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气象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方案
时间:2019- 12-2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
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
省政府、南通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
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江苏省深入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南通市深入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启东市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
,启东市气象局决定从2019年11月起至2020年
12月底,在全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
产一系列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
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
委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
个维护”,深刻汲取“3·21”等事故教训,通过深入
开展施放气球和防雷重点监管单位安全生产整治
行动,进一步增强企业安全意识、规范安全生产
管理,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做出贡献,将安全事
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专项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整治范围
1、全市防雷安全重点监管单位:主要包括油
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
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
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
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
2、防雷中介服务单位
主要包括在启东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经营活动
的防雷检测单位。
3、施放气球安全监管范围
全市范围内具有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
留气球资质单位监管及其气球施放活动监管。
(二)专项整治内容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根据《启东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等相关
规定履行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情况。
1、防雷安全重点监管单位
(1)防雷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单位主
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防雷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落实
情况。防雷安全组织机构、防雷装置维护检查制
度、雷灾事故报告制度、应急预案、防雷安全生
产档案、防雷装置年检及隐患整改等的落实情况
。建筑物、电子系统等是否依法安装防雷装置
;防雷工程是否依法经过气象主管机构防雷装置
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是否有专人负责防雷装置
的日常维护和管理;防雷装置是否有日常维护费
用等。
(2)防雷装置年度检测情况。投入使用的防
雷装置是否进行定期检测;是否由具备资质的检
测机构检测;使用的防雷产品是否符合技术规范
要求;检测内容是否完整;经检测发现的防雷安
全隐患是否及时整改。
对检查中发现防雷安全隐患的,要按照法定
职责,将国家防雷安全法规及相关文件、通知、
整改意见等,按照送达行政执法文书的方式送达
相关单位和人员;对重大防雷安全隐患或重点问
题,要逐一查实,研究解决。
2、防雷检测技术服务机构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是否存在
以下违法情况):
(1)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挂靠、转让
检测资质证;
(2)从事检测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在
两个以上检测资质单位兼职从业;
(3)向监督检查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
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
;
(4)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检测项目;
(5)与检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
及所使用的防雷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有隶属关系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使用不符合条件的检测人员;
(7)超越资质许可范围出具检测报告;
(8)检测标准适用错误;
(9)检测方法不正确;
(10)检测内容不全面、达不到相关技术要
求或不足以支持检测结论;
(11)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