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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讲话汇编(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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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动依法治 国、依宪治国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 在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上的讲话 栗战书 (2020年12月4日)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2020年第23期 今天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我们举行这次国家宪法日 座谈会,就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理解 和把握其中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总结宪法实施经验,弘 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全面实施。 刚才,9位同志作了发言,内容涵盖了我国宪法的地位 、性质、特点、实施、监督、宣传、理论研究等方方面面 ,讲得都很好。这里,我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 别是其中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讲两个问题。 (一)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 的重要论述的学习体会 上个月16日至17日,党中央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 作会议,会议最重大的成果,就是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 ,这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 大理论创新,凝聚着中国共产党人在法治建设长期探索中 形成的经验积累和智慧结晶,开辟了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 治理论的新境界。这一重要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 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 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 系列重大问题,形成了内涵丰富、科学系统的思想体系 ,为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 习近平法治思想包含了一系列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这些论述,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法治工作发 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中都有体现,有的是专门论述,有的 融合在其他讲话之中。2012年12月4日,总书记参加首都各 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对 全面实施宪法作出系统论述;2014年,党中央决定,以立 法形式把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并实施宪法 宣誓制度,总书记已3次就国家宪法日活动作出重要指示 ;2014年9月,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 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宪法的意义、作用作了深刻阐述 ,并对宪法实施提出明确要求;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 四中全会专门研究全面依法治国,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治 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包含了丰富的宪法内容;2018年 1月,总书记在十九届二中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专门就宪 法问题提出许多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极大地凝聚了实施 宪法的共识;2月,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 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回顾我国宪法发展历程,强调宪法 必须紧跟时代步伐、不断与时俱进;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五个宪法修正案,把党的十八大以 来治国理政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 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宪法,实现了宪法在新 时代的与时俱进;2019年1月,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 上发表重要讲话,其中也讲到了宪法法律问题;这次中央 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总书记重要讲话提出“十一个坚持 ”,其中第四个“坚持”就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对 涉及宪法的重大政治原则和重大问题作出深刻论述。除此 之外,党的代表大会和中央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 会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人大党组年度工作汇 报、审议人大党组相关法律案的请示,以及中央政治局会 议、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等多个重要会议上,总书记都就 宪法法律相关问题发表讲话。这些重要讲话和指示,涵盖 了宪法的发展历程、性质特点、地位作用等各方面和宪法 的修改、实施、监督、宣传等各环节,有许多重大理论创 新和重大战略部署,标志着我们党对宪法的认识和实践达 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构成了一整套科 学完备的宪法理论体系,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宪法理论和实践。这些重要论述与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 其他论述要求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共同引领新时代依法 治国、依宪治国。我是从以下七个方面学习理解习近平总 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一是,深刻论述了我国宪法根本的政治原则,这就是 坚持党的领导。总书记强调,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 ,是社会主义宪法。宪法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根本法律依 据。我国宪法确认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确认了党在 国家政权结构中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地位,这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 度的最大优势,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我国宪法 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 论、制度、文化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 意志和根本利益。我们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并长期执政,坚 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首先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 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否定中国共产 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都是错误的、有害的,都是 绝对不能接受的,也是从根本上违反宪法的。 二是,深刻论述了我国宪法至上的法制地位。总书记 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 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 要坚持依宪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 施宪法法律,党自身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些重要 论述,明确了宪法具有的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 效力。这也要求,各国家机关都要依照宪法行使权力、履 行职责,所有法律法规和制度政策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 三是,深刻论述了我国宪法的人民属性,这就是国家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总书记强调,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的 宪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宪法。宪法 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 自真诚的信仰。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基 本遵循。只有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维护 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 追求,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宪法实施才能 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实践证明,我国宪法是符 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充分 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 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 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 四是,深刻论述了我国宪法的独特优势,这就是明确 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奋斗目标,经济建设 、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家 各方面事业在宪法中都有体现、都有要求。我国宪法是治 国理政的总章程,必须体现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进步,必 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 断完善发展。正因为如此,总书记强调,我国宪法有力坚 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 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 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 社会稳定,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 、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治保障。 五是,深刻论述了我国宪法在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 系中的重大作用。总书记强调,宪法是国家各种制度和法 律法规的总依据。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人民 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规定了中国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 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规定了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民 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等一系列制度和重要原则 。这就表明,在我国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之中 ,宪法居于核心地位。要加快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完备的 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 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以及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六是,深刻论述了我国宪法的实施和监督机制。总书 记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 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监督宪法的实施,是宪法 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全国人大及其常委 会要担负起宪法监督职责,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的监 督检查,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有关方面拟出台的法规 规章、重要政策和重大举措,有涉及宪法有关规定如何理 解、如何适用的,都应当事先经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合 宪性审查,确保同宪法规定、宪法精神相符合。 七是,深刻论述了我国宪法的实施保障措施。总书记 强调,宪法的实施,同每一个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都密切 相关。要求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尊崇宪法、 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要大力弘扬 宪法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广大干部群 众的宪法意识,使全体人民都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 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综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 的重要论述,我觉得有以下三点需要着重把握: 第一,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宪法在精神实质上是统一的 、一致的。