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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 (单位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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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 (单位篇) 党委政府  为扎实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全市广大党员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 统,展示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的新时代风貌,在党史学 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各行各业实际,立足本职 岗位,集中出台一批有利于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政策举措,推 出一批为民惠民便民的务实举措,实施一批直接造福于民的项目工程,解决 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纠纷矛盾,着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造 福人民群众,教育广大党员,密切党群关系,凝聚奋进力量。围绕解决人 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察民情访民意,深入调查研 究,确定了第一批“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第一批) 一、贯彻新发展理念方面 1.支持创新产品推广示范,建立市级创新产品直报 通道,推动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2.开设企业引进外国人才办事绿色通道,实现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居留许 可一窗受理、并联办理、时间压减,急需来华外国专家当天办结。(市科技局) 4.建成LNG储备站一期工程并投用,形成6万 立方米液化天然气储备能力。(市城建集团) 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方面 5.支持农业经营主体新增绿色有机食品品牌80个、新增国家农产品地理标 志2个,力争全市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65%,提升农业生产效益。新建村级农产 品质量服务站20个,新增6000个农产品生产主体入网追溯。(市农业农村局)   6.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完成147公里农村 公路提档升级,新改建农路桥梁12座。(市交通局) 7.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700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60座农村 公厕,创建2000户市级美丽庭院。(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等) 8.支持农村道路、路灯、广场等公益事业建设项目600个以 上,改善村民出行和生活条件。(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 9.完成50个老旧多层住宅小区屋顶供水设施防冻改造。(市水务集团) 10.扩大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范围,推进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一体化。(市人社局) 11.优化公交线路30条,提升线路连通的整体性。(市城建集团) 12.建设“月嫂”家政服务社区工作站15个,构建诚信度 高、便捷安全、服务规范的家政服务管理体系。(市妇联) 13.实施100场体育健身进社区活动,开展各级 各类群众性体育竞赛与活动3000项次。(市体育局) 四、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便民利民方面 14.拓展政务服务多渠道办理,实现15分钟政务服务圈 可达可办好办快办,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市政务办) 15.完成全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构建12345政务热线企业群众诉 求“一号响应”机制,有效解决各部门设立的热线号码过多、难记住,热 线服务资源分散,电话难接通、群众办事多头找等问题。(市政务办) 16.建设全市惠企政策直达服务平台,有效解决“政策散、 流程烦、办事慢、兑现难”等问题。(市政务办、市财政局) 五、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 17.建立进口冷链食品全节点、全链条的数据链追溯体系,实现进口冷链 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过程可监督、风险可防控。(市市场监管局) 18.上线运营“智慧家园”物业监管与公共服 务平台,提升物业行业服务水平。(市房产局) 19.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免费培训5万人次;关爱独 居老人,完成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3000户。(市民政局) 20.开展反诈专项治理行动,打造96110反诈热线平台。开 展防范非法金融讲座进社区活动,全年组织活动不少于20场 次,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市公安局、市金融监管局) 关于印发2021年为民办50件实事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区委X届X次全会精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切 实解决群众关注的重点民生问题,特研究确定了十类50项为民办实事项目。 一、富民增收 1.促进高质量就业,提供就业岗位2万个,其中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5000个,城 镇新增就业1万人;完成就业技能培训5000人;新增创业2000人。 2.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训3000人,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带动农村电商交易 额达3.9亿元以上。 3.新建高标准农田6万亩,培育新型合作农场累计达70家以上,壮大村营经济收 入。 二、社会保障 4.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制度与南通城区全面接轨,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达 到1200元,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730元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 到274元/人.月。 5.