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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副书记、县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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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副书记、县长履行推进法治 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述职报告 一年来,我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 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以及省、市系列会议精神,自觉运用法治 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坚持对法治建 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优先研究,所需经费优先解决。 坚定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 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 2022年,我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 法治建设纳入全县发展总体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 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严格落实年度报告制度,每年 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法治建设情况。政府常务会 议学法制度化、常态化,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 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 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 讲话精神以及《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安全 生产法》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研究 了交通、卫生综合执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法治建设事项。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法治建设服务不断提质 充分发挥法治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在改革的轨道上促进 法治,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一是放宽市场准入,实行“非禁即入”。 除国家和地方政策 禁止的外,通过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放宽经营范围、经 营形式、名称登记、注册资本限制,依法取消了200多项市场准 入前置审批事项,做到“非禁即入”。放宽市场准入极大地激发 了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快速增长。在商事制度改革以前 全县共有市场主体****户,截止到2022年底,全县市场主体总量 达到*****户,新增企业同比增长***%,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提供了巨大活力。 二是严格贯彻实施省、市文件精神。在保留窗口登记的同 时,在全县范围内推行所有注册登记业务的”一件事一次办“小 程序,适用所有企业类型的网上申请、网上提交、网上受理、网 上审核、网上反馈,通过在线用户注册、网上身份认证、网上填 报信息、电子签名确认、网上审核发照,实现企业注册登记无纸 全程电子化登记。自全面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的发放、管理和应用 工作以来,对不同方式申请的企业登记,都生成电子营业执照。 申请人在获得电子营业执照的同时,也可以选择领取纸质营业执 照。大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领域的应 用,逐步实现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互通互认 互用。目前,全县已实现企业登记时间不超过1天,资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结,全面实现企业、个体户”零跑腿“。 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创新”一窗受理、集成服 务“新模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 度。各窗口都配有导办台并配备电脑、打印机各一台,摆有笔、 老花镜、胶水等便民物品,提供邮寄服务。导办员现场指导办事 群众线上申请或线下办理。在窗口公布咨询电话、QQ号及县市监 局微信,为申请人提供办件流程及示范文本,减少申请人来回跑 的次数,实现最多跑一次。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法治建设基础不断夯 实 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普法力度,规范执法监 管,推动政府工作法治化、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全面推行行政 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规 定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信 息,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目前,全县所有执法机 关都在湖南政务服务网进行了公示。规范事中公示。在执法过程 中规范使用执法文书,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 度,明确执法时的告知义务。落实事后公示。处罚结果限定在规 定时间内做出,并明确公示包含行政相对人、违法事实、处罚依 据、处罚结果、处罚时间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以此来保障 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 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在多次会议上强 调:“所有行政执法主体都要建立一套适合自身、易于执行的行 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影像记录规范,法律文书完整,执 法案卷标准”。目前,我县所有执法机关都配备了执法记录 仪,并在执法过程中使用,以此来确保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 效。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未 通过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一律不得做出决定。明确所有执 法主体都应制定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细则,配备有法制审核 人员。目前,我县各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审核人员基本配备到 位,建立了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集体讨论 制度。 四、统筹谋划,稳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地落实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为民、便民、利民的有效途径,切实解决 群众在行政争议领域“急难愁盼”的问题,扎实推进我县行政复 议体制改革落地落实。一是职责整合基本到位。县委编办已行文 明确:全县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县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 议职责,各部门不再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县司法局为县政府的行 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县政府行政复议事项,以县政府名义作出 行政复议决定。二是人员编制调剂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