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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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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养老服 务体系建设的调研与思考 党的二十大提出“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 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 见》明确提出聚焦解决老年人健康养老最紧迫的问题,“确保老 龄工作有人抓、老年人事情有人管、老年人困难有人帮”。以积 极健康的老龄理念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激发老龄社会活力,必 须在解决人口老龄化中更好地满足老年人需求。“保基本、促公 平、提质量”,不断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渐进完善老年人健康支 撑体系,更好地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着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 会。 一、我市老龄化现状 据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目前,我市60周岁以上户 籍老年人口为210.9万人,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27.6%。其 中,65周岁及以上人口为151.5万人,占总人口的20.3%;80周岁 及以上人口为35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9.8%。而同期,辽宁省和 全国的老龄化率分别为26.4%和18.7%,我市老龄化程度高于全国 和我省平均水平,且呈现增速快、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等特 点。 2019年,我市颁布实施《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为我市整 合社会资源、汇聚行政合力,有效开展养老服务工作提供了法治 保障,使我市开展养老服务工作有法可依。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 化,市委、市政府将“品质养老”民生工程列为四大民生工程之 一强力推进。 截至目前,机构养老层面,我市共有养老机构281家,社会化 养老床位达5.2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达55%;社区养老层面,全 市建有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90个、改造社区养老服务 站967个,老年人家门口的“养老服务阵地”初具规模;居家养 老层面,在全市城乡社区实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特定项目、探访关爱“三个全覆盖”,打 造农村互助性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村100个,有效满足了不同层次 老年人多样化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二、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剖析 (一)跨部门联动已建立但政策融合不足 成立领导小组或议事协调机构是促进跨部门问题解决的重要 手段。迄今,围绕养老事业、养老产业等工作的推进,我市先后 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 组,下辖34个成员单位,建立了跨部门联动机制。围绕“振兴新 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我市又成立了由市委、市 人大、市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的品质养老工作专班。跨部门联 动,以“一案一策”推动土地规划、消防审批等问题的解决。政 策方面的整合仍缺乏具体的机制牵引与协同。养老事业与产业涉 及民政、医保、国土、发改、住建、规划、卫生、环保等多个部 门,这些部门间的政策壁垒还没有被完全打破,一些事务在具体 执行中仍然按照部门既定制度施策,政策融合度与协调性均差强 人意。 (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后续运维支持乏力 财政资金对养老服务业的支持主要集中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上。目前,我市各区、县(市)政府约88%左右的房源无偿提供 房产用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市区两级财政均建立了社会养 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近年来,对于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 改造提升、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及运营补助经费等项目的投入保障力度不断增大。与此形成鲜明 对照的是,财政资金对于设施运营补贴的力度较为有限。相当一 部分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尚未建立建设运营补贴制度;已 建立补贴标准的,标准偏低。 (三)养老保险缺口严重 我国养老金制度属于地方试点、各自铺开的模式。20世 纪90年代初,各地在摸索中建立了地方养老体系。养老保障体系 在全国快速推开的同时,也产生了资金抗风险能力弱等弊 端。2022年,在2175亿的养老金转移总盘子中,辽宁、黑龙江、 吉林分别获得821.58亿、819.9亿、237.6亿元,合计拿走 了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