贴近实际、尊重规 律,善于运用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方式,推动宪法 宣传向基层延伸,走进千家万户。充分发挥村(社区)法 律顾问的作用,利用村民学校、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 地,安排每个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村(社区 )至少开展一次宪法宣传。在村(居)委会服务窗口、农 家书屋、法律图书角、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摆放 宪法文本和宪法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在村 (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宪法宣传栏、张贴宪法宣传海 报,把宪法和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等 法治文化阵地,让老百姓对宪法法律听得懂、看得见、记 得住、能认同、能遵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 线下活动。要着力提升实际效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 义,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 2022年牡丹江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 案 为全面推进2022-2023年度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按 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黑龙江省秸 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22〕 2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原则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 绿色发展理念,将秸秆综合利用与防治大气污染、发展绿 色农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紧密结合,坚持农用优 先、多措并举,统筹秸秆还田、过腹转化、清洁能源等利 用方式,培育壮大秸秆利用市场主体,完善收储运体系 ,强化科技服务保障,完善扶持政策,探索建立政府、企 业、农民合作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秸秆综合利用水 平全面提升。 (二)基本原则 1.农用优先,多元利用。优先满足农业生产和农民生 活对秸秆肥料、燃料、饲料的需求,突出秸秆还田肥料化 利用,保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因地制宜,就 地就近,统筹推进能源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等多 元化利用方式,实现秸秆资源高效利用。 2.问题导向,补齐短板。聚焦制约秸秆资源化利用的 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工作、科技和政策措施,补齐 秸秆还田和离田利用等短板,推动秸秆综合利用高质量发 展。 3.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通过政府引导扶持,全面推 行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 用,畅通要素流动渠道,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激发市场主 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秸秆资源化利用的内 生动力。 4.创新驱动,科技引领。大力推进创新发展,加强秸 秆综合利用科技创新、模式创新、机制创新,优化创新环 境,完善创新体系,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装备和工艺 水平,延伸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条,加快推进产业化发展 。 (三)工作目标 在2021年度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基础上,持续优化和 改进秸秆综合利用路径,继续坚持“还田肥料化为主,燃料 化、饲料化利用为辅”,统筹推进秸秆“五化”利用,力争实 现全市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升。2022年,全市秸秆综 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秸秆还田率稳定在60%以上。各 县(市)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秸秆还田率达到 60%以上。龙江森工集团等中直、省直单位农场实行属地化 管理,与地方政府同等任务、同等责任,地方政府要与其 签订秸秆综合利用任务书。 二、主要任务 (一)秸秆肥料化利用。以实施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 为重点,同步推进场地化堆沤腐熟有机肥和工厂化生产有 机肥,以及畜牧养殖过腹转化等间接还田方式,发挥秸秆 还田耕地保育功能,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促进耕地质量 提升。 (二)秸秆饲料化利用。在肉牛、奶牛、肉羊等畜禽 养殖重点区域,鼓励企业开展秸秆青贮、黄贮、压块和颗 粒等饲料加工,促进秸秆饲料转化增值。 (三)秸秆能源化利用。积极推广生物质锅炉、秸秆 固化成型、秸秆发电、秸秆生物气化、热解气化和秸秆纤 维素乙醇等技术。鼓励县乡集中供热小燃煤锅炉的生物质 改造替换,继续引导农户安装户用生物质炉具,提升农村 清洁用能比例。 (四)秸秆原料化利用。推动以秸秆为原料进行编织 加工、人造板材、包装材料、餐具、复合材料等产品,延 伸秸秆产业链,提高秸秆产业化利用水平。 (五)秸秆基料化利用。鼓励以秸秆为原料生产水稻 育苗基质、草腐菌类食用菌基质、花木基质、草坪基料 ,用于食用菌生产、集约化育苗、无土栽培、改良土壤。 (六)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以需求为引导 、利益为纽带、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 ,政府推动、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多种模式互为补充 的秸秆收集储运服务体系。支持发展秸秆收储大户,壮大 秸秆经纪人队伍,提供秸秆收集储运综合服务。 三、扶持政策 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长 效机制,按照全省“兼顾还田离田、做好原料保供、延伸产 业链条”的原则,保持政策连续性,遵照执行省级扶持政策 。在秸秆还田作业方面,根据本地土壤和耕作条件,因地 制宜,分类施策,科学选择秸秆还田模式,按照作业模式 进行相应补贴;在秸秆离田利用方面,对纳入全省秸秆综 合利用管理台账的各类经营主体和企业,根据当年实际利 用省内玉米、水稻秸秆量进行补贴;在秸秆全量利用试点 方面,辖区内有建成投产且运行稳定的生物质发电厂和大 型秸秆利用企业的县(市)区,县级政府应当加强秸秆资 源供应的统筹协调,以村为单位开展秸秆全量利用试点 ,对秸秆部分还田作业和离田利用给予补贴(作业和补贴 标准按照《2022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是推进秸秆 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秸秆还田和离田工作任务 纳入“田长制”管理,作业措施落实到农户和地块,确保完成 年度工作任务。及时完善和调整各级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联 席会议领导和成员,充分发挥秸秆综合利用联席会议制度 优势,统筹推进本地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逐级签订秸秆综 合利用任务书,结合本地实际编制秸秆综合利用年度工作 实施方案。实行专班推进、挂图作战,在秸秆综合利用周 期内实行调度、通报、节点预警制度,各县(市)区要安 排专人,开展农业农村部秸秆资源台账系统数据采集工作 ,按时上报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展情况。 (二)强化责任分工。各级秸秆综合利用联席会议成 员单位要分工协作合力推进年度工作。市秸秆综合利用工 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具体推进。市农业农村 局负责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秸秆固化成型燃料 和秸秆沼气等燃料化利用、秸秆机械化还田指导工作。市 发改委负责生物质发电、生物天然气、纤维素乙醇等燃料 化利用指导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 相适应的原则,结合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会同市直有 关部门,根据建设任务的必要资金需求量和有关资金渠道 做好秸秆综合利用资金向上争取和拨付工作。市生态环境 局负责做好秸秆禁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在散煤污染治理 工作中支持秸秆转化利用。市科技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技 术的研发和成果转化。市工信局负责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 项目推进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 目建设用地给予支持,将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纳入各地国土 空间规划,并积极做好项目用地预审等前期工作。市税务 局负责落实秸秆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 业给予增值税即征即退和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等政策支持 。电力部门负责落实对秸秆捡拾、切割、粉碎、打捆、压 块等初加工用电按农业生产电价执行等政策。 (三)强化供需衔接。辖区内有建成投产且运行稳定 的生物质发电厂和大型秸秆利用企业的县(市)区,可按 照“政府统筹、市场运作、企业负责”的原则,由政府统筹规 划秸秆资源供应,指导大型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村集体 、秸秆离还田作业主体等签订多方合作协议,明确多方责 任,保证按时完成秸秆离田还田作业和收储工作,确保作 业主体收益和农户利益。各县(市)区要组织秸秆固化成 型燃料站与村屯、农户对接,保证秸秆固化成型燃料质量 。 (四)强化黑土保护。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黑 土地保护法》《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有关要求 ,加强秸秆离田作业质量监管,避免秸秆离田作业对耕地 表层土壤造成损害。各县(市)区要引导各类秸秆加工利 用主体、企业,做好加工前筛土处理和筛下物消纳利用工 作,防止黑土流失。对秸秆离田作业含土量大造成土壤破 坏的,筛下土壤存储管护和利用工作不力造成土壤流失的 ,依法追究责任。 (五)强化支撑保障。加强秸秆综合利用领域成果转 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积极发挥各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 组作用,以县乡两级农技推广部门为平台,加强技术培训 和指导,推广简便实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育秸秆综 合利用服务主体,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小农户的 作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能力。 (六)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 和监督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手段,大 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进一步提高农民主动参与 意识。适时举办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现场会、展示会 ,打造秸秆综合利用示范样板,增强辐射带动效应,提升 全市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七)强化工作考核。结合省级对市级督导检查和考 核评价工作,市级适时开展对县(市)区的检查和考核工 作,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对 未完成秸秆综合利用率、还田率既定任务目标的,按照省 级要求扣拨补助资金。 (八)强化资金监管。省级继续按照“先行预拨、据实 结算”的原则,以切块形式先行预拨部分补助资金,待本年 度秸秆综合利用周期结束后,省级将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进 行据实结算。各县(市)区要做好现行相关项目支持政策 衔接工作,不得重复享受相关补助。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 动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秸秆综合利用领域,提高资金 使用效益。各县(市)区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 的原则,承担本级相应支出责任,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 ,有效保障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切实提高资金监管水平 ,提倡引入第三方服务监管等方式,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加大资金管理与使用问责力度,防止出现资金管理不规范 、使用效率低下、资金滞留沉淀等问题。对虚报冒领、挤 占挪用、闲置浪费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依规依纪依 法处理处罚、追责问责,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XX建立健全分层分级包保工作机制推动食 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工作方案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建 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 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食安委发〔 2022〕7号,以下简称《意见》),加快建立健全分层分级 、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现制定工作 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遵循食品安 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完善地方党委和政府负总责、主 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压紧压实属地 管理责任,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精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食 品安全供给,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以实 际行动喜庆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 责;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分层分级精准防控、 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 (二)坚持谋发展必须谋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保民生必须保安全;建立权责清晰的包保责任,形成与 “四个最严”要求更加匹配的食品安全共治共建体系。 (三)坚持综合运用考核、奖励、惩戒等措施,督促 地方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将督导检查列入食 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三、目标任务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方党委和政府负总责、主要负责 人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通过抓住地方党委、 政府和食品企业中的“关键少数”,建立健全末端发力终端见 效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实施“三张清单和一项承诺书”(即 :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和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压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 任落地落实。全面实现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 终端见效的食品安全工作局面。确保食品安全出现任何问 题都能“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 四、工作措施 (一)实行“包联扩面”,明确包保领导干部范围 (2022年10月30日前) 包保领导干部范围明确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班 子领导,每个企业主体设“包保人”进行包保。 1.镇级。镇党委、镇人大、镇政府班子领导; 2.村(社区)级。村(社区)两委干部、镇驻村干部 。 我镇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包保干部工作细则对包保干 部的人员范围、数量、工作内容、实施步骤等方面再细化 再完善。可制作联系卡、责任牌、督办单等各类简单高效 、便于工作落实的系列措施,推动包保责任落细落实。 包保干部实行动态管理,如因工作调整、人事变动等 原因需要更换包保干部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包保 干部,并逐级上报备案。更换后的包保干部重新同镇党委 或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村支部(村委会)主要负责 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并逐级上报备案 。 (二)实行“包保提级”,建立责任任务清单制度。 (2022年10月30日前) 1.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级认定工作。 镇食品安全办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经营主 体分布、规模、业态等全覆盖摸底调查,横向以业态进行 分类归集,纵向以村(社区)为最小归集单位,建立辖区 内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动态管理台账,分别按照镇、村(社 区)级分布情况进行数据统计。镇食品安全办根据数据统 计情况,按照包保主体分级标准,对全区食品生产经营主 体对应C、D二个等级进行分级认定工作,形成《XX食品生 产经营主体分级台账》。 2.建立包保责任清单制度。 按照包保主体分级标准,建立健全分层分级、层级对 应的包保责任清单制度,确定镇、村(社区)二级包保干 部名单,一一对应落实包保企业主体,形成各级领导干部 包保责任清单台账。 ①镇班子领导成员包保辖区内C级主体。C级主体原则 上包括:微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小型食品 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学 校食堂,用餐人数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等。 ②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镇驻村干部以及相关干 部包保辖区内D级主体。D级主体原则上包括:微型食品销 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2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 人数1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以及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 C、D级主体数量较大的,可相应提级由镇领导干部包 保,具体实施由镇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镇党委、政府 要按照分层分级、层级对应要求,根据《XX食品生产经营 主体分级台账》,组织建立沙埠镇镇、村(社区)二级责 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并将责任清单于2022年10月30日前归 集上报区食品安全办备案。 3.建立任务清单制度。 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抓好常态化防控、强化 应急处置、加强宣传和培训”的任务清单制度。 各级包保干部须对照任务清单履职、挂图作战,每季 度对包保主体至少开展1次工作任务,重要节假日、重点时 段相应增加频次,每年至少完成4次全覆盖包保工作任务。 当包保主体的风险等级升高或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由区 、镇对应层级的食品安全办负责通知包保干部(村、社区 包保干部由镇食品安全办负责通知),包保干部接到通知 后要靠前办公、现场督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风险防控和 应对处置工作。 