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防办、省防指工
作要求和阜阳市委、市政府水利建设暨防汛抗旱会议精神,立
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坚持系统观念、问题导
向,以提升防汛抗旱组织指挥、风险防控、应急保障、基层应
急“四个能力”为主线,以“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为目
标,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如下。
一、提升组织指挥能力
1.贯通防汛抗旱指挥体系。按照上下对应的原则,调整完善
市、乡级防汛抗旱指挥体系。充实各级防办专业人员,与辖区
防汛抗旱任务相适应,确保有名有实。完善城市防汛防涝指挥
体系,理顺与同级防指的指挥关系(责任单位:市防办、市城
管执法局,4月底前完成)。
2.增强指挥部指挥功能。推进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将指挥
中心视频会议系统延伸到八个防汛重点乡镇(街道)(责任单
位:市应急管理局)。加快防汛抗旱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
险救援“三大系统”建设,系统建成后接入各级防办及防指相
关部门,应用到乡、村级防汛责任人(责任单位:市防办、市
水利局、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防指)。建立联合
值守、会商、指挥机制,组建防指专家组(责任单位:市防
办,4月底前完成)。检查维护雨情、水情、墒情、图像监视和
基层监测预警设备、信息传输网络等,确保信息采集准确、传
输通畅、同级共享(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
城管执法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勘测队、市农业农村局、市经
信局,4月底前完成)。
3.落实防汛抗旱责任。落实市乡两级防汛抗旱逐级包保机
制,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包保责任人、防洪工程防汛行政责任人
和技术责任人,以及低洼易涝区等高风险区域人员转移避险网
格责任人。落实下穿立交、地下空间、在建工地基坑等高风险
部位管理单位防汛责任人(责任单位:市防办、市防指有关成
员单位、各乡镇街道防指,4月底前完成)。制定各级防汛包保
责任人、防洪工程行政责任人、网格责任人等防汛责任人职责
清单(责任单位:市防办、市水利局、各乡镇街道防指,4月底
前完成)。
4.开展培训和演练。按照省级培训市县、市级培训县乡、县
级培训乡村、乡级培训村组的原则,开展指挥长、防办负责人
和业务骨干、抢险救援队伍负责人以及防汛责任人、查险抢险
人员等防汛知识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举行市、乡防汛实战演
练、桌面推演等,暴雨洪涝易发的乡镇(街道)、村(社
区)至少组织防汛责任人、群众开展1次实战演练。(责任单
位:市防办、市水利局、市城管执法局、各乡镇街道防指,4月
底前完成)
5.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根据新修订印发的《**省防汛抗旱应
急预案》,修订完善市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制定突发重大险
情应急抢险预案,修订完善乡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责任单
位:市防办、各乡镇街道防指,4月底前完成)。开展全市应急
水量调度方案制订(责任单位:市水利局)。修订完善城市防
汛防涝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4月底前完成)。
修订完善消防救援队伍《洪涝灾害应急救援预案》(责任单
位:市消防救援大队,4月底前完成)。
二、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6.落实工程度汛措施。组织开展河道、堤防、闸站等防洪排
涝工程和城市易涝点隐患排查整治,对汛前难以完成整治
的,落实责任人和度汛措施。指导督促完成堤防开口子工程复
堤,加强在建涉水工程监管,清除河道阻水围堰、恢复堤防断
面,跨汛期施工工程制定安全度汛预案(责任单位:市水利
局、市住建局、市重点工程处,4月底前完成)。
7.加强风险隐患排查。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河道堤
防、高陡边坡、地质灾害风险区、洪涝灾害风险区、危旧房
屋、低洼易涝区(点)、涉水旅游景区(景点、农家乐)、在
建工地、沿河道路、桥梁、渡口、地下空间、下穿立交、下沉
式建筑等进行排查,建立风险隐患清单,“一点一策”落实管
控措施,强化与气象水文预警联动。对可能受暴雨洪涝威胁的
人群进行重点排查,逐一确定需要转移对象,建立台账报市防
指备案(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防指,4月底前完成)。
8.推进风险精准化管理。在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的基础上,充
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试点开展风险隐患“一张图”绘制,明确
风险等级、威胁对象、管控责任、管控措施、预警条件,推进
风险隐患精准化管理和智能化研判、管控(责任单位:市防
办)。
9.提升短临预报预警能力。加密监测站网,优化测报方式和
方案,进一步提升灾害短临预报预警能力。细化暴雨、内涝短
临预警颗粒度,提高精准度。规范各类预警发布,畅通应急广
播、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