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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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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2023年,*市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 彻落实《*省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发〔2023〕*号)精神,坚持以人民为 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逐步推进网络强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以 重点突破性工作、“六稳”“六保”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突破口,加快转变政务公 开职能,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不断提高全市政 务公开工作质效,推动城市振兴发展。 一、聚焦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深化公开 (一)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 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 国际化营商环境。做好市场主体特别是招商引入龙头企业相关政 策的宣传推介及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帮扶解困政策的公 开,切实保障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平稳畅通,加大受疫情影响较重 的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行业帮扶政 策的公开力度,实现稳就业和促消费。〔责任单位:各 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依托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健全项目上报、审批、 备案办理工作,完善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 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推动优化投 资和建设环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市 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依据公 平竞争审查制度各项公开规定,依法公开和发布反垄断和反不正 当竞争执法信息。按照“谁办案、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及时录入并公 示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 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营商 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 位〕 (二)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充分运用“互联 网+”技术和税收大数据,实现税费政策的系统集成、精准定位 和有效提醒,及时公开并动态更新政府网站上国、省出台的减税 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执行机关和纳 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 享。加大对骗取税费优惠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 慑,引导市场主体自觉遵法守法。〔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三)加强涉及高质量发展和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认 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 要求,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机构性改革为主 线,围绕全力建设“六区”、集中打造“八中心”,深入推 进“十项重点任务”等领域,依据“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 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重点公开扩大有效投资相关 规划、政策文件;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 招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信息、竣 工信息和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 作出回应。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强政策咨询服 务,推动扩大有效投资。〔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 局、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 位〕 二、聚焦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深化公开 (四)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好老旧小区、 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措施公开,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发布和 解读。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加大养老保 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力度。多渠道发布养老保障、 养老服务等相关补贴政策。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教育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信息公开,加大 公益慈善事业信息公开力度。〔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教育 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 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五)加强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做好就业创业政策服务 信息公开,通过政策宣讲、多渠道推送等方式将各级政府出台的 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及时传达至相关群体,帮助他们更好就业创 业。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 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最大限度利企惠民。及时公开职业 技能培训政策、目录和经办流程,让更多灵活就业人员了解培训 政策和途径,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 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六)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教育、卫生健康、供 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要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 法>的通知》(国办发〔2020〕5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 格执行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全面公开各 类信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主管监督职责,重点围绕具有市 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或者与服务对象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 突出、需要重点加强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强化公开制度落 实,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强化社会监 督,对外明确监督投诉渠道,对因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及时公 开相关信息,损害群众、企业权益的,要严肃处理,限期整改。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政府〕 三、聚焦政策精准服务深化公开 (七)深化政府规章集中公开。巩固规章集中公开工作成 果,建立健全规章动态更新工作机制,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规章 正式版本,继续推进规章历史文本收录工作。〔责任单位:市政 府办公室、市司法局〕 (八)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建立区域统一的现行 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参照规章集中公开的要求,*年10月底 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要在本级政府门户 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本机关所有现行有效的行政规 范性文件,打通数据壁垒、摸清文件底数,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 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统一归集展示并动态更新。〔牵头单 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 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九)强化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 管部门要加强统筹,更好发挥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积极作用,以 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制度体系,为行政机关办理政务 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加强政策集中公开 成果的推广使用,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保障和 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 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四、聚焦政策解读回应深化公开 (十)落实政策解读制度。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 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要求。以政府或政府办 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牵头起草单位报送代拟稿时应将经本部门 主要负责人审签的解读材料一并报送本级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由 起草单位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并做好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的链 接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十一)提升政策解读质效。强化解读材料质量管理,主办 单位要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 项,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惠企利民举措及 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 形式化解读。创新解读方式,以专家访谈、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予 以解答,对重要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可协调主要新闻媒体、政 府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牵 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 各直属单位〕 (十二)优化政策咨询服务。要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