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材料用典】必先知致
弊之因,方可言变法之利
【例文】“必先知致弊之因,方可言变法之利。”进入新发展阶
段,我们所面临的形势任务越是严峻复杂、承担的使命责任越是
艰巨繁重,就越需要了解一线的真实情况,越需要掌握第一手鲜
活材料和翔实依据。但反观现实,无论是热衷于视察式、盆景
式、旅游式、应付式调研,还是热衷于坐井观天、信口开河,随
便抄抄报告、应付了事的虚假调研,此类形式主义调研仍不同程
度的存在着。若以此类调研结果为参考,势必找不准问题、找不
准矛盾症结,更会导致决策上失之偏颇,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不
可估量的损失。############“#####”##
【典故】出自宋代欧阳修《论更改贡举事件札子》,必先知
致弊之因,方可言变法之利。
【释义】意思是,要先知道造成弊端的原因,才能对症下
药,改变法令。
【赏析】在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的发展竞争时代,机遇是最
宝贵的资源,改革是最大的红利。谁能够抢抓机遇、收获红
利,谁就能够抢占发展竞争的制高点。抢抓机遇关键靠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