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镇违建墓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推进乡村振兴,美化乡村环境,深化推进全镇殡葬领域突
出问题专项整治改革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镇人民政府
决定开展违建墓地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取得效果,特制
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
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決策
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
要求,按照“宣传引导、依法行政、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原
则,革除丧葬陋习,推行规范安葬,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
环境,深化殡葬改革。
二、工作目标
对全镇未按要求整治到位的违建墓地(穴)进行整治,依法
去存量,坚决杜绝新增违建墓地(穴),恢复生态环境。本次
整治的重点区域是**镇辖区内省道、县道、乡道沿线两侧及水
源保护区的可视范围内。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
组长,镇长**常务副组长,各村(社区)联村干部为成员。领
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公室,由乡村振兴组负责干部***同
志任办公室主任,民政办成员为办公室成员。各村(社区)、
各部门单位要引起重视,压实责任,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
的领导。
四、整治标淮
本次专项整治的违建墓地是指在整治区域内的“活人墓”和
己葬墓(穴)。
(一)“活人墓”的整治标准及方式
活人墓”是指:单穴或相对独立的多穴墓均未安葬遗体(骨
灰)的墓地。
整治标准:一律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和植被。
整治方式:自行拆除或强制拆除。
(二)已葬墓的整治标准及方式
已葬墓是指:单穴或相对独立由多穴组成的墓地中已葬有遗
体(骨灰)的墓地。
整治标准:单穴墓(土葬墓)面积不超过4平方米,两个墓
穴组成的墓地面积不超过6平方米;墓地墓碑高度不超
过0.8米,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达到恢复植被、不影响生态
环境、美观、目视不能判定为墓地的效果。
整治方式:针对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治理,采取“迁、拆、
埋、挡”的方式综合整改。(1)迁。能够迁移的墓地一律迁移
至合法公墓进行安葬且恢复植被。(2)拆。相对独立由多穴组
成的墓地中已部分葬有遗体(骨灰)的,尽量拆除空
穴。(3)埋。不能够迁移的墓地,拆除硬化物及附件,深埋不
留坟头。提倡不立碑或立面积不大于0.48平方米、离地高度不
超过0.2米的卧式碑;确需使用立式碑的,墓碑高度不得超
过0.8米,碑体面积不得超过0.5平方米。(4)挡。通过植树、
植花、植草进行遮挡。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摸底阶段(5月13日-5月25日)
1、召开会议。镇村两级召开动员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
确措施、压实责任。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
划;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
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加强动员
部署,召开村支两委会、党小组会、党员骨干会,充分发挥党
的领导作用。
2、摸清底数。**镇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对整
治范围内的违建墓地按照方案确定的标准进行摸排核实,务必
精确到村(社区)、道路和村组,并填写摸排情况汇总
表,于5月23日前报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村村响、村组微信群等载
体,广泛开展殡葬法规政策、绿色安葬方式等宣传,确保家喻
户晓、深入人心,引导全社会参与、支持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
作。
(二)联合治理阶段(5月26日-7月15日)
1、突出重点人群。“活人墓”和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
员、国企员工、“两代表一委员”、非公经济代表人士(以下
简称“五类人群》)的违建墓地是本次整治的重点。全镇所
有“活人墓”以及涉及“五类人群”的违建墓地,整治完成时
间为6月15日。己葬墓及“五类人群”以外其他人员的违建墓
地,整治完成时间为7月15日。
2、建立整治台账。采取一案一策的方式,列明具体违法违
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