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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汇编(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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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汇编(12篇 ) 目录 1.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 2.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2 3.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8 4.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1 5.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54 6.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67 7.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5 8.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04 9.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22 10.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37 11.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52 12.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63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 请省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是安徽检察事业守正创新、开拓奋进的五 年。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 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二十 届一中全会精神,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 ,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聚焦维护国 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扎实履行法律 监督职责,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司法理念跃上新高度。五年来,我们牢固树立双 赢多赢共赢、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以“我管”促“都管 ”等司法新理念,率先在全国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党委 政法委执法监督有效衔接,法律监督刚性进一步增强,在 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履职格局打开新视野。五年来,我们扎实推进司 法体制改革,率先在全国实现检察侦查机构建设省市两级 全覆盖,“四大检察”内部衔接机制逐步完善。五年来,共受 理各类案件84.5万件,同比增长62.7%;民事、行政、公益 诉讼检察办案规模增长迅速,均走在全国前列。 ——办案质效实现新提升。五年来,我们更新司法理 念,推动司法办案从“量”的增长向“质”的提升转变。全省 12项案件质效指标位列全国第一方阵,116个案例入选全国 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35项工作在检察机关全 国性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队伍建设展现新风貌。五年来,我们实施人才兴 检战略,队伍精气神明显提升。97个集体和个人获省部级 以上表彰奖励,247名干警荣获全国业务专家、业务标兵和 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称号,涌现 出全国模范检察官、安徽省优秀共产党员周会明、王敏等 一批先进典型。 一、强化政治建设,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行稳 致远 淬炼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活动,引导 广大检察人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掀起学习 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切实增强全体检察人员胸 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广 泛开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建国70周年和建党100周年系 列活动,在回顾与展望中坚定信心、砥砺前行。 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政治自觉。认真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率先在全国建成检察 红色教育展馆。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安排律师互联 网阅卷1.2万件次。广泛弘扬英模精神,一批既有“底色”、 更有“亮色”的检察英模走入大众视野。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 实施意见》。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 制度,配合省委政法委在全国率先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安 徽省党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 作的意见》。 二、依法能动履职,积极参与平安安徽、法治安徽建 设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 全观,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22615人,提起公诉 309645人,同比分别增长6.8%、44.3%。坚决维护国家政 治安全,依法严惩颠覆国家政权、间谍等犯罪。扎实开展 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2300人、“保护伞”158人 。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断卡”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起诉 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利用网络赌博、泄露个人信息等犯罪 25966人,年均增长41.4%。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会同省政府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 制,序时推进12个联动项目,助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 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 成刑事和解4167件,民事和解息诉3971件。亳州、安庆等 地检察机关探索“检察+邻长”“三孝”调解等创新做法,打造 化解矛盾纠纷新样板。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制发社会治理 类检察建议3871件。 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保持对故意杀人、 抢劫、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起诉 15102人,严重暴力犯罪呈逐年下降趋势。落实少捕慎诉慎 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捕43717人、不起诉45023人,同比 分别增长27.9%、246%。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 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5831人,诉前羁押率下降至 21 .4%,一审服判率持续提升。 三、聚焦中心大局,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实施《安徽省检 察机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 施意见》。落实“六稳”“六保”要求,起诉非法经营、强揽工 程、欺行霸市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0644人。组织开展 市场主体权益保护专项行动,监督纠正涉民企虚假诉讼 1055件,督促清理“空壳公司”939家。创新开展企业家约见 检察长、“检察官进企业百日体悟”活动,企业家约见检察长 1369人次,派驻66名员额检察官进入企业。 服务重大战略实施。依法保护科技创新,起诉侵犯知 识产权犯罪2155人,同比增长82.6%。主动服务长三角一体 化发展,制定《沪苏浙皖检察机关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行动方案》“安徽版”,司法协作领域不断拓展。全面服务乡 村振兴战略,办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益诉讼1231件,支 持农民工讨薪5929件。 促进美丽安徽建设。会同公安、环保等部门开展打击 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活动,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9767人。组织开展“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监督活 动,督促清理、修复被占用和破坏林地、耕地19.5万亩,督 促治理被污染水域1.1万公顷。服务保障“长江十年禁渔”决 策部署,起诉非法捕捞犯罪1580人,督促当事人投放鱼苗 1500万余尾。 四、突出司法为民,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新 期待 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主动参与疫情防控 ,起诉扰乱防疫秩序、妨害公务等犯罪544人。落实“四个最 严”要求,起诉生产销售“毒禽肉”“假药”等犯罪1491人。坚 决守护生产安全,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92件 ,全国检察机关现场会在安徽召开。 扎实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加大未成年人综合司法 保护力度,对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率从13.2%上升到 34.9%。依法保护老年人、妇女合法权益,起诉养老诈骗犯 罪417人。依法维护军人军属权益和国防安全,为生活困难 的退役军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74万元。 将心比心做好群众信访工作。组织实施“温暖控申”亮面 建设“431”行动,推动控申检察更贴民心、更有温度。建立 首次信访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制度,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 员包案率100%,化解率82.2%。集中开展重复信访积案化 解专项攻坚,重复信访占信访总量12.1%,低于全国平均水 平8.3个百分点。 五、强化法律监督,坚定不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 协作配合办公室,推动监督关口前移,监督纠正侦查活动 违法行为11370件。全面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 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376件,抗诉采纳率从34.2%增长至 73.9%。全面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书面监督纠正不当减刑、 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2307人。 强化民事诉讼监督。共受理民事监督案件35386件,年 均增长26.3%。秉持精准监督理念,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 生效裁判提出抗诉272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331件。开 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制发全国首例省级层面防治虚假诉 讼检察建议。助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对执行活动中的违法 情形提出检察建议8262件。 强化行政检察监督。共受理行政监督案件13760件,对 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29件,同比增长 200%。常态化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化解行政争议 1834件。组织开展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 动,向法院和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2840件。 强化公共利益保护。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7161件,办案 量年均增长22.8%。组织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城乡“微 环境”治理、红色资源保护等专项行动。积极、稳妥拓展办 案范围,办理公共卫生、大数据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 护等新领域案件6579件。积极开展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 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试点工作,摸排公益诉讼问题 线索1613条,立案1188件。 强化职务犯罪检察和检察侦查。主动构建监察调查与 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3827人,已起 诉3184人。坚持全链条惩治腐败行为,起诉行贿犯罪341人 ,起诉涉贪污贿赂类洗钱犯罪44人。严惩司法工作人员职 务犯罪,直接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 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209人。 六、坚持自立自强,扎实推动检察机关自身高质量发 展 深化改革创新。落实检察官办案终身负责制,28名员 额检察官因违纪违规办案被追责问责。压实院领导办案责 任,入额院领导办案11.3万件。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全 面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搭建“智慧公益诉讼平台”,促进 司法办案更高效、更便捷。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实施人才建设“四项工程”,推动人 才队伍结构逐渐优化。持续开展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品 牌、典型”双引领争创活动,涌现出30个典型经验和29个特 色工作品牌,4个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 推进工作相对薄弱基层检察院“脱薄争先”帮扶工作,动态确 定工作相对薄弱的基层检察院,压茬提升整体履职能力。 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动接受、配合最高人民检 察院党组对省检察院党组的政治巡视及“回头看”,制定实施 122项整改措施。强化系统监管,制定上级院党组对下级院 党组政治监督工作办法,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执 纪执法。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不起诉权行使 等7个专项整治,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279人,立案查处 人数逐年下降。 七、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历次会议 决议,对代表提出的600余条意见建议全面梳理,及时反馈 。做细代表联络工作,办理转交案件和事项43件。扎实做 好专题报告工作并接受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委员提案,办结并答复 政协委员提案40件。改进委员联络工作,选聘1240名民主 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担任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 、执法监督员、听证员,省市两级检察机关均与工商联建 立常态化联络机制。 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扎实推进检察听 证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较早实现“三个全覆盖”。充分发挥 人民监督员作用,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个案办理、参与案 件质量评查10799人次。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检务公开透明 度连续多年走在全国检察机关前列。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和2023年工作安排 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 关键时期,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 之年。全省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 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 诚践行“两个维护”,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 前行,扎实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努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 美好安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以更高站位明方向,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 对领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 精神,切实增强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思 想自觉、行动自觉。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 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 之下。推动“讲政治”与“抓业务”深度融合,促进司法办案 “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二是坚持以更实举措促发展,积极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切实推进检察工作理念、机制、能力的现代化建设。全 面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围绕“两个同步走”战略,坚决维护国 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主动参与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 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促进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 发展、实施科技创新“栽树工程”、坚持招大引强、扩大内需 、深化改革开放、实施暖民心行动等重大决策部署,依法 能动履职。 三是坚持以更优标准司法为民守初心,做实人民至上 。常态化推进公开听证、民事和解、重复信访实质性化解 等工作。扎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切实保护特殊群体合 法权益,努力用检察“辛苦指数”换取群众“幸福指数”。 四是坚持以更大力度强监督,坚定守护公平正义。牢 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能动司法等理念,推动“四大检察 ”“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深化“府检联动”机制建设 ,创新启动联动项目。积极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加大检 察侦查力度,提升办案效果。 五是坚持以更严要求抓管理,夯实检察工作自身发展 根基。保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落 实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狠抓司法办案质量建设,加 强人才素能培训。坚持强基导向,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 ,让科技为检察办案赋能。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 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是福建牢记嘱托 、砥砺前行、跨越发展的五年,也是检察事业重塑变革、 守正创新、深化发展的五年。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领 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 省委部署和省十三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深刻领悟“两个确 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 到“两个维护”。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从百年党史和90多年 检察史中赓续红色血脉,顺应多重改革叠加形势把握时代 机遇,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 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引领创新发展,以省人大常委 会《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深 化拓展“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2018年至2022年,共办理各类案件916964件,其中刑事检 察477130件、民事检察18777件、行政检察11063件、公益 诉讼检察13164件、其他案件396830件。 一、忠诚担当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制定系 列服务保障举措,守正创新、能动履职为大局服务。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暴恐、邪教组织等犯罪,助力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打赢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 斗争,常态化惩治黑恶犯罪,对全部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 由省检察院统一把关,起诉涉黑犯罪2521人、涉恶犯罪 6648人,推动“破网打伞”、行业治乱,全省54个单位和个人 获省级以上表彰。