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5-22
来源:市建设局
各县(市、区)建设局,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
华山旅游经济区建设管理局,金磐开发区建设规划局,局属
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就安全生
产工作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建设领域
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建立
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度,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大对
建设领域“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
坚决杜绝松懈麻痹思想,切实将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落实各项措施
一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要检查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
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已经到位;检查房屋建
筑和市政工程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设备等危险性较
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处于安全可控状态,塔吊和施工升
降机等建筑设备是否在检测合格周期内,是否经专业技术
人员检查和保养;检查处于停工状态的深基坑工程安全状
态是否可控;检查临边洞口等部位的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检查临电系统隐患是否已有效排除,安全管理中的有关
问题是否已整改;检查一线作业人员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制
度、班前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制度是否执行到位。
二是市政基础设施及道路桥梁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是否落实到位;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供水、排水、供热、
供气工程中的基坑(槽)、隧道、地下暗挖、顶管作业等
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是否落实到位;对
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
防护情况、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全过程风险防控情况
是否有效管控。
三是轨道交通盾构施工安全管理情况;盾构机进出洞
等环节安全管理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
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情况;盾构作业现场安全监
测情况等是否监督到位。
四是各领域要检查领导带班检查制度是否到位;检查
值班值守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建立。
三、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
各燃气企业所属的市政燃气管道、庭院(地下、地上)燃
气管网、城市门站、调压场(站)、液化石油气储配场
(站)、供应点和加气站应按照《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建筑施工和城
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建安办〔
2017〕18号)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及关键部位的安全
检查。
四、加强消防管理,落实隐患排查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现场消防
安全保障方案,由项目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总监理工程
师审核确认,并存放在施工现场备查。施工现场应设置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