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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县民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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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县民政工作总结 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省市民政部门的精心指 导下,全县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市 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牢记民政使命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 心,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统筹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守 牢安全底线,聚焦乡村振兴,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 切,积极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 责,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扎实 推进市委“三城一区”和县委“四城两区”战略目标在民政落 地见效,年初预期目标任务基本完成。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如下: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1.切实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与 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一 是办好重点民生实事。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适度提高保障 标准,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精 准救助。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600元/月和4620元/年,残疾 人“两项补贴”每人每月达到75元。目前,全县共有城市低 保308人;农村低保4359户7123人。截止11月底,累计发放城乡 低保资金2434.83万元,其中,临时物价补贴203.15万元。全县 救助特困人员1221人,其中,集中供养168人,分散供 养1053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月保障标准780元,分散供养月保 障标准501元,截止11月底,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806.51万元。 同时,积极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救助标准为低保月 保障标准的1至6倍,1-11月累计救助174人、17.72万元。现有 低保边缘家庭对象89户281人,已积极对接低收入人口帮扶工 作。二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特殊困 难群体,统筹各类专项救助措施,坚决整改审计、巡察发现的 挤占挪用截留资金、“漏保”“政策保”等违规违法行为。印 发出台了《*县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 认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关 于进一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 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和搬迁群众社会救助工作的 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推动民政救助政策与乡村振兴有效衔 接。三是完善跨部门、多层次核对机制。强化数据归集、更 新、共享,加强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 返贫的底线。印发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全县城乡低保标准、 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特困供养标准和低保边缘家庭、防返贫 监测对象人均收入基准线的通知》《*县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 帮扶办法》《*县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算评估实施细则》等 文件,将城乡低保标准调整不低于到600元/月和4620元/年,残 疾人“两项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75元;低保边缘家庭人均收 入基准线按照低保标准的1.5倍确定,城市为900元/月,农村 为6900元/年;防返贫监测对象与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基 准线保持一致,为6900元/年。同时,每月发放城乡低保、残疾 人“两项补贴”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前,都及时通过县纪 委“互联网+监督”平台进行信息比对,开展了两次农村低保清 理和特困人员清理,全面实施精准救助,不断规范救助行为。 2.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探索启动了福利中心公建民 营改革。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支持,借鉴岳阳市平江县、 会同县、辰溪县、鹤城区等兄弟县市区成功经验,进一步修订 了县福利中心公建民营改革方案,并3次提请县政府常务会和书 记办公室研究。根据政策变化,调整思路,多渠道拓展养老经 营模式,优化运营机制,推进1+3公办养老机构转型发展,提升 失能照护能力。二是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为进一步 防范和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重大风险,规范全县养老机构服务质 量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按照“1+3”模式开展了集中供养 服务机构整合撤并工作。“1”即县社会福利院;“3”即整合 建设3家区域中心敬老院。其中,对现花桥镇敬老院进行提质改 造建设泸阳片区中心敬老院;拟在现铜湾镇(铜鼎镇)敬老 院、新路河镇敬老院进行提质改造,建设铜湾片区和东部片区 中心敬老院。按照“一院一策”“管用”“够用”的原则,反 复研究和论证,聘请第三方机构先后五轮编制修改完善消防整 改设计方案。目前,已获得省厅支持资金500万元,同时,拟 从2022年度本级彩票公益金中调剂100万元,加快推进县福利院 和花桥镇敬老院消防安全和适老化改造。同时,深刻汲 取“1.8”事故与“4.29”事故教训,联合应急、住建、自然资 源和规划、消防救援等部门,全面开展了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 项行动,全面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房屋建筑安全、食 品安全和燃气安全,关停了存在房屋建筑安全重大隐患的蒿吉 坪乡和桐木镇敬老院,人员分别通过铁坡镇敬老院和县福利院 进行了妥善安置。扎实开展了养老领域突出问题和非法集资专 项治理,认真查摆养老机构财务、服务、档案、资产处置等领 域突出问题,建章立制,有效杜绝挤占、挪用特困救助资金问 题,坚决防范欺老虐老行为,实现安全养老、养老安全。通过 摸排,全县民政系统养老领域没有发现养老诈骗情形,未收到 举报线索。三是老年人福利保障有效落实。完成了高龄老人新 增和年审工作,发放80岁以上高龄津贴7472人,发放资 金190.06万元;发放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16人,发放资 金4.992万元。基本养老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予以保障。 3.持续强化儿童福利保障。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涉及千 万家庭幸福和儿童权益,必须强化担当,创新工作,提高工作 能力。一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成立了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领导小组,建立了县乡村三级保护网络,形成政府负责、民政 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民政承担领导小组办 公室工作职责,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推动各成员单位履职 尽责,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形成强大工作合 力。今年来,共组织召开了2次高规格的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联席会议。积极落实监护人安全防护主体责任,组织乡镇社工 站、志愿者协会深入学校、村组常态加强“防溺水、防拐卖、 防性侵、防校园暴力、防意外、防灾害”等“七防”宣传教 育,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联合社工站、志愿者协会对 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实施关爱保护200余场次、4300余人 次,为280余名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 份。二是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分类保障。 建立主动发现、及时兜底救助机制。目前,全县共有孤 儿67户76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4户64人。1月-11月,发放孤 儿生活费874人次、83.125万元,发放7月-10月物价补贴310人 次、0.7202万元;1月-11月,发放事实孤儿生活费688人 次、42.431万元,发放7月-10月物价补贴47人次、1096元;实 施孤儿助学工程10人次,资助资金2.5万元。未成年人城乡低 保8489人次、209.72万元;未成年人特困供养45人次、2.26万 元;残疾儿童两项补贴2575人次、28.62万元。迎新春送温暖慈 善救助困境未成年人60人次,共3.6万元。“99”公益日筹集资 金8.3万余元,预救助困境儿童67人。“益起童行”关注困境儿 童成长项目,资助学生43名,发放爱心善款10万余元,慈善助 学4人。同时,积极督促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切实发挥作 用,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 4.扎实提高基层治理效能。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 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措施》,提高基层 社会治理效能。一是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制定下发了系列文 件,加大业务指导,督促乡镇依法按程序及时完成村(居)委 会成员缺额补选工作。深入推进*镇龙井村全国村级议事协商示 范点建设,从政策上、业务上、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从省财 政厅争取城乡社区治理资金7万元中,支持龙井村3万元用于村 级议事大厅建设。联合县委组织部、县纪委下发了《*县“清廉 乡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抽调业务骨干到县“清廉乡 村(社区)”工作专班集中办公。组织开展了*镇栗山村等9个 市县试点示范单位,明确了53个村(社区)今年重点推进,芙 蓉社区列入了全市25个重点推进单位,不断净化村(居)基层 治理环境。并从省财政支持资金中分别给*镇栗山村、芙蓉社区 解决2万元,加强示范创建工作。联合卫健、爱卫转发了省《关 于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 见》,指导各乡镇全覆盖建立了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 员会。联合县易地扶贫搬迁后扶联席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 强全县易地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