突出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 ,起诉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67739人。与金融监 管部门推进金融风险领域整治,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洗钱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5650人,同步做好追赃挽损 工作。针对传统犯罪加速向网络蔓延态势,起诉电信网络 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57375人。因时因势优化依法战疫措 施,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起诉涉疫犯罪996人。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 境,依法平等保护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合 法权益,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4416人,起诉侵害企 业权益犯罪3578人。传承弘扬“晋江经验”,持续加大对民营 企业平等保护力度,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 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 议。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与省工商联等8部门共建 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对依法可不捕不诉的,督促涉案企 业作出合规承诺并切实整改,2021年试点以来共办理企业 合规案件99件,对整改合格的140名涉案企业责任人依法不 起诉;另有10家企业整改未通过监督评估,相关责任人被 依法追诉。莆田、平潭检察机关办理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 标系列案,对84家企业开展合规整改,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会同省公安厅对长期未侦结的涉企“挂案”集中攻坚,对排 查的109件全部督促办结。积极融入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 ,福州、厦门、泉州市检察机关入驻提供检察服务。 全力保障创新驱动发展。融入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省 检察院与省知识产权局建立协同保护十项制度。省市两级 检察院全部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深化刑事、民事、 行政检察一体履职,推进知识产权权利人告知工作全覆盖 ,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312人,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 政诉讼监督案件84件。我省办理的案件连续10年入选年度 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宁德一高新技术企业商业秘密被 侵犯,检察机关经引导侦查取证、自行补充侦查,破解商 业秘密认定、侵权致损鉴定难题,依法追诉2个公司单位犯 罪,保护企业“不能说的秘密”。完善检察办案保护创新创业 容错机制,建立涉科研骨干职务犯罪案件批捕、起诉层报 省检察院审批制度。 助力打造美丽福建。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的理念,深入打好蓝天、碧水、碧海、净土保卫战,起诉 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8470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801件 ,督促修复被损毁耕地、林地、矿山1.8万亩,清理各类固 体废物、生活垃圾57.7万吨,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1.3亿元 。在全国率先实现“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全覆盖,闽江 、九龙江、木兰溪流域检察机关推进跨区域协作。省检察 院与省自然资源厅等6部门建立海洋保护协作机制,与省林 业局推进以认购林业碳汇方式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南平市 检察机关开展环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带专项监督,龙 岩市检察机关建成全省首个生态修复治理检察示范基地 ,宁德市检察机关协同26家涉海单位共护“海洋蓝”。 引领社会法治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监督,办理的164个案件 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发布全省性典型案例 14批次66件,结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900件。 运用全媒体矩阵讲好检察故事,推动法治精神、法治观念 飞入寻常百姓家。在全省分主题选点建成八个特色检察展 示平台,成为普法宣传教育、代表委员联络、党政干部与 在校学生教学实践的阵地,累计接待5万余人参观、学习。 二、坚守初心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 ,守正创新办好民生案件、为民实事,增进人民福祉。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 ”要求,开展系列专项监督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办理公益 诉讼案件1643件,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 罪1002人,以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惩罚性赔偿金,让违法者 付出应有代价。从严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起诉 1168人,会同行政机关深入排查、清理存在个人信息泄露 隐患的政务公开内容。针对安全生产、物流寄递、窨井盖 管理等领域安全隐患,与公安、住建、应急管理、邮政管 理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起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629人 ,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2.8万处。汇全系统之力开展对口 帮扶,选派243名干部援藏援疆和驻村挂职,助推脱贫攻坚 和乡村振兴。漳州市检察机关首创检察技术“云”援藏机制 ,为受援检察机关提供专门技术支撑。 用心用情办理群众信访。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 ”,从2019年起推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全省 100347件信访件落实了7日内程序性回复,进入检察办案程 序的信访件均在3个月内作出办理进展或结果答复。领导干 部带头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全省三级院检察长接访、 包案6854件,基层检察院受理首次信访全部由院领导办理 。对争议较大、久诉不息的1812件案件,邀请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评议,以公开听证化“法结”、 解“心结”。为2212名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 司法救助金5504万余元,雪中送炭、救人急难。 撑起未成年人法治保护蓝天。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大双向保护力度,零容忍惩治性 侵、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7907人、起诉11035人 ;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和依法惩戒并行,对主观恶性 深、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坚决依法惩治,对犯罪情 节较轻的立足挽救,不批捕2671人、不起诉3251人,不捕 率、不诉率较总体刑事案件高出15.6个、20.1个百分点。加 强犯罪源头预防,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开展入职查 询59.9万人次,对513名前科劣迹人员作出清退或不予录用 等处理。打造全省“未检闽e站”工作品牌,各地涌现出一批 各具特色的未检团队。莆田市检察机关联合相关部门建立 权益保护协作机制,结对帮扶侨乡留守儿童。 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 属合法权益,起诉涉军犯罪89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86件 。福州市检察机关会同军事检察院督促拆除某军用机场周 边超高信号塔,消除军事飞行安全隐患。维护归侨侨眷和 侨胞合法权益,省检察院与省侨联建立检侨常态化联络机 制。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合省公安厅、省民政厅出 台意见,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专项行动,批捕323人、起 诉899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起诉养老诈骗犯罪410人 ,力促追赃挽损4460万余元,守护老年人“钱袋子”。厦门市 检察机关办理一起以低价旅游设置购物陷阱诈骗老年人案 件,依法起诉21人,督促全额退赃700万余元。连续五年组 织开展“根治欠薪”专项监督活动,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 罪257人,支持农民工起诉1560件,帮助3183人追讨欠薪 7004万元。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理 相关案件205件,“有爱无碍”让残障人士放心出门。 三、全面履职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守宪法定位,在守正创新中依法履行刑事、民事、 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助力打造法治强省。 着力做优刑事检察。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 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严格依法办案,防止和纠正冤 错案件。全面落实“捕诉一体”机制,批捕各类刑事犯罪 149928人、起诉316033人。始终坚持对严重犯罪追诉严惩 ,对已过追诉期限但社会危害性和影响仍然存在的24件命 案,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重罪虽久必究、正义不会缺席 。适应轻罪案件不断增多、重罪案件持续减少的犯罪结构 变化,与法院、公安机关共同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 政策,组织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对依法可不捕 的不批捕3901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 起诉34908人,诉前羁押率逐年下降至30.3%。与公安机关 在市县两级全覆盖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对应 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2085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 监督撤案3073件,对依法当捕、应诉而未移送的追加逮捕 3834人、追加起诉5814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监督 纠正意见4269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督促行 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60件,公安机关已立案 995件。加大对定罪量刑明显不当、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等问 题监督力度,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953件 ,法院已审结725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510件。针对漳 州市芗城区一起因被告人不认罪、以证据存疑作无罪判决 的盗窃案件,省市区三级检察院接续监督、历时五年,有 效补查复核证据,省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被告人有期 徒刑十年。 加强和改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依法监督监狱、看守 所、社区矫正机构履职。全面推行“派驻+巡回”检察工作机 制,省检察院直接组织对26个监狱、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 ,各地市实现辖区巡回检察全覆盖,发现监管执法问题 1220个、检察履职问题243个,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48份 。严防“纸面服刑”“提钱出狱”,全面加强对违规违法减刑、 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的监督,累计纠正执行不当 7510人。针对收押难、送监难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排查 ,牵头修订完善长效机制,督促依法收押收监3793人。对 全省1101名老年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情况开展调研,促 成相关部门完善监管措施。深化财产刑执行监督,提出纠 正意见3428件,已执行322.1亿元。加强对涉海涉渔社区矫 正对象出海作业管理的监督,率先出台监督指导意见,实 现既“管得住”又“出得去”。 着力做强民事检察。深入贯彻民法典,强化精准监督 理念,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 议1236件,法院已采纳1025件。与法院共同维护司法公信 ,对审查后不支持监督申请的6278件正确裁判,耐心向当 事人释法说理,促进服判息诉。对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 情形提出监督意见942件,法院已采纳924件。落实省委政 法委部署,推进执法监督和法律监督贯通衔接,连续三年 开展执行案件评查,对消极执行、超标的查封、终结本次 执行程序不规范等情形提出监督意见4364件,法院已采纳 4325件;以类案监督检察建议规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 ,17万人被移出失信名单。持续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 ,牵头与法院、公安机关等建立协作机制,监督纠正虚假 诉讼766件,帮助挽回经济损失2.2亿余元,从中追究刑事责 任109人,让打假官司者吃上真官司。三明、南平、龙岩市 检察机关在办理涉黑恶“套路贷”刑事案件、假借农民工讨薪 案件中,监督纠正虚假诉讼118件,4名司法工作人员被追 究刑事责任。 着力做实行政检察。围绕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 政的共同法治目标,加大行政诉讼监督力度。对行政裁判 结果及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监督意见 3327件。泉州市检察机关专项监督清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未及时交存问题,督促缴交1亿余元。针对一些行政争议难 以化解、群众诉求得不到实质解决问题,首创行政争议实 质性化解“路线图”工作机制,通过监督纠正、促成和解、司 法救助等方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1207件,其中诉争10年 以上的106件。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办理闽侯县姚某诉请撤销 婚姻登记监督案,受到最高检重视并促成民政部等4部门出 台处理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问题指导意见。 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诉讼活动中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戒毒专项监督,持续跟进解决没收违法建筑物处置问题 ,推进土地执法查处领域非诉执行监督,提出监督意见 2323件。 着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 ,落实省委《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 意见》,协同立法、执法、司法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 利益。聚焦社会关切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 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传统法定领域 ,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555件,占办案总数的72.6%。积极稳 妥办理英烈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等 新法定领域案件1465件,探索办理公共卫生、文物和文化 遗产保护等其他领域案件2144件。厦门市检察机关创新“检 察监督+台胞认领+社会共管”涉台文物保护模式,泉州市检 察机关开展“检察护宝·守护海丝名城”专项监督,三明市检 察机关以专项监督促成修缮21处革命文物。以诉前实现保 护公益目的为最佳司法状态,首创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 机制,通过诉前磋商、告知函、公开听证等方式,督促相 关部门依法履职,99.5%的案件在诉前环节得以解决。对于 诉前检察建议未整改到位以及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未提 起公益诉讼的,依法提起公益诉讼1006件,诉讼请求全部 得到法院支持。 四、凝心聚力推进改革创新和品牌打造 坚持守正创新,向改革要动力、向管理要质效,形成 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福建检察样本。 全面推进重塑性改革。坚决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协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受理各级监委 移送职务犯罪2022人,已起诉1686人,对6名原省部级干部 和37名原厅级干部提起公诉。依法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 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148人。深化刑事诉讼制度 改革,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应用尽用、规范适用 ,检察环节适用率稳定保持在8 5 %以上,一审服判率 92.6%。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检察官单独职务 序列,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 杂和引领性案件46101件。全面完成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 ,市县两级检察院机构精简33.7%,人员力量向一线倾斜。 健全检察管理制度。遵循检察工作规律,用制度管事 、管案、管人。建立部署、落实、监督、评价“四位一体”工 作机制,形成闭环管理,推动工作落地见效。率先在省级 院推行业务态势分析制度,每季度集中分析全省检察业务 质效。深化运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刑事检察“案-件 比”从2019年的1.95优化至2022年的1.11,有效减少群众诉累 、节约司法资源。全面推行部门主要职责说明书和个人岗 位说明书“两书”制度,解决“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激发 干警担当作为。1057个集体和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涌现 出“全国工人先锋号”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全国“人民满意 的公务员”潘进格等一批先进典型。李望厦、周永东用生命 赴使命,激励我们不忘初心、承志前行。 打造检察品牌矩阵。生态检察与公益诉讼融合履职成 效凸显,生态恢复性司法机制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 革举措在全国推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在全国 首创“督促监护令”机制上升为法律规定,与省妇联等部门联 合推广“春蕾安全员”机制。涉台检察品牌持续擦亮,涉台检 察联络室和台胞检察联络员覆盖全省,“司法服务+司法保 障+司法交流”涉台检察工作模式得到最高检和中央台办肯 定。泉州“亲清护企”、平潭“岚岛检察蓝”先后获评第一、二 届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 五、自我革命锻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铁军 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持之以恒抓党建、带队伍、促业 务,守正创新提升检察队伍整体水平。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 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 省委实施办法,向省委、省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 重大事项。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 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推进“提高效率、提升效能 、提增效益”行动。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模范机关和文 明单位创建,79个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全省文明单位,省 检察院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稳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创新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平 台,开办“新福建检察大讲堂”,通过业务竞赛、听庭评议等 方式,分级分类培训75000人次。注重交流互鉴、智慧借助 ,开展检察官、法官、警察等同堂培训32次,聘请472名行 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与法院、行政机关互派 干部交流,与清华大学等高校建立战略协作机制。25个团 队和个人获评全国优秀办案团队、优秀检察官、优秀公诉 人、业务专家称号。 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 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 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纪律要求,一体推进不 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自觉接受最高检党组巡视、省委全面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省委政法委政治督察,三级检察 院一体整改落实。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市 县两级检察院“一把手”、年轻干部的管理监督。主动接受各 级纪委监委及派驻机构监督,积极配合地方党委开展巡察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154人。 