其中,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 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 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 理念,坚持社会主义根本制度,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灵 魂,也是宪法的重大政治原则。我们要深刻认识这些重大 政治原则和理念,坚定不移,毫不动摇,贯彻到全面依法 治国、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建设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具体工作之中,通过法治保障党 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全面贯彻落实。 第二,习近平法治思想包含丰富的宪法内容,是全面 依法治国的总纲领和总遵循,产生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 中,又对全面依法治国具有有力指导作用。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实施宪法,才能推动 全面依法治国取得更大成效。我们要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 思想,更好理解宪法规定的国家的根本任务、发展道路、 奋斗目标,从而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 力现代化,更好发挥宪法在党和国家事业中的作用。 第三,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 正案,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 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法 治思想的主要精神。其根本目的,就是要始终坚持中国共 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不断促进改革开放和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凝聚力量向着宪法确定的国家根本 任务和发展目标持续奋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 家提供宪法保障。我们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 法结合起来、统一起来,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实施 ,保证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正确方向,不断推动宪法理论 和实践创新发展。 (二)关于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动全面实 施宪法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和基础 性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鲜明 特点。在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 家,必须切实尊崇宪法、全面实施宪法,抓住宪法实施的 关键环节,解决影响实施的突出问题,更好发挥宪法的规 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 第一,要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 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全面实施宪法,推动依法治国、 依宪治国,首先要深入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加深对习近 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的认识。要全面系统地 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特征、体系构成、基本内涵和 制度意义,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依宪治国、依宪 执政等重要思想和观点的理论研究,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 法治两个领域的理论研究成果,强化国际法学科建设,构 建能够充分体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理论与 实践特征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加快建设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强宪法理论研究,对我国的宪法 历史、宪法文化、宪法精神、宪法思想予以阐明,厚植全 社会尊崇宪法的思想理论土壤。 第二,必须坚定宪法自信、维护宪法权威。宪法权威 ,是由宪法的性质、地位、内容、功效决定的。维护宪法 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 ,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 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有一些人借所谓“党大还是法大”、“宪政”质疑、挑战党 的领导和我国制度。在这个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一定要 明辨是非、旗帜鲜明。我们实行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 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依据宪法长期执政、治理国家,依 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而决不是其他国家的宪法。 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是高度统一的。离开了党 的领导,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就难以有效推进,社会主义 法治国家就建不起来。 我国宪法序言和总纲第5条对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作了 明确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 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 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 职责。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 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 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 追究,不折不扣贯彻以我国宪法为核心的依宪治国、依宪 执政,确保宪法权威得到尊重和维护。 第三,推动宪法全面有效实施。实施宪法,是全党全 国各族人民的共同责任。党的执政活动,立法、执法、监 察、司法等工作,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都是从不同 角度落实宪法要求、推动宪法实施。 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重大制度和重大事项,具有总括 性、原则性、纲领性、方向性,需要通过立法予以具体化 ,通过执法、司法、守法落到实处。要加快完善以宪法为 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之更加科学完备、 统一权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党的十九届五中 全会提出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习近 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也提出很多立法 任务。要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 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 ,抓紧研究完善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 据、云计算等方面的法律制度,更好适应国家治理急需、 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 法立法,区分轻重缓急,坚持急用先行,提高立法质量和 效率,确保每一件立法体现党的主张、符合宪法精神、反 映人民意愿。“一府一委两院”和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要制定 完善与法律配套的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确保宪法法 律得到切实遵守和有效执行。 第四,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法治统一,首先是法律法 规和各项制度统一于宪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承担着监 督宪法实施的重要职责。要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积极稳 妥处理合宪性、涉宪性问题,坚决纠正和撤销一切违反宪 法法律的法规、规范性文件。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回 应社会对宪法有关问题的关切,努力实现宪法的稳定性和 适应性的统一。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 求,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纠正违背上位法规定、立 法“放水”等问题。人大监督法律实施和“一府一委两院”工作 ,说到底也是推动和保证宪法的实施。要紧扣法律规定开 展执法检查,认真做好听取审议工作报告、专题询问、专 题调研等工作,确保权力依法行使、责任落到实处。各国 家机关出台文件、制定政策都要以宪法为依据、为准绳 ,确保同宪法规定、宪法精神相符合。 第五,加强宪法制度和实践宣传。要把宪法宣传教育 作为实施宪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学习宣传 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讲清楚依 法治国、依宪治国的必要性、重要性和丰富内涵、实践要 求,解读好宪法的精神、原则、要义。抓住领导干部这个 “关键少数”,组织好宪法宣誓,推动各级干部原原本本学习 宪法,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宪法意识、法治 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加大全面普法力度,特别是加强青 少年法治教育,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培育全 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的法治环境。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喜闻乐见的语言、鲜 活生动的事例,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中国法治故事。 学习宣传实施宪法,是一项长期任务。我们要紧密团 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贯彻习 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维护宪法 权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宪法保 障。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为全面建设 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提供法律保障 ——在第二十六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栗战书 (2020年11月19日,山西太原) 来源:《中国人大》杂志2020年第22期 今天,我们在太原召开第二十六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 座谈会,主要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 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成绩,交流经验,推动做好 下一步地方立法工作。 山西省委、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这次会议,为会议 的顺利召开做了大量工作,楼阳生书记亲自出席,刚才发 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讲得很好,对大家讨论也一定会有 启发。 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召开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 ,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回顾我们党加强法治建设 、全面依法治国的历程,总结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发生的 历史性变革、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 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 瓴、视野宏阔、内涵丰富、思想深刻,体现了深远的战略 思维、鲜明的政治导向、强烈的历史担当、真挚的为民情 怀,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 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这 就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 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 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 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 题为着力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 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 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 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这一指导思想,高度凝练地阐释了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总原则、着力点,为全面依 法治国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 总书记从11个方面部署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工 作:一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二是坚持以人民 为中心;三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四是坚持 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五是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 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六是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法治体系;七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 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八是 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九是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十是坚持建设 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十一是坚持抓住领导干 部这个“关键少数”。