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上
的讲话
本次会议共安排了19项议题。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
总书记在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人
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精神,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
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市委实施意见,以及全市宣讲报告会
精神;审议法规草案和法规性决定草案7件,通过了其中
6件;听取审议报告8个;作出决议决定2项;通过了代表资
格审查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圆满
完成了各项议程。
会议审议通过了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城市更新条例、
节水条例、常委会议事规则,作出了关于京津冀协同推进
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决定。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是加强新兴领域“促进型”立法的一次重要实践,进一步夯实
了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的法治基础。城市更新条例
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践行“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回答
了更新是什么、如何更新、由谁更新、怎样更新等一系列
问题,为城市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节水立法坚持节水优
先,同步修改本市实施水法办法,有利于构筑首都水安全
的法治屏障。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是继修订代表大会议事
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之后,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
身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京津冀协同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
传承利用的决定是三地人大协同立法的又一重要实践成果
,对依法推动区域内大运河文化的保护传承利用具有重要
意义。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宣
传普及,抓紧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保障上述法规、决定全
面有效实施。
会议初次审议了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常委会有关
工作机构要认真研究、充分吸纳组成人员和各方面意见建
议,做好修改完善。
表决通过《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摄影/薛睿杰
本届以来,我们把握立法工作覆盖广、数量多、节奏快、
要求高的新特点新要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
立法,坚持立法决策同改革决策相衔接,坚持急用先行
,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作步伐,着力充实首都发展
急需、满足市民“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必备的法规,使立
法更好符合宪法精神、适应改革发展、满足人民期盼、体
现首都特色,共制定修改法规62件。我们围绕提高立法质
效,探索创制了一系列机制。
一是丰富立法形式,通过“组合拳”立法综合施治,采取
专项立法集中攻坚,发挥“大部头”立法固根本、利长远的作
用,通过“小切口”立法精准施策,深化京津冀人大协同立法
,加强专项清理,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
不断提升。
二是探索“提前介入、专班推进、‘双组长制’”的法规调
研起草机制,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就重
大立法项目组建工作专班,分管市领导共同担任组长,难
点联合攻关、意见及时沟通,形成工作合力,17项立法专
班推进。
三是建立“四前四方”会商工作机制,市政府起草部门、
市司法局、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专委办和法制办在立项前、
初审前、二审前、表决前4个重要节点,就各自主责环节牵
头开展会商,多轮交换意见、反复打磨条文,确保最大限
度凝聚共识,确保立法的质量。
四是践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