锲而不舍夯实基层基础。持续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 ,6个基层院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主动争取党委重 视支持,全面完成市县检察长换届,优化领导班子结构。 适应数字化发展趋势,在省委政法委领导下主导建设的省 级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投入使用,检察业务应用系 统2.0上线运行,网上办案迭代升级,信息技术赋能“智慧 ”检察。 各位代表,自觉接受监督,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全过 程人民民主的庄严承诺。五年来,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中央 、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 ,认真落实相关决议和决定,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司 法体制改革、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 察、控告申诉检察等工作,配合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 调研和执法检查753次,配合开展类案评查工作。自觉接受 民主监督,每年向省政协通报检察工作,健全与各民主党 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联系机制。重视与代表委员经常 性联络,邀请视察工作、参与公开听证等检察活动15108人 次,办结代表建议687件、委员提案137件。自觉接受履职 制约,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案件依法慎重审查,改 变原决定77人,对法院作出无罪判决的逐案评查剖析。尊 重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与律协建立协作机制,开展律师 互联网阅卷试点工作,监督纠正执法司法人员侵犯律师执 业权利58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支持人民监督员、特约 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听证员履职。深化检务公开,常 态化开展线上线下检察开放日活动,及时发布重要案件信 息和核心业务数据,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全省各 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监委、法院和人大代表、政 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 谨代表全省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深切体会到,检察事业发展进步,必须坚持党的 绝对领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时刻谨记习近平总 书记对福建、对检察工作的殷切嘱托,确保检察事业坚定 有力、行稳致远;必须坚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把为了 人民与依靠人民统一起来,把人民群众、代表委员的监督 支持转化为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为民司法的强大动力;必 须坚持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强化法治思维、遵循司法规律 ,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努力让 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坚持 系统观念,把握好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宏观和微观 的关系,坚持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一体推进 ,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必 须坚持守正创新,对根本性原则性问题坚如磐石,对新形 势新要求顺势而为,对大数据新技术深度运用,推动检察 工作创新发展。 我们清醒认识到,与新时代新征程党和人民的更高要 求相比,检察工作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 治思想还需走深做实,检察理念需持续提升;二是服务新 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的措施还需持续优化,保障民生的精 准度和实效性有待增强;三是法律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 ,不敢、不善、不规范监督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四是队 伍专业化水平仍有差距,运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推动 社会治理还需持续发力;五是极少数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仍 时有发生,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时刻不能放松。对这些 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气力推动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 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 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把握以检察工作 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要求,依法能动履行检察 职能,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 部署,认真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 教育,全覆盖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政 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坚持党对检察 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检察道路。 二是全力服务保障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落实省委 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运用法治力量服务我省现代化建设 。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宽 严相济办好各类案件。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依法保护 产权和知识产权。加强涉台检察工作,助力海峡两岸融合 发展示范区建设。常态化抓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信访积 案化解、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等为民实事。 三是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深入思考检察工 作现代化的思路、方法和路径,推动法律监督理念、体系 、机制、能力现代化。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 展,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强化民 事、行政检察监督,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办理更多有 影响力的典型案件。深化检察改革,实施数字检察战略 ,赋能司法办案和法律监督。 四是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落实新时代党的 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一体提升政治素质、 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突出 抓好领导干部和办案环节制约监督。优化检务管理,完善 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干警担当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依靠群众支持做好各项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 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本次省人大会议部 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踔厉奋发、勇毅 前行,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 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 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省检察院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 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 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工作部署和省十三届人大历次会 议的决议,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 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上,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 、检察自觉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各项 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牢记党的绝对领导是检察工作之魂,坚持和捍卫 “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定不移用党的创新理论统领全省检察工作。坚持把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 治任务,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以“五学联动”、政治轮训等方 式,推动学习贯彻层层递进、走深走实。扎实开展“不忘初 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强化全体检察人 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使命担当。认真落实《中国 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严格执行省委坚 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 ,向省委报告省检察院党组工作、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有力彰显党领导检察工作的制度优势。 坚定不移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重大部署作 为重大使命、重大责任。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 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方案,为 检察履职提供有力领导和支持。自觉扛起服务重大国家战 略实施的使命责任,省检察院及时制定服务意见和行动计 划,结合办案加强对下指导,举全省检察机关之力,用法 治护航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和横琴、前海、南 沙三大平台建设。 二、牢记服务大局是检察工作之本,依法能动履职助 力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 安全摆在首位,增强斗争精神,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 坏颠覆分裂活动。抓好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是黑恶犯罪一 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依法从严打击人民 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起诉涉黑犯罪 6422人、涉恶犯罪15622人,省检察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国 扫黑除恶先进单位。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 ,不批捕190963人、不起诉125438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适用率达86.8%,诉前羁押率下降至30.8%,有效化解社会 矛盾,促进修复社会关系。过去五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 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43048人,起诉792329人。2022年与 2018年相比,起诉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下降 9.8%,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犯罪下降57.8%,毒品犯罪下降 78.8%,枪爆犯罪下降66.3%,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 依法推动经济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严惩金融证券 犯罪,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操纵市场、内 幕交易、非法集资等犯罪9940人。从严追诉洗钱犯罪,加 大“自洗钱”犯罪追诉力度,坚持上游犯罪和洗钱犯罪同步审 查,起诉洗钱犯罪492人,占全国总数的11.1%。依法保护 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深化涉企“挂案”专项清理、涉 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清理和监督,对非国有公司企事业 单位人员不批捕4203人,不起诉5285人。作为全国首批涉 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地区,办理企业合规案件319件。服务 创新驱动发展,省检察院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形成 知识产权案件“四检合一”办案机制。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12871人,占全国总数的23.6%。 合力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加强与监察机关 的工作衔接,完善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证 据审查等工作机制。依法起诉职务犯罪6683人,其中副厅 级以上225人。与监委、法院等共同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 ,起诉受贿犯罪2618人、行贿犯罪1420人。积极推动违法 所得没收程序适用,力促追逃追赃。检察机关依法行使侦 查权,自行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 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372人。 三、牢记人民至上是检察工作之源,努力让人民群众 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用力守护千家万户幸福美好生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 “四个最严”要求,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 2522人。起诉非法倾倒危险废物、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 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5268人。积极参与“全民反诈 ”“断卡”专项行动,坚决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 个人信息等犯罪,起诉25273人。2022年4月起开展打击整 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587人,追赃挽损7.8亿元。积极 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拐”“团圆”行动,起诉拐卖和收买被拐 卖的妇女儿童犯罪515人。依法打击妨害传染病防治、偷渡 走私等犯罪,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用心解决好群众揪心事烦心事。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 件有回复,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一系列措施,办理 群众信访278957件,2022年三级检察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 信访数居全国第一。全面推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作为第三方参与评议,既解“法结”更解 “心结”。深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提供“信、访、网、 电、视频”综合性便民服务,努力让群众少跑腿、易办事。 积极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出台全国省级检察院首个开 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的指导意见,办理支持农民工等特殊 群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案件1520件。用好司法救助、扶贫 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等制度机制,依法给予10543人司法 救助金1.9亿元,年均上升38.7%,防止因案致贫返贫,助力 乡村振兴。 用爱撑起未成年人法治蓝天。认真贯彻修订后的《未 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督促落实强 制报告、从业禁止、入职查询等制度,从严惩治性侵等侵 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27699人,起诉32120人,办理烟酒 销售、个人信息保护、娱乐游戏等涉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公 益诉讼536件。深化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 ,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37.4%和26.8%,推动建立观护帮 教基地246个、专门学校15所。强化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救助 ,会同公安等部门建成“一站式”办案场所229个。三级院检 察长全部担任法治副校长,推进法治进校园,携手家庭、 学校、社会等各方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牢记法律监督是检察工作之要,以融入式监督促 进执法司法机关自我纠错、减少出错 刑事检察更加精准。持续加大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 督力度,监督立案7604件、撤案7652件,追捕10063人、追 诉11132人、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意见14345件。强化刑 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404件 ,对刑事审判活动提出纠正意见589件、年均上升147.3%。 深化监狱、看守所执法监督,构建“派驻+巡回”监督模式 ,对全省148个监管场所实行派驻检察,对省内28所监狱、 74个看守所、1284个司法所、111个社区矫正中心开展巡回 检察。依法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43.9万件 ,针对刑事执行违法违规等情形提出纠正意见37388份 ,5297个脱逃监管、“纸面服刑”的罪犯被收监执行。 民事检察更加深入。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 抗诉1036件,法院审结后改变率为76.1%;提出再审检察建 议1134件,采纳率为64.5%。深化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领域 违法行为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3354件。持续开展虚假诉讼 专项监督,以抗诉或检察建议纠正780件。及时总结发布典 型案例,指引司法办案,引领社会法治进步。 行政检察更加有力。受理审查行政案件24282件,以检 察建议监督纠正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7366件 ,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判决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 60件。针对程序终结但诉争未解的案件,持续开展行政争 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已化解1883件。开展行政非诉执 行专项监督,办理土地执法查处领域案件8572件,切实用 法律手段保护珍贵的土地不受破坏。建立行政检察与行政 执法衔接机制,加强执法司法协作配合,助力法治政府建 设。 公益诉讼检察更加有为。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 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立案办理“4+9”领域公 益诉讼案件40343件,年均上升32.1%。树牢“双赢多赢共赢 ”办案理念,办理诉前程序 3 0 5 2 5件,督促履职整改 ,99.8%的案件在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依法提起诉讼 1997件,法院支持率为99.7%。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国财国土”等传统领域,加大办案力度,挽回、督促修复被 破坏的山水林田湖海38.5万亩,起诉索赔并经生效判决、调 解确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等53亿元,督 促挽回国有财产损失7.7亿元。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新领域 ,开展全省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创新 涉侨公益诉讼工作方式,守护南粤历史文脉。 五、牢记改革创新是检察工作之脉,持续推进执法司 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 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2018年以来,针对检察职能 调整、法律监督总体格局重塑,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内设机 构改革方案全面落实。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职能实行一 体履行,进一步强化监督、提高效率。结合广东检察实际 ,省检察院设立专门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未成年人 检察,以及职务犯罪侦查、粤港澳大湾区司法事务协作等 机构,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全省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全面落 地,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各司其职。