这“十一个坚持”,涵盖了全面依法治国 理论和实践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中央这次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 上召开的第一次法治工作会议,最重大的成果是确立了习 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进 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 想的实践中形成和丰富发展的,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 辑严密、系统完备,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 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 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 治,创造性地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 新战略,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建设 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构筑有力法治保障;十八届四中全会 专门研究全面依法治国,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 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依法治国进行顶层设计、描绘了 宏伟蓝图;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 新任务,明确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 、法治社会,确立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路线图、时间 表;十九届二中全会专题研究宪法修改,由宪法及时确认 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以更好发挥宪法的 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十九届三中全会站在加强 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的高度,成立中央全面 依法治国委员会,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到目前 ,总书记已经主持召开了3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全体 会议,就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总书记提出“十个坚持”,系统阐述 了全面依法治国的若干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十九届四中 全会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对坚 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 依法执政能力作出部署;十九届五中全会在制定“十四五”规 划建议时,再次就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部署,对进入新发展 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立法工作提出新 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领导全党开展的 这一系列的工作实践、理论创新,应运而生形成了习近平 法治思想,其中,最为集中的体现在党的十八大报告、十 八届四中全会文件、党的十九大报告、第一次中央全面依 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和这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 会议上的讲话中。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 要求产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 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 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这一重要思想,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 域的具体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问题 上的理论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这一重要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传承中华优秀 传统法律文化,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智慧,从 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自己的法治道路,借 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系。这 一重要思想,明确提出“两个不动摇”,就是坚持宪法确定的 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 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同西方所谓 “宪政”有着本质区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和 发展道路的根本原则。 学习贯彻和宣传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国人大和 地方人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国人大 、地方人大在立法工作中都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 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 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牢牢 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 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自觉把立法工作放在党和国 家工作大局中来考虑、来谋划、来推进,为全面建设社会 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法治保障。 接下来的会议,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讨。 第一,在立法工作中,首要的是吃透习近平法治思想 精髓要义,坚持党的领导,准确把握党中央精神。 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也是习近平法治 思想的鲜明立场和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不管是国家 立法还是地方立法,第一位的就是要把党的领导这一重大 政治原则贯彻好、坚持好。 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全面依法治国决不是要削弱党 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要健全党领导全面 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 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党的领导 和依法治国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我国法律充分体现 了党和人民意志,我们党依法办事,这个关系是相互统一 的关系。我们必须牢记,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 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离 开了党的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就难以有效推进,社会主义 法治国家就建不起来。过去,有一种“党大还是法大”的声音 ,这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我们说,不存在“党 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是把党作为一个执政整体、就党的执 政地位和领导地位而言的,具体到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 导干部,就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有些事情要提交党 委把握,但这种把握不是私情插手,不是包庇性的干预 ,而是一种政治性、程序性、职责性的把握。 具体到地方立法,就是要按照总书记在地方人大设立 常委会40周年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贯彻党中央关于人大 工作的要求,地方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 署,自觉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对表 ,同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同总书记关于 人大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对标对表,同总书记对地方工作 的重要指示批示对标对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 部署在立法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第二,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回应人民群众 对立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要把体现 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 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 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 、管理社会事务,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承担应尽的义务。 地方立法要立足于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关 注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 面的要求,继续推进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养 老、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社会治安等领域的惠民立法。 重点推动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等方面立 法,健全完善各种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和惠民长效机制,依 法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品质提升。 在立法工作中,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 法,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 点和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完善立法听证、论证、座谈 、评估、公开征求意见等机制,不断拓展人民参与立法的 有效途径,使立法更好汇聚民智、体现民意。 第三,紧密结合地方实际,突出地方立法特色,推动 解决实际问题。 今年以来,地方人大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 展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发挥了地方立法的独特作用。有 20多个省市及时作出有关依法防控疫情的决定,推动在法 治轨道上抗击疫情。湖南、湖北、广东、青海等地及时制 定、修改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规,作出禁食野生动物 的决定。天津、陕西等地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立法 ,将疫情防控经验制度化、规范化。安徽、河南、甘肃等 地出台规范文明行为、加强医疗卫生管理、发挥中医药作 用、关爱医护人员的法规。围绕推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 “六保”任务,北京、江苏、四川等地制定优化营商环境、保 护企业权益、便利政务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 展等法规,推动复工复产、提振经济;山西、上海、浙江 等地制定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新型产业等法规,推动优化 经济结构;吉林、黑龙江、山东、贵州、宁夏等地制定饮 用水卫生、家庭教育、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养老保障等 法规,推动解决民生难题。在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方面 ,内蒙古、河北、海南、重庆、云南等地制定污染防治、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等生态 环保领域的法规;辽宁、广西、浙江等地制定加强地方金 融监管的法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西藏、新疆等地制定 反恐、民族团结等法规,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福建 、江西等地制定乡村振兴、农村公路、农村供水、村庄规 划、农村牧区扶贫开发等法规,推动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 标。 从地方实际出发,解决突出问题,这也是总书记对立 法工作的要求。地方立法一定要有地方特色,需要几条就 定几条,能用三五条解决问题就不要搞“鸿篇巨制”。国家已 经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要通过地方立法细化、具体化 ,打通“最后一公里”。