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省、*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要求,结合实
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服务体系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市
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
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局。组建由精神卫生预
防、治疗、康复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技术指导组,提供技
术支持与指导。落实政府工作主体责任,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救治救助监护管理等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和“健康**”考评
范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残联、市财政局、市司法
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局,各镇街道。)
2.完善精神卫生防治和医疗服务体系。建立以精神卫生专
科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精神科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
精神障碍康复机构为依托的精神卫生医疗服务体系。建立点对
点技术支持和双向转诊制度,实现专科医生与社区精神卫生防
治人员的服务衔接,提高服务可及性。(责任单位:市卫生健
康局、市民政局)
3.建立镇(街道)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各镇(街
道)成立由卫生、综治、公安、民政、残联等单位组成的精
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落实管理责任,制定工作流程,每月召
开1次工作例会,组建个案包保管理团队(五包一)。(责任单
位:各镇街道、市卫生健康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
政局、市残联)
4.村(社区)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关爱
帮扶小组成员由镇、村干部(民政、残联专干,治保主任)、
网格员、辖区民警、村社区医生等组成,和监护人一起落实患
者的健康管理、随访评估、社区康复、强制送医、信息报告、
救治救助等日常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市卫生健
康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残联)
(二)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
1.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一是每年至少组织召开1次部门联
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每年联合开展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大排查行动,摸清底数,掌握动态,加强对
易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控。三是建立信息互通机
制。每月互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相关信息。四是做好严重精
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风险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降低突发应急
事件造成的损害程度,杜绝重大肇事肇祸案(事)件。(责任
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
残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2.建立业务培训机制。逐级开展业务工作培训,每年至少
开展一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
局)
3.建立强制医疗机制。指定***医院为市级强制医疗定点
机构,明确建设标准、管理办法和经费保障措施。(责任单
位: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残
联、市人社局)
4.完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充分发挥各镇(街道)心理咨
询室和**市心理援助公益热线的作用,为居民提供心理健康咨
询服务、危机干预和转介等公共卫生服务。(责任单位:市卫
生健康局、各镇街道)
5.建立综合督导考评机制。将精神卫生工作纳入“平安建
设”和“健康**”的考核内容。精神卫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市
卫生健康局)牵头会同政法委、公安、民政、人社、残联等
部门对各镇、街道和市直部门精神卫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
评,结果报市平安办。
(三)健全精神障碍康复体系
1.加强医疗机构精神康复科建设。在精神卫生专业机构、
综合医院中开设康复科(室),安排固定场所,为病情稳定准
备出院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