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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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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 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 求,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切实做好有效衔接各项工 作,经研究,现制定2023年工作计划和要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建立 健全巩固脱贫成果的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 措、考核机制,立足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 富裕,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牢牢守住不发生规 模性返贫底线,务实推进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农村社会事业 发展,推动巩固脱贫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开新局。 二、工作计划 (一)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 摘”要求,防止松劲懈怠、政策急刹车、帮扶一撤了之、贫困 反弹。对国家、省、市层面制定出台的产业就业、危房改造、 低保兜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财政投入、金融服务、 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普惠性政策,以及教育、医疗、住 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政策,每2周梳理汇总一次,结合区情实际 加快出台区级配套衔接政策,对暂未明确作出调整的,原有帮 扶政策一律不退、投入力度不能减,全面精准精细落实到位。 (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健全易返贫致 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核查机制,成立防贫监测专班,按照国 家和省监测标准,以全区所有农村人口为对象,通过农户自主 申请、部门信息比对预警、干部走访排查等方式,重点对全区 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 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 常态化预警监测,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 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对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对象分层分类按程 序纳入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范围,并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及易返 贫致贫原因采取产业就业帮扶、政策性帮扶和特殊困难专项救 助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精准帮扶。 (三)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健全 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 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做 好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落实分类资助参 保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建立健全农村脱贫人口、边缘易 致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将动态新增危房和因灾 致危农房纳入改造范围,切实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 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继续实施供水管网改造提 升工程,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帮扶产业规模 和质量,不断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和增收,确保我区脱贫人口收 入增速高于全区农民收入增速、全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 民收入增速。 (四)加快推进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务实推进乡村建 设,落实好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抓好农村厕所革命、农村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和改进乡村治 理,进一步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深入推进乡村治理试点示范。 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深入推 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推动农村移风易俗。 三、工作要点 (一)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持“全域覆 盖、动态监测、精准帮扶、一户不漏”的原则,坚决防止返贫 致贫。一是确定监测标准。综合考虑家庭人均纯收入和返贫致 贫风险两方面因素,确定监测范围。收入方面,参照其履行认 定程序前12个月内家庭成员收入的总和计算年人均纯收入。以 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根据市2023年标准确定)作 为我区2023年监测范围。二是优化申报方式。拓宽农户自主申 报渠道,做好“安徽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小程序的推广工 作,健全线下线上农户自主申报方式,线下申报继续采取村级 评议公示、乡镇核查初审、区级比对审定“四步法”认定监测 对象,认定时间不超过1个月。三是加强动态管理。加强网格员 的轮训,督促网格员履职尽责,要求各镇村及时关注并上报监 测对象户内人员增减,在系统内做到同步调整。会同民政局、 医保局、残联、住建局、水利局、教体局等区直部门常态化开 展防返贫监测数据比对及预警工作,每月开展一次数据比 对,提取低保户、重残户、医疗刚性支出较大户等重点人群信 息,提前预警,及时反馈至镇、村,各镇村要在2天内入户实地 核查,及时分析研判,对符合条件的户按照程序及时纳入监测 对象范围,落实帮扶政策。四是规范收入核算。研究制定我区 监测对象收入核算表,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农村 低保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四类人员为收入核算对象,安排各 镇村每月核算一次,做到收入核算基础数据采集真实、收入支 出核算准确、收入结果本人认可。五是落实帮扶措施。研究制 定“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实施细则,按照“缺什么补什 么”原则,帮扶措施要有针对性,做到因户施策,对于有劳动 能力的监测对象,采取开发式帮扶措施,落实省外务工交通补 贴、产业补贴、金融帮扶,开设公益性岗位,增加经营性收 入;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 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兜底保障,稳定转移性收入;对因 灾导致的突发严重困难户,落实基本生活救助、农业保险 和“防贫保”,全力保障其基本生活。 (二)持续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组织动员网格 员、结对帮扶干部、镇村干部、乡村振兴工作站、驻村工作 队“五支”基层干部力量,在做好日常动态监测的基础上,广 泛宣传防返贫监测政策,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坚持普遍 排查、重点排查和补缺排查相结合,针对“两不愁三保障一安 全”核心指标问题,动态清零。在义务教育方面,持续推进控 辍保学、教育资助、特岗教师招聘等教育帮扶重点工作。在基 本医疗方面,加强政策衔接,加大新医保政策的宣传,着力防 范因病返贫致贫。住房安全方面,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住 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尤其要重点解决分户独居老人住房安全 隐患问题。饮水安全方面,健全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理机 制,聚焦农村饮水中的存在问题和困难,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 解决饮水安全问题。 (三)加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完善分层分类、城乡统筹 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健全农村 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向乡 村振兴平稳过渡,切实织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二月底前制定《**区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暂行办法》,明确 低收入人口范围及认定和救助办法。每月将未纳入低收入人口 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及时推 送到乡镇(街道)直接认定为低收入人口。对符合低保、特困 人员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或个人,及时纳入低保、特困范围,保 障基本生活,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 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经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参照“单人 户”纳入低保范围,进行基本生活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对遭 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或突发公共事件等导致基本生 活出现严重困难,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 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生活仍有困难的低收入人口,及时给 予临时救助,做到应助尽助。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给予 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 (四)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提升产业帮扶质量。以“两强一 增”行动计划为目标,对照乡村振兴局职责分工,细化实化具 体工作举措,结合我区的资源禀赋优势,大力发展特色生态种 养、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乡村产业新业态,促进脱贫群众持 续稳定增收致富。一是实施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进一步提 高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2023年不低 于60%,持续推动乡村特色产业提升行动,完善我区特色产业发 展项目库,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实现共 建、共用、共管。实施好2023年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加快 补齐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提高项目效益,健全完善“四 带一自”产业帮扶机制,增强产业发展新动力,促进产业提档 升级。二是实施光伏帮扶提升工程。切实强化光伏扶贫电站运 维管理、收益分配和综合利用,持续开展光伏帮扶电站运维管 理、收益分配、综合利用等大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