属于地方事权范围内的,只要有利于 深化改革、激发社会活力、促进民生改善,地方人大在立 法权限内都可以积极探索,发挥补充、先行、创制的作用 。地方立法要善于通过“小切口”解决实际问题,不要搞“大 而全”、“小而全”,可以搞一些“大块头”,也要搞一些“小快 灵”,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这方面,山 西省人大有一些好的做法,通过创制性立法“量身定制”解决 实际问题,既制定出台了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红色 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又根据人民群众和社会生活对法 律的需求,特别是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转型发展的要 求,制定了一批针对具体事项、具体工作,具有很强针对 性、很适用管用的法规,如关于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行政 管理事项的决定、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关于支 持和保障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一枚印章管 审批条例、政务数据管理应用条例、警务辅助人员条例、 保障和促进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办法,还有禁止公共场所 随地吐痰条例、禁止野外用火条例等,山西省机关运行保 障条例也非常有特色,这是我国首部关于机关运行保障的 地方性法规。这些地方性法规在实践中的作用正在逐步显 现出来。 区域协同立法是近年来地方立法工作的创新实践,要 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推进和完善这项工作。北京、天津、 河北人大同步通过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 条例。江苏、浙江、上海人大常委会同步作出关于促进和 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若干问题的决 定。云南、贵州、四川人大常委会正抓紧协同制定赤水河 流域保护条例,努力实现该流域法律保护由“三省分立”到 “三省共立”,执法检查由“三省行动”到“三省联动”。其他一 些省(区、市)在这方面也有一些探索,大家可以相互交 流借鉴。 第四,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处理好上位法和下位法关 系。 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2015年 立法法修改,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目前,我国有地 方立法主体353个,包括31个省(区、市)、289个设区的 市、30个自治州和3个不设区的地级市。这些年来,地方立 法工作有了积极进展,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违背上 位法规定、“立法放水”等问题。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常委 会在进行备案审查时,就发现并纠正了一批同上位法不一 致的法规规章。 在好几年前,祁连山生态破坏问题受到广泛关注,这 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地方立法违反上位法规定。国 家公布实施的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了自然保护区禁止的 10类活动,包括狩猎、开垦、烧荒、砍伐、放牧、捕捞、 采药、开矿、采石、挖沙。本来,地方立法应严于国家立 法,但是,《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却 将国家禁止的10类活动缩减为3类,仅保留狩猎、垦荒、烧 荒3项,而这3项恰恰很少发生。这一地方立法就是典型的 “放水”。 地方立法和国家立法构成完整的国家法律体系,既要 相互补充、支持,又要协调统一,做到科学完备。地方立 法不能与国家立法相抵触,不能违反上位法。全国人大常 委会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对一 切违反宪法法律的法规、规范性文件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和 撤销。去年12月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通过了 《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按照“有件必备、 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要求,对备案审查工作各个环 节作出更加细化的规定。要认真实施立法法、监督法和有 关工作办法,坚持依法立法,确保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协调一致、有效衔接。 第五,坚持急用先行,区分轻重缓急,努力提高立法 质量和效率。 就全国来讲,我们已经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 体系,但是,这不等于立法任务就已经完成,还要加快完 善和发展,使之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本届以来,全 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已审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制定法律23件 ,修改法律71件次,作出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 31件。今年以来已经召开了8次常委会会议,其中3次是加 开的,每次会上都有立法议程,最多的一次审议了16件法 律案,完成了一批紧急、重大的立法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工作任务 都很重。要紧紧围绕十九届五中全会确定的250多项重大举 措、13项“专门行动”,谋划立法项目,特别是总书记在中央 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的重点领域立法,包括国家 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 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抓紧补齐数字经济、互 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应用方 面的法律短板,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都要积极推进,确保 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今年5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民 法典,这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次中央全面 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提出,要总结编纂民法典的经验,适时 推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法典编纂工作。有建议提出,全 国人大常委会可适时启动行政法典的编纂工作。我认为这 是一个重大建议,大家可以就此进行研讨。 第六,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立法工作队伍。 这些年来,各地人大高度重视立法队伍建设,着力解 决立法人才“进得来、用得上、留得住”的问题,都有一些好 的经验做法。广东创新立法人才培养机制,评选立法领军 人才、骨干人才和专业人才;浙江出台加强新时代立法队 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把立法人才队伍纳入党管人才总体规 划,探索从律师、专家学者中公开招聘高级立法专员,适 当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尤其是立法经验的委员人数;山西 在加快人才培养、优化队伍结构、推动干部交流方面下了 很大力气,力度很大。其他省(区、市)也都有很多好的 做法,我就不一一点了。希望地方人大继续抓好立法队伍 建设,加强立法人才培养,推动立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 、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做好立法工作的能力和 本领。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是全国人 大和地方人大的共同任务。党中央即将印发法治中国建设 规划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要按 照各自职责权限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形成立法 工作合力。无论是确定项目、调研起草还是征集意见、审 议把关,全国人大常委会都要重视和听取地方人大的意见 建议。地方人大立法中涉及合宪性合法性判断、法律解释 、法律询问、立法技术等方面的事项,可以及时向全国人 大常委会提出,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及时负责地予以研究答 复。要认真总结和推广地方立法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共 同加强立法理论和实践研究,继续办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 会和立法法培训班,支持地方人大加强立法队伍和能力建 设。 接下来,大家还要进行深入交流讨论,主题就是学习 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相信这次会议一定能取得圆满成功 、实现既定目标。 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上的讲话 栗战书 (2020年11月11日)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2件法律和1件有关法律问题 的决定,审议通过2个专门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 报告,审议2个对外交往工作的书面报告,还通过了代表资 格审查报告和人事任免案。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顺利完 成各项议程。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 题的决定,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 体系,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 的又一重要立法。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一致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 作出决定是必要的、适当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 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公职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真诚拥 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 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确立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因宣扬或者支持“港独”主张、拒 绝承认国家对香港拥有并行使主权、寻求外国或者境外势 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或者具有其他危害国家安全 等行为,不符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 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要求和条 件,一经依法认定,即时丧失立法会议员的资格。同时明 确上述规定适用于在原定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提名期间被依 法取消参选资格的第六届立法会议员,以及今后参选或出 任立法会议员遇有上述情形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这项决定,符合包括香港同胞在 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安 全和发展利益,有利于香港长治久安和繁荣发展,有利于 香港治理机构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有利于香港社会凝聚 正能量、齐心协力提振经济、保障民生。要全面准确实施 香港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和全国人大 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决定,推进特别行政区本地立法,落 实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确保 香港公职人员符合法定条件和要求,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 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会议审议通过的退役军人保障法,贯彻党中央决策部 署,对退役军人的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 创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等重要事项作出规定,注意处 理好不同时期、不同类别退役军人权益的合理平衡,既尽 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为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维护退役 军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 施这部重要法律,坚持服务优先,依法加强管理,鼓励和 引导各方面共同关心关爱退役军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 崇的职业,厚植强军兴军根基。 会议通过关于修改著作权法的决定。这次修改,适应 网络化、数字化技术发展应用的形势,完善视听作品的范 围和著作权归属,加强对线上线下权利的一体保护,引入 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法定赔偿额上限。要更好运用 法律武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创作者、传播者、使用 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对违法侵权行为的执法和处罚力度 ,为创新、创造、创作提供良好法治环境,促进我国文化 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 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联组会议上的讲话 栗战书 (2020年10月17日) 来源: 中国人大网 今天的联组会议是审议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 并开展专题询问。刚才,8位同志提出询问,所提问题都是 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中的突出问题,也是人民群众和人大 代表比较关注的难点问题。王勇同志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 责同志认真听取意见,坦诚回答问题,体现了坚决贯彻落 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站位和尊重法律、自觉接受人大 监督的法治精神。