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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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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市安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 ,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大灶”集中攻坚之年,做好今年 的安全生产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紧紧围绕 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好统 筹发展和安全,强化责任落实、督导检查,坚持源头防范、过 程管控,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遏制较大事故、压降一般事故,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 定好转,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统筹发展和安全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政治站位再提高,思想认识再深 化,工作举措再强化,工作责任再压实,在全面巩固全市安全 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成果的基础上,高标准高质量开展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 ,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全面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有 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我市在安全生产领域争当表率 、争做示范、走在前列。 二、主要目标 (一)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遏制较大事故,压降一般事故,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 数实现双下降,降幅不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确保本地区安 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安全监管执法进一步严格。推动精准执法、“阳光”执 法,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实现安全生产违法案件按期结案 率、实名举报核查率、事故违法犯罪移送率三个“100%”,危 化、建设、交通、水务、消防、防雷等行业领域监管重点企业 覆盖率100%。 (三)重大安全隐患进一步压降。全市三级挂牌督办整改重大 隐患800项以上。其中,市级90项左右,各市(区)级300项以 上,各镇(街道、开发区)级400项以上,整改完成率100%。 (四)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全面推行工业企业安全生产 风险报告规定,2021年6月底前完成规上企业报告,12月底前实 现所有工业企业全覆盖,着力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要求 ,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成既定目标。进一 步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市级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和桌面推演 活动,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应急演练。突出科技信息化,完 善城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四色等 级安全风险分布图。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 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坚持学深悟透。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 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必修课 ,坚持原原本本学、原汁原味学,结合全市开展的党史、新中 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四史”学习教育,继续 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 神纳入各级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召开专 题学习研讨会,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活动,深化 理解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做到入脑入心。(责任单位:各市 《区》政府《管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2.坚持压实责任。严格贯彻市、市(区)、镇(街道、开发区 )三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实党委政府领导 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按照省、市《关于进一步深 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切实落实全市深化安全 生产专项整治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重点行业领域深化安 全生产专项整治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以及各市(区)深 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三张清单”。 探索建立市(区)、镇(街道、开发区)向上级党委安全生产 工作述职评议点评制度,优化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强化安全生产约谈,严格安全 责任追究。同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典型做法。(责 任单位:各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 3.坚持完善机制。调整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行动领导小组 为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市长为全市专项整治第一责 任人。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建设。完善落实安委会 、安委办和14个安全生产专委会有关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 ,研究重要事项,协调解决重点难题。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挂 钩联系安全生产工作,探索建立市、市(区)两级代表(党代 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看安全生产、督安全生产、议安全 生产专项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督导及考核,综合运用日常 督导、专项巡查、年度考核方式,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标准 不高的开展警示、通报或约谈。(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 《管委会》,市安委办、专委办) (二)深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4.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化工整治提升 ,坚决纠正化工园区“一刀切”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 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意见》和省实施意见,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 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督促指导各 地完善落实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及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 录,严控涉及有毒气体、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建设项目 。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完 善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退城入园等支持政策措 施,推动一批城镇人口密集区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大型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程,持续推进其他有关企业搬迁改 造。突出硝酸铵排查治理,切实加强港口码头危化品安全管理 力度。 推进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遵照《2021年苏州市危险化学 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计划》,在涵盖任务清单、责任 清单、工作清单“1+1+20”的清单框架内,区分5个时序环节 ,压茬完成26项具体工作;同时,坚持“紧盯使用保管、后续 处置两个环节,抓好培训、管理、储存及处置四个闭环”工作 指导,进一步优化排查治理工作路径,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深 落细落实。5月底前完成排查整治,年底前集中攻坚。(责任单 位:各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市 应急管理局牵头) 5.大力开展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铁路 沿线环境、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整治,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营 安全的机动车违章驾驶行为。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 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行为。