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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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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深化作风整顿优化 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大会精神,进 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纵深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以优良 工作作风和良好营商环境推动XX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 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 市、县党代会决策部署,着眼巩固扩大“八扬八治”深化作风建设活动成果,着力 解决企业反响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社会普遍关注的作风顽疾,坚决查处侵害群 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推进机关作风持续好转、 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为打造“XXXX-XXX”营商环境“金字招牌”提供坚强的作风保证。 (二)基本原则。紧扣中心工作。围绕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重 点任务,开展作风整顿、环境整治,重点解决心态、状态、姿态问题,通过作 风整顿提振士气、激发干劲、优化服务、提升效能,释放内生动力,凝聚发展 合力。突出问题导向。注重从企业和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从制约经济社 会发展的障碍抓起,从本地本单位最突出的问题改起,深究根源、综合施策,见 物见人、严查实改,切实解决问题、转变作风、优化环境。瞄准重点对象。坚 持以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特别是直接服务群众、服务市场主体的窗口服务单位、 跟踪服务单位、关键岗位上的干部为重点,领导带头、全员参与,抓住要害、 精准发力。注重实际效果。以动真碰硬、攻坚克难的决心推动作风转变,以抓 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力度优化营商环境,不图形式、不走过场,动真的、来实 的,力求思想有震动、利益受触动、工作见行动,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满意度。 (三)主要目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排查发现一批问题线索、通报曝 光一批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一批党员干部、着力解决一批难点堵点、健全完 善一批长效机制,确保实现党风政风持续向上向善、营商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二、落实工作机制 (一)建立信息收集机制。以发现前瞻性问题为重点,实行“三联”制,即:部 门联动,定期收集县委县政府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单位、县政府办、县委信访 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等单位破坏营商环境信息,并及时向县纪委县监委 移送;外部联络,采取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座谈、发放“连心卡”形式与社会联 系,及时获取社会呼声;关联研判,综合各方情况,发现群众反映强烈、困扰 企业发展、严重制约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将问题及时处置到位。 (二)建立公开警示机制。以“XXXX”微信等新媒体为载体,开辟营商环 境“践诺”“晒成效”等专题专栏,让企业群众切身感受到新变化。集中梳理、编 印近年来出台的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推动各地各单位对相关制度文件进行再 学习、再认识、再实践,并针对不适应我县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进行优化或废 止,推动流程再造、服务优化。发挥以案示警作用,查办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 件,公开发现的问题,晾晒反面典型,以案释纪说法。深挖问题根源,剖析案 发单位存在的漏洞,以问题促整改,以整改促发展,督促健全完善制度机制。 (三)建立跟踪问效机制。紧盯与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重点岗位、 关键环节、重点人员,通过部门查纠,综合信访、走访调研、明察暗 访、案卷抽查、对重点项目跟踪问效等方式,建立“一报告四清单”,对 相关问题挂牌督办,全面跟踪问效,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聚焦吃拿卡要行为,开展“股梗阻”专项整治。重点查处对政策片面理 解、机械执行、野蛮操作,害怕担责逃避应尽职责,遇事只考虑本单位利益甚至 自身利益,只找客观理由,不反省主观不足,设置“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卷帘 门”,办理事项“推拖绕”“中梗阻”,回避问题矛盾甚至唆使他人矛盾上交,阻碍经济 社会发展;以审批的名义以权谋私、索贿受贿、优亲厚友,搞权力“寻租”、迫使“公 关”,或变相报复、勒索企业;巧立名目打着稽查、执法的幌子到企业频繁检查、 重复检查,影响个体工商户和企业正常经营;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提高或降低 收费、罚款标准,搞选择性执法,或者采取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方式包庇袒护 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以制发行政处罚文书“甩锅推责”,借机谋取私利;工作人员对 所负责工作政策不熟、业务不精、工作标准不高,一问三不知,不执行落实窗口服 务单位工作制度,态度冷硬粗暴、故意刁难,办理事项“推拖绕”“中梗阻”,该服务 的不服务,该协调的不协调,应当立即办理而不办理,应当当场解决而不解决,可 以提前办完却故意卡着最后时限办理;利用职务影响违规在企业任职、挂名、挂 证领取薪酬、奖金、津贴,或者违规安排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 关系人到企业担任高级职务、挂名领薪、兼职取酬;违规索要、收受管理服务对 象红包、礼品、礼金,接受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要求报销应由个人支 付的费用等问题。〔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各地各单位〕 (二)聚焦历史遗留问题,开展“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对 中央和省、市、县支持扶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 文件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解读不及时,优惠政策停在纸上、扶持 资金拨付不及时不到位;不履行招商引资过程中承诺的优惠条件,不兑现奖 励和扶持政策等问题;不履行与市场主体依法签订的有效合同,不推动项目 建设,不履行约定的相关义务等问题;拖欠中小企业的货款、工程款、服务 费等问题;与市场主体之间的纠纷已经法院判决但因各种因素长期未能执行 等问题;对影响企业发展的历史遗留问题漠视不管、久拖不决、决而不办等 问题。〔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政府办、县工信局、县纪委县监 委、县法院、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XX高新区、各地各单位〕 (三)聚焦项目关键环节,开展工程领域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围标串 标、阻扰正常招投标和限制竞争;全县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审计结算时间过 长、效率过低;县重点项目推进不力、进展缓慢,在项目审批、规划设计、 资金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