今天的专题询问开展得很有成效、达到 了预期目的。 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 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 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和监督 工作力度。我们先后制定修改了土壤污染防治法、大气污 染防治法、资源税法、森林法、防沙治沙法等法律,作出 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 战的决议,连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 洋环境保护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执法检查,结合审议执 法检查报告开展3次专题询问,还听取审议了一系列生态环 保方面的工作报告。我连续3年参加了有关执法检查工作 ,有许多切身体会和深刻感受,其中最突出的有以下四个 方面。 第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根本遵循。党的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 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习近平 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指挥,谋划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 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 折性、全局性变化。大家都是亲身经历者,亲眼目睹了这 一波澜壮阔的进程,短短几年时间,天更蓝、水更清、山 更绿一步步成为现实。今年上半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 质量优良天数达85%,地表水质量达到和好于Ⅲ类水体占比 80.1%,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都大幅 提升。 这一切成就的取得,关键是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 党中央坚强领导,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我 们在地方检查时,干部群众普遍反映,正是深入学习贯彻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才真正扭转了过去铺摊子上项目、 追求眼前利益的观念,摒弃了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 粗放发展方式。现在,总书记的“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等金句已经脍炙人口、深入人 心,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已 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明年我们将进入 “十四五”时期,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 ,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在9月30日召开的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峰会上,总书记发表 重要讲话,强调中国将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努力建 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 推进全球环境治理贡献力量。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污染防 治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不能有丝毫松懈和自满。要持 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持战略定力,从 人大职能定位出发,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推动 污染防治和生态环保工作,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为推动 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提升作出新贡献。 第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 、所急,守护好良好生态环境这个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 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涉及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关系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色,也关系党和国家的威信和形象 。这些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制定实施大气、水、土壤污 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集中整治重污染天气、黑臭水体、 垃圾围城,严格禁止洋垃圾入境,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持 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这些都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 现实的利益问题,目的是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全面提 升人民生活水平。 三年来,我们在依法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也 始终把人民群众利益摆在第一位。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 法执法检查时,检查组提出污染防治成效如何,要看人民 群众的切身感受,让群众满意和认可,老百姓说好才是真 好。2019年,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时,特别关注水源地 保护和饮用水安全问题,检查组每到一处都认真查看水源 地、输送管网建设、水质监测仪器运转等情况,了解水龙 头出水水质达标了没有,要求饮用水安全状况要依法向社 会公开,确保绝对安全。今年,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时,我们把检查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情况作为重中 之重,推动从源头上保证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确 保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在这几年的检查工作 中,检查组每到一地,都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和基层 单位、基层群众座谈会,把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呼声和 意见反映到执法检查报告中。这些举措,现在看来是有效 的,也得到了代表和群众的肯定。 第三,紧扣法律制度和法律规定,继续以法律武器助 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 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实践经验和工作规律的科学总结,是 规范行为、保障权益、引领工作的共同准则。我国在生态 环境领域的法律有30多部,涵盖了水、气、声、光、渣等 各种污染要素和山、水、林、田、湖、草、沙等各类自然 系统。特别是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 染防治这几部法律,都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或修改的 ,全面贯彻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 署和行动计划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从这个意义上说 ,实施好污染防治和生态环保的法律,就是贯彻落实习近 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就是推进全面依法治 国的具体行动。 制定一部好法律不容易,执行好一部法律也不容易。 现在法律有了,关键是抓好落实,树立法律的权威。这些 年,我们搞执法检查,就是对照法律一条一条地查,看法 律规定落实了没有、法定职责履行了没有、法律责任追究 了没有,从各方反映的情况看,效果是好的,也成为本届 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条经验。我在检查中看到,地方各级 人大都动起来了,以立法和监督工作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 坚战。各级政府及有关方面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强监管 ,严格执法司法。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大多数 企业都能严格守法、依法生产和排放,有的还积极推进资 源循环利用、清洁节能生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 意识也大大提高,许多群众主动拿起法律武器同破坏生态 环境的行为作斗争。实践证明,法治是最有力的手段,对 于推动工作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四,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门科学,必须坚持科学态度 、运用科学方法,一切从实际出发,因时因地因情因需开 展工作。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环境气候条件和经济产业结 构差异很大,污染种类多样、成因复杂,具有明显的季节 性、地域性和行业性特征。就拿土壤污染防治来说,我国 土壤以秦岭淮河为界,呈现“南酸北碱”的特点,南方部分地 区土壤酸化严重,重金属背景值高、活性强,工矿企业和 农业面源等造成土壤污染持续累积,这与北方地区因重工 业以及煤炭燃烧造成的土壤污染是不同的。土壤修复不能 生搬硬套其他地方的技术和方式,否则就会“水土不服”。要 根据不同污染类型和污染来源确定相应的治理方法,找准 病根、对症下药,不能搞“一刀切”,也不能急于求成、违反 科学规律。 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需要有效的科学技术支撑。我国 这方面的科研起步较晚,基础研究薄弱,“卡脖子”的关键核 心技术也大量存在。要大力支持科研机构和有关企业加强 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为大气、水、土壤 、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和循环利用提供符合实际、切实可行 、经济安全的解决方案。还要认真总结各地在实践中形成 的行之有效的办法,不管是洋办法、土办法,只要是有效 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就要及时总结经验、大力推广。 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上的讲话 栗战书 (2020年10月17日) 本次常委会会议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已经顺利完成 各项议程。 会议审议通过的生物安全法、出口管制法,修改的专 利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国旗法、国徽法、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是政治、经济、国 家安全、社会治理领域的重要法律。大家一致认为,这几 部法律,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 中央治国理政的最新理论和实践成果,适应了进入新发展 阶段、形成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对于从法律上完善国家制 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法律通过之后,有关部 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宣传解读,让法律深入人心,形 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会议审议了长江保护法草案、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 海警法草案、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刑法修正案(十一 )草案、行政处罚法修订草案、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 、国防法修订草案等。这些法律,有的是初审,有的是二 审,其中的重要立法问题都进行了反复研究。全国人大有 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要继续组织研究修 改,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国人大代表和各有关部门、有关 方面还可以通过多种渠道继续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把法 律修改好完善好。 会议听取审议了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财经委、社会 委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 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大家认为,3个报告紧紧围绕议 案内容,回应人大代表关切,反映人民群众意志,体现了 对人民负责、为人民履职的要求。会议听取审议了土壤污 染防治法、慈善法两个执法检查报告,联组审议土壤污染 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大家认为,两个执 法检查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具体,既肯定了法律实施中好 的经验、好的做法,也指出了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不 足,提出了下一步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意见。会议听取审议 了国务院4个专项工作报告,肯定了相关工作成效,提出了 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议。会议还听取审议了“两高”关于民事 审判工作、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报告。全国人大有关 专门委员会要加强督促,有关部门要按照执法检查报告和 常委会审议意见,推动相关问题解决落实,进一步完善制 度机制。 会议还审议了委员长出席第五次世界议长大会视频会 议的书面报告,审议批准了对巴塞尔公约的有关修正、中 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中华人民共和 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 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有关任免案。 这次会议成果丰富。