落 实办案亲历性要求,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 委员办案117491件,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 复杂案件成为常态。抓实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定期开展 执法督察和案件质量专项评查,促进执法水平提高。建立 健全员额检察官动态调整和进退流转制度,持续推动检察 官队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新入额611名检察官,1206名 检察官有序退出员额。 不断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完善涉刑事案件移送标 准,升级信息共享平台,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 接,确保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追究“不缺位不越位”。健全有 力配合、更实监督的侦查办案机制,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 237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现市、县(区)全覆 盖,立案监督率、撤案监督率分别提升至92.6%和100.4%。 推进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落实,依法 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开展自我监督,对法院宣告无罪 的公诉案件逐案复查,公诉不当的严肃追责,对公安机关 提请复议复核案件进行重新审查2175件、改变决定126人。 着力加强检察管理。建立健全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 、司法行政人员考核指标和工作流程,推进全面、全员、 全时考核。坚持案件质量管控关口前移,积极运用“案-件比 ”质效评价机制,全省刑事检察“案-件比”从1:1.92降至 1:1.16。参与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平台建设,以大数据赋能法 律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六、牢记自我革命是检察工作之基,锻造忠诚干净担 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专业化建设。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 察官、青年培优、青年检察官“双导师”等制度。大力培养检 察队伍专业精神、专业能力,169件案件入选全国指导性案 例和典型案例。205个集体和175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 ,培树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一批 模范典型,11名检察官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业务标兵、办案 能手。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贯彻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 严禁”》,坚决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主动记录报 告有关事项19484件。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2021年全省检 察机关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针对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的 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建章立制2707项,促进纪律作风进一 步好转、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坚持零容忍,在政 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174人。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牢固树立强基导向,持续深入打 造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创新“三重三联”系统党建工作 机制,推进三级检察院党组织建设,筑牢检察一体化优势 。积极开展“结对共建”“一院两品”、十佳文化品牌创建等工 作,着力释放基层活力,涌现出一批全国模范检察院、全 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检察工 作,依法履职,自觉接受监督,努力让公平正义更可视、 可评、可感。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 精神,全面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决定,向省人大 常委会报告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等专 项工作,自觉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办结省人大 代表建议56件、省政协委员提案28件,及时反馈并改进工 作。健全日常联络机制,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联络各级人大 代表、政协委员,邀请视察工作、参与检察活动57300余人 次。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邀请监督检察办案活动 5411件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办理律师辩护与代理 事项186522件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检务公开更加深入 。守正创新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广东检察新媒体荣获 25项全国性奖项、11项省级奖项。 五年来,全省检察工作在与党和人民同心、与广东经 济社会发展同向、与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同行中进步 ,检察理念实现新的转变、法律监督工作实现新的发展、 司法公信力实现新的提升。我们深知,检察工作每一步跨 越、每一项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省委、最高检的坚强领导 ,离不开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 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省 检察机关,向大家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和使命 任务,全省检察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面临不少困难和挑 战。一是立足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和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 展,服务保障“双区”和横琴、前海、南沙等重大合作平台建 设的前瞻性、精准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适应全面依法 治国对法律监督工作的新要求,“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 协调充分发展还要进一步推进。三是围绕更高水平的平安 广东法治广东建设,主动融入国家治理体系、依托司法办 案推动解决突出社会问题还有差距。四是着眼检察事业长 远发展,基层基础建设、智慧检务、队伍建设等方面还需 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切实增强问题意识和责任意识 ,不断在破难题开新局上下功夫、见成效。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 开局之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 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坚决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 导,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全面履行“四 大检察”职能,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有力 服务保障广东现代化建设,为广东打造全国最安全稳定、 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贡献检察力量。重 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第一,推进法律监督理念现代化,更有力维护国家安 全和社会稳定。更加注重政治统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 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讲政治高度开 展检察工作。深刻认识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极端重要性 ,用好用足法律武器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切 实维护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常态化推进 扫黑除恶,始终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 罪一个不凑数”,对黑恶势力露头就打,严防死灰复燃。更 加注重人民至上。检察办案兼顾天理、国法、人情、良知 ,综合考量案件发生的背景、情由、后果、认罪悔罪态度 等,依法准确把握法律适用,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 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大力推进公开听证、民事检察 和解等工作,实质性化解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深化落实群 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努力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更加注重法 治思维。坚持宽严相济,统筹、规范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 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认罪悔罪、减少社 会对立面,增进社会和谐。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 ,对哄抬物价、制假售假、扰乱医疗秩序等危害严重、性 质恶劣的犯罪依法从严惩治。更加注重系统观念。进一步 延伸法律监督触角,认真研析个案、类案背后的问题,大 力加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类案监督工作,防止违法犯 罪反复多发,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深入实施数字检 察战略,以数字革命赋能法律监督,用智慧监督实现法律 监督质效飞跃。 第二,推进法律监督机制现代化,更有力保障经济高 质量发展和民生福祉。跟进服务重大战略实施。完善服务 “双区”和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建设等检察举措,以更 精准履职助力探索中国式现代化广东路径。持续助力释放 发展动能。健全金融证券检察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化解经 济金融风险。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进一步做实对各类 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保护。优化知识产权案件“四检 合一”办案机制,不断强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将基层检察 院建设与服务保障城乡区域发展结合起来,努力为突出制 造业当家和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营造良好法 治环境。突出绿美广东引领,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让 南粤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更优美。不断满 足人民群众更高水平需求。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提供更加丰富、更高质量的检察产品,持续抓好未成年 人司法保护、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检察为民实事,努力 让人民群众在检察履职中有更多更实的获得感。 第三,推进法律监督体系现代化,更有力守护社会公 平正义。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 监督工作”的要求,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 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方案,健全检察 业务衔接机制、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制约配合机制,进一 步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一体发展、 融合发展。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加强对公安机 关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加强对法院刑事、民事、 行政审判的监督,加强对看守所、监狱、社区矫正机构刑 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履职的监督,提 升公益诉讼检察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上的效能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助力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广 东。 第四,推进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更有力加强过硬队 伍建设。在筑牢政治忠诚上持续发力,落实新时代党的建 设总要求,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一体推进检察机关 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全面高质量发展,加 强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深化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不断 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 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着力向科学管理要“生 产力”“战斗力”。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巩固拓 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始终坚持以严 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持续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全面提 升基层检察工作整体效能,切实抓好服务大局、检察为民 的“最后一公里”。 各位代表,在充满光荣和梦想的新征程上,广东检察 机关将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团结奋斗,在省委和最高人民 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 督,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无悔的忠诚担当、有力的履 职尽责,为我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 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 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工作情况   过去五年,是贵州发展历史上极不平凡、具有里程碑 意义的五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 ,省委带领全省各族人民办成了一系列大事、喜事、难事 ,彻底撕掉了千百年来的绝对贫困标签,书写了中国减贫 奇迹的贵州精彩篇章。过去五年,也是贵州检察工作跨越 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中央及省委出台关于加强新 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最高检专门出台支持 和服务保障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全 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围绕中心、专项引 领、强基固本、争创一流”的工作思路,忠实履行检察职能 ,积极顺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和内设机构 改革,实现了观念重塑、职能重构、士气重振、局面重开 ,各项工作在稳进、落实中有新提升,年均20余项检察业 务位居全国第一方阵,133件案件入选全国指导性案例或典 型案例,公益诉讼、未成年人保护、数字检察、基层检察 院建设等工作在全国作经验推广,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满 意度逐年提升,开创了新时代贵州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始终牢记政治属性,“两个维护”更加坚定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凡事“从政治上看”,坚定不移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努力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 满意。   以对党绝对忠诚立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 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十三次党代会 精神,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落实习近平总书 记重要指示批示闭环管理,坚定不移把“两个确立”转化为做 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深入 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 度,连续五年向省委常委会报告党组工作情况,把党对检 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方方面面。   以主题专题教育铸魂。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讲忠 诚作为第一标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党史学习教育、“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教育。以政法队伍 教育整顿成效培根铸魂,深入整治顽瘴痼疾,以自我革命 精神刮骨疗毒。全省检察人员受到全面深刻的政治教育、 思想淬炼和精神洗礼,干事创业氛围更加浓厚,纪律作风 更加好转,政治生态更加向好、越来越好。   二、始终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大局更加有为   五年来,我们始终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努力把工作 往前推进一步,往深做实一分,全力服务保障贵州经济社 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以赴维护安全稳定。牢固树立总 体国家安全观,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3.1万人、起诉 13.9万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用更加彰显。深入开 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6916人,经过三年 专项斗争,社会治安秩序明显改善。开展“安全生产守夜人 ”“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突 出打击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犯罪,起诉人数从2017年 的6115人下降到2022年的4351人,人民群众安全感稳步提 升。   尽锐出战护航脱贫攻坚。连续开展服务保障打赢脱贫 攻坚战专项工作,出台决胜脱贫攻坚彰显检察担当的意见 等文件。坚持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助力脱贫攻坚、助推 乡村振兴,起诉危害农村稳定等犯罪4615人,办理涉农民 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案件4449件,妥善处理涉农“醉驾”等轻 微刑事案件,防止办了一个案子、垮了一个家庭。牵头与 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等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 机制,构建“1+N”多元化救助模式,发放司法救助金9129万 元,防止当事人因案致贫、返贫。坚决扛起定点帮扶政治 责任,1300名检察干警在脱贫攻坚一线倾情用力,帮扶的 2.5万户全部脱贫。省检察院在长顺县定点帮扶的12个贫困 村全部按时出列。   能动司法服务实体经济。接续开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 益”“护航十大产业”等专项工作,制定服务“六稳”“六保 ”15条意见等文件。坚持依法打击影响企业发展的犯罪,起 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8472人,同比增加 70.4%,真正把检察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为实体经济护航上。 坚持服务企业健康发展,开展“送法进企业”“‘检察长·董事 长’座谈会”等活动,为企业家送上法治礼包。在涉案企业合 规改革中,率先融合开展非涉案企业合规建设,实现从单 一刑事“惩治”到合规“矫治”的转变,《检察日报》多次报道 贵州做法。黎平县检察院办理的某企业非法占用林地合规 案,督促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企业因营商环境良好 追加投资40亿元。   履职尽责彰显抗疫担当。注重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综 合考虑案件发生的时空背景和行为危害性,不捕52人、不 诉47人,体现法理情相融合。平塘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 疫妨害公务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新冠肺炎疫 情典型案例。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创新以案释法,接续发 布2批10件涉疫情典型案例,依法指导办案。“乙类乙管”后 ,认真落实最高检涉疫案件法律适用标准,应势转变工作 重点,突出惩治哄抬物价、制假售假、危害医疗秩序等犯 罪。   三、始终扛起法治责任,法律监督更加有效   五年来,我们始终牢记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依法能 动履职,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 调充分发展。   