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治,完 善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坚 决将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监 管,推进船舶碰撞桥梁、商渔船碰撞隐患治理,持续严控砂石 违法运输行为。建立港口危化品常压储罐强制检测机制,严格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监管。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和城市轨道交通运 营管理,健全综合交通枢纽安全监管协调工作机制,强化运营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渔业风险保障体系 ,严厉打击渔船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航行、冒险出海作业行 为。构建“三无”船舶治理联防联控机制。(责任单位:各市 《区》政府《管委会》、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 局牵头) 6.着力开展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加大道路交通运输“打非 治违”力度,开展交通安全“百日行动”,加强重点车辆运输 安全治理,按照省统一部署实施包车客运安全例检制度,常态 化开展治超路面流动执法检查,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 施,常态化开展“百吨王”“渣土车”专项整治,努力消除货 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加强客货车 安全源头整治,开展达标车辆核查,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 离设施。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快临水临崖、连 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普通国 省道平面交叉口交通安全设施专项排查整治,强化国省道平交 路口路面管控,继续推进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能力专项行动 ,强化公路安全风险监测与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 灯万带”示范工程,加大集镇路段执法管控力度,严厉打击农 村货车违法载人行为。(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市公安局、交通局按职责分别牵 头落实) 7.深化落实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 ,将城市安全发展纳入城市建设“十四五”规划。指导排查城 市老旧房屋和人员密集公共场所房屋安全隐患,全面开展农村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整治危险房屋安全隐患,指导查 处违规拆改建筑结构行为,监督落实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从实 从细开展摸底调查,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 全管理,推进智慧工地建设项目。依法强化燃气行业管理,完 善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开展起重机械 、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 筑市场违规行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 (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安委会相关成员 单位,市住建局牵头) 8.有序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打通“生命通道”工程 ,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以高层建 筑、人员密集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化工企业等重点场 所为主体,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工程,推进标准化、规范化 管理。聚焦老旧小区、老旧市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 钢板建筑、加工作坊、“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城乡结 合部、物流仓储、光伏产业、旅游景区等突出风险开展整治。 着力夯实基层火灾预防基础,推进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强化基 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促进基层火灾防控责任落实,构筑消防 安全‘331’治理机制。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实 行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建 立惠及广大群众的“均等化”消防教育培训工作机制。聚焦 “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加强消防队站、装备器材和实 战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安 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市消防安全331机制办、消防救援支队牵头 ) 9.扎实做好非煤矿山、冶金等工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动企 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组织开展评审质量抽查和运行质 量审计,实行动态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严格安全设 施设计审查,加大对不符合安全标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落后产能整顿关闭力度。严密管控非煤矿山、金属冶炼、涉爆 粉尘、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深井铸造、金属(铝镁)机 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积极推进工业技术提档升 级。推动非煤矿山在用矿井全面建成监测预警系统。深化工贸 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充分发挥专家队伍、 专业机构、行业协会等作用,进一步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的发生。 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风 险报告制度,全面落实工业企业安全风险报告规定。上半年完 成规上工业企业风险报告,下半年实现工业企业风险报告全覆 盖。将风险报告与企业诚信体系对接,强化分析研判,形成风 险分级管控机制。加强对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和管控措 施针对性执法检查。(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 10.统筹推进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旅游度假区安 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区域安 全主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进一步优化调整产业 结构布局,完善区域公共安全设施,严把项目准入关,加强安 全生产源头管控,夯实安全基础。加强高风险及重点区域安全 管控,深化冶金有色、仓储物流、港口码头、旅游景区、餐饮 住宿设施、高风险游乐项目、森林旅游、水上旅游、重大节庆 日等安全监管。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强化应急处置保障 能力建设。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2021年底实现 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全覆盖。(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 管委会》、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市商务局、科技局、文广 旅局分别牵头) 11.持续强化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 ,加强对属性不明固体废物监督、检查、鉴别工作,严厉打击 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行为,确保危险废 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建立完善 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 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 、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快区 域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努力消除处置能力瓶颈。开展“煤 改气”过程安全风险排查治理,科学确定“煤改气”工程燃气 管道走向、敷设方式和燃气设备设施布局,加强施工安全管理 。开展渣土和垃圾填埋、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安全隐患,加大非法渣土场取缔力 度。(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安委会相关 成员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三)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12.加快全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 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和应急管理部关于认 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通 知要求,对照省实施意见,研究落实苏州市工作。整合监管执 法职责,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分类分级执法,完善考核奖 惩机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