会议之后,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 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常委会办公厅和国务院有关部门 、有关方面要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落实,从法律实施和监 督工作的角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努力工作。这里,我 再重点强调四项工作。 一、从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高度,宣传好解读好实 施好生物安全法 生物安全法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立法。这部法律出 台后,我国将形成国家生物安全战略、国家生物安全法律 、国家生物安全政策“三大武器”,战略、法律、政策“三位 一体”,就能形成完整的生物安全体系。 生物安全法坚持党对国家生物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 健全国家生物安全领导体制,规定生物安全风险监测、评 估、预警、应对等基本制度,对有效应对各类生物安全风 险作出了安排。一是用法律划定生物技术发展边界,引导 和规范人类生物技术的研究应用,既促进生物技术快速健 康、沿着对人类有利无害的方向发展,又抵御利用生物技 术实施侵害的行为,防止和减少可能出现的危害和损失。 二是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充分调动各方 面力量,明确各方面责任,界定公共管理部门、社会组织 、公民个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保证全社会各方面都依法担 负起维护生物安全的责任。三是增强主动应对风险挑战的 能力,实施鼓励自主创新的产业政策和科技政策,保障生 物安全基础设施先进完备,保障科技人员和从业人员队伍 稳定可信,把关键核心生物技术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 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在启动立法之时提出的立 法目的,都体现在了法律之中,这就是,要使生物安全法 成为一部应对生物威胁、防范生物风险的法律,成为一部 建立国家生物安全体系、守护好自己家园的法律,成为一 部促进生物技术发展、提高生物技术水平、提升国家生物 安全能力建设的法律,成为一部改变被动局面、取得国家 生物安全战略主动地位乃至战略优势的法律。全国人大有 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大 力推动这部法律的实施,使生物安全法服务于国家发展、 人民幸福,造福于人类文明进步。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继续用法律 手段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把立法、监督工作紧扣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这 是本届常委会的鲜明特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 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坚决向污染宣战,提出一系列重大战 略思想,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围绕这些重大部署 ,2018年,常委会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指名道姓指出存在的问题,加开一次常委会会议,出台 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 战的决议;2019年,常委会检查了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 ,紧扣法律责任的落实,推动水污染治理和水环境保护 ;今年,常委会又安排检查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这 样,常委会用三年时间,从推动法律实施角度配合了党中 央部署的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 土壤污染防治法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法律实施 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 、风险管控,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 治。同时,由于土壤污染防治历史欠账多、治理难度大、 工作起步晚、技术基础差,防治任务依然很重。要紧紧围 绕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加强法律宣传普及,落实法律责 任,健全配套法规标准,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强化建设 用地风险管控,加强法律实施保障和监督执法力量建设 ,确保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并逐步向好。 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 务。现在,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 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这三大标志性的战役取得重大战 略成果,我们也完成了与三大保卫战关系最直接的三部法 律实施情况的检查,但这只是阶段性的任务,不能有丝毫 松懈和自满。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 生态文明思想,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 展理念,继续聚焦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部署 ,更好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依法推动污染防治和生态环保 工作。要持续跟踪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 污染防治法这三部重要法律的实施情况,推动法律规定全 面有效落实。要通过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调研等 形式,推动解决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出现的新 问题。还要根据新情况新需要,不断完善最严密的生态环 境保护法律制度。总之,要保持战略定力,常抓不懈、久 久为功,坚持在法治轨道上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 ,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 生活方式。 三、依法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推动管好全体人民 的共同财富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是党中央赋予人大新的重要 职责。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国务院 及有关部门、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报告制度已经基本建立,并延伸到省、市、县三级。常委 会连续3年审议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年度综合报 告和专项报告。2018年专项报告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情况,2019年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今年是金 融之外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明年计划安排国有自然 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后年将听取和审议一个全面的综 合报告,实现全覆盖。 总的看,这项改革任务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成效。 国务院的报告内容全面、数据翔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 议中提出了很好的意见。财经委、预算工委会前都开展专 题调研、进行初步审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 审议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完善了管理 制度。 我国国有资产数量庞大、种类多样,人大对国有资产 管理的监督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 断加强和完善。按照党中央要求和人大监督职责,人大的 监督不是直接管理国有资产,而是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 行监督,目的是推动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有关方面更好 地履行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按照这一职责定 位,通过完善制度机制、提高审议质量、强化落实问效 ,更好发挥国有资产在服务国家战略、推动经济发展、增 进民生福祉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两高”要继续推动民事审判工作、适用认罪认 罚从宽制度改革,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诉求的新变 化,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常委会每年10月都安排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 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这已经成为一项常态化安排 。今年安排的最高法、最高检的两个专项工作报告有特殊 的考虑,这就是: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 会主要矛盾转化,随着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的 增强,民事诉讼案件大量增多,民事领域呈现案件增长快 、新型案件多、审理难度大、涉及利益广的新特点;另一 方面,刑事犯罪中严重暴力犯罪大幅下降,而轻微犯罪和 新型犯罪上升,犯罪的情形、行为和对社会的危害发生变 化。这既是全社会法治工作加强和法治水平提高的体现 ,也给社会治理提出了新课题、新考验,必须适应新形势 、新情况,大力加强民事审判和进行公正、快捷办理轻微 犯罪和新型犯罪的司法探索。基于此,党中央决定建立认 罪认罚从宽制度,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民 法典,这次会议我们安排审议这两个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 。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履职,深化民事领域司法 体制改革,贯彻实施民法典,着眼于服务保障统筹推进疫 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 攻坚战、加强民事权益保护、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家 庭建设等,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常委会 组成人员对此予以充分肯定。人民法院要适应新形势新要 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 想新战略,继续推进诉讼服务体系、审判制度机制改革 ,提高民事审判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不断满足人民群 众新期待新需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成果,体现 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的优势。最高人民检察 院依法履职,深化检察领域司法体制改革,认真推行认罪 认罚从宽制度,进行了积极实践,取得了良好效果,为经 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常委会组成人 员对此予以充分肯定。实践表明,这一制度不仅有利于提 升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更有利于快速化解社会矛盾 、促进罪犯主动认罪和进行自我改造,既维护了法律尊严 和公平正义,又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人际对立。人民检察 院要发挥好主导作用,继续推进落实这项改革,坚持宽严 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主动、准确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 制度,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司法 行政机关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共同推动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有机统一,办案政治效果 、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10月14日,党中央在深圳隆重召开了深圳经济特区建 立40周年庆祝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高度肯 定深圳特区40年来创造的世界奇迹,深刻总结经济特区建 设的十个方面宝贵经验,明确提出六项重要部署,号召经 济特区要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努力 创造让世界刮目相看的新的更大奇迹!讲话在深圳发出 ,但其中许多新的重大思想、理念和观点,同样是全国改 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指南和遵循;讲话是对经济特区的 总结和要求,也向世界展示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全面 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的坚定立场和信心,在世界上举 起了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的旗帜。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人大机关 都要认真学习这个重要讲话,自觉落实到人大工作之中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 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 奋斗目标进军作出应有贡献。 今年只有两个多月时间了,年底工作多,完成全年目 标任务,时间紧、任务重。10月26日至29日,我们党将召 开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未来五年和十五年发展作出规划部 署,人大要及时跟进学习,按照中央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要对照今年“一个要点、三个计划”,逐项梳理,查漏补缺 ,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及早启动今年工作总结 和明年工作谋划,按照五中全会精神和提出的任务要求 ,制定好人大明年的工作计划。 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 议上的讲话 栗战书 (2018年8月31日)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本次会议议程较多,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 了预定任务。