4.建立责任与任务承诺制度。 组织包保干部同镇党委或政府、村支部(村委会)主 要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镇食品安 全办对本级包保干部签字确认的《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 诺书》建立电子档案,并报送区食品安全办。村级承诺书 纸质档案报镇食品安全办存档备查。2022年10月30日前 ,我镇将本辖区内各级承诺书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汇总报 送区食品安全办,以便上报市食品安全办。 (三)实行“三站督保”,完善督查清单制度。 (2022年10月30日前) 建立“XX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督保工作 站”(简称“督保工作站”),督保工作站设在沙埠镇人民政 府,由镇政府分管领导兼任站长,从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 员单位抽调2名以上人员专职负责督保工作站工作。主要职 责是:严格实施督查清单制,通过“四不两直”等方式,按季 度督查包保干部履职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视情形及时下 发提醒函、督办单、约谈通知书,督促包保干部整改落实 ,督查相关情况和材料逐级上报备查,并通报镇党委政府 。 (四)加强宣传培训(2022年10月至12月) 镇级层面要加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的宣贯力 度,向各级领导干部、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广大从业人员 讲清落实“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根据上级安排和“落实食品安全属 地管理责任平台”系统运行情况,组织开展镇、村(社区 )二级包保干部轮训,讲解分层分级工作机制、各级包保 任务和具体应用操作,强化履职尽责能力,提升工作效能 。此外,做好保障服务,协调包保干部与包保主体食品安 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以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相关人员的 衔接工作。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有力推动工作落实落细 ,成立以镇党委、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领 导小组,组建以区食品安全办主任为组长的工作专班,设 立“XX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督保工作站 ”(详见附件1),明确职责任务、实体化运行,集中力量、 集中攻坚,加强组织实施、指导服务和督促检查,及时研 究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有力有序完成各项任务。始终坚 持食品安全事关现代化建设大局的政治定位,全面贯彻《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全面落实属地 管理责任,完善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相应成立工 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强化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实施方 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明确职责分工。镇食安办务必要将食品安全责 任和任务分层分级压实到各级、落实到个人,确保“千斤重 担人人挑,人人肩上有目标”。要强化包保责任与监管责任 的衔接,不得以监管责任替代包保责任。镇食品安全办要 将《XX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级台账》、《责任清单》报上 一级食品安全办存档备案。要对各级包保干部签字确认的 《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建立电子档案;镇、村 (社区)两级承诺书纸质档案报上一级食品安全办存档备 查。如因工作调整、人事变动等原因需要更换包保干部的 ,须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包保干部,并逐级上报备案。 包保干部须每年向镇党委政府或村支部(村委会)和上级 食品安全办报告履职情况。 (三)加强沟通协调。在实施过程中,对于一些跨层 级、跨部门合作、需要相关部门协作的任务,各级、各部 门要主动向镇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加强沟通联系和专题 会商,参与单位要积极配合。镇食品安全办要加强协调 ,整合力量,形成合力,确保实施的整体有效推进。 (四)强化督查考核评估。建立健全末端发力终端见 效长效工作机制。区督查考评办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 年度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计划,镇党委、政府将“两个责任”落 实情况纳入巡察和履职检查范畴,落实监督考核和责任追 究机制、约谈机制等。 镇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将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落 实情况纳入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 ,在评议考核中适当加分鼓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 考核扣分或者降级评分。 (五)严守工作纪律。镇包保干部严格按照责任清单 、任务清单开展工作,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不得随意加重企业负担;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 施细则精神,遵守廉政纪律,不得收受企业财物、接受企 业宴请;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层层陪同。 (六)加强信息报送。镇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明确专人 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按要求分别于2022年10月30日报送附 件2《XX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级台账》;10月30日前报送附 件3《责任清单》、签订盖章的《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 书》。实行月进度报告制度,于2022年11月起,每月的3日 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 工作措施、工作建议)分别报送至区食品安全办。 XX区农村劳动力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双一号工程”的决策部署,加 强农村劳动力统计监测,摸清全区农村劳动力底数,促进 我区农民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根据《江西省人 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10条措施的通知》 (赣府厅明[2022]35号)和“农民工地图”项目建设要求 ,决定开展全区农村劳动力信息采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 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本次农村劳动力信息采集,基本掌握我区农村劳 动力资源总体规模、基本结构、分布流向、从事工种、求 职意愿等,建立全区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实现劳动力 资源数据的动态更新和共享共用,面向有意愿的劳动者精 准推送企业用工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为劳动者提供公共 就业服务,为企业招工提供数据支撑。 二、信息采集对象和内容 1.信息采集对象:具有我区农村户籍(包括户籍制度 改革后改为居民户籍的农村地区)、男性年龄在16周岁至 60周岁、女性年龄在16周岁至55周岁的有劳动能力人员。 2.信息采集时间:2022年12月2日前完成。 3.信息采集内容:农村劳动力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文化程度、就业地点、从事行业、工种、未就 业原因、是否有就业意愿、期望从事行业、期望月收入、 是否有培训意愿、是否有创业意愿。详见《江西省农村劳 动力信息采集登记表》(附件1)。 三、信息采集方式 为减轻基层人工采集压力,本次信息采集充分应用大 数据手段,由区里转发省人社厅下发农村劳动力基础信息 ,各乡镇、街办补充采集相关信息。 1、下发基础信息。省人社厅依托大数据提取农村劳动 力的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地址等基础信息,并通过江西 人社一体化平台公共就业信息系统下发至各地。 2、人工采集信息。各乡镇、街办应采取入户调查、电 话调查等方式,对照省人社厅下发的基础信息表,补充采 集《江西省农村劳动力信息采集登记表》(附件1)中的空 缺信息,包括手机号码、文化程度、就业地点、从事行业 、工种、未就业原因、是否有就业意愿、期望从事行业、 期望月收入、是否有培训意向、是否有创业意向。 3.鼓励个人自主填报。各乡镇、街办还可通过宣传引 导,鼓励农民工自主填报,进入“赣服通”公共就业专区,填 报个人基本情况和就业意向等信息。 四、组织实施 (一)动员准备阶段(2022年11月上旬) 1、动员部署。印发全区农村劳动力信息采集工作实施 方案,召开全区动员部署会议,全面部署农村劳动力信息 采集工作。 2、宣传准备。大力宣传我区全面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 信息采集的积极意义,增进全区社会各界对劳动力信息采 集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为入户信息采集营造良好氛围。 3、选派人员。各乡镇、街办指派分管负责的同志担任 联络员,负责督促工作进度、工作联系和沟通;各乡镇 (街办)应从村、组干部中挑选责任心强、素质过硬、业 务熟练的人员担任调查员,做好信息采集和数据报送工作 。 4、组织培训。区人社部门负责辖区内乡镇联络员的业 务培训,乡镇负责村级调查员的业务培训。 (二)信息采集阶段(2022年12月2日前完成) 5、入户调查。各乡镇应组织调查员进村入户逐人调查 ,力争村级的入户采集率达到95%以上,调查员负责填写 附件1,报村支部书记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6、信息录入。调查员应及时将已采集好的数据,以附 件1格式导入江西人社一体化平台的公共就业信息系。同时 ,各乡镇还应鼓励劳动者手机扫码登录小程序填报信息。 7、信息审核。乡镇联络员应认真做好信息采集登记数 据的复核工作,提高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开展农村劳动力信息采集是实 现农民 、工实名制管理的基础工作,是稳就业、保就业的 具体举措。各乡镇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工作 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信息采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 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我区成立由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 长杜健雄同志为组长,副局长魏建波同志、就业中心主任 李文昌同志为副组长,杨龙进、双念平、应红、涂翀、赖 建南、陈静为成员的临川区农村劳动力信息采集领导小组 ,确保采集工作顺利开展。 (二)确保信息采集质量。信息采集工作人员要准确 掌握信息采集内容、范围、要求,全面熟悉各项统计指标 、统计口径和统计标准。村级调查员应按照“一户不落、一 人不丢、一项不差”的原则做好入户调查,登记表格信息只 能由调查员本人填写,不得由被调查对象或他人填写,确 保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 (三)强化工作督导。区人社局将组织工作组分赴各 乡镇现场督导,推进工作,第一队由魏建波同志任组长 ,杨龙进、涂翀同志为成员;第二队由李文昌同志任组长 ,双念平、应红同志为成员。加强对乡村两级的指导、督 查、核查,确保信息采集准确无误,信息采集工作按时完 成。同时,对工作落实有力、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 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度滞后、数据质量不达标等情 况,进行通报批评。 (四)保障数据安全。信息采集工作完成后,各乡镇 要及时将劳动力信息登记表等原始资料,以村为单位装订 成册,统一收集存档。要加强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数据的 安全管理,信息采集工作相关人员应严格保护个人隐私信 息,严禁违规透露被调查人的个人信息。对在劳动力资源 信息采集工作中造成个人敏感信息泄露的人员和单位,依 法追究相关责任。 XX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散煤治理工作的实施 方案 各行政村、驻镇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扎实推进 我镇散煤治理工作有序开展,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进 一步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按照上级关于散煤治理工作的相 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源头 防治、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大力推进 散煤综合治理,减少燃煤造成的大气污染,改善空气环境 质量,力争散煤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目标任务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散煤行为 ,持续保持散煤治理高压态势,采取强有力措施,建立长 效机制,坚决遏制一氧化碳中毒、大气污染等的次生灾害 的发生,确保全镇实现散煤零燃烧。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工作氛围。各村要通过悬 挂宣传条幅、高音喇叭宣传和微信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 宣传销售使用散煤及散煤制品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和我 县散煤治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引导村民不断增强环保意识 和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散煤治理氛围,取得广大群众的 理解和支持。 (二)加强源头管控,强化源头治理。坚持从源头治 理,联合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大对运输散煤车辆的查 处力度,彻底切断散煤进货链条;对辖区内非法经营的煤 球厂、储煤厂和散煤经营点坚决予以取缔,彻底切断散煤 销售链条;驻镇各企业要履行社会责任,除正常销售渠道 外,严禁向个人及“黑中介”销售散煤。 (三)全面仔细排查,认真迅速整改。各村要加强排 查力度,以网格为单位,对本村散煤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 查,同时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治措施,逐户销号,切实 保障散煤治理工作取得实在成效。 XX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5日  XX县2022年度冬修水利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设施,改善农田排灌和生产条 件,增强水利设施抵御水旱灾害的能力,充分利用冬闲时 间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础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 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 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 路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 兼顾,紧紧围绕农村安全饮水、水库水质治理、山塘整治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灌区清淤等重点工作开展水利冬修 ,努力建成功能较为完备、科学高效的农田水利网络,进 一步提高全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 发展提供水利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主要任务包括:开工建设江西省五河治理XX县城市防 洪工程禾右堤0+000~3+750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溶江河 河道治理工程(龙门段)、六七河河道整治工程(坳南段 )、2022年XX县水利救灾资金项目、山背水库等61座小型 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实施XX县2022年山塘整治工程,保障 我县山塘的安全运行,消除安全隐患,提高蓄水能力;按 照上级部门要求完成XX县源陂灌区、禾山灌区节水配套改 造工程。在抓好工程建设的同时,加快水毁工程的修复 ,对所有灌区的干、支、斗、农、毛的各级渠道进行全面 清淤整治;对辖区内水库内外坡灌木杂草、溢洪道人为设 置的阻洪建筑物及塌方进行清理,同时按标准备足2023年 防汛物料(如砂卵石、块石等)。尤其是山塘整治工程、 水毁工程修复、水利救灾项目作为县级冬修主战场,是今 年冬修工作的重中之重,有关责任单位要全力以赴,抓实 抓好。 三、时间安排 今年的冬修水利工作从2022年10月开始至2023年3月结 束,历时6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阶段。2022年10月底前,完成XX县城市防 洪工程禾右堤0+000~3+750段、61座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 测、源陂灌区以及禾山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的招投标工 作、合同的签订并全面开工建设;XX县2022年山塘整治工 程的招投标工作、合同的签订并全面开工建设;中小河流 治理项目溶江河河道治理工程(龙门段)和六七河河道整 治工程(坳南段)及2022年XX县水利救灾资金项目全面开 工建设。 (二)攻坚阶段。2022年11月至2023年2月底,XX县 2022年山塘整治工程全面完工,通过验收;2022年XX县水 利救灾资金项目全面完工,通过验收;其他水利工程如小 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源陂灌区以及禾山灌区节水配套改 造工程完成财政投资的80%。各乡镇集中时间、劳力、机械 开展中小型灌区内各级渠道的清淤、水库坝面整治及防汛 备料工作。 (三)扫尾阶段。2023年3月,全面检查验收各项水利 建设工作,确保各项水利工程建设任务全面完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场要成立相应的 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切实抓好辖区内的 冬修水利工作。各乡镇场和县水利局主要领导要深入冬修 水利第一线,分管领导和干部分片包点具体抓,做到一级 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重点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地 完成任务。要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实行主要领导挂点制 ,其它分管领导都要有相应的示范点,通过以点带面,推 动冬修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在抓好自身水利建设任务的同 时,各乡镇要积极配合辖区内其他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解 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阻工现象,如征地、临时占地、 交通、水库放水、取土、青苗补偿等,为水利工程建设创 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二)拓宽渠道,加大投入。一是要用好中央、省市 安排的专项水利建设资金;二是落实好县、乡财政配套资 金,特别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 和民办公助小型水利设施建设项目配套资金的落实;三是 落实好“一事一议”机制,正确引导农民积极投资投劳;四是 积极拓宽我县水利建设融资渠道。 (三)加强管理,确保质量。要抓好工程建设项目的 立项、申报、审批、报建等手续,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 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要坚持工程质量 第一的原则,落实好水利工程质量责任制,坚决杜绝“豆腐 渣”工程;要将任务具体分解落实,明确职责,建立严格的 目标考核制度,统筹兼顾,紧扣工作重点,保质保量全面 完成建设任务;要严格工程项目验收制度,凡不符合质量 标准的一律返工补课,未返工的不予验收,出现严重质量 问题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做到资金专款专用 ,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县公安局 、县水利局等部门要加大打击破坏和侵占水利设施的违法 行为,有关乡镇全力配合,做到建管结合,确保各项水利 工程设施效益的发挥。 (四)彻底清淤,务求实效。力戒清淤蜻蜓点水、应 付了事的形式主义,这样的清淤效果差强人意,起不到清 淤的作用,达不到清淤的目的,劳而无功。