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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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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要坚持以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 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民政工 作会议、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牢固 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 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 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民政事业发展,更好统 筹发展和安全,全力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持续深化基层社会治 理、不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取 得新进展。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扎实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按照党中央 和市委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 感和使命感,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 施,创新学习载体,以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 护”为核心,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坚持领导带头宣讲学、党 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不断深化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领悟。 积极营造学习宣传贯彻的浓厚氛围,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 到位、落实有力。 (二)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对民政工作的重要部署。要不断 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重要论述的理解领 悟,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对民政工作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 儿童权益保障、残疾人保障、慈善事业、基层民主、社区治 理、社会组织管理等多个领域的决策部署,认真研究中国式现 代化对民政工作的新要求,紧密结合《**市民政事业发展“十 四五”规划》明确的重点任务目标,谋划部署今后一个时 期**民政工作。 (三)强化政治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完善和落 实党全面领导民政工作的体制机制。不折不扣抓好习近平总书 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教育引导党 员干部深刻理解把握民政工作政治属性,不断提升政治判断 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 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 护”,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政治纪律和 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 化,不断涵养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 (四)强化理论武装。加强理论学习制度建设,创新理论学 习方式,发挥全市民政部门党组(党委)带头作用,引导党员 干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增 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坚持理论武装 同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引导党员干部弘扬 伟大建党精神,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 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 (五)强化干部队伍建设。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 我市优秀年轻干部“314151”选育工程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 设统筹谋划,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多形式开展干部教育培 训培养,落实下派挂职锻炼、参与重大任务锻炼、信访工作岗 位锻炼和新招录事业单位人员到厅机关工作锻炼等机制;加强 和改进干部考核评价工作,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加强对党员干 部的全方位管理、经常性监督、常态化教育提醒,及时发现解 决其思想和行为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对“一把 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持续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法及配 套法规、干部能上能下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有 关法规规章的学习落实,持续抓好市委《关于实施**市党员干 部教育培训“铸魂赋能”工程的意见》落实,扎实做好干部政 治素质考察。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夯实民政事业发 展人才基础。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发挥典型示范作 用,传承发扬民政“孺子牛”精神。 (六)强化巡视整改落实。巡视整改既是攻坚战又是持久 战,始终坚持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不折不扣抓好巡 视整改工作。要对照十二届市委第一轮巡视反馈意见,压紧压 实巡视整改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自我 革命、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刀刃向内,不断加强党的建设,补 足管党治党弱项。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落 实“四个融入”要求,研究制定具有建设性、长远性、综合性 的政策举措,强化综合施治,推进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七)强化正风肃纪反腐。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 神,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深化纠治“四风”,坚决纠 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 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民政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 突出问题深化集中整治,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走好新 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坚持问需于民、问策于民、问计于民。要 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督促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 严管所辖。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 组查办案件,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开展 常态化警示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做好对 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 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二、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增强基本民生保障能力 (八)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市最低生 活保障管理办法》,研究制定《特困人员管理办法》《临时救 助管理办法》《低收入人口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政策措 施。全面落实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政策。持续发展服务 类社会救助,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的衔接,推动社会救 助“物质+服务”救助方式。完善困难群众生活基本保障工作联 席会议制度,加快构建协同高效的综合救助格局。健全社会救 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切实把救助资金管好用好。全力完成市 政府民生实事任务。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持续实 施市定最低指导标准制度,确保“全市各地城乡特困人员基本 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各地城乡低 保保障标准不低于市定最低指导标准”。扩大采暖补贴范 围,提高补助标准达到户均800元。 (九)巩固拓展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低 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注重发挥与乡村振兴部门信息共享长效机 制作用,适时扩围增效,做好对因疫因灾遇困群众的基本生活 保障,合力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安全 网,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十)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进一步扩大市 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范围,全力拓展跨部门信息核对 项目,提升救助对象识别精准度。持续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 动端延伸,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事项申请、办理、 查询等服务,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推动村级设立社 会救助协理员全覆盖。持续加大基层业务人员培训力度,提升 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做好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工作。 三、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十一)提升机构养老服务水平。提高公办养老机构照护能 力,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生活不能自 理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 养的前提下,为经济困难的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老 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集中托养服务。开展养 老机构失智老年人专区建设,新增失智照护床位不少 于600张,到2025年新增不少于1800张。提升服务质量,全面开 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2023年,乡镇级公办养老机构评定 为一级至二级、县级公办养老机构评定为二级至三级均达 到40%以上,到2025年达到80%以上。引导养老机构开展延伸服 务,利用自身资源和优势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十二)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制定综合嵌入式社区居家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推进综合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 心建设,新建完成不少于100个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 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 点,优化载体布局建设,完善“三床联动”机制,推进“智慧 养老”,加强兜底保障,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提供高品 质养老服务,推动“十五分钟”养老服务生活圈建设。推进城 乡社区老年食堂建设,2023年建设不少于100个社区老年食 堂,乡镇(街道)覆盖率不低于20%,到2025年不低于60%。协 调推进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补齐工作。 (十三)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推进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 作,支持社会力量运营居家养老床位并提供专业服务。开展特 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完成不少于7000户改造任 务。加强居家老年人巡访关爱工作,独居、失能、重残、空 巢、留守、高龄、特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8类重点居家老年 人信息采集率100%,普遍开展巡访关爱服务;为其他有需要的 老年人建立电子档案台账,提供巡访服务。探索“时间银 行”模式,倡导互助养老服务。提高老年人高龄津贴标 准,为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十四)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健全县、乡、村衔接顺畅的农 村养老服务网络,加强县乡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完善 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建设区域养老服务中 心,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在乡镇的覆盖率达到20%,2025年覆盖率 达到60%。推进农村养老大院(互助站点)建设,养老大院(互 助站点)设有日间休息和活动场所,能够为周边老年人提供日 间生活照料服务、组织文体娱乐活动等,有条件的增加助餐功 能。发挥村民自治组织、老年协会、乡(镇)村社工 站(点)的作用,加强农村留守、孤寡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 服务,按需巡访,及时排查化解风险,提供情感关怀和生活帮 扶。加强边境地区农村养老服务工作,逐步完善养老服务设 施。 (十五)加强养老服务保障。制定出台**市基本养老服务清 单,明确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印发**市为老年人办实事清 单。坚持经常性安全检查,全面整改安全隐患。健全完善养老 机构突发事件应对措施,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确保养老机 构安全运营。适应“乙类乙管”新形势,严格做好养老机构疫 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完善分级分类健康服务 方案、部门联合处置应急预案,建立就医绿色通道,最大限度 减少重症率和病亡率。落实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工作,提升监管 效能,各地普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实施《**市养老 机构等级评定暂行办法》,全面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完善 养老服务机构预付费管理制度,建立预付费资金监管机制。加 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推动社区综合嵌入式养老服 务、助餐服务、助浴服务标准化管理。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建设,制定养老护理人才发展激励政策;根据民政部安排部 署,举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开展养老机构负责人、养 老护理员及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培训。 四、健全儿童关爱保护体系,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十六)进一步健全完善未保工作协调机制建设。加强维护 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形势分析、舆情监测、发现报告和干预介入 等工作,组织专题培训和检查活动。总结宣传全国未保示范 县(市)经验,召开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议,进一步加大未成 年人保护工作宣传力度。加强工作研究,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相 关立法工作进程。 (十七)加强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建设。提高各级未 保中心建设水平,突出儿童主任队伍能力建设,抓好培训督导 活动。依托全市13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组织基层未保工作 网络市级示范性培训和督导活动。继续推进社会公益慈善力量 助力关爱保护工作,深化“社工+儿童主任”精准关爱工作。 (十八)组织实施“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 质量提升年行动”。进一步加强儿童福利机构监管工作,积极 指导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设施新建和改扩建,提高标准化建设水 平,实现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目标。 组织全市孤残儿童护理员培训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五、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 (十九)提升基层民主建设水平。深入推进11个国家级村级 议事协商试点,探索建立乡镇(街道)议事协商制度、机制。 健全完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和述职制度,深化 村(居)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工作。完善村(居)民自治组织体 系,建立健全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常态化开展村民 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基层民主持续健康发展。 (二十)增强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 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动落实《**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 体系建设规划》;做好新建社区标准化设立、城市超大社区拆 分、乡镇社区优化调整工作;落实“乙类乙管”城乡社区疫情 防控相关措施,做好服务群众等工作;提升村级综合服务功 能,指导相关地区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治理工作。 (二十一)推进村(社区)减负工作。落实中办、国办《关 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制 定出台我市实施意见,指导推动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