精益求精做优刑事检察。坚决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 司法政策,不捕率、不诉率从2017年的28%和13.7%上升至 2022年的45%和33.9%;诉前羁押率从2020年的46.4%降至 2022年的32.6%,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加强 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推动实现市县两级 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覆盖,监督立案撤案 件数同比增长 1 0倍和 1 5倍,追捕追诉人数同比增长 100.5%和83.1%,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049件,同比增 长36.2%。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开展巡回检察284次,监督 纠正违规违法“减假暂”1.4万人,“提钱出狱”“纸面服刑”等问 题得到有力整治。起诉职务犯罪2428人,立案查办司法人 员职务犯罪223人,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贡 献检察力量。  精准发力做强民事检察。深入贯彻实施 民法典,注重类案监督和个案纠错,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 建议2306件,较前五年上升403.5%,法院审结后改变率为 92.1%,促进统一司法标准、解决同类问题。针对法院裁判 并无不当的5458件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 的同时,积极释法说理,有效维护审判权威。加大对民事 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9万件,较前五年 增长554%,法院采纳率为98.2%。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 诉讼问题,联合省法院等部门出台惩处虚假诉讼意见,连 续四年开展专项监督,办理案件1431件,助力重塑社会诚 信体系。   持续用力做实行政检察。把以“我管”促“都管”的新时代 检察理念融入检察履职,受理案件1.4万件,对审判违法和 执行活动等提出检察建议9197件,年均上升170%;依法作 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1567件,切实维护审判权威。针对 一些行政诉讼案件环节多、周期长、矛盾尖锐复杂的情况 ,综合运用调查核实、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手段,实质 性化解行政争议1527件,着力解决案结事未了的问题。开 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工作,提出检 察建议575件,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推广。   探索创新做好公益诉讼。以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为 最佳司法状态,通过磋商、诉前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 ,96.9%的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对不能落实检察 建议的,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44件。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 范围,开展传统村落、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等专项活动,立 案办理案件5931件,公益司法保护“贵州检察方案”不断完善 。与云南、四川等地检察机关,建立赤水河、乌江等跨流 域协作机制,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建设共抓大 保护的重要指示落到实处。加强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直接保 护,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648件。在全国率先探索民事公益 诉讼适用司法确认制度,创新认购“碳汇”替代生态修复方式 ,与有关部门共建“补植复绿”基地160个,督促恢复被损毁 的耕地、林地、湿地5.8万亩,全力守护贵州这个没有围栏 的山地公园。 四、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民生答卷更加暖心   五年来,我们始终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 ,在一个个具体案件、一件件检察为民实事中,厚植党的 执政根基。   精心办好民生案件。落实最高检治理窨井盖的检察建 议,促进整改安全隐患6745个;起诉高空抛物犯罪8人,提 出检察建议10件,坚决保护群众人身安全。积极开展打击 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起诉1.5万人,坚决保护群众财产 安全。配合开展“四个最严”专项行动,起诉1635人,坚决保 护群众食品药品安全。部署开展“碧水润家园”“农村人居环 境整治”等专项行动,立案办理涉生产生活污水垃圾、土壤 污染等公益诉讼案件2.2万件,坚决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用心呵护老幼群体。在全国率先开展“检察蓝牵手夕阳 红”专项工作,办理涉及老年人出行安全、数字鸿沟等案件 316件。积极参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298人 ,守护老年人“钱袋子”,让老年人晚年更安心。全面加强未 成年人检察工作,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1.1万件,其中,起 诉未成年人犯罪724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不 捕7970人、不诉6289人。在专门学校等建立观护基地,对 4778名罪错未成年人开展教育矫治,为他们回归社会预留 通道。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与省教育厅等部门建立从 业限制、强制报告等制度,2083名检察人员兼任法治副校 长,最高检推广了我省做法。   真心回应群众诉求。升级改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 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检察服务。积极践行新时 代“枫桥经验”,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受理群众 信访6.9万件,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超过98%。加 强诉源治理,首次到基层检察院申诉的信访案件全部由院 领导包案办理,尽可能把矛盾化解在首办环节。开展政法 信访系统大走访活动,帮助群众解决矛盾纠纷2254个,发 放便民联系卡20万张,让老百姓遇事找法更加触手可及。 在认真办理群众有合理诉求信访的同时,对一些企图通过 信访达到非法目的行为坚决亮剑,省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刑 满释放人员伪造证据、企图通过“申诉翻案”骗取国家赔偿的 诈骗案,主犯邓某军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五、始终注重自立自强,基层基础更加坚实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 向,完善检察管理机制,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 作行稳致远。   一体推进政治业务建设。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进一 步提升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制定加强改进检察人才工作的意见,与上海、深圳检察机 关建立对口帮扶机制,与省法院建立互派干部学习锻炼机 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从双一流高校、行政机关等引进 182名专业人才。强化专业素能培训,举办各类培训班 460期,培训6万人(次)。开展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同堂培 训,推动形成共同司法理念。建立专家咨询论证机制,选 聘1237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集聚法治英 才而用之。组织编写《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研究》专著,入 选最高检“四大检察文库”系列丛书。   持之以恒从严管党治检。主动接受最高检党组巡视和 巡视“回头看”,坚持举一反三、溯源治本,把解决问题与建 章立制结合起来,以整改成效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完成对9个市州检察院党组巡视和81个基层检察院党组巡察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开展警 示教育和党规党纪宣传1580次,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查 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140人。深化落实“三个规定”,检察人 员主动记录报告有关事项,筑牢防治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的“防火墙”。   持续深化综合配套改革。积极配合完成监察体制改革 ,努力做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精装修。健全检察官、检察 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招录、保障等制度,让各类 检察人员各展所长。在重塑性内设机构改革中,将“十大检 察业务”明确为第一至第十检察部。根据刑诉法赋予检察机 关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权,增设第十一检察部 。出台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实施意见,深化政法跨部门大数 据办案平台应用,以数字革命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完善检 察人员考核机制,研发的检察官考核系统被15个省级检察 院选用。   坚持不懈夯实基层基础。开展基层检察院建设三年行 动,出台联系指导基层检察工作制度等文件。开展“检察官 走基层”活动,帮助基层做实事解难题。制定帮扶责任清单 ,全国第一批确定的4个薄弱基层检察院全部脱薄。建立“优 秀干部”人才库,协助做好市县两级检察院检察长换届和班 子成员交流,最高检推广了我省经验。全省检察机关296个 集体和544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人民满意的 公务员”杨再滔等一批模范典型。   六、始终做到阳光司法,接受监督更加主动   五年来,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 ,不断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 公正行使。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省十三届人大历次会议 决议,及时全面梳理省人大代表审议报告、视察工作、参 加座谈时提出的2128条意见建议,印发全省检察机关整改 落实。先后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审判监督、公益诉讼 等检察工作。坚持“一对一”联络代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 1.5万人(次)出席重要会议、视察检察工作,人大代表提 出的148件议案全部办结。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连续五年与省政协就控告申诉检 察、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开展协商座谈,认真听取意见建 议。注重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中选聘特约检 察员、人民监督员和专家咨询委员,参与检察决策、监督 。主动邀请政协委员3870人(次)参加视察调研、案件质 量评查等活动,落实委员意见建议750条。  依法接受履 职制约。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健全重大项目监 督、巡视整改日常监督等机制,对相关问题及时沟通,共 同推动落实。对法院宣告无罪的公诉案件逐案阅卷审查、 反向审视,提高办案质量。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 批捕、不起诉案件,依法慎重办理。与省律协建立协作机 制,依法受理律师申诉、投诉,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2585件有重大争议或影响性案 件开展公开听证,是非曲直大家听,“法结”“心结”一起解。 全省三级检察院均实现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电子卷宗系统 、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新闻发言人4个全覆盖。普遍开展 检察开放日活动,按季度向社会公开检察机关主要业务数 据,召开新闻发布会95次,省检察院门户网站、抖音和“两 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共发布信息5万条,及时回应社会关 切。  各位代表,五年来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各 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 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省检察机 关,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五年的检察实践使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检察工作必 须准确把握一系列带有方向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最根 本的思想旗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最 根本的政治保证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最根本 的职责使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最根本的组织保障是 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以上宝贵经验,我们将倍加珍惜 、长期坚持。  五年的检察实践也使我们清醒认识到 ,与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更重责任相比,还存 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 想还需走深做实,检察理念需持续更新;服务保障我省“三 大战略”“四区一高地”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够;法律监督职 责履行不够到位,不敢、不愿、不善监督问题仍然存在 ;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存在薄弱环节,少数检察人员违纪违 法问题时有发生。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省 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中央加强法律 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 职责,以检察工作现代化融入和助力政法工作现代化、服 务中国式现代化。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建设。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 的二十大精神热潮,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全 面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   二是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 全观,积极投入更高水平的平安贵州建设,以新安全格局 保障新发展格局。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努力实现 “四区一高地”主定位,细化落实服务保障措施,推动新国发 2号文件落地落实。   三是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和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深化巡回检察,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检 察工作,做好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发挥控告 申诉反向审视作用,着力推动解决监督不力、监督弱化虚 化等问题。   四是进一步深化配套改革。健全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 判,探索更加符合贵州实际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准 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检 察官考核、惩戒等内部监督制度,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 使。  五是进一步强化管党治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 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成果,着力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养,推动解决专业人才、 职业保障方面的短板难题。坚持强基导向,抓实基层建设 ,推动基层工作提质增效。  各位代表,贵州高质量发 展其时已至、其势已成。全省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和最高检的 坚强领导下,苦干实干,接续奋斗,为奋力谱写多彩贵州 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 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 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 、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 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 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 ,在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 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各级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 绕省委中心工作,深入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历次会议精神 ,依法能动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五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754866件。其中,审查逮捕案 件160487件,审查起诉案件302602件,刑事、民事、行政 申诉案件26489件,公益诉讼案件51577件,监督诉讼活动 违法案件213711件。111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指导性案例、 典型案例,案件质量总体业务指标稳步提升并位居全国前 列。 一、坚持为大局服务,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 发展理念和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等重要指示精神 ,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增强服务大局实效。 一是着力服务重大国家战略实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 展,每年与京津检察机关召开联席会,先后会签5个实施意 见。围绕非首都功能疏解,为产业转移、园区建设等提供 优质检察服务。对接雄安新区不同阶段司法需求,围绕白 洋淀治理、征地拆迁、基础设施及大规模建设等,打击犯 罪、化解矛盾、强化监督。以检察综合履职服务冬奥,高 质效办理涉奥涉外案件。2022年,开展服务保障京张体育 文化旅游带建设专项行动,助力后奥运经济发展。以法治 之力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犯 罪,推动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司法救助10125人。 二是着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企业发展。 完善与省工商联协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严惩侵害企业 利益犯罪,起诉1572人,清理涉企“挂案”299件。推动简化 社区矫正人员外出从事生产经营审批程序。对涉案企业管 理人员,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不捕1377人,不诉1935人。 最高检组织多家中央媒体全方位报道我省服务企业经验做 法。2022年,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动组建第三方机 制管委会,办理相关案件214件,办案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全力防范重大风险。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 犯罪8564人,千方百计追赃挽损。深入开展反洗钱工作 ,起诉洗钱犯罪207人。全力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省检 察院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坚持挂牌督办、“一案四查 ”。部署开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起诉侵权假 冒犯罪6240人。 三是着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弘扬塞罕坝精神,完善 “河湖长、林长+检察长”“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 治理”机制。持续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起诉10472人。 深化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检察,部署“违法违规矿山采砂场治 理”等专项活动,立案30566件,督促恢复林地、草原等2万 余亩,清理河道1720余公里。2022年,突出重点区域治理 ,加强大运河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双重保护。监督黄壁庄 水库拆违清污,有力解决环保难题。加强区域协作,与晋 蒙辽检察机关共筑祖国北部生态安全屏障,与津辽鲁检察 机关加强环渤海司法保护。 四是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围绕为党的二十大等党 和国家大事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全力抓好检察环节保 安全、护稳定工作,筑牢首都“护城河”。坚持当严则严,严 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 罪14479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持精准高效、打深 打透,批捕7324人,起诉14211人。推进工程建设等重点行 业领域整治,促进抓源治本。