各乡镇要依惯 例将清淤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村,具体到组;国有水管 单位要做好渡槽、隧洞等渠系建筑物的清淤工作,同时要 对国有灌区渠道的清淤质量进行检查;县水利局要提供技 术支持,对清淤工作全程跟踪,掌握情况。要通过渠道清 淤是否见底,灌木、杂草是否清除,清淤土方是否脱岸 ,边坡是否修整、小塌方是否清除等4项指标对各乡镇面上 工程及重点工程渠道清淤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五)明确奖惩,强化考核。冬修期间,各乡镇场安 排专人于每月10日和28日以文字形式向县水利局报送冬修 进度、投入劳力、完成投资、是否存在阻工现象等情况。 由县委、县政府成立督查组,对各乡镇冬修工作进行督查 ,将水利建设完成情况排名通报,并与投资比例挂钩,经 验收合格的乡镇,将在水利项目申报、建设资金衔接上给 予优先考虑,重点倾斜。 XX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追偿挽损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政府性融 资担保机构追偿挽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皖金 ﹝2021﹞6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做好县担保公司 追偿挽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 、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创新优化融资模式,维护地方金 融体系稳健运行,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不断提 高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可得性和便利度,助力中小微 企业纾困发展,为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快构建新 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行动目标 (一)存量风险显著下降。到2022年底,县担保公司 应收代偿款清收不低于账面总额的40%,通过存量风险压降 及流动性补充,融资担保功能得到有效恢复和显著改善。 (二)增量风险逐步减少。推进县担保公司风险化解 和风险防控能力有效提升,力争2022年底县担保公司年度 融资担保业务代偿率不超过3%。 (三)资产质量明显提高。通过存量风险压降、增量 风险控制以及流动性补充,到2023年底,县担保公司一类 资产占比不低于30%,(应收代偿款+其他应收款)/(净资 产+计提拨备)的比例不高于30%。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摸排风险情况 以2021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县担保公司全面梳理核 实自身担保代偿及业务风险情况,从已代偿角度形成风险 项目台账,确保全面、真实、准确。县金融办根据风险项 目台账,对县担保公司风险情况进行合理分类,确定风险 等级分类后与项目台账报县政府审定,并报送至市地方金 融监管局。 (二)开展非诉方式清收 对于债务人还款意愿较好、还款能力较强、反担保人 积极配合、抵(质)押物和其他可供执行资产价值较高的 代偿项目,可采取非诉清收方式,与债务人及担保人达成 还款计划,签订分期还款协议,跟踪还款进度,及时调整 清收方式。对于不能制定还款计划或不履行还款计划的 ,立即依法起诉,申请冻结扣押资产。 (三)加大执行力度 县担保公司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安排专人负 责督促已胜诉案件,及时进入执行程序,及时结案,确保 诉讼案件资产及时处置、资金及时回笼、案件及时核销。 1.多渠道动态跟踪被担保企业股权变更、不动产转移及 担保连带责任主体相关信息,积极寻找债务人资产线索 ,及时申请法院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司法冻结划扣、评估拍 卖抵(质)押物或其他可供执行资产等强制执行措施,尽 快实现债权清收。 2.对于执行不力的被执行人,要及时申请司法部门实施 信用惩戒,通过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乘坐交通工具等级 等手段,震慑被执行人;对于债务人、保证人无财产可供 执行的,可依法依规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出资不到位的 股东、清算义务人等为被执行人。 3.开展以物抵债等方式进行清收,依法接收的以物抵债 资产,及时推进抵债资产挂牌、拍卖等工作,尽快实现实 物资产向货币资产的转换。 (四)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 县担保公司依法诉讼案件的恶意逃废债行为,公安、 法院、司法部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等部门应坚决予 以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及时追缴恶意逃废债行为人的 涉案资产,确保转移、隐匿、侵占的县担保公司资产全部 追回,保障担保公司利益。 (五)积极推进转让核销及降低存量 1.县担保公司要通过市场化运作、市场评估价批量转让 ,合规办理资产组包、估值、审批及交易,在合理范围内 ,按照市场实际情况尽快变现,提高清收效率,增强流动 性。 2.对于短期内确实无法处理的担保不良资产,可依法依 规通过县发投集团兜底收购或置换县担保公司的抵债资产 及不良债权,及时为担保公司注入流动性资金,化解担保 公司的代偿风险。 3.县担保公司要及时核销相关不良资产,充分发挥拨备 的缓释作用,对于采取必要措施后仍无法有效清收的,特 别是长时间清收无果的应予以核销。县担保公司要按照“账 销案存、权在力催”的原则,对已核销债权进行管理、继续 催收。 (六)加强内部风险管理 县担保公司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管理制 度,切实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要加强对存 量企业保后跟踪检查,认真做好尽职调查、业务评审和保 后管理,严格控制风险增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充分发挥案件执行联席会议 作用的同时,成立XX县担保公司追偿挽损专项行动工作领 导小组,定期进行会商调度,协调推进县担保公司代偿项 目风险化解和抵债资产处置。 (二)完善相关政策配套 1.县法院要为融资担保代偿项目快速受理、快速立案、 快速审理、快速执行开通绿色通道。担保公司主管部门针 对县担保公司尽快研究制定尽职免责实施细则,指导制定 担保代偿资产呆坏账核销办法。 2.县财政局应根据地方财力发展情况,逐步建立对县融 资担保公司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和保费补贴长效机制 ,进一步夯实机构资本实力,保障担保机构可持续发展。 (三)开展调度督查 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调度协商机制的优 势,定期召开协调会,及时解决追偿挽损工作中的难题与 困难。切实履行风险处置责任到人,实施 “一企一策”的精 准方式,充分利用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凝聚工作推进合力 ,制定可执行性强的方案,确保县担保公司追偿挽损工作 取得成效。县政府将适时对追偿挽损工作进行督导督办 ,力促代偿项目追偿挽损工作有人管、有人办、有着落 ,确保情况明、责任清、无遗漏。对因重视不够、落实不 力,影响清收处置进度和结果的予以批评问责。 (四)建立长效机制 县担保公司要加强自身建设,做好风险管理,健全内 部管理制度、经营好信用、管理好风险、落实好责任,提 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要强化风险防控,与银行业金融机 构建立风险多元分担机制,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格局 。 XX镇深化干部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提升工作效能,镇党委决定 在全镇开展深化干部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 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 接聚焦党的二十大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坚 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和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持目标导 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着力解决全镇干部作风 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狠抓落 实的浓厚氛围,激发“一家人、一条心、一起干”的团结干劲 ,为全面落实郴州市委为资兴发展提出的“两山”实践示范区 、国家新型数据谷、“东方水城威尼斯”、县域发展百强县四 个发展定位,全力推进“十大重点工作”,实现“五高发展”、 搞好“六区”建设,全面建成实力XX、人文XX、美丽XX、 幸福XX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二、时间安排 从9月上旬至12月底。 三、整治重点 (一)理论学习方面,重点整治学习不深不透问题。 着力解决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 深入、不全面、不系统;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领 域本行业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领会不深,学习传达 “慢半拍”、领会精神“差一层”;联系思想、工作实际不紧密 ,学而不实、学而不用等问题。 (二)执行中省郴资决策部署方面,重点整治“打折 扣、做选择、搞变通”问题。着力解决对党中央、国务院 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郴州市委市政府、资兴市 委市政府、XX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行动迟 缓、选择性执行;“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把说了 当做了、把做了当做成了、把做成了当做好了;任务落实 “卡壳”、政策执行“梗阻”、工作层层“空转”等问题。 (三)联系服务群众方面,重点整治冷硬横推、不负 责任问题。着力解决消极应付,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岗 位职责不清楚、业务流程不熟悉,“门好进、脸好看、事难 办”;“放管服”改革不彻底、不到位,选择性放权、“甩包袱 式”放权;“新官不理旧账”,对历史遗留问题、攻坚克难问 题,以机构改革、政策变化、岗位调整等为由久拖不决、 放任不管等问题。 (四)履职尽责促进发展方面,重点整治不担当不作 为、效率低下问题。着力解决“一言堂”、家长制,上项目、 做规划不做调查研究、不经科学论证,“拍脑袋”决策,政策 执行盲目搞“一刀切”;政商交往“亲而不清、清而不为”,任 性执法、过度检查、随意罚款、利益输送;斗争精神不足 ,不敢动真碰硬,遇到问题束手无策、遇到困难上推下卸 ,工作长期不见起色;工作推诿,落实“137”工作要求不坚 决,做“甩手掌柜”、当“二传手”等问题。 (五)文风会风方面,重点整治浮于表面、不求实效 、加重基层负担问题。着力解决落实郴州市委“七减”、资兴 市委“九减”措施不力,会议多、文件多、报表多,动辄要求 “一把手”参会,随意向基层要材料报表;多部门重复检查考 核同一事项,检查考核重痕迹轻实效,简单以开会发文、 成立机构、签字背书等作为检查考核指标;调查研究层层 陪同、超人数陪同,重宣传报道、轻解决问题,只调查不 研究等问题。 (六)纪律作风方面,重点整治状态不佳、标准不高 、要求不严问题。着力解决“闯创干拼”精气神不够、“躺平 ”思想严重;在岗不在状态,自由散漫、作风懒散,迟到早 退、缺勤脱岗,上班时间不务正业;“提篮子”“打牌子”违规 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利用职权索拿卡要,不给好处不 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出入私人会所 、“一桌餐”等高消费娱乐场所;违规饮酒、参与赌博、吸食 毒品和搞封建迷信活动等问题。 四、主要措施 (一)开展一次深入学习(9月20日前)。围绕习近平 总书记关于纪律作风建设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 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领域本行业重要讲话重要 指示批示精神,结合专项行动整治重点,组织开展一次深 入学习,谈认识、谈体会、提建议,提高思想认识。 (二)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10月中旬前)。围 绕专项行动整治重点,结合单位实际和岗位职责,组织广 大党员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作风建设专题组织生活会 ,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 (三)列出一张问题清单(10月底前)。采取“群众提 、上级点、自己找、互相帮”等方法,认真查摆单位和个人 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深刻剖析根源 、建立整改清单,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 改到位。 (四)组织一批明察暗访(9月至12月)。坚持问题导 向,紧盯关键岗位、关键环节、重要节点,围绕专项行动 整治重点,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点对点等方式开展明察暗 访,确保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综合监督检查,督促推动专 项行动走实走深,取得实效。 (五)集中通报一批典型案例(9月至12月)。严肃查 处违反郴州市、资兴市及XX镇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十严禁 ”等行为,采取内部通报、专题通报、定期通报等方式集中 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加强典型案例剖析,用好身边人、身 边事“活教材”,达到通报一批教育一片成效。 (六)健全完善一批规章制度(10月至12月)。对专 项行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原因,及时 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坚决防止反弹回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镇深化干部作风建设专 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纪委书记李巧娇任组长,镇组织委 员欧阳榕霞、副镇长周晨波任副组长,镇纪委、镇党政办 、镇党建办、镇财政所、镇派出所等工作人员为成员。领 导小组在镇纪委设立办公室,根据需要抽调工作人员,负 责统筹、督导日常工作。 (二)压紧压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 务实管用措施强力推进,务求实效。各村主要负责人作为 “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并明确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 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三)注重统筹调度。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 化跟踪调度,及时综合汇总情况,切实抓好工作推进。要 加大宣传氛围,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严肃追责问责。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专项行动 受理直通车”对受理的纪律作风方面典型问题直查快办。把 督查问责嵌入专项行动全过程,对专项行动推进不力、敷 衍应付、效果不佳的单位和党员干部,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XX镇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十严禁” 附件 XX镇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十严禁” 一、严禁在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 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 二、严禁搞“小圈子”、利用职务之便捞取政治资本,违 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三、严禁任性执法、过度检查、索拿卡要等损害营商 环境的行为; 四、严禁漠视群众利益,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冷硬横 推,“新官不理旧账”; 五、严禁工作推诿、懒政怠政、不担当不作为、落实 “137”工作要求不坚决; 六、严禁违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该请示不请示 、该报告不报告; 七、严禁加重基层负担,敷衍应付“七减”措施; 八、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以及出入私人会所、“一桌 餐”场所、陪侍性场所、高档消费娱乐场所; 九、严禁工作日早午餐饮酒、晚餐酗酒及值班备勤、 公务活动期间违规饮酒; 十、严禁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刷抖音、玩游戏 、炒股票及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凡违反“十严禁”的,一律先停职再从严从快查处。 XX镇推行“党建+信用”开展党建引领信用 村建设工作方案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等要求,根据省、市、区党建 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部署安排,现就我镇推行“党 建+信用”开展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2022年重点对3个选派村(XX、XX、XX)开展建设 ,2023年实现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全覆盖,2024年聚力创 建至少2个信用好、产业强、治理优的示范村。通过不断完 善和持续建设,着力解决产业发展缺资金、陈规陋习缺约 束、组织建设缺抓手等问题,引领农村主体向善向上,初 步形成高等级的农村信用生态环境,促进金融循环、产业 循环、信用循环,实现“党建引领、信用支撑、支持发展、 规范行为”的目标。 三、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按照时间节点 ,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稳步推进“党建+信用”工作。 坚持党建引领,实现资源整合,筑牢信用支撑,健全信用 体系,支持产业发展,激发内生动力,规范农民行为,助 力乡村治理。 四、重要举措 1.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镇级党建引领信用村 建设联席会议及工作专班,完善调度推进机制 2.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区工作方案,结合本镇实际 ,制定具体工作推进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时间节点,报 区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备案。 3.精心部署推进。召开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动员部署 会议,安排落实各项任务。 4.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月等方式,运用 网络新媒体、宣传栏、乡村大喇叭、微信、微信群等载体 ,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载体,大力宣传党的“三农”政策 、乡村振兴战略等。 5.精心组织培训。适时开展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 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培训入户数据采集、系统平台使用、 乡风文明评议、乡村产业发展、普惠金融服务等内容。 6.做实乡风文明评议。根据乡风文明评议实施方案和 评议清单,每年集中组织开展1次乡风文明评议工作,评定 结果经公示认定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归集工作(2022年 10月底前,此后每年6月底前)。 7.组织入户信息采集。加强统筹调度,组织镇村(社 区)干部、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金融机构人 员、网格员等,采取网格化方式开展入户信息采集,全面 完成农村主体信息建档工作。 8.开展信用等级评定。结合实际,按照统一的信用评 价标准、评定程序,面向评价对象开展综合信用评价。 9.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落实数据共建共享共用要求 ,鼓励金融机构为信用主体创新和优化专属金融产品与服 务。 10.支持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积极推动引导涉农相关项 目招标、创业扶持、差异化监管等政策资源支持信用主体 发展。 11.拓展结果运用场景。鼓励引导市场主体运用信用评 价结果,对信用等级不高但乡风文明评议得分高、发展意 愿强的农户,加强项目、技术等政策扶持,强化正向激励 ,引领农户发展产业、崇德向善。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的党委 主体责任、农村基层党组织直接责任,主要负责同志顶格 推动、顶格协调、顶格调度;强化宣传引导。