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区财政为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等12类特殊群体全额 代缴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居民养老、医疗保险覆盖率动态保持98%以上。 6.完善城乡医疗“一站式”救助模式,建立医疗救助对象动态调整机制,深入 开展医疗救助和因病致贫阶梯式医疗补偿救助。 三、养老助残 7.实施残疾人关爱行动,为5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免费进行无障碍改造;为残疾 人免费提供技能培训100人次、推荐就业80人。 8.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完成区为老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扩面提标 工程,为5.5万名老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9.深入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新增1家护理院,实现区镇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全覆 盖。 10.大力推进机构照护、居家服务、津贴补助、辅具支持、预防管控“五位一 体”照护保险制度。 四、便民服务 11.新建、改扩建7家城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提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服务功 能。 12.实施三星泵站扩建工程,新建1.7万吨清水调蓄池和10万吨水泵机组,提升 区域供水能力。 13.开展民事、行政、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和覆盖面,完 成援助案件不少于1000件。 14.实施智慧亮化建设,试点安装单灯控制系统;推进城区道路路灯补缺,对各 区镇镇区道路路灯进行查漏补缺,方便群众出行。 15.完成民生市场建设工程。 五、安居保障 16.新开工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安置住房4000套,基本建成3000套。 17.启动老人民医院、老体育场、海门中学周边等片区综合改造工程。 18.完成海兴新村、通源新村南、东风新村、狮山新村、育才路社区、德兴苑、 大同新村等7个老小区(片区)改造工程。 19.完成道路雨水强排泵站建设,提升城区通源片区排涝能力。 20.实施十二号横河贯通工程,优化完善区域排水系统。 六、公共文体 21.完成文化中心(图书馆、大剧院)建设。 22.基本完成体育中心建设。 23.完成3所对社会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健身设施改造,建成1个体育公园,满足 群众日常健身需求。 24.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成文化礼堂、百姓舞台30家。 25.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下基层,完成送书4万册、送戏300场、送展览50场次、送 培训20000人次。 七、教育惠民 26.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完成加固校舍2.88万平方米,开工新建校舍3200平方 米。 27.开工建设北部新城高中。 28.开工建设实验附小聚贤校区。 29.启动证大中学改扩建工程。 30.实施“绿色护眼”工程,完成中小学校教室光源改造和20所学校教室电子白 板更换升级。 31.实施学校装备、安防改造工程,提升学校信息化、智慧化水平。 32.有序推进学校食堂集采中心建设,为师生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 八、健康惠民 33.开工建设中医院异地新建工程。 34.实施妇幼保健医院建设工程;在公共场所新增4家爱心母婴室。 35.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完成包场中心卫生院异地新建、四甲中心卫生院改 造工程。 36.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专业能力建设,构建“一主四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37.完成宫颈癌、乳腺癌检查2.5万人。 38.完成65周岁以上老人健康体检12万人,为60—85周岁老人免费接种23阶肺炎 球菌多糖疫苗。 39.加强急救体系建设,完成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1.1万人,在城区人口密集的 公共场所建成1个移动式献血屋。 40.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完成食品、农产品抽检不少于4100批次。 九、生态文明 41.完成生态长廊建设。 42.完成公园提升改造。 43.推进涵闸功能提升工程,开工建设灵甸闸除险加固工程。 44.开工建设沿江风光带示范段、青龙港段、开发区段工程,实施长江一线堤防 堤顶道路建设工程。 45.实施河道疏浚整治工程,整治河道80条(段),疏浚土方80万方,建设生态 护岸36千米,改善农村水环境。 46.开展农村分散农户污水治理,完成10个示范区1万户农户的治理工作。 47.建成并规范运行年处置危废2万吨的海门危废焚烧处置中心。 十、城乡交通 48.优化城市路网,实施海兴路南延、镇中路北延、秀山路东延等工程。 49.推进城乡公交功能提档升级,新辟、调整优化5条公交线路,完成50座乡镇 候车亭、20块电子站牌、10个公交充电桩建设。 50.完成农桥改造25座,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50公里。 公安机关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正在持续推进中,公安机关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 心’理念,牢牢把握‘办实事’着力点,着力提升广大民警为民服务意识,完善为 民服务机制,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 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1.26项户籍业务“就近办”。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专区窗口通办全市公安派 出所部分户籍业务基础上,2021年5月底前在市县城区公安派出所推行26项户籍业 务“全城通办”,群众可就近选择派出所办理户籍业务。 2.居民身份证“快捷办”。2021年5月1日起,全市户籍窗口实现居民身份证异 地办理,群众持《户口簿》、身份证、驾驶证等身份证明其中之一,可到我市任一 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居民身份证补领、换领。 3.进城落户“当场办。凡在我市范围内城市、城镇实际居住的公民,均可申请 办理迁入落户,当场办结。 4.推进城区智慧安防小区建设。以城区、案件高发区域为重点,指导加强人 防、技防、物防建设,着力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不断夯实平安建设基 础,年底前在全市建成500个“智慧安防小区”。 5.扩大夜间停车范围。在绿城小学西门、瑞应巷、安泰路、桃源路、颐北街、 紫安街、中医院后街、戚苑西巷、卫河南路等9个路段推行夜间(20时至次 日8时)可以临时占路有序停放的基础上,2021年5月1日前再选择一批老旧小区周边 背街小巷,允许夜间单排顺向临时停放,进一步缓解停车难问题。 6.放宽货车通行限制。市县主城区路段夜间适当放宽除重污染车辆(冒黑烟 车、拖拉机、三马车、农用车及其他排放不达标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