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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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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 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市、区 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 标定位和“五个推进”更高要求,牢记“国之大者”,坚 持“两个至上”,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发展和 安全,更好统筹当前和长远,围绕“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 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目标,强化思想引 领,狠抓责任落实,突出风险防控,注重宣教培训,加强检查 执法,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推进全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 升,扎实推进全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 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一、坚持思想引领,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 产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 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 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重要部署,研究对策措 施,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 述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至少半年 组织1次集体学习,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 力,自觉把安全生产放在全局工作的前端优先布置,把安全要 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牵头单位:区安委办、 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 镇(街道)、物流园、新城管理局,完成时限:6月、12月底 前) 2.扎实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持续组织各级党委(党组)观看 《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电视专题片,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统一思想、夯实责任、狠 抓落实。结合宣贯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宣讲活动,广泛宣 传、深入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交流学习 体会,强化学习效果。推动各地、各部门通过开设专栏、演讲 比赛、小视频拍摄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活动,推 进学习教育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安委办、区委宣传部,责 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物流园、新城管 理局,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推动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持续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 展,紧盯全区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适时开展中 期评估,推动各项重点工作按期完成。大力推进区安委办实体 化,明确实体化运行标准,完善会商研判、督查通报、警示约 谈、考核问责等机制,纳入应急管理综合考核内容,理直气壮 发挥安委办“统筹协调、督促监督”作用。(牵头单位:区安 委办、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 道)、物流园、新城管理局,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二、坚持从严从实,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4.压实党政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 产责任制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经济 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及时制定完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 全生产职责清单和2023年度工作任务清单,狠抓落地落实。推 动各级安委会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滚动排查重大安全隐 患,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工作。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访谈,聚焦短板弱项、目标任务,提出明确要求,压实安全责 任。(牵头单位:区安委会,责任单位:各专委会、各镇(街 道)、物流园、新城管理局,完成时限:12月底前) 5.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 负责”要求,宣传贯彻《**省安全生产职责暂行规定》,进一 步明确新业态、新风险以及职能交叉领域安全责任。健全完善 各级专委会工作职责、运行机制,落实专委会工作例会、季度 小结、联合执法等工作制度,发挥专委会牵头、协调、督促作 用。持续开展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 核,科学制定考核标准,推动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强化事前预防,坚 决根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区安委会,责任单 位:各专委会,各镇(街道)、物流园、新城管理局,完成时 限:12月底前) 6.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 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 安全生产负总责。对高危行业央企、国企、民企主要负责人和 安全管理人员,推动开展安全管理能力考核。持续开展“五个 一”活动、“十个一次”工作,督促企业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主 体责任履职报告,落实“一报告,双签字”制度。推动企业建 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格 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规定,加强劳务派遣和 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对于管理层级较多的企业,发生较大 以上事故的,直接追究集团公司有关负责人的责任。(牵头单 位:区安委会,责任单位:各专委会,各镇(街道)、物流 园、新城管理局,完成时限:12月底前) 7.狠抓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尤其对风 险管理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检查走过场而 导致事故发生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 重实效”的原则,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一查到底,并 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堵塞安全生产漏洞。督促各地落实 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与挂牌督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落 实情况评估等制度,以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深刻汲取各类 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通过制作警示教育片、召开现场会、图片 展览等形式,加强警示教育,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牵头 单位:区安委会,责任单位: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单位、行业主 管部门,各镇(街道)、物流园、新城管理局,完成时限:事 故发生60日内) 三、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专项整治 8.着力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三年行动终期评 估,全面总结工作成效,强化成果运用。组织开展重大隐患集 中攻坚行动,推动落实排查发现、建立台账、挂牌督办、整改 销号的全流程、系统性治理,切实防范群死群伤事故。突出抓 好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危化品、城镇燃气、自建房、 工贸、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深入开 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治理、 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治理等专项行动,严防各类事故发 生。(牵头单位:区安委会,责任单位:各专委会、相关行业 主管部门,各镇(街道)、物流园、新城管理局,完成时 限:12月底前) 9.着力推动深层次矛盾问题破解攻坚。全面分析事故背后的 深层次原因,标本兼治推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发挥各行业 部门专业优势,探索解决违规电气焊作业、违法分包转包、货 车农用车违法载人、安全培训走过场、中介机构造假等在各类 事故中反复出现的顽瘴痼疾。注重发挥责任保险的市场机制作 用,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服务。大力加强高危行业企业从业 人员安全培训,规范劳务派遣工使用。各地、各部门要及时通 报交流好的做法,纳入年度政府考核加分内容,推动相互学习 借鉴。(牵头单位:区安委会,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成员单 位,各镇(街道)、物流园、新城管理局,完成时限:12月底 前) 10.着力强化安全生产源头预防。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 入制度,健全重大工程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制度、部门 联审联查机制,严把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建设等安全关。 发挥安委办、专委办以及各部门、企业内部安委会职能作 用,进一步健全安全形势分析研判风险联合会商机制,结合经 济社会发展态势、季节变化、重大节日和活动特点,推动有针 对性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安委 办,责任单位:项目审批相关单位,各镇(街道)、物流园、 新城管理局,完成时限:12月底前) 四、坚持系统治理,深入推进重点领域风险防控 11.强化交通安全整治。持续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 控大”工作,聚焦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黑校 车”等非法违规行为。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持续开展 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牵头 单位:区道路交通安全专委会,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区交 通运输局,各镇(街道)、物流园、新城管理局,完成时 限:12月底前) 12.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严格重大危险源常态化风险 管控和高危细分领域“2+*”风险管控。指导油气长输管道企 业对运行超过20年的老旧管道开展排查评估。(牵头单位:区 危险物品安全专委会、区能源安全专委会,责任单位:相关专 委会成员单位,各镇(街道)、物流园、新城管理局,完成时 限:12月底前) 13.强化消防安全整治。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 地下空间、危化企业以及医院、养老院等高风险场所,经营性 自建房、群租房、“三合一”等低设防场所,持续整治易燃可 燃材料装饰装修、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安全疏散通道不 畅通、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 安全隐患;强化冬春等重要时段消防安全整治,推进高层建 筑、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生命通道”等专项 整治。(牵头单位:区消防安全专委会,责任单位:专委会成 员单位、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镇(街道)、物流园、新城管 理局,完成时限:12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