党建引领信 用村建设联席会议及其成员部门要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 传载体,适时总结提炼探索经验,用心挖掘党建引领信用 村建设工作中涌现的诚实守信典型案例,深入开展信用知 识宣传,培育全社会的信用意识,营造激励创新探索、深 化信用村建设、争当信用户的社会风尚;加强监测评估。 加强工作动态监测、跟踪问效,将推行“党建+信用”、开展 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纳入镇对村(社区)目标管理绩 效考核,作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考核 和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解读部门和解读人 解读部门:xx镇党政办 解读人:XX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XX 安顺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赴海南省南繁基 地巡查工作方案 根据《2022年贵州省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 要求和《安顺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农业转基因生 物安全制种基地及南繁基地巡查的通知》文件安排,为落 实农业农村部转基因监管“3个100%”要求,为做好我市农业 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和应用健康发展,严厉打击非法研究 、试验、制种、种植等行为,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巡查地点 海南省三亚市(安顺市新金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制种 生产基地、安顺市农业科学院南繁基地) 二、巡查内容 落实涉农科研育种单位试验基地和南繁育种基地抽样 检测覆盖率100%工作要求,现场对安顺市新金秋农业科技 有限公司制种生产基地和市农业科学院南繁基地进行实地 检测。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有关规定,对种 子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加 强对制种亲本和种子来源的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确保源 头和流向可追溯,严防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 二是在南繁基地开展全覆盖检测,加大抽检密度和频 次,严查私自开展转基因生物试验和育繁种行为,坚决铲 除违规试验和育繁种材料。 三是对备案制种田块实行全覆盖检查,发现问题的进 行实验室内验证。 四是对种子企业的育种材料及相关育种基地开展转基 因成分检测,严防非法转基因育种。 五是对制种基地开展拉网式排查,查早查小,加大种 子下地前和苗期检测力度,春耕备耕前和种子收获季开展 专项检查活动,严防非法转基因种子流入市场。 三、巡查时间 2022年11月21日至25日,具体时间可根据现场检测工 作进展情况作临时调整。 四、工作组 XX 安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级调研员 XX 安顺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业转 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XX 安顺市种子管理站站长、高级农艺师 XX 安顺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助理农艺 师 五、其他事项 1.市农业科学院负责配合工作组做好南繁基地巡查抽检 等方面前期准备工作; 2.市种子管理站负责协调有关企业做好巡查制种基地准 备,负责提供实地转基因成分检测技术支持; 3.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 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巡查工作,做好农业转基因监管记 录,及时总结上报工作情况。 3.参加检查的人员的差旅费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报销。 大理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 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任务分 解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 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云南省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2〕41号)精神 ,进一步加强全州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2年底前,州、县(市)、乡、村四级政务服务能 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统一编制、联 合审核、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综 合窗口全覆盖,“一网通办”服务能力显著增强,高频政务服 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 掌上办”。2025年底前,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大幅提升,与全国全省同步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 受理、同标准办理”、高频电子证照互通互认,“免证办”全 面推行。集成化办事服务基本覆盖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 ,智慧化服务实现新突破,“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 次办”更加好办易办,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方便 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建成。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持续夯实基础 1.明确政务服务事项范围。政务服务事项包括依申请 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所涉及的行政权力 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 政奖励、行政备案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教育、劳动 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住房 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 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事项范围。州、县政务服务部门 要根据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明确应承接的事项 ,全面梳理本地本部门依法依规自行设立的事项,编制公 布州、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州政务局牵头;州级有关 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 工负责) 2.加强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政 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管理暂行办法》,行业主管部门或政 务服务实施机构要根据业务变化和实施情况及时向本级政 务服务管理部门提出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或实施清 单的申请,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按程序报审后及时调整,并 组织有关部门将有关数据汇聚至国家、省政务服务平台事 项库,确保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 。推动实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责清单、“互联网+监管 ”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 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等各类清 单与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中的同类事项名称、类型等要 素一致。(州政务局牵头;州级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 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规范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各级政务服务实 施机构要严格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关 于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要求,确保办事指南在全省政务 服务平台发布率达100%。要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中准 确配置事项上线方式、业务办理系统信息,确保相应事项 办理在云南政务服务网实现精准跳转;要在政务服务事项 实施清单中准确关联相应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除 外)与权责清单事项;要确保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 南中办理地点、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等本地化要素准 确无误。(州级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 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持续提质增效 4.规范审批服务行为。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务服 务事项实施清单依法依规提供办事服务,不得额外增加或 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落 实首问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企业或群 众到政务服务机构办事或通过电话咨询时,承办工作人员 要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承办工作人员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单并做好登记,告 知单上注明需要补交的材料名称;当场告知确有困难的 ,实行容缺受理或在2个工作日内(当日算起)一次性告知 ;对确因政策原因无法办理的审批件,要一次性告知申请 人无法办理的原因。对政务服务机构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 和公共服务事项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属于当场办结的事项 应当场办结,属于承诺办结的事项应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要编制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特别程序清单 ,明确办结时限并向社会公布。(州级有关单位,各县、 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规范审批监管协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 、谁监管”的原则,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根据审批许可 事项类别,完善监管事项清单,健全审管机制,加快各类 审批监管数据汇聚,推动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共享。对实 施审管分离的审批许可事项,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要加强 审管衔接,厘清审批监管职责边界,落实监管责任,确保 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对已经取消审批但仍需政府监管的 事项,主管部门要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对下放审批权的事 项,要同步调整监管层级,确保审批监管权责统一;对审 批改为备案的事项,主管部门要加强核查,对未经备案从 事相关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依法予以查处。使用全省统一 审批许可和执法监管系统且已实现系统联通的部门,要通 过有关系统实现审批许可和执法监管信息的实时汇聚。未 使用全省审批许可系统的部门,要及时将审批许可信息录 入(或批量导入)“互联网+监管”系统;没有执法监管系统 的部门,要以“互联网+监管”系统作为本部门的执法系统 ,实现监管执法全过程记录,监管信息全量实时汇聚。 (州级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规范中介服务。要进一步清理无法律法规或国务院 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对确需保留的强制性中介服务 事项,推动实现清单化管理。对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实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依托全省统一的中介服务“网 上超市”,加强对中介服务的规范管理,推动将强制性中介 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统一管理,推动中介 服务机构公开服务指南,明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 准等要素。各级政务服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强制企 业选择特定中介服务机构;要督促行业主管部门不断完善 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规则、监督管理和信用评价,解决 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等问题,破除市场垄断和利益关 联,坚决整治“红顶中介”。(州级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 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规范政务服务场所设立。2022年底前,要实现全州 集中提供政务服务的综合性场所统一名称、挂牌运行,县 级以上统称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统称为便民服 务中心,村(社区)统称为便民服务站。对部门单设的政 务服务窗口进行整合,暂时不具备整合条件的要纳入本级 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提供规范化服务。(州级 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 责分工负责) 8.规范政务服务窗口设置。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 分类办理、综合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结合政务服务事项 基本目录和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加快推进“一 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推进各类政务服务事项(除场地 限制暂时无法集中办理的事项外)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办 理或通过授权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接件窗口接件进行流转办 理。合理划分政务服务中心功能区域,咨询导办区主要设 置综合咨询窗口、帮办代办窗口(含老年人窗口)和“办不 成事”反映窗口;综合办事区主要设置无差别综合办事窗口 、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和“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窗口,实 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自助服务区集中提供24小时“不 打烊”的自助终端办事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便民服务中心 (站)参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设置综合窗口。(州政务局 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 工负责) 9.规范政务服务业务办理。按照“应进必进”、“进必授 权”原则,确保进驻政务服务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实质运行 ,不得把服务窗口作为“收发室”,将重要服务事项、关键办 事环节仍放在原单位办理,杜绝事项办理“明进暗不进”、 “体外循环”。在市场主体登记、餐饮服务、食品经营、劳动 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领域 ,推行“收件即受理”,充分授权综合办事窗口收取申请材料 并出具受理凭证。健全完善“首席事务代表”制度,各级政务 服务实施机构的“即办件”事项,由“首席事务代表”当场办理 、即时办结。(州级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 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规范网上办事服务。统筹优化网上办事入口,依托 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体系,解决企业和群众在 本地区自建业务系统重复注册验证问题,实现“一次注册、 多点互认、全网通行”。规范网上办事指引,各级政府、各 有关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导航栏设置“政务服务”模块,畅通政 务服务渠道,配合开展“网上办、掌上办”适老化、无障碍改 造。提升网办深度,结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梳理,加大 办事环节精简和流程再造力度,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结果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闭环式”网上服务,除法律法 规有特殊规定外,政务服务事项要网上全程可办,实现从 “最多跑一次”到“零跑动”的转变。(州政务局牵头;州级有 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 分工负责) 11.规范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合理配置政务服 务资源,协同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与 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确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在政务服务场所正常使用。已实现线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 项,原则上同步提供线下办事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事项、 办事指南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做到线上线下“无 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规范政务服务办理方式,各级各 部门要针对医疗、社保、民政、金融、电信、邮政、出入 境、生活缴费等高频服务事项,保留线下办理渠道和现金 缴费方式。申请人在线下办理业务时,办事窗口不得将线 上预约或在线提交申请材料作为强制性前置条件。已在线 收取申请材料或通过部门间共享能获取电子证照、电子档 案、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等电子材料的,办事窗口不得要 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纸质材料。(州级有关单位,各县、市 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规范政务服务评估评价。按照省级统一部署稳妥推 进部门业务系统与“好差评”系统全面对接,确保政务服务事 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等评价全覆盖,实现现场服务“一 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探索推广“好差评”非现场 评价,引导企业和群众参与线上评价或离场评价。健全“差 评”问题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整改、反馈和监督机制,推 进评价和回复公开,加强评价数据分析应用,针对“差评”比 较集中且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频事项建立长效 化解决机制。规范政务服务社会第三方评估,更好发挥社 会监督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将“好差评”评价结果纳入绩效评 价,评价结果与接受评价单位、个人绩效考核挂钩,作为 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和工作人员个人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的 重要依据。