共审议8件法律草案,通过了其中3件;听取 审议4个工作报告和1个执法检查报告;批准了1件国际条约 ,表决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人事任免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电子商务法。这部法律经过常委 会4次审议,3次向全社会公布法律草案,充分听取和研究 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法律将电子商务的主要模式和业态 纳入调整范围,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平台经营者的 义务与责任,规范经营者办理工商登记和免于登记的情形 ,严格禁止虚假宣传、强行搭售、通过搜索和竞价排名误 导消费者等行为。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电子商务法是一 部鼓励、支持、创新、规范和保障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促 进法,是一部维护广大消费者、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 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的保障法。各有关 方面要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电子商务法,依法保障各 方主体的正当权益,推动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依法保护土壤环境,是党中央 确定的重要任务,是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的民生工程。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牵头起草了土壤污染防治 法草案,经常委会3次审议,在本次会议上表决通过。这部 法律的出台,改变了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缺乏专门法律规范 的状况,织密织严了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制网”。各有关方面 要全面贯彻实施生态环境领域各项法律,协同推进土壤及 水、气、声、渣、光等污染防治工作,用法治的力量保护 生态环境,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本次会议对个人所得税法作出第7次修改。这次修改主 要是推动个人所得税从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 制转变,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 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调整优化了税率结构 ,提高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扩大了低档税率的级距,把 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支出设 为专项附加扣除。国务院要抓紧制定完善配套法规,落实 税前扣除等法律规定,确保法律得到有效实施,进一步发 挥好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分配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 作用。 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立法任 务,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 2017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民法总则,完 成了编纂民法典的第一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接续努力 ,抓紧推进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工作,形成了6编共1034条 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本次会议审议。常委会组成人 员充分肯定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工作,普遍赞成各分编的 总体考虑、结构安排和主要内容,也提出了许多修改建议 。下一步,要继续深入审议各分编草案,确保到2020年制 定出一部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协调一致 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法典。 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计划、预算 执行情况的2个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今年以来 ,面对日益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中美经贸摩擦等严峻 挑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全局、坚强领导 ,全国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奋斗,经济保持总体平稳、稳 中向好态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收入平稳较快增长,重 点支出保障有力,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正在扎实推进。在 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 正在发生明显变化,一些不确定因素造成的负面影响和冲 击不容低估,经济运行稳中有变,下半年任务将更为艰巨 。大家强调,国务院及各部门、各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 中央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判断和作出的部署,以落实党中央 提出的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 期的“六个稳”为目标和重点,坚定发展信心,保持战略定力 ,着力办好自己的事,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 大家提出,要把握好宏观调控的节奏和力度,保持经济运 行在合理区间,抓紧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措施,着力缓解企 业普遍反映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积极稳妥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统筹做好中美 经贸摩擦的研判应对工作,积极开拓新兴市场,抓紧核心 技术攻关,创造和稳定就业。 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 体化发展、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 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和成效。 同时强调,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城乡义务教育存在的差距 ,合理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布局,加大对乡村义务教育的扶 持力度,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保障,着力解决教育的“乡村弱 ”和“城镇挤”问题,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 的教育。 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是今年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要 内容。王晨、艾力更·依明巴海、陈竺、蔡达峰等4位副委员 长分别带队,赴8个省、区实地检查。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 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执法检查组的工 作,普遍赞成执法检查报告。大家认为,传染病防治法贯 彻实施情况总体是好的,但传统传染病威胁持续存在,新 发传染病时有发生,前不久发生的问题疫苗案件暴露出相 关工作中的严重漏洞。大家建议,要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治 法的各项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 防群控,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和对失职行为的问责,坚 决守住公共安全底线。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这里有三件事情说一下。一是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 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 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 略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 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总书记的 讲话深刻阐述了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战略意义 ,系统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出 了“十个坚持”的明确要求,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总体 部署,明确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职责定位和重点 任务,是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也为做好人 大工作提供了指引和遵循。总书记讲话印发后,全国人大 常委会机关和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要认真传达学习,搞 好讨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更要认真学习领会。我们要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中央对 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 国委员会的部署要求,行使好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 ,担负起人大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使命职责,为建设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应有 贡献。在讲话印发前,大家可先学习8月24日新闻报道稿。 二是,党中央已经批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 划,这是法治建设和人大工作中的一件大事。立法规划坚 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 绕党中央决策部署、改革发展实践要求和人民群众重大关 切,对本届五年的立法工作作出统筹安排。列入规划的一 类项目有69件、二类项目有47件,还有三类项目和临时提 请审议的项目,本届的立法任务相当艰巨繁重。为了落实 好立法规划,常委会将于9月初召开立法工作会议,深入学 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指示要求,研究部署实施 规划的相关工作。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认真落实党中央批准的立法规划,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 导下,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 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保证立法质量的前提下 ,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效率,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 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筑牢法治根基。常委会组成 人员可以围绕确定的立法项目进行一些调查研究和思考。 每年还要制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大家可以及早介入。 三是,本届常委会将继续坚持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和 常委会委员直接联系全国人大代表的制度,这是加强常委 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重要措施 ,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要求,也是人大工作的重要 基础。目前委员长会议16名组成人员直接联系的93名代表 已经确定,常委会委员直接联系的347名代表也确定了。常 委会组成人员都是全国人大代表,再直接联系几名代表 ,可以更多地了解实际情况、听到各方面声音,有利于在 常委会更好地发挥作用。联系代表可以有多种方式,本次 会议期间,我们召开了列席会议的52名全国人大代表座谈 会,直接听取他们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建议,这也是常委会 直接联系人大代表的一种方式。希望常委会组成人员高度 重视这项工作,利用各种机会,尽可能多地接触和联系人 大代表,积极参加所在选举单位组织的代表活动,赴地方 开展执法检查、调查研究等工作时,也要注意听取在当地 的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反映代表和群众的呼声,回应代 表和群众的关切。常委会办公厅和有关方面要做好服务保 障工作,为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提供便利,有针对性 地邀请相关代表参加常委会会议和工作,同时在总结实践 经验的基础上,修改完善联系代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拓 宽联系渠道,丰富联系内容,增强联系实效。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 查座谈会上的讲话 栗战书 (2020年8月26日 山东济南) 来源: 中国人大网 这次我们到山东来主要是检查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 况。检查组到山东后,去了日照和威海,济南是第三站。 从这次执法检查情况看,山东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对土 壤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取得 了明显成效。一是出台并认真实施《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 工作方案》,制定《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用法治 方式防治土壤污染。二是狠抓“土十条”部署的重点任务的落 实,完成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 ,工作进度符合国家要求。三是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 定,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保 持低位,没有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这些都应当充分肯 定。