2022年,依法办理陈继志等 人在烧烤店滋事打人案,从严从快惩治该恶势力组织。省 检察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坚持依法从宽,适应轻刑犯罪比重持续上升趋势,坚持少 捕慎诉慎押、认罪认罚从宽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一审服判 率提升至96.7%,审前羁押率由2018年的48.3%下降至 2022年的24.8%。深化诉源治理,一体落实最高检第一至八 号检察建议,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9809份,督促消除 窨井盖、寄递、燃气、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隐患。加强军 地检察协作,会同石家庄军事检察院在全国全军率先制定 公益诉讼协作意见。依法惩治涉军犯罪92人,开展军粮供 应、军娃保护等专项检察监督。 二、坚持为人民司法,有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 题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 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一是将心比心化解群众涉检信访。大力践行新时代“枫 桥经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11万余件。部署开展信访积 案攻坚、重复信访集中治理等专项活动,综合运用司法救 助、一案一策、检察听证等方式清理信访积案4645件,经 验做法被最高检推广。发挥领导包案“头雁效应”,基层检察 院受理首次申诉信访全部由院领导办理,最大限度把矛盾 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二是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小案”连着大民生 、关系千万家。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办理的某 务工人员偷盒饭果腹不批捕案等案件,受到最高检领导肯 定。开展“四个最严”和“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 活动,筑牢食药安全防线。积极参与断卡行动,全链条追 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3070人。突出网络时代人格权保护 ,有力宣示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办理的岳某损害他人 名誉案被最高检评为指导性案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起 诉187人。办理的代办养老保险诈骗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 例。2022年,针对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漏洞,省检察院制发 检察建议推动开展专项行动,保障老年人安享晚年。连续 4年开展专项活动,帮助农民工讨薪8000余万元,依法支持 妇女、残疾人等起诉6044件,为弱势群体撑起“法治蓝天”。 三是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认真落实未成年人 “两法”,会同教育、妇联、团委等部门落实强制报告等制度 ,共画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推动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 1849个,唤醒“甩手”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4608份,督促开 展入职查询82万余人次。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起诉11280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不批捕、附条件不起诉、帮教8859人。开展未成年人犯 罪记录封存监督,帮助“迷途”少年终圆高考梦。部署远离游 戏沉迷、电竞酒店监管、“盲盒”乱象治理等涉未成年人公益 诉讼检察专项监督,立案637件。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长 和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实现全覆盖,组建“冀望望”巡讲团 ,开展宣讲等活动10092次。 三、坚持为正义担当,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维护公平 正义的重要指示精神,做优做强“四大检察”,促进严格执法 、公正司法。 一是刑事检察提质增效。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起诉 职务犯罪2929人,办理中管干部专案11人,包括涉孙力军 政治团伙的龚道安、刘新云、邓恢林等人,立案侦查司法 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244人。加强侦查监督,监督立案 3562件、撤案3889件,追捕5397人、追诉13623人。狠抓捕 诉质量,捕后判处轻、缓、免刑率和无罪判决率分别从 2018年的25.9%、3.3‰下降至2022年的6.6%、0.1‰。 2022年,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与全省公安机关 共同设立专门办公室,率先实现全覆盖。妥善办理“涞源反 杀”案等社会影响较大的一系列案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 ,依法抗诉2832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纠正减刑、假释 、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3361人。对监狱、看守所开展巡回检 察,监督纠正问题659个。 二是民事检察更加精准。推进实施民法典,优化生效 裁判监督,抗诉822件,改变率由2018年的75%上升到 2022年的95%;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439件,采纳1135件。加 强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6235件。2022年,部 署开展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办案规模与质量得到双提 升。加大民间借贷、离婚析产、破产清算等领域虚假诉讼 打击力度,抗诉或提出监督意见558件,挽回损失5000余万 元。加强民事和解工作,办理一件涉及93人的劳动争议纠 纷案,推动最终达成和解。 三是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加强对裁判结果、审判和执 行活动监督,2022年办理行政检察案件数量是2018年的 2.2倍。围绕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动产登记等领域,部署开 展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299件,其中讼争10年以上的47件 。探索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稳妥开展行政强制隔离戒 毒检察监督试点。开展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 项活动,向法院和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209件,采纳 1195件。 四是公益诉讼检察不断深化。切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 ”职责,公益诉讼检察实现由小变大、由大变强跨越式发展 。办案数量和质效始终处于全国前列,20件案件被最高检 评为典型案例,193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千案展示”活动。深 入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 》,与11个部门会签协作意见。加强国有财产保护、国有 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保护,挽回损失6亿余元。诉前保 护公益是最佳司法状态,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7370件 ,诉前整改99.8%。开展长城保护专项检察监督,督促修复 104处、拆除违建41247平方米,被评为全省“十大法治事件 ”。有序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立案办理个人信息保护、 停车场监管等领域案件4459件。 四、坚持为事业强基,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注重 强基导向等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严管厚爱,抓班子带队伍 ,打基础利长远,确保检察队伍“五个过硬”。 一是强化政治建设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 大精神,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学习活动。跟进学习习近平总 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省检察院党组“第一议题 ”学习9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49次,组织政治轮训85期 。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 成果,赓续人民检察红色基因,涌现出331个省级以上先进 集体和1204名先进个人,创建的“融+N”党建业务融合品牌 被最高检评为优秀案例。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向省委 、最高检请示报告工作170余次。 二是强化司法改革驱动。推进内设机构系统性改革 ,完成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落实司法责任制 ,完善检察官入额遴选、退出、惩戒机制,明晰检委会、 检察长、检察官职责权限。坚持放权不放任,推行案件序 号终身制,加强案件评查和流程监控,推动刑事错案责任 追究。强化科学管理,实行全员全面全时考核,推动“案-件 比”由1∶1.939下降至1∶1.087,压减5.4万个空转程序,各 级检察院领导带头办案161073件。 三是强化全面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 实施细则精神,开展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 动,组织全系统警示教育20次。开展系统内巡视巡察,实 现市级检察院全覆盖。2022年,对4个市级检察院开展政治 督察。深入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做好最高检政治 巡视和“回头看”整改工作,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 严禁”和“三个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是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大力开展质量建设年等活动 ,11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坚持领导包联 、条线指导,压茬推进薄弱基层检察院建设。突出专业能 力提升,推进与法官、律师等同堂培训,聘任特邀检察官 助理2477名,与中国政法大学等7所高校共建研究基地。加 强检察文化建设,“琢玉”“益守护”等办案团队被评为全国十 佳(优秀)检察文化品牌。深化智慧检务工程,开展“区块 链+检察”全国试点,有效提升数字检察水平。 五、坚持为公信聚力,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权力制约的重要指示 精神,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畅通监督渠道 ,提升司法公信。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落实中 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控 告申诉检察等情况16次,积极配合开展案件评查、公益诉 讼执法检查等工作。定期向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 士通报工作、听取意见。与省政协会签《关于建立公益保 护协同监督机制的意见》,在全国首创协同监督新模式。 加强与代表委员日常联络,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70件 ,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与公开听证等检察活动 1840人次,相关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推广。 二是自觉接受履职制约监督。主动接受监察机关、审 判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制约,对法院宣告无 罪的公诉案件逐案阅卷复查,公诉失当的依法追责;对公 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案件重新审查。常态化开展检律会 商,连续三年与省司法厅、省律协召开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联席会,与省律协会签关于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线索移送办 法,办理律师控告申诉40件。 三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 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各类活动18185人次,运用上门听 证、“云听证”等方式听证案件21930件。深化检务公开,省 检察院举行开放日10次和新闻发布会29场,省检察院新媒 体连续4年在全国政法新媒体评选中获奖。检察队伍第三方 群众满意度测评,满意率连续五年稳步提升。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全省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省 委、最高检加强领导的结果,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 监督和政府、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 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检察人员表示 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实践,我们深刻地体会到,坚持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坚持党对检察 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检察事业行稳致远的根本保证,必须把 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工作 各方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的根本 要求,必须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 展中谋划和推动检察工作;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本质属性 ,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 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检察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 组成部分,必须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 参与、跟进、融入式监督的最大特色和优势;建设过硬队 伍是检察工作的永恒主题,必须坚持不懈加强自身建设 ,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举措还不够强 ,服务保障效果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回应群众关切、解 决突出问题还不够到位,检察为民办实事还需要进一步拓 展。三是法律监督质效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数字赋能监督 、促进治理的成效还不够明显。四是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 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现象仍有发生。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已经开始采取一系列措施加以解决 ,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省 委十届三次全会对推进全面依法治省作出新部署,检察工 作迈上了新征程。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各项部署,解放思想、 奋发进取,强化担当、能动履职,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 督工作,始终走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一方阵,为奋力开创经 济强省、美丽河北新局面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始终保 持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 落实上持续用力,抓实全员轮训,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融于 心、践于行,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破解检察发展难题,紧紧围绕省委中心 工作加强法律监督,坚决扛起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河北 场景的检察使命。 二是以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不断提 升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成效。坚持以法治一体化提升服务营 商环境水平,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依法 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抓实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依法严 惩金融领域犯罪,强化创新成果司法保护。全方位加强生 态环境司法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促进长城、大运河国家 文化公园建设。依法办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 ,促进提升人民生活品质。 三是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责,促进更高 水平平安河北法治河北建设。坚决打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主动仗,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深化诉源治理,有力 维护安全稳定。坚持把监督重心放到提质量、增效率、强 效果上,持续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着力完善民 事行政检察精准监督机制,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检察新领域 ,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水平,全面加强控告申诉 检察工作。创新监督履职方式,以大数据法律监督促进解 决法治领域深层次问题。 四是以提升专业化职业化能力为主旨,持之以恒加强 检察队伍建设。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运用“案-件比 ”质效评价标准,深入推进检察考核,完善领军人才培养。 加强基层检察品牌选树,大力推进薄弱基层检察院“脱薄争 先”。扎实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 ,常态化抓好警示教育、“三个规定”、检察官追责惩戒等 ,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将高举习近平新 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牢记“三个务必”谆谆 教导和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在省委和最高检的领导下 ,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撸起袖子加油干、风雨无阻向 前行,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河北检察新篇章!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 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全省检察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省检察院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强 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带领全省检察 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 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深化落 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 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坚定落实省委各项工作要求和省十 三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依法能动履职,追求止于至善 ,全力服务保障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 。 五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习近平法 治思想引领司法检察理念深化、变革,牢牢把握“为大局服 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线,把“抓落实、求极致、提素能 ”作为目标导向,把“强队伍、重基层、用科技”作为工作重 心,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共办理各类案件167.5万件 ,治罪与治理并重、公益诉讼、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等 一系列亮点工作经验在系统内推广,536个集体和个人受到 省级机关以上表彰,86%的检察院被评为省级以上文明单位 。 一、坚持稳字当头,以过硬的检察担当维护安全稳定 五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 展和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6.05万 人、起诉29.17万人,有力维护湖北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把维护国家 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深入 开展反渗透反颠覆反恐怖反分裂反邪教斗争。持续加大对 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犯罪的惩治力度,依法起诉 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04万人、“黄赌毒”等犯罪 3.88万人。 依法推进扫黑除恶。依法起诉涉黑恶犯罪1.1万人。坚 持法治原则,省检察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 ,严守办案质量。坚持深挖彻查,向纪委监委移送“保护伞 ”线索2711条。加强对涉案财物追缴、处置的监督,既最大 限度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又坚决防止损害公民或企业 合法权益。 