(州政务局牵头;州级有关单位,各县、市人 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持续利企便民 13.推进政务服务“集成办”。落实“一件事一次办”要 求,推动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强 的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以新生儿出 生、医疗费用结算、不动产登记、企业开办、企业变更等 高频事项为重点,协调做好多部门联办事项表单梳理和数 据共享等工作。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 窗(端)受理、一网办理”要求,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精 简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州级有关单位,各县、市 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依托电子证照平台实现“免证办”。加快“免证办 ”工作进度,尽快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 ,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在保护个 人隐私、商业秘密和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引导企业和 群众通过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自助终端、人工 服务窗口等渠道领取和使用电子证照。能够通过全省政务 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核验或获取电子证照的 ,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实体证照,实现政务服务领域“免证 办”。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做好实体 证照服务保障,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各类群体需求。 (州政务局牵头;州级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大 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5.推动更多政务服务“就近办”。各级政务服务实施 机构要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 、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 等领域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 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 心(站)办理。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大理经开区管委会负 责建立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自助服务体系,整 合公安、税务、社保、医保等自助服务功能,在政务服务 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设置集成式自助服务终端,提供“24小 时不打烊”服务;推动在村(社区)、园区、商场、楼宇和 银行、邮政、电信网点等场所设置集成式自助服务终端 ,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整 合地理信息数据和政务服务资源,建设大理政务服务地图 ,打造城镇、园区“15分钟办事圈”,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 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当场办结,逐步提高行政许可事项 “即办件”比例。(州级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 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6.全力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依托 省政务服务平台,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要求,全面提 升网上可办率和全程网办率,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从“最 多跑一次”向“一次不用跑”转变,除涉密和法律法规规定不 能通过互联网办理的事项外,其他事项逐步实现网上全程 可办。一、二、三级办理深度事项可通过快递申请、快递 送达、网络送达实现“零跑动”。推动个人、企业常用电子证 照在交通出行、旅游住宿、办事服务、执法检查等领域推 出“亮证扫码”应用,让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 (州政务局牵头;州级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大 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以涉企经营许 可、证明事项、投资项目审批等高频热点事项为重点,通 过实施清单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核查监管、完善信 用机制、推行数据共享、强化风险防范,在政务服务领域 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落实证明事项、“证照分离”涉企经营 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可以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免于提交 的证明事项,一律不得强制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或强 制要求申请人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实行告知承诺制 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材料并作出承 诺的,一律当场作出审批决定。深入推进“减证便民”,没有 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进 一步梳理可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政务服务事项,明确承 诺的具体内容、要求,以及违反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细化办事承诺方式和承诺事项监管细则,同步规范相应事 项的办事指南,完善告知承诺制与信用体系建设的衔接机 制。实行容缺受理服务,明确事项名称、必要申请材料和 可容缺受理的材料。(州司法局、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州 政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州级有关单 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 负责) 18.提升智慧化精准化个性化服务水平。依托全省政务 服务平台,建立“一企一档”、“一人一档”,规范拓展二维码 、数字名片等场景应用,实现“一码办事”。在公共教育、就 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优 军服务等领域,实施个性化精准服务,实现从“人找政策”向 “政策找人”转变。在设立登记、信息变更、换证补证、延续 注销、参保登记等场景,探索推行智能审批,实现全程不 见面、人工零干预、自动审核、秒批秒办。推进乡镇(街 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智能化升级改 造,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州政务局、州工业和信息 化局牵头;州级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 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9.持续拓展扩大便利化服务领域。各级政府要加强政 务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为老年人、残疾人等 特殊群体提供优质服务。提升咨询导办、智能叫号、帮办 代办、免费寄递、延时错时等服务的质量和效果,人性化 设置等候区、母婴室、军人专区、绿色通道等功能服务区 。推进水电气、电信、公证、法律援助和缴税、交费等与 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和 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线上专区与线下专窗建设,提升业务支撑能力。深入推进 “政邮合作”,为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提供申请材料和办理结 果的寄递服务,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拓展“跨省通办”、 “省内通办”范围,有效满足市场主体异地办事需求。(州级 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 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应用 20.统筹本级各行业主管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建设。加强 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批、验收把关,能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 台支撑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的,原则上州级及以下不再单独 建设政务服务平台,各级各部门不再单独建设有关业务系 统,确需单独建设的,要把与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融合 和数据共享作为项目立项及验收条件。已建成使用的,有 关部门要明确时限,按要求完成与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的对 接融合和数据共享,未按时完成的,次年不再安排运维经 费。(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政务局牵头;州级有 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 分工负责) 21.配合做好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支撑工作。依托全省政 务云和云安全保障体系,配合省级升级完善统一身份认证 系统、统一电子证照系统、统一电子印章系统、统一电子 档案系统,做好电子证照归集共享,配合做好电子印章制 发、核验、用印及推行电子文件单套归档及电子档案单套 管理等工作。(州发展改革委、州政务局、州档案局牵头 ;州级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2.提升数据共享和安全保障能力。依托全省政务服务 平台和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安全保障系统,推动部门自 建业务办理和信息系统对接全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实现政务数据共享和按需调用。编制本级政务数据共享 资源目录,健全政务数据共享供需对接机制。明确政务数 据采集、汇聚、存储、共享、开发利用等各环节安全责任 主体,严格落实政务数据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分级分类保 护规定,做好运行维护和网络数据安全保障工作。加强政 务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强化政务服务和数据共享利 用中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保护。全面落实网络安全等级 保护制度,加强政务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建 立政务服务平台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制定突发事件应 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政务网络和数据安全。 (州政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委网信办、州公安局、州 数字办牵头;州级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 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 区管委会,州级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打造一流 政务服务环境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扛牢压实责任,强化经 费、人员、场地、信息化保障,形成统筹有力、协调有力 、支撑有力的工作格局。州政务局负责统筹推进全州政务 服务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 会和州级各有关单位提供优质、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 州级有关单位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本行业系统本领域的 政务服务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对本 地政务服务工作负主要责任,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 ,推动解决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政务服务具体工 作,接受上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 (二)强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各县、市人民政府 ,大理经开区管委会要加强本地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进一 步规范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政务服务平 台和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设运行管理,统筹抓好政务服务 事项梳理、政务数据共享、标准实施、人员管理培训、日 常考核、指导监督等工作,强化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 中心(站)人员和经费保障。 (三)强化队伍建设。要将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购 买服务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 满足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综合窗口服务需 求。抓好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国家职 业技能等级认定和定岗晋级等工作,增强人员队伍稳定性 。加强培训管理,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 和办事效率。部门派驻人员在政务服务中心连续工作时间 原则上不少于2年,派驻期间实行双重管理,派驻部门负责 落实其编制、职级、待遇等,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其日 常管理和服务规范,并对其年度考核等次提出建议。持续 强化全州政务服务平台运营管理队伍建设,强化各级政务 服务管理部门人员力量配备。 (四)强化法治保障。要及时清理和修改完善与推进 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 、单行条例、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以立法形式将 行之有效并可长期坚持的做法予以固化,切实发挥法治引 领和保障作用。 (五)强化督查考核。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全面 了解掌握本行政区域工作推动落实情况,及时提醒督促、 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抓好深化“放管服”改革综 合督查与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州政府督查室、州政务局要 加大督查跟踪问效力度,确保本方案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六)强化宣传推广。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政府门户网 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加强对政务服务 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政策的解读和宣传,积极回应社 会关切,营造人人关心政务服务、人人参与政务服务的浓 厚氛围。要对标一流、先行先试,探索创新工作措施,形 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 佛山市高明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 县工作方案(2022—202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系 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 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规划》等重大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县 建设试点县,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 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和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 范园区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131号)和《佛山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佛府办函 〔2022〕16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市委“515”高质量发 展目标和区委“12345”发展计划目标,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作 为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打通知 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提升治理 能力和服务水平,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为高明打造“湾区 枢纽新门户、临空经济新中心、田园城市新样本”提供坚强 保障。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5年,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取 得显著成效,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迈上新台阶,知识产权 保护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和效益 明显增强,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品牌竞争力大幅提高。全 区有效发明专利量超2600件、每万人口有效发明专利拥有 量达50件;拥有省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超50家、 高新技术企业达346家;三年累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备案金 额达5亿元;地理标志产值每年递增10%,版权作品自愿登 记数量年增长20%;中国专利奖、省专利奖、粤港澳大湾区 高价值专利布局大赛获奖数量取得新突破。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1.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区知识产权 工作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全区知识产权工作的 统筹力度,统筹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任 务。完善区、镇两级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与机构建设,规范 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各镇(街道)和西江产业新城配备 专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壮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队伍;推 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向镇街延伸,建立统一协调的执法标 准、证据规则和案例指导制度;对全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 人员进行培训,提升综合业务素质。落实专项资金投入 ,每年安排足额专项资金用于开展知识产权相关工作。[责 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体局、区 财政局、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 2.构建试点区建设工作新机制。