同时也要看到,山东是工业大省、农业大省、人口大 省、资源大省,土地利用强度高、污染源多。老工业区、 重化工业区、尾矿库场地污染情况比较普遍,化肥农药使 用总量大,农用地土壤污染累积风险也是比较高的。对此 ,必须高度重视,长抓不懈,久久为功。 首先,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 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加强生态 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指 挥,开展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推动生态 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现在,习近 平生态文明思想已经深入人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重要论述成为人们信守的共同理 念,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正在变为现实,成为人民群 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的重要标志。 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 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要任务,持 续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常委会履职第一年,我们开 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去年开 展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今年又检查土壤污染防治法 实施情况,目的就是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各地区各部 门落实法律责任,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 署落地生根见效。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习近平总书记 强调,要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牢固树立生 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导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方 向不变、力度不减,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我们要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切实把党中 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部署和重要任务落实到位 ,坚持不懈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 发展路子,加快建设美丽中国。 第二,要高度重视土壤污染及防治工作,扎实推进净 土保卫战。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 和土壤环境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先后20多次对保护土 壤环境、防治土壤污染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总 书记的重要论述至少包含三个方面的深刻内涵:一是土壤 是维系人类生存繁衍的必要条件,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 全息息相关。只有土壤干净,才能生产出优质的农产品。 只有土地安全,才能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是土壤是人类活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 ,是保障社会文明进步的战略资源。我们不能吃祖宗饭、 断子孙路,用破坏性方式搞发展,必须遵循天人合一、道 法自然的理念,寻求永续发展之路。三是土壤污染防治与 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高度关联 ,只有综合施策、整体推进,才能从根本上实现环境质量 改善的目标。 党中央对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作出全面部署。2015年 4月,中央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 出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5月,中央发布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土十条”,提出了2020年、 2030年两阶段工作目标和35项具体措施。2017年10月,党 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农 业面源污染防治。2018年4月,十九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 次会议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 战的七大标志性重大战役之一。2018年5月,全国生态环境 保护大会要求,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让老百姓吃 得放心、住得安心。2018年6月,中央出台《关于全面加强 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 提出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及相关任务。这些重大部署,为 我们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要认真贯彻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预防 为主、保护优先、集约利用的方针,依法打好净土保卫战 ,着力解决土壤污染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两大突出 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第三,要全面有效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抓住重点 ,细化措施,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防治工作。这两年我 参加执法检查工作,一个深刻体会是,制定一部法律不容 易,执行好法律也不容易。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 集中体现,是实践经验和发展规律的科学总结,是规范行 为、保障权益、引领工作的共同准则。土壤污染防治法贯 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措 施转化为法律,建立了一整套规划监测、预防保护、风险 管控和修复、保障和监督的制度。现在法律有了,就要抓 好落实,树立法律权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工作。实际上,抓好法律实施,就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 部署,就是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防治工作也会取得事 半功倍的效果。 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抓好法律实施工作 。土壤污染防治法是一部新的法律,建立了许多新的制度 。法律实施一年多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和公众 对土壤污染防治的关注度、重视度明显提高,采取了许多 有效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地域辽 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土壤污染的成因、程度各不相同 ,防治措施也不尽相同。东部和西部、南方和北方不一样 ,城市和乡村不一样,建设用地和农业用地不一样,大江 大河流域和小溪小河两岸污染情况也不一样,做好防治工 作的难度很大,任务还很艰巨。实施这部法律一定要从实 际出发,突出重点,把握好轻重缓急。工作力度要加大 ,相关举措要落实落细,区分情况,一地一策,不搞盲目 “一刀切”,不能花了很大精力见不到效果。 要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突出风险管控,坚决杜 绝增加新的污染,因时因地因情因需有序有效开展治理修 复工作。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累积性、地域性 、长期性的特点,污染一旦发生,治理修复的难度大、周 期长、成本高。要把强化预防保护和风险管控这一法律规 定的重要原则贯穿土壤污染防治全过程,从源头上控制和 减少新的污染发生,已经污染的土壤也不能让污染再加重 了。要严防有毒有害物质、工业和城市污水、尾矿库、固 体废物等对土壤造成污染,对农药、化肥实行总量控制并 逐步减量使用,对农用薄膜、农药包装物等要进行安全回 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设用地首先要做好污染状况调查 、监测和评估,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能施工。存在污染 风险的地块,不一定急于修复、急于使用,如果不能确保 安全就坚决不用,特别是不能作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 服务用地。同时,要积极治理污染“存量”,对安全利用类的 土地,在采取有效修复措施、能够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利用,确保农产品是安全、放心的。对于严格管控的重污 染地块,要坚决从严管控,有的就是要“封冻”在那里,决不 能出现任何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事件。 要严格落实法律责任。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了各级政 府及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规定了企业防治污染的主体责 任,强化了污染者、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各级政府及有关 部门要做好配套法规和标准制定、土壤污染情况普查和监 测、执法监管等工作,确保法定职责落到实处。企业在生 产经营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做好隐患排查和污染 监测,有效防控各类污染。对于污染者、违法者要严格追 究法律责任,该行政处罚的要严格执法,该民事赔偿的要 依法赔偿,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让法律长出 牙齿、真正咬合起来,形成有效震慑。 要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检查中很多同志反映,在实 践层面,有关污染和修复的标准还不够全面、明确、具体 ,标准体系亟待健全完善。标准是风险管控和修复的基本 依据,必须制度化、规范化、可操作、可执行。希望有关 部门加快工作步伐、加强沟通协调,尽快形成科学严密、 有机衔接的标准体系。有的标准制定可能比较复杂,一时 出不来,但也不能长期不出台。 要建立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保障机制。土壤污染防 治工作,政府要发挥主导和引导作用。有同志提出,法律 第69条至第74条规定了对土壤污染防治的鼓励和保障措施 ,现在不少还没有出台具体细化的落实举措。希望有关部 门和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从税收、价格、 金融等方面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支持和鼓励各方面参与 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实施不是政府及有关部门一方的事 ,而是包括企业、组织和社会公众在内的各方面的共同责 任。土壤污染防治法第4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 土壤、防止土壤污染的义务。第84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 人对污染土壤的行为,均有向生态环境等部门报告或者举 报的权利。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把人民群众发动起来 ,就是为执法者增添了无数双眼睛,污染者和违法行为将 无所遁形。要加大法律宣传普及力度,形成法律实施和监 督的合力,营造珍惜土地、保护土地、同污染行为做斗争 的社会氛围。 要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科技研发,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科技研发起步较晚,虽然探索形成了 一些行之有效的技术方法,比如土地深翻、叶面阻控、秸 秆移除、作物替代等,但总的看还不够成熟、有效、安全 、经济。过去北方搞盐碱地治理,种红柳、打水压碱、挖 深沟排碱,各种洋办法、土办法都用过,也未能根治,突 出短板就在于科技。政府要加大支持力度,鼓励科研机构 和企业加强技术攻关,做好研发、转化、应用和推广工作 。 要依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些同志对信息公开提出 了意见建议。法律第80条至第84条已经对信息公开作出明 确规定,应该说是符合实际的。信息公开要把握好“度”,根 据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进行。土壤污染及防治基本状况 、土壤污染重大风险事件要公开,土壤污染普查报告、监 测数据等要及时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但不是所有 的土壤污染情况都要向社会公开。同时,要尊重社会组织 和公众的知情权、报告权和举报权。比如说购买住房,就 有权知晓房屋周边的土壤环境质量情况。任何组织和个人 对污染土壤的行为,都有向有关部门报告或举报的权利。 要强化监督和执法。一些同志提出加强对法律实施的 监督。法律第75条至第84条规定了人大监督、执法监督、 新闻监督、社会监督等制度措施。人大在每年听取政府环 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时,要重点听取土 壤污染防治的情况,督促有关方面加强和改进工作、完善 制度机制。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执法,生态环境部门责 无旁贷,应急管理、农业农村、住房城建等部门也要把责 任担起来,形成监督合力。要让媒体和群众都参与进来 ,但是也要注意严防有人借土壤污染问题炒作,制造心理 恐慌和社会动乱,煽动对党和政府的不满。要持续推进执 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大量增加工作人员也不现实,关 键是工作力量要向基层执法一线充实,配备必要的设备 ,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要注重 通过科技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建设,发挥好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在污染防治中的作用。 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上的讲话 栗战书 (2020年8月11日) 本次常委会会议会期紧、议程多,共审议12件法律和 决定草案,通过其中5件;听取审议5个工作报告和2个执法 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