依法护航金融安全。依法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 资诈骗等金融犯罪5135人,协同相关部门追赃挽损145亿元 ,尽最大努力减少群众损失,助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的底线。会同人民银行等部门加大反洗钱力度,做到上游 犯罪与洗钱犯罪同步审查、一体打击。 依法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统筹落实宽严相济和少 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犯罪性质和社会影响特别恶 劣的,依法从严追诉;对轻罪案件,在促进矛盾化解的基 础上依法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 内生稳定。全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提升至92%,不捕 率、不诉率分别达到47.7%和37.2%,诉前羁押率降至 27.7%。对依法可以不予批准逮捕的,会同公安机关探索运 用电子手环等科技手段进行监管,让犯罪嫌疑人“不关起来 也能管得住”。荆门试点运用电子监管平台,累计监管非羁 押人员962人,无一人脱管漏管。对依法适用不起诉的,健 全完善不起诉与行政处罚、生态修复、信用惩戒等衔接机 制,促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运用共同缔造理念推进社会治理。充分发挥人民群众 的主体作用,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 大检察听证力度,对拟不起诉、刑事申诉等3.43万件案件进 行听证,让检察办案不仅符合法律条文这个“文本法”,而且 努力符合人民群众的“内心法”。咸宁检察机关将检察听证引 入综治中心,把听证案件办理场所搬到“群众身边”。搭建 “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邀请民主党派成员在内的2500余名 各界人士担任公益保护志愿者,做到公益保护为了人民、 依靠人民。聚焦社会治安、金融信贷、安全生产等领域开 展类案分析,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196件。认真落实 普法责任制,深入社区、企业、农村、学校开展法治宣传 。 二、坚持积极作为,以优质的检察供给服务中心大局 五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更好发挥法 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 ,不断优化检察供给,更好服务湖北高质量发展。 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成立检察业务指导工作小组 ,依法起诉哄抬物价、暴力伤医等涉疫犯罪419人。对因疫 情引发的合同违约、劳动关系解除等争议纠纷,注重加强 与法院、人社等部门沟通协作,引导当事人尽量通过和解 、调解等方式解决,避免矛盾激化。落实党员干部“双报到 ”制度,组织检察干警常态化开展社区值守、物资发放、病 人转运等工作。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先后出台“新鄂检十条”“优 化营商环境二十九条意见”,部署开展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 境专项检察活动,努力以法治化营商环境之“优”促经济大盘 之“稳”。落实平等保护的要求,依法起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 犯罪7938人。加大涉企案件诉讼监督力度,监督立案、撤 案829件,清理“挂案”214件,切实让企业放下包袱、安心经 营。注重对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企业财产等行为的监督 ,依法向办案机关提出解除、调整等监督意见268件,涉及 金额7.49亿元。创新建立涉市场主体案件社会调查和影响、 风险研判机制,从保障企业生存发展出发,依法对涉罪企 业人员不批捕1653人、不起诉4011人,防止“办理一件案子 ,拖垮一个企业”。 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 ,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部署开 展“依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工作,依法办理知 识产权案件788件。与省知识产权局等部门会签文件,着力 构建“严保护、快保护、大保护、同保护”的工作格局。审慎 办理涉科研经费、科技成果转化案件,不轻易定性,不急 于封堵,为新动能成长留下法律空间。 共同建设美丽湖北。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依法 起诉非法采矿、盗伐林木、非法捕捞等犯罪9119人,立办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7万件。贯彻落实 《湿地保护法》,协同相关部门共同整治围湖填湖、固废 排放等问题,以公益之名守护湿地之美。注重人与自然和 谐共生,宜昌检察机关办理的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生存环境 行政公益诉讼案,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 缔约方大会上向全球发布。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与省生 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 偿衔接机制,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肯定。 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积极参与农资打假专项治 理行动,依法惩治制售伪劣种子、化肥等犯罪。组织开展 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会同自然资源 部门共同解决违法乱占耕地等问题,助力守住耕地红线。 注重农村传统文化和自然生态的司法保护,恩施检察机关 办理的传统村落保护公益诉讼案,让村民在乡村振兴中望 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孝感市孝南区检察院通过诉前检察建 议,推动相关部门对全区乡镇二次供水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惠及约50万村民。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依法发放司 法救助金9218万元,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 积极参与清廉湖北建设。坚决拥护、全力支持配合监 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编制划转和人员转隶工作。加强与 各级监委的沟通衔接,依法起诉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 3877人,其中厅局级以上98人。境外不是法外,对外逃腐 败分子做到虽远必惩!武汉检察机关办理的“百名红通人员 ”徐进贪污、受贿违法所得没收申请案,入选最高检“2021年 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依法查 办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犯罪298人,切实维 护司法公正。 三、坚持人民至上,以能动的检察履职保障民生福祉 五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江山就是人 民,人民就是江山”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初心”的执着、“走 心”的履职,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 用心用情办好为民实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 ”要求,依法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470人 ,立办相关公益诉讼案件4808件,切实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荆州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加工销售病死猪民事公益诉讼 案,使被告人承担十倍惩罚性赔偿金。联合住建、交通、 经信等部门共同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督促消除窨井盖安全 隐患2.3万处,切实守护“脚底下”的安全。积极参与电信网 络诈骗和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依法起诉相关犯罪1.7万 人。贯彻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依法起诉侵犯公民个 人信息犯罪1394人。主动参与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立 办燃气存储、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等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 讼案件541件。铁路检察机关开展“铁臂护航”专项行动,切 实守护高铁运行安全。 用心用情做好群众信访工作。信访无小事,件件系民 心。我们兑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承诺,10.13万件群 众信访都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并在3个月内答复 办理进展或结果。落实院领导包案制度,集中精力开展重 复信访治理和积案化解,办结重复信访案件769件,重复信 访率较2017年下降17个百分点。汉江检察机关在办理胡某 重复信访案时,对相关案件进行全面复查,依法追究相关 人员刑事责任,用公正的司法,给了信访群众一个满意的 说法。 用心用情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持续紧盯拖欠农民 工工资问题,通过引导和解、督促执行等方式,帮助追回 欠薪3.4亿元。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力度,共办理涉家庭 暴力、追索赡养费等领域支持起诉案件937件,切实维护弱 势群体合法权益。携手残联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开展无 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会同武汉军事检察院制发“军娃”保 护意见,解决军人家庭后顾之忧。 用心用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护好未成年人 ,是在做“守心”的工作,“守”的不仅是千万家庭的幸福生活 ,更是党和人民事业薪火相传。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 ”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依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8210人。 联合教育、民政等部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和 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开展密切接触未成年 人行业入职查询23万余人次,让有性侵前科的人远离孩子 们。会同相关部门推进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校园周边禁烟 等工作。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宽容不纵容,加强教育挽救 ,249名涉罪未成年人经考察帮教考取大学。监督落实未成 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助力涉罪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 。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依法发出督促监护令1596份 。选派1493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联合团委、 教育等部门举行“乡村的少年‘无法’不爱你”法治巡讲活动 ,开设“心尖上的检察”普法微课堂,让法治阳光伴随孩子们 健康成长。神农架林区检察院等6个集体被评为全国维护妇 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四、坚持宪法定位,以有力的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五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敢于监督、 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 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 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面做优刑事检察。深化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 ,不断提升办案质效。与公安机关协调沟通,实现市县两 级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覆盖,推动刑事检察“案-件 比”达到1.04,有效减少程序反复、空转。全面加强刑事诉 讼监督,监督立案9318件、撤案5394件,对认为确有错误 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261件。立足办案引领社会法治观念 ,对制止正在进行不法侵害、未明显超出必要限度的行为 依法认定为正当防卫,向全社会宣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加大对“纸面服刑”、财产刑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的监督力度 ,督促收监执行2732人,监督17.2亿元财产刑执行到位,决 不让法律“打白条”。 精准做强民事检察。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办理 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87万件。牢固树立精准监督的理念 ,抗诉综合改变率高于全国9个百分点。以类案监督、跟进 监督等方式督促纠正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 检察建议4248件,相关做法被最高检推广。与法院建立虚 假诉讼惩防机制,监督纠正保险理赔、民间借贷等领域虚 假诉讼754件,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办,让打 “假官司”的人吃“真官司”。黄冈检察机关监督纠正的武汉某 科技园公司与黎某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为企业挽回损失 1.79亿元。 努力做实行政检察。践行既监督行政诉讼又促进依法 行政的“穿透式”监督理念,共办理相关案件7831件。针对一 些行政诉讼案件案虽结但事未了的问题,持续开展行政争 议实质性化解活动,化解行政争议1237件,其中争议10年 以上的56件。根据中央文件精神,探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 监督,提出检察建议990件。十堰市郧阳区委出台《关于加 强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法律监督的实施意见》,为做实行 政检察提供坚强保障。与省司法厅会签开展司法行政强制 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方案,推动强制戒毒工作依法进行 。 全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立办公益诉讼案件2.79万件。 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通过磋 商、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绝大多数公益受损问题在诉前 得到解决。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领域公益 诉讼检察,为国家追回财产7.4亿元。黄石检察机关开展专 项监督,推动相关部门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税2.12亿元。加强 军地检察协作,襄阳检察机关办理的某军用机场净空安全 行政公益诉讼案,在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促成机场附 近超高建筑问题得到全面整改。联合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 部门开展红色资源保护专项工作,推动烈士纪念设施规范 管理。与省消费者委员会签署框架协议,探索拓展消费领 域民事公益诉讼,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坚持守正创新,以全面的检察改革提升工作质效 五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 化政法领域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 践发展,不断推动检察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 革。 扎实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贯彻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 ,着眼优化履职效能,统一规范设置省、市、县三级检察 院内设机构。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机构负责到底 ,按案件类型重塑刑事检察机构。合理设置民事、行政、 公益诉讼检察机构,推动形成“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法律 监督总体布局。 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 定谁负责”,做实检察官权力清单,同步构建监督制约、案 件质量评查、司法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确保“放权”不“放 任”。入额院领导办案实现常态化,直接办理案件10.25万件 。建立员额退出机制,394名员额检察官因能力不胜任、岗 位调整等原因退出员额。积极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强化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等措施,使各项改革衔接 有序、推进有力、执行有效。 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争取最高检支持 ,2021年将湖北纳入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试点。对涉嫌 经营活动中犯罪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经审查决定对其进行 合规考察的,给予一定的整改考察期。期满后,经第三方 组织评估认为整改到位的,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或提出从宽处理建议;对综合考虑企业情况和法律政策直 接决定不起诉的,则以检察建议的形式引导企业进行合规 建设,以实际行动助力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好。为 增强改革合力,联合工商联、财政、税务等部门印发实施 意见,推动地市级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全覆盖 。试点以来,全省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525件,涉及企业 571家。其中,上市公司2家,科技型企业10家,纳税额 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26家,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随州 检察机关在办理某公司涉嫌单位犯罪案中,通过督促合规 建设,使该公司走上健康发展之路,新增项目投资12亿元 ,创造就业岗位近400个。 深入推进监狱巡回检察改革。“高墙内”的公平正义,人 民群众高度关注。争取省司法厅大力支持,改“派驻”为“派 驻+巡回”,既发挥“巡”的优势,又发挥“驻”的便利。在进行 常规巡回检察的同时,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异地交叉巡 回检察和专项检察,不仅让罪犯“收得下、关得住、跑不了 ”,更努力使罪犯刑满释放后成为守法公民,降低重新犯罪 率。目前,此项工作已拓展至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 大力推进数字检察建设。制定实施《关于加快推进湖 北数字检察建设的意见》,编制“全国检察机关数据资源目 录规范”,向全国输出了湖北标准。省检察院开发的政务数 据云监督模型,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 赛一等奖。鄂州检察机关通过该模型,从行政执法案件中 挖出一个在长江相关江段多次非法采砂的犯罪团伙。 六、坚持固本强基,以高度的检察自觉打造过硬队伍 五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 伍“五个过硬”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持 续优化政治生态,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 抓实思想政治建设。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开展“不忘 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庆祝 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活动。建立 健全政治督察制度,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委 工作要求落实情况加强检查督办。持续在基层党支部开展 “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认真落实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要求,把政治监督落到实 处。 抓实专业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 、业务竞赛、公检法司同堂培训等练兵活动,15名干警被 评为“国字号”业务标兵能手,61名干警进入全国检察专业人 才库。建立青年干警案例研讨制度,加强案例培育选树 ,74件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或典型案例。推进全员、全 面、全时考核,激励干警不断增强事业心、荣誉感、奋进 力。大力弘扬英模精神,先后涌现出党的二十大代表刘亮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何娅茜等一批先进典型。 抓实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压紧压 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深入推进顽瘴痼疾整治 ,针对发现的问题完善制度机制27项。自觉接受最高检党 组巡视,提出整改措施124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及其实施细则,省检察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四部委 评为“节约型机关”。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让 “逢问必录”成为铁规矩。以“全周期管理”一体推进不敢腐、 不能腐、不想腐,自行或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 干警317人。 抓实基层基础建设。大力实施基层院建设“八项工程 ”,落实“统筹招录、二次补录”政策,基层招录到岗率由 2017年的66.3%上升至99.6%;运用人财物省级统管机制 ,推动优化检务保障;健全领导联系基层院制度,强化结 对帮扶责任;顺利完成市县两级院检察长换届,班子结构 更优、活力更足。 