区政府与市知识产权 局建立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共建机制,区知识产 权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全区知识产权 工作上下“一盘棋”,构建市、区共建,区、镇共建,上下联 动的试点县建设新格局。探索与顺德区建立知识产权紧密 协作机制及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试点创建交流分享机制 ,携手共进创建示范试点县。(责任单位:区知识产权工 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二)促进知识产权创造  1.促进知识产权量质齐升。深入开展专利质量提升专 项行动,突出质量导向,严厉打击不以创新为目的的非正 常专利申请行为,引导创新主体稳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和 专利授权率,优化全区专利结构。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围绕 装备制造、先进材料、智能家居、新能源等战略性产业 ,开展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布局。增强广东高明产业 创新研究院、高明区明戈新型电机电控研究院和各类新型 研发机构、行业龙头企业的高价值专利产出水平。推动高 新、规上、专精特新等企业高价值发明专利“破零”。支持新 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计算机软件、文化创意等 版权产业,鼓励各类作品自愿登记著作权,培育打造更多 国家级、省级的版权示范园(基地)、企业和高价值作品 ,营造作品创作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 委宣传部、区文广旅体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西江产业 新城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 2.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择优选取一批企事业单位 进行培优,引导积极入库市知识产权培优工程名录。对入 库企业实施重点培育,推广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大力培育 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强的国家 、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发挥推广普及和引领示范效 应。推荐各类创新主体参与各级专利奖、商标奖评选、参 加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布局大赛。实施高企培育行动 计划,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提档晋级。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 力建设,支持企业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 培育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要求,技术创新和融资 能力强,发展速度、效益和质量好的“专精特新”企业。[责 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西江产业新 城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 3.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引导企业建立适合自身发展的 商标战略,积极申请国内外商标。推动品牌优势企业加大 宣传力度,支持装备制造、先进材料、智能家居等优势产 业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商标品牌。加 强驰名商标保护认定,区域公共资源和农产品等品牌建设 ,指导具有影响力的公共资源品牌、农产品等注册集体商 标。推动建设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加强商标抢注预警监 测。规范商标申请注册,打击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 注册和代理行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委宣传 部、区文广旅体局、区农业农村局) 4.加强地理标志培育。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 ,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的培育和地理标志商标的管理,健全 地理标志产业发展工作机制,提升地理标志品牌价值和产 业增加值。以特色农产品、美食等为重点,着力挖掘培育 一批地理标志产品。推动三洲黑鹅、高明濑粉等申报国家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或商标,着力打造一批特色品牌。推动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合水粉葛产业链深化发展,提升地 理标志品牌价值及行业产值。(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区农业农村局) (三)严格知识产权保护  1.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 度,组织开展侵权高发的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 的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商标、专利、著作权、地 理标志、特殊标志等各类侵权假冒行为。全面开展专利侵 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试点工作,规范专利侵权纠纷行 政裁决案件处理工作机制,推进在行政裁决中引入技术调 查官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行政裁决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 。推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双随机、一 公开”监管,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信用评价、诚信公示和失信 联合惩戒机制。贯彻落实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以及知 识产权保护案例指导机制。[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 委宣传部、区文广旅体局、区农业农村局、佛山海关驻高 明办事处,各镇政府(街道办) 2.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推动形成政府部门、司法 机关、市场主体、行业组织、社会公众各司其职、共同参 与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格局。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护航工程 ,构建跨部门、跨领域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建立行政 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促进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 保护有机衔接,完善案件移送程序,统一行政和司法证据 标准。依托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机 制,知识产权、公安、海关等部门加强跨部门的执法联动 。围绕装备制造、泛家居等重点产业集群和知识产权侵权 高发关键领域,严格开展各类知识产权保护联合执法行动 ,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有效遏制恶意侵权、重复 侵权、群体侵权等行为。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 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工作,提高知识产权纠纷调解 能力和水平。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依托佛山市知 识产权保护中心技术支撑,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建设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 院、公安分局、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体局、佛山海关驻 高明办事处,各镇政府(街道办) 3.加强知识产权海外保护。充分发挥海外知识产权纠 纷应对指导中心佛山分中心作用,加大对高明企业海外知 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以及涉外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和技术力 量的支撑。支持高明建立涉外知识产权重点企业名录库 ,实施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分析及监测。指导企业在国际贸 易中加强知识产权布局和保护,增强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纠 纷应对能力,培育一批外向型具有自主品牌+核心知识产权 竞争力的国际型标杆企业。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海 外侵权保险业务,支持社会组织开展产业知识产权涉外风 险防控体系建设。知识产权、海关、经促等多部门加强协 调合作,形成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合力。(责任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佛山海关驻高明办 事处) 4.加强知识产权重点领域保护。推进电商、专业市场 领域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快速解决机制。推动电子商务平台 经营者落实管理责任,完善知识产权侵权投诉处理机制。 制定电商、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指引,引导企业充分使 用规则保护知识产权。进一步健全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推行参展合同范本,探索推进展会知识产权快保护模式 ,探索建立网上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强化陶瓷、家纺 服装、影视动漫、软件信息、新闻出版等重点产业的版权 保护,加大侵权盗版打击力度,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配 合市推进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建设。(责任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体局) (四)突出知识产权运用转化  1.推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深化与广东高校科技成果 转化中心合作,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促进创新成果向企业转移,创造 更多具有市场价值的知识产权。支持企事业单位许可转让 专利技术,将自主专利技术或引进关键专利技术进行转化 ,重点支持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专利技 术项目实施,促进专利的实施与产业化,培育一批专利密 集型企业。(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 ) 2.加强专利导航实施应用。鼓励企业、高校院所、服 务机构布局建设专利导航服务基地,深入实施重点产业专 利导航,完善专利导航决策机制,建立并应用专利数据与 各类数据资源相融合的专利导航工作机制,完善专利导航 成果共享发布和意见反馈机制,服务产业决策、精准招商 和人才引进,服务于高明产业转型升级决策。支持重点企 业开展企业专利导航,聚焦重点技术专利、竞争对手专利 和专利壁垒等开展专利导航和布局策略分析,指引企业创 新路径和开展专利布局、协同运用、许可转让等运营活动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3.推动标准与专利融合发展。积极探索专利转化标准 的有效机制,大力推进专利标准化工作,引导和鼓励企业 加快将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专利技术成果转化为先 进标准,提升企业专利转化率,以标准关键技术指标反映 企业专利技术和产品质量水平,全面将企业技术优势转化 为质量优势和竞争优势,促进形成一批标准品牌彰显、具 有竞争力的企业,推动“高明制造”向“高明智造”跃升。(责 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4.开展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 资入园惠企行动,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深入园区、 企业和金融机构基层网点。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支 持力度,整合区内外科技金融信贷、知识产权风险信贷等 资源,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流程,鼓励开展商标、 专利和版权混合质押融资。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等新 型融资模式;鼓励保险机构发展知识产权新险种,创新知 识产权保险产品。配合市以推动粤港澳高价值专利布局大 赛项目落地为契机,引进投资基金、开展投贷联动工作 ,助力精准招商和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体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西江产 业新城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 (五)强化知识产权服务宣传  1.构建高效能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积极引进知识产权 品牌服务机构,推动建设高明区知识产权大数据服务运营 交易中心,打造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加强区域创新 基础能力建设,探索构建“湾区科创+高明制造”模式,加强 与季华实验室等重大科研机构对接合作,提升区科技创新 创业中心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质量和专业化水平 ,支持广东高明产业创新研究院做大做优,健全研发-孵化- 中试-产业化链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济科 技促进局) 2.构建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体系。加大招才引智力度 ,引进一批精通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熟悉知识产权国际规 则、具有较高知识产权理论水平和工作经验的高层次专业 人才;鼓励企业建设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加强企 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举办企业知识产权业务和知识产权 师职称考试培训,提升企业人员素质。鼓励知识产权服务 机构人员积极参加专利代理师考试,推动在我区从业的专 利代理师数量稳步增长。(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 3.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将《专利法》《商标法》《著 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列入全区普法内容;充分利 用“4·26 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知识产权服务 万里行”和“普法宣传周”等重要活动,每年开展全区性和镇 街专场知识产权宣传10-15场次;在全区中小学开展科普宣 讲,普及青少年知识产权知识教育;利用新闻媒体对全区 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进行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 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保护知识产权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 成员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各镇(街道 )及区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党对国家知 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 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托区 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领导机制。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好知识产权强县建设与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规划、其他专项规划的关系,瞄准发展目标,制 订推进计划,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二)落实投入,完善保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财政 保障制度,落实知识产权工作财政预算和资金投入。建立 与创新型经济发展相协调的知识产权投入增长机制,突出 专项资金投入的多元化,促进专项资金投向发明创造、知 识产权运用转化、知识产权与金融结合、知识产权执法维 权、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等重点领域,加速成果转化 ,使知识真正成为产权并转化为生产力。 (三)鼓励创新,狠抓工作落实。各镇(街道)及区 各有关单位要鼓励强化创新意识,针对方案实施中的痛点 、难点问题,主动作为、创新思路,积极探索积累务实管 用、科学精准的具体举措。要不断提升服务意识,深入基 层、企业开展调研,了解企业需求,精准提升服务。 (四)加强考核,确保工作绩效。各镇(街道)及区 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年度推进计划,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扎 实推进各项工作。区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将定期或不定 期对方案实施情况开展考核督查,确保创建国家知识产权 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克服疫情影响决胜年末收官战行动有关工 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 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各有关处室: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克服疫 情影响决胜年末收官战行动方案的通知》(榕政办规〔 2022〕1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涉及工信系统的相关工作 ,现制定《全市工信系统克服疫情影响决胜年末收官战行 动有关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从11月中旬至年底奋战 五十天,在做好疫情防控基础上,围绕强产业稳增长、抓 项目扩投资、促消费稳市场、优服务惠企业、保安全促稳 定五大专项行动,埋头苦干、攻坚克难,全力推动各项政 策措施落地见效,圆满完成全市工信系统年末各项目标任 务。 二、组织保障  为更好统筹推进《方案》实施,成立全市工信系统决 胜年末收官战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陈志 毅担任组长,有关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县(市)区工信 部门主要领导和局各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 下设综合组、强产业稳增长组、抓项目扩投资组、促消费 稳市场组、优服务惠企业组和保安全促稳定等6个工作组 ,具体如下: (一)综合组  牵头组长:XX 牵头处室:运行处 成 员:各组牵头处室负责同志 (二)强产业稳增长组  牵头组长:XX、XX、XX、XX等同志按职责分工负责 牵头处室:运行处、投资处、园区处、技术处 成 员: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主要领导和牵头处室 负责同志 (三)抓项目扩投资组  牵头组长:XX 牵头处室:投资处 成 员: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主要领导和牵头处室 负责同志 (四)促消费稳市场组  牵头组长:XX、XX、XX等同志按职责分工负责 牵头处室:消费品处、招商处、运行处 成 员: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主要领导和牵头处室 负责同志 (五)优服务惠企业组  牵头组长:XX 牵头处室:企业处 成 员: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主要领导和牵头处室 负责同志 (六)保安全促稳定组  牵头组长:XX、XX、XX、XX等同志按职责分工负责 牵头处室:消费品处、投资处、运行处、企业处、能 源处 成 员: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主要领导和牵头处室 负责同志 工作组自《方案》印发之日起开始统筹推进各项任务 目标落实,2022年12月31日后不再保留。 