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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旅游环境的研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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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旅游环境的研讨发言         2016年春节期间,哈尔滨市发生了“天价鱼”事件,同年一起出现的还有青 岛“天价虾”、西安“天价玛卡”等一系列“天价商品”,因此2016年也被网友们戏 称为“天价”元年。天价事件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还对当地的旅游市场环境造 成了破坏。那么如何营造我省良好旅游形象呢?我们组通过研讨得出:应从深耕思想 根源、完善法律制度、强化监管力量、提供超前服务4个方面积极打造公平、公正、健 康、有序的旅游消费环境。 一、为公平的旅游环境激活思想动能 思想源自现实,并对现实行为产生影响。当思想是正向积极 的,就会带动行为的正向化;反之,不良思想催生不正当行为。 从“天价鱼”事件中可以看出,市场经营者缺少诚信经营等正向 思想,强买强卖、欺诈消费者。加之监督执法部门责任意识缺 失,以“价格放开了,我们管不了”、“已经明码标价了就不违 法”等忌语进行推脱。两者的不正当思想最终酿成了“天价 鱼”事件这一苦果;让舆论给我省的旅游环境打上了“不公 平”的标签。事情既然发生了,就是对我们敲响了警钟,不能只 满足于惩戒处理涉事干部、平息舆论风波,而应把事件作为激发 思想动能、营造公平环境的典型案例。对于执法部门,要应结合 正在开展的“能力作风工作落实年活动”对市场监督、城市管理 等部门开展作风、能力提升活动,加强党性锤炼、提高干部素 质、发扬斗争精神、压实实干作风,建设公平旅游环境。对于经 营者,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其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 诚信经营规范,促使行业自律;建立诚信经营“红黑榜”严格惩 戒价格虚高的经营者,把诚信经营体系建立起来,强化诚信经营 思想,彻底铲除滋生“天价”产品土壤。 二、为公正的旅游环境筑牢法制根基 为进一步规范价格监管机制,国家相继出台了《价格法》、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 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规定,消费者 的权益得到了很好的保障。但我们发现,法律法规还有可以完善 的空间。比如:建议国家层面:修订《价格法》,细化对不正当 价格行为的描述、提高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等;建议省级 层面:积极推动关于我省价格监管方面等地方性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