七、坚持阳光司法,以开放的检察姿态主动接受监督 五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人民监督 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监 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始终正确对待、自觉主动接受 各方面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贯彻中央和 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向省 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提请人事任免、备案审查规范 性文件。出台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指引,通过主动走访、邀 请座谈、通报工作等形式,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民主党派 人士等意见建议。高度重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办结 率、满意率均为100%。 主动接受履职制约监督。严格审查监察机关和公安机 关提请复议复核的案件,改变原决定46件。对法院作出无 罪判决的,逐案进行反向审视。定期召开检律关系座谈会 ,加大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力度,推动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 护全覆盖,办理律师申请事项8.7万件次。大力推行互联网 阅卷、异地阅卷,让律师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不用跑”。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定期向社会发布 办案数据,依法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和法律文书;扎实开 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召开扫黑除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等专题新闻发布会,展示检察工作、回应社会关切。加强 检察宣传工作,发布官方微博、微信207.6万条,以公开促 公正、赢公信。 各位代表!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 召开之年,省检察院始终胸怀“国之大者”、牢记“省之要事 ”,制定服务保障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 的意见,依法、全面、能动、创新履职,突出抓了以下六 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着力深化党建引领。扎实开展“素能提 升年”活动,精心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第十二次党 代会精神,教育引导干警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行动,坚决 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助力守住流域安全底线。制定贯彻落 实《长江保护法》的意见,持续深化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 益诉讼专项活动,加大水资源保护、湿地保护、野生动植 物保护等领域的办案力度。三是倾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 盼”。扎实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 ”实践活动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把基层和 群众反映的“问题清单”变为“履职清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 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是努力降低办案对涉案市 场主体的影响。聚焦以控制成本为核心的营商环境建设 ,在深化专项活动的基础上,持续完善涉案企业合规检察 改革配套制度;制定服务保障湖北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 见,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努力让市场主体 在司法办案中感到安全有保障、权益能维护、发展可预期 。五是大力推动治罪与治理并重。出台关于提升轻罪案件 办理质效的意见和不起诉案件适用非刑罚处罚措施工作指 引,推动从“治罪思维”向“治理思维”转变,以犯罪治理现代 化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六是奋力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湖 北建设。提请省委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 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在 最高检通报的60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项目中,我省70%的项 目进入全国前十位。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离不开各级党委坚 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大力支持 ,离不开各级监委和政法部门的配合与制约,离不开各位 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省 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省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 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干警检察理念转变还不到位,存在 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现象。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 够充分,不敢、不善、不规范监督问题仍然存在。三是基 层基础工作仍存在短板。四是全面从严治检压力传导还不 够到位,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仍有发生。对此,我们将高度 重视,努力改进。 2023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报告专章部署“坚持全面依法治 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而且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 监督工作”,这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历史上是第一次。 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 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提升检察 工作现代化水平,努力为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 局先行区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统筹政治和业务,更加有力坚持党的领导。坚持 检察工作凡事首先“从政治上看”,深入推进融为一体的政治 和业务建设。扎实开展相关主题教育,持续深入贯彻落实 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 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落实。 二是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加有力服务发展大局。组织 开展“发挥法治稳预期功能,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 检察活动,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助力提振市场信 心。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以能动检察履职服 务“三高地、两基地”建设。全力参与乡村振兴,进一步夯实 共同富裕基础。完善跨区域案件办理机制,积极参与流域 综合治理。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不断加大金融、网络、 安全生产等领域犯罪惩治和预防力度,积极促进诉源治理 ,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 三是统筹司法和民生,更加有力厚植执政根基。持续 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 活动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用心用情做好 群众信访、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工作,全面 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通过办好一个个“小案”、抓好 一件件为民实事,不断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根基。 四是统筹办案和监督,更加有力强化法律监督。坚持 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 机制建设,常态化开展监管场所巡回检察,规范和加强司 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完善虚假诉讼惩防机 制,增强民事检察的实效性。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 化解工作,稳妥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持续提升公益诉 讼办案质效,努力为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贡献湖北智慧 。加快数字检察建设步伐,以“数字革命”赋能新时代法律监 督。 五是统筹严管和厚爱,更加有力打造过硬队伍。牢固 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扛牢抓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 体责任,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锲而不舍落实中 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 ,深入推进基层院建设,持续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努力打 造可堪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征程上,省检察院将在省委和最高检 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带领全省 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踔厉奋发、勇毅前行 ,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荆楚篇章继续 作出检察贡献!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 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 的关心支持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 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三 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 会历次决议,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脚 踏实地、团结奋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 这五年,是湖南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全面加强的五年 。我们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 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融合推进党的建设与检察业务建设,坚定拥护 “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向省委和省委政法委报 告重大事项561次。全省检察机关荣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 进集体171个次、先进个人102人次,涌现了“全国人民满意的 公务员集体”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双百政法英模”彭庆文 、“全国先进工作者”谢新星、“全国三八红旗手”姚红等先进 典型。 这五年,是湖南检察改革力度、广度和深度空前的五年 。我们坚决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等多重 改革部署,完成重塑性内设机构改革,构建了“四大检察”全面 协调充分发展新格局。共办理各类案件75.6万件,较前五年 增长43.3%,其中2022年民事、行政检察办案数较2018年分别 增长8倍、17.8倍。财物省级统管改革、巡回检察改革、跨 行政区划检察改革、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检察改革等经 验做法在全国推介。 这五年,是湖南检察全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五 年。我们主动融入“三大攻坚战”、长江经济带发展、乡村振 兴、“三高四新”、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等重大战 略实施,出台服务民营企业、守护“一江一湖四水”、保障强 省会战略实施等指导性文件,推出21项检察为民办实事举措 。省检察院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获评“第二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全国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先进单位”等荣誉。 这五年,是湖南检察法律监督质效持续提升的五年。我 们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 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配合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专项 督查,推动解决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全省检察机关41项监督 办案数量指标中,2022年有36项位列全国前10位(其中7项位 居全国第一),比2019年多13项;52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中 ,2022年有28项位列全国前10位,比2019年多15项。有114个 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职务犯罪侦 查、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 、案件管理等重点工作在全国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30次。 这五年,是湖南检察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巩固的五年。我 们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持续深化基层检察院建设,优化考核评 价机制,指导和帮助17个薄弱基层检察院脱薄争先。推动人 员编制、员额配备、经费保障向基层倾斜,为基层调增检察 官员额职数170个,解决了一批“两房”建设化债、人才难进难 留等突出问题。全省检察机关新增全国文明单位13个、省 级文明单位44个。 一、时刻牢记为大局服务的职责使命,以高效能检察履 职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共批捕各类犯罪22.1万 人,起诉39万人。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 裂活动,打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主动仗。协同开展“断卡”行 动,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5.3万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 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 ,起诉 7644人,永州、岳阳、娄底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了“善心汇”“尚 富投资”“九龙集团”等重大案件。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等严 重暴力犯罪,起诉1.5万人。依法打击新型毒品、寄递毒品、 跨境贩毒、容留吸毒等犯罪 ,起诉5万人 ,追捕833人 ,追诉 866人。协同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起诉危害生产安全犯罪 467人。依法维护疫情防控秩序,起诉伤医扰医、制假售假等 涉疫犯罪1123人。 持续深化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 、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5万人,监 督立案149件,改变侦查机关黑恶定性1804件,怀化、益阳、 常德、郴州、张家界等地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了“操场埋尸案 ”“私人湖泊案”、文烈宏涉黑案、谭泽旭涉黑案、曾卫华涉 黑案等重大典型案件。推动“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起诉黑 恶势力“保护伞”218人,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1042件、涉案金 额91.9亿元。进入常态化后,做实打早打小、常治长效,全省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业务指标连续两年位居全国前列。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更大力度保障创新创业 活力,起诉侵犯商业秘密等涉知识产权犯罪1891人。对企业 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 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 改革,对符合条件的22家涉案企业、40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 出不起诉决定。某上市公司分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 品犯罪,案发后认罪认罚。湘潭市检察机关推动公司总部在 全国开展系统合规整改,6个月后经第三方严格评估、确认合 格,依法决定不起诉。该公司由拟撤资改为增资15亿元打造 超级卡车工厂,并在长沙、湘潭两地新建汽车零部件配套供 应链,已新增就业3000余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世纪疫 情背景下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更需以法治稳企业稳预期、保 就业保民生! 协力推进清廉湖南建设。出台服务清廉湖南建设15条 意见。建立健全监检衔接工作机制。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 罪2970人,已审结2819人、起诉2657人,依法对赵景文、龚武 生等82名原厅局级以上人员和谭润洪等383名原县处级人员 提起公诉。协同监委推进行贿受贿一起查,与省监委联合发 布一批行贿犯罪典型案例,起诉受贿犯罪1306人、行贿犯罪 646人。 助力美丽湖南建设。开展守护“一江一湖四水”等专项监 督活动,起诉破坏生态环境等犯罪1.1万人,立案办理公益诉讼 案件1.76万件,督促修复耕地、林地17.7万亩,索赔生态环境 损害赔偿金3.2亿元,推动解决了一批“垃圾山”“黑水河”问题 。省检察院就“锰三角”矿业污染问题组建工作专班进驻花垣 县,依法办理了一批刑事案件,化解了一批政企争议和社会矛 盾,协同解决治理资金、生态修复等难题,助力实现由“乱”到 “治”的转变。 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军 地检察协作机制,共建强军法律服务站。联合解放军长沙 军事检察院、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省文物局开展潇湘红色 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64件 ,其中2件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评 为典型案例。运用法治方式助力解决国防通信电缆阻断、 军用输油管线压占、军用机场净空安全、军用土地侵占等 问题,服务部队备战打仗。依法严惩危害国防利益、侵犯 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起诉55人。联合制发军人家庭未 成年子女司法保护工作协作细则,开展“军娃”司法保护专项 工作。办理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案件26件,对遭 受不法侵害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给予司法救助。 时刻牢记为人民司法的履职宗旨,以法治的力量守护民 生福祉 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 度,受理群众信访7.8万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 ”,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从一开始的91%上升并稳 定保持在98%以上。推行检察听证制度,让当事人把事说清 、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办理检察听证1.03万 件,听证后化解率80.4%。 用心做实司法救助。司法救助一头连着案件,一头系着 人心。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430件,向5712名生活困难当事 人发放救助金6735万元。新化县一对13岁、9岁姐弟,母亲被 害身亡,父亲被判死缓,由年老多病、没有经济来源的外祖父 母抚养,生活陷入困境。省检察院与娄底市、新化县、浏阳 市检察院联合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9万元,协调相关部门将 其纳入“检爱计划”和返贫监测对象,帮助解决入学、低保等 问题。对于每一个因案致困的家庭,我们都要伸出爱心援手 ,让他们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怀和检察司法的温暖! 着力守护美好生活。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高空抛 物、涉窨井盖犯罪2070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万件,着力守 护“舌尖上”“头顶上”“脚底下”的安全。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 骗专项行动,起诉874人,追赃挽损3.3亿元,长沙、衡阳、益阳 、株洲、湘潭等地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了“九九富达”“夕阳红 ”“都好”等重大案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拐”“团圆”行动 ,起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115人,支持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群 体维权起诉1.8万件。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364人,支 持务工人员起诉1.2万件,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