三、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全市工信系统要高度重视,坚持 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方案》将各目标 任务落实到具体工作、具体项目上,确保政策红利尽早释 放。各牵头处室要会同各县(市)区抓紧组织实施,提升 政策措施协同性、有效性,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市)区 重点督促,鼓励有余力的县(市)区多做贡献,确保完成 各项年度目标。 二是强化监测服务。各牵头组长要加强前瞻谋划和系 统部署,做好政策储备,必要时及时调整优化相关政策举 措。各牵头处室要定期跟踪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及时发现 存在问题、帮助解决存在困难,定期(11月18日、28日前 和12月8日、18日、28日前)向综合组报送《方案》阶段性 落实情况。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方 案(5.0版)》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制度自20XX年XX月 试点实施以来,按照“一站受理,一家牵头,全程网办”的模 式,不断压减时限,优化整合,强化承诺,主动服务,减 轻企业负担,方便群众办事,前期已陆续颁布了4个主要版 本。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 的意见》(国发〔20XX〕24号)精神,根据市人民政府印 发的《广州市建设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 (穗府〔2022〕1号)相关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有 关职能部门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 施方式,印发了《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 方案(5.0版)》(以下简称《方案》)。 二、基本内容 (一)竣工联合验收的实施范围为:在广州市行政区 域范围内,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施工许可手 续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含综合管廊工程 ,但不包括供电企业投资建设的变电站和电力隧道土建工 程)。 (二)竣工联合验收包含9类专项:规划条件核实、消 防验收(备案)、人防验收备案、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 、城建档案验收、通信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生产建设 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特殊项目雷电防护装置竣工 验收、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等专项验收(备案)。 按工程项目类型分为3类:一般工程项目、社会投资简 易低风险工程和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每一类性的项目 竣工联合验收的专项数量有所不同。 (三)全程网办、集成服务:竣工联合验收实现全网 办,项目具备竣工联合验收条件后,由建设单位在网上提 交竣工联合验收申请资料,经综合受理后,各专项验收 (备案)部门同步开展审核。牵头部门汇总各专项部门验 收(备案)审核情况统一出具意见,所有专业都通过的出 具《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不通过的出具《办理结果通 知书》,并一次性告知存在问题。 三、主要特点 (一)优化流程,支持项目分期申报。对建设项目涉 及多个单位工程的,在符合项目整体的质量安全要求、达 到安全使用条件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可按照“功能独立、确 保安全”的原则申请组织办理分期竣工联合验收。 (二)强化承诺,加快项目投产使用。建设单位在申 办竣工联合验收时,如无不履行审批承诺的,可选用承诺 制办理部分专项验收(备案),如城建档案验收、通信设 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 备专项等,可提高验收效率,减少企业等待时间,加快项目投 产使用。 (三)一口受理,整合竣备。竣工联合验收由一家单 位牵头受理建设单位的申请,限时开展联合验收,避免建 设单位反复与多个政府部门沟通协调。竣工联合验收和竣 工验收备案同步办理,建设单位凭《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 》可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手续。 贵州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 重大决策部署,强力推动贵州省节能减排降碳,深入打好 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 系,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 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 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 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 局,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着力把节能减排贯穿于全省经 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持系统观念、系统方法 ,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健全机制为关键,以完善政策为 支撑,着力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以下简称能耗双 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 点工程,协同推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和主要污染 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实现节能减排降碳协同增效、生态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 ,为我省顺利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 13%,力争完成14.5%的激励目标,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 控制,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 工程减排量达到国家要求。重点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 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达到国内平均水平以上,有利于 节能减排的体制机制、配套政策、科技创新更加健全,绿 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 著成效。 三、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一)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以钢铁、有色、建材、 煤化工、磷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进节能改造升级和 污染物深度治理。推广应用高效精馏系统、高温高压干熄 焦、富氧强化熔炼等节能技术,鼓励将高炉—转炉长流程 炼钢转型升级为电弧炉短流程炼钢。推进钢铁、水泥、焦 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含电 力)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钢铁行业全部完成超低排放 改造。加强行业工艺革新和装备升级,实施涂装类、化工 类等产业集群分类治理,以水污染治理为重点开展白酒、 食品加工、化工、印染等行业清洁生产和工业废水资源化 利用改造。加强数据中心、5G通信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节 能管理,严格执行通讯、运算、存储、传输等设备的国家 能效标准,提高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水平,建设绿色数据中 心。“十四五”时期,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 1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0%。到2025年,通过实 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行动,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 璃、合成氨等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 的比例超过30%。(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 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大数据局、省 通信管理局、省水利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州〕人 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市〔州〕人民政府落实,不 再列出) (二)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 聚,推动工业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污染综合整治,鼓 励工业企业、园区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重点选择高耗能 高排放项目(以下简称“两高”项目)集聚度高、综合能效水平 较低的典型工业园区开展节能环保改造提升。以省级以上 工业园区为重点,搭建统一规范的公共基础设施服务平台 ,推进供热、供气、供电、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公共基 础设施共建共享,对进水浓度异常的污水处理厂开展片区 管网系统化整治,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工业园区应当建设 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场,推动挥发性有机物、电 镀废水及特征污染物集中治理等“绿岛”项目建设。到2025年 ,以省级开发区为重点建成一批节能环保示范园区。(省发 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 工负责) (三)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统筹考虑全省生活、生 态、生产要素,优化城镇绿色发展空间格局,全面推进城 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加快建设低碳城 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全面提高新建建筑 节能标准,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积极推进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科学引导清洁 取暖,加快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积极推动铜仁玉屏 清洁热能项目前期工作,因地制宜推行太阳能、热泵、地 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低碳供暖。实施绿色高效制冷行动 ,以建筑中央空调、数据中心、商务产业园区、冷链物流 等为重点,更新升级制冷技术、设备,优化负荷供需匹配 ,大幅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实施贵阳市、六盘水市、 黔西市、绥阳县等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到2025年 ,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镇清洁取暖比 例和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 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 责) (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逐步推动构建以电气化 铁路、节能环保船舶为主的中长途货运系统,以低排放、 新能源车为主的短途货运系统。优化“门到门”物流服务网络 。完善铁路站场、港口及铁路专用线布局建设和公路等集 疏运系统。提升铁路、水运货物运输服务水平,优化运输 组织和各环节,缩短全程运输时间。加快建设叙永至遵义 铁路、黔桂铁路增建二线、黄桶至百色铁路贵州段。紧抓 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契机,依托铁路物流基地、公路港、 内河港口等大力发展公铁、公水等多式联运,支持贵阳改 貌铁路货场、镇远县无水港等项目以及集装箱运输、全程 冷链运输、电商快递班列等领域申报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 程。有序推进充换电、加注(气)、加氢、港口机场岸电等基 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覆盖率 达到100%。扩大电力、天然气、氢能、先进生物液体燃料 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应用,提高城市公交、出 租(含网约出行)、物流、环卫、物流配送、邮政快递及党政 机关公务领域等新能源汽车应用占比。到2025年,各市(州 )中心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平均达到45%以上。 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 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深入实施清 洁柴油机行动,鼓励重型柴油货车更新替代。实施汽车排 放检验与维护制度。推动纯电动船舶应用,加快船舶岸电 受电设施改造。提升铁路系统电气化水平,推广低能耗运 输装备,推动实施铁路内燃机车国一排放标准。发展智能 交通,积极运用大数据优化运输组织模式。加快绿色仓储 建设,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加快标准化物流周转箱推 广应用。全面推广绿色快递包装,引导电商企业、邮政快 递企业优先选购使用获得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到 2025年,新增和更新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营运车辆和 船舶比例提高到25%,铁路、水路货运量占比进一步提升。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 、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成都铁路局贵阳办事处、民 航贵州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改进农业农村用能方式 ,引导农村不断减少低质燃煤、秸秆、薪柴直接燃烧等传 统能源使用,加快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 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有序推进农村清洁取 暖。推广应用节能环保灶具、农用电动车辆、节能环保农 机和渔船,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推进农房节能改造和 绿色农房建设。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药化肥减 量增效、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大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 废弃物回收处理力度。深入推进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整 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提升五年行动,提高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基本消除较 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达到25%,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力争主要农作 物化肥农药利用率不低于43%,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 达到80%以上,绿色防控、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到55%、 45%。(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省乡村 振兴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 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 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 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扩大政府绿色采 购覆盖范围,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类公共 机构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新建和既有停车场 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推行能 耗定额管理,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和国家级节约 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行动。到2025年,遴选12家以上 国家级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完成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 示范单位创建任务。(省机关事务局负责) (七)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 治攻坚行动,加大化工、钢铁、有色金属、水泥、焦化等 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加快建设挥发性有机 物高效治理设施,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 ,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深入开展赤水河流域白 酒行业污染专项治理,大力实施白酒企业“三个一批”园区化 改造,推进白酒行业“四改两建设”污染整治工程,完成 600家以上白酒企业污染整治。扎实推动马尾河流域水环境 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建设。实施乌江、清水江污染 治理攻坚专项行动,完成鱼洞河流域煤矿污染整治。实施 八大水系干流和乌江、赤水河重要支流入河排污口分类整 治和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改造,协同推进城镇污水 垃圾处理和工业、农业面源、船舶、尾矿库(工业渣场)等污 染治理工程。到2025年,赤水河干流稳定达到Ⅱ类水质,乌 江、清水江干流总磷指标稳定达到Ⅲ类标准。(省生态环境 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牵头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等按职责 分工负责) (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立足能源结构以煤为主 的基本省情,坚持先立后破,重点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优化煤电项目建设布局,优先建设大容量、高参数、超 低排放的煤电机组,推进现役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 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持续推动煤电机组超低排 放改造,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力争不高于318克标准 煤/千瓦时。稳妥有序推动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 重点用煤行业减煤限煤,鼓励用清洁电力、天然气等替代 煤炭,推进煤化工绿色化发展。推广大型燃煤电厂热电联 产改造,充分挖掘供热潜力,推动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 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加大落后燃煤锅炉和燃煤小热电退 出力度,积极削减工业炉窑、民用散煤与农业用煤,推动 以工业余热、电厂余热、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供热(蒸汽)。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20%左右,力争 达到21.6%。(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 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等按 职责分工负责) (九)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以石化、化工、涂 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实 施源头替代、无组织排放管控、末端治理、企业管理全过 程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 和去除率。在汽车制造、家具制造、包装印刷、工业涂装 等行业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 剂、清洗剂。推进涉挥发性有机物产业集群整治,同一类 别工业涂装企业聚集的园区和集群,推动建设集中涂装中 心。鼓励各地建设吸附剂集中再生中心和钣喷共享中心 ,配套建设适宜高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加强油船和 原油、成品油码头、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中心城市开展 非甲烷总烃监测,开展部分臭氧超标城市挥发性有机物组 分监测。(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 负责) (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加快构建集污水、 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 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形成由城市 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实施城镇 生活污水末端收集支管建设改造,老旧破损管道更新改造 ,雨污合流管道分流改造,雨污管网错接、乱接整治改造 ,以存在污水直排、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城市为重点 ,强化污水处理能力建设,推行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和 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焚烧、水泥窑协同或其他资源化利 用方式处理处置污泥。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建设分类 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 统,形成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为主、其它处理方式为辅的 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到2025年,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 4000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4.7万立方米/日,城市污泥 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规模 1.86万吨/日,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全省基 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 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 (一)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坚持节能优先,强化能 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 弹性,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 接。以能源产出率为重要依据,综合考虑资源禀赋、经济 水平、发展阶段等因素,合理确定各市(州)能耗强度降低目 标。 对各市(州)“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实行基本目标和激励 目标双目标管理,由各市(州)按年度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 (市、区、特区)。完善能源消费总量指标确定方式,根据地 区生产总值增速目标和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确定年度能 源消费总量目标,经济增速超过预期目标的市(州)可相应调 整能源消费总量目标。落实国家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 量、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要求。积极争取国 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支持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对符合产 业政策、规划布局、环境准入要求、能效水平和投资效益 好的项目优先审批;对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导向 的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等重大产业项目,省级层面优先给予 用能保障。加强节能形势分析预警,对高预警等级市(州)加 强工作指导。推动科学有序实行用能预算管理,优化能源 要素合理配置。(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统计局、省工业和 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持精准治污、 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作为加 快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结构优化调整、提升环境治理水平 的重要抓手,推进实施重点减排工程,形成有效减排能力 。优化总量减排指标分解方式,按照可监测、可核查、可 考核的原则,将重点工程减排量下达各市(州),污染治理任 务较重的市(州)承担相对较多的减排任务。加强污染物排放 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指南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 制度衔接,健全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功能,提升总量减排 核算信息化水平。完善总量减排考核体系,健全激励约束 机制,强化总量减排监督管理,重点核查重复计算、弄虚 作假特别是不如实填报削减量和削减来源等问题。(省生态 环境厅负责) (三)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根据国家和我 省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产能置换、“三线一单”、节能审查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政策规定,对在建、拟建、建成的 “两高”项目开展评估检查,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 监控。强化节能诊断和产能过剩分析预警,严禁违规“两高 ”项目建设、运行,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加 强对“两高”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结果执 行的监督评估,对审批能力不适应的依法依规调整上收审 批权。对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两高”项目加强 工作指导。严肃财经纪律,指导金融机构完善“两高”项目融 资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 厅牵头,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省市场监管局、贵州银 保监局、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标准体系。构建有利于节能减排工作的标准 制度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情况,适 时开展我省节能减排相关法规的立法工作。对标国家能效 要求制定修订一批能耗限额和能效强制性标准,深入开展 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 厅、省司法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机关事务局等按职责分 工负责) (五)完善经济政策。省、市两级财政加大节能减排支 持力度,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 设,研究对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 市(州)给予奖励。坚持“属地为主、政府主导、群众参与”与 “谁建设、谁运营、谁管理”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善农村生活 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责任体系。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大 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工具,支持 重点行业领域节能减排,用足用好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 、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等 货币政策工具。鼓励有条件的市(州)探索建立绿色贷款财政 贴息、奖补、风险补偿、信用担保等配套支持政策。支持 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融资 。积极推进环境高风险领域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落实国家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 策。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按规定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环境 保护税征收范围。强化电价政策与节能减排政策协同,持 续完善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机制 ,扩大实施范围、加大实施力度,落实落后“两高”企业的电 价上浮政策。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完善城镇供热价格机制 。建立健全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省发 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贵阳 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贵州证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 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税务局、省能 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市场化机制。积极参与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 ,建立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加强用能权交易与碳 排放权交易的统筹衔接,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 、产业及经济发展条件好的区域流动和集聚。培育和发展 排污权交易市场,支持适时扩大排污权交易试点范围。推 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行合 同能源管理,积极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 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规范开放环境治理市场 ,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推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 发、环境托管服务等新模式。强化能效标识管理制度,扩 大实施范围。推行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标识体系,开展 节能低碳环保产品认证。(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 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严格实施重点用能单位 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健全能源计量体系。按照国家统 一要求,健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能源消费统计 制度和指标体系,探索建立城市基础设施能源消费统计制 度。优化污染源统计调查范围,调整污染物统计调查指标 和排放计算方法。建设高质量污染物排放智慧监控系统 ,提升污染物排放监管水平,推动环境监控数据及电子证 据应用,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逐步实现固定污染源自 动监测全覆盖,推动涉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排放的重点 排污单位按规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加强统计基层队伍建 设,强化统计数据审核,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升 统计数据质量。(省统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 、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壮大节能减排人才队伍。健全省、市、县三级节 能监察体系,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重点用能单位要设 置能源管理部门,明确专门的能源管理岗位,聘任专职能 源管理负责人,并在节能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加强县级及乡(镇、街道)基层生态环境监管队伍建设,重点 排污单位设置专职环保人员。加大政府有关部门及监察执 法机构、企业等节能减排工作人员培训力度,通过业务培 训、比赛竞赛、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业务水平。(省发展改 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 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 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 决策部署上来,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系统观念 ,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 成“十四五”节能减排各项任务。各市(州)人民政府对本行政 区域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部署推进,将本地区节能减排目标与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年度计划充分衔接,科学 明确下一级政府、有关部门和重点单位责任。要科学考核 ,防止简单分解,避免“一刀切”。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 境厅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工作指导,推动任务有序有效 落实,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重大情况及时向省政府报 告。省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 工作,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中央企业和省属企 业要带头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鼓励实行更严格的目标 管理。(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各有关部门按 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监督考核。开展“十四五”市(州)人民政府节能 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对工作成效 显著的市(州)加强激励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市(州)加强督促 指导,考核结果经省政府审定后,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 对市(州)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 依据。完善能耗双控考核措施,增加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 指标考核权重,加大对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 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措施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统筹目标完 成进展、经济形势及跨周期因素,优化考核频次。继续开 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把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 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压实减排工作责任。完善省级生态 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深化例行督察,强化专项督察。(省发 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等按职责分工 负责) (三)开展全民行动。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增 强全民节约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 生活方式,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营造绿 色低碳社会新风尚。全面推动吃、穿、住、行、用、游等 各领域消费绿色转型,加大绿色低碳产品推广应用力度 ,持续开展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 贵州生态日等绿色低碳主题宣传活动,利用新媒体矩阵广 泛宣传节能减排法规、标准和知识。加大先进节能减排技 术研发和推广力度。发挥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 的作用,支持节能减排公益事业。畅通群众参与生态环境 监督渠道。开展节能减排自愿承诺,引导市场主体、社会 公众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 海南省开展营商环境示范市县(园区)创建工 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 署,建设一批营商环境示范市县(园区),推动全省加快建设 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 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 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省第八次党代会精 神,聚焦市场主体关切,以制度集成创新为抓手,深化“放 管服”改革,选择一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先的市县和园区 ,创建示范市县(园区),推动自主创新、自我革命,发挥改 革创新和示范引领作用,形成“比学赶超”创建一流营商环境 的浓厚氛围,助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二、创建要求 按照下列要求选择示范市县(园区): (一)具备深化提升基础。示范市县(园区)对有关示范内 容具备一定工作基础、已取得初步成效,通过总结提炼和 深化提升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可形成制度集成创新成果 ,实现领跑带动跟跑。 (二)具备复制推广条件。贯彻落实“三极一带一区”区域 协调发展战略,综合考虑各市县(园区)区位、发展条件和营 商环境建设水平,优选示范市县(园区)和示范内容,在全省 范围发挥可复制可推广作用。 (三)具备先行先试条件。示范市县(园区)在我省营商环 境评价综合得分处于领先水平或者部分领域得分在全国处 于领先水平,具有承担国家和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 试点工作任务的条件,力争打造一些综合性或者单项指标 的领先标杆。 三、重点示范内容 示范市县(园区)在抓好以下示范内容的基础上,可结合 各自实际,提出新的示范内容开展先行先试,力争形成更 多可复制推广成果。 (一)海口市。 1.深化政务服务“零跑动”改革。推动市、区、乡镇 (街道)、村(居)四级政务网络全覆盖,推动民生和涉企高频 事项“全程网办”“掌上办”和“24小时不打烊”服务。推动区、 乡镇(街道)无差别通办,配套建设“全流程智能化制证中心 ”。 2.提升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五化”水平。推动服务 事项规范化、环境舒适化、配置标准化、便民特色化、明 察暗访常态化,实现事项名称、审批时限、申请表格、申 请材料、电子印章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