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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东省事业单位考试申论真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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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东省事业单位考试申论真题及答案 二、给定资料 材料1 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职业病开始受到人们的关注。工业革命初期,与机器生产 物品和过程相关的职业病及传染病流行。到了20世纪,世界各地合成生产了许多有机 化合物,包括农药、医药、石油化工产品等,出现了多种急、慢性化学中毒和职业性 肿瘤等新问题。随之,许多发达国家又兴起了以原子能、高分子化合物和电子计算机 为标志的第三次工业革命。不仅X射线、原子能、高频、微波、红外线等技术,还有其 他新原料、新化学物质和高科技等被应用于生产,随之出现劳动方式的变化,带来了 新的职业卫生问题。 所谓职业病,在我国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 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中华人 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 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 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须是国家 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材料2 目前,我国从煤炭、冶金、化工、建筑等传统工业,到汽车制造、医药、计算 机、生物工程等30多个新兴产业都不同程度存在职业病危害,估计有2亿劳动者在从事 劳动的过程中不同程度遭受职业病危害。新中国成立至2009年底,全国已累计报告职 业病七十二万多例,其中尘肺病六十五万多例。仅2009年,全国报告职业病病例数较 上一年增加了31#9%。我国已进入职业病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防治工作形势十分严峻 和紧迫。 我国职业病名单规定的职业病涉及粉尘、急慢性化学中毒、职业肿瘤、职业传染 病等10大类115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的工业生产中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 达133种。我国各类企业中,中小企业占90%以上,吸纳了大量劳动力,特别是农村劳 动力。农民工家庭因职业病致贫、返贫的现象在一些地区大量存在,职业病危害问题 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职业病危害也突出地反映在中小 企业,尤其是一些个体私营企业中。 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开展的职业病调查报告显示,职业病患者中最大 的群体为尘肺病患者(占70#2%)。其次为职业中毒群体(占19#1%),主要为苯中毒、镉 中毒、铅中毒。尘肺病和有些化学中毒等慢性职业病潜伏期较长,一旦发病往往难以 治疗,病死率高。以尘肺病为例,潜伏期可长达数年甚至十多年,尘肺病患者肺部已 经发生纤维化,无法再复原,只能采取治疗措施延缓病情进展。而慢性苯中毒会对脊 髓产生不可逆的损害,严重时将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甚至白血病。近年来在一些地 方屡屡发生的尘肺病、正己烷中毒、三氯甲烷中毒、二氯乙烷中毒、镉中毒等群发性 职业病事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义联的调查报告还显示,职业病患者从开始生病,到身体出现病征,经历的时间 一般为6年。其中在3年内就出现病征的达到32#3%。据统计,煤矿企业的采掘工人患病 率达到13#1%。也正是因为如此高的患病率,使得职业病案例常以群体形式爆 发。2010年5月华北某市关闭煤矿后,该地区检查确诊为职业病的人数超过500人。河 北张家口某矿山企业矽肺病案中,涉及职业病患者119人。而义联关注的力奇珠宝首饰 制造厂职业病工人索赔案中,矽肺患者人数也高达76人。 材料3 近年来,随着IT、生物医药、微电子等高新技术产业的飞速发展,职业病危害因 素也不再局限于传统的粉尘、重金属范畴,而是出现了噪声、微波、高频、电磁辐射 等多元化趋势。专家表示,电磁辐射如果超过安全标准可能影响人们的心血管系 统,表现为心悸、失眠、心搏血量减少、白细胞减少、免疫功能下降等。如果装有心 脏起搏器的病人处于高电磁辐射的环境中,就会影响心脏起搏器的正常使用。而长期 面对电脑视屏或是手机视屏,还可能对人们的视力带来不良影响。由于眼睛对电磁辐 射很敏感,过高的电磁辐射污染会引起视力下降、白内障等。 根据卫生部、世界卫生组织、国际非电离辐射防护委员会等权威部门提供的详实 数据,电磁辐射对11大类职业人群存在潜在危害。这些行业包括:普遍使用计算机网 络和机群的金融证券行业、IT行业,电磁波强度很大的电力和通信行业、民航、铁 路,采用高频理疗设备的医疗行业,大量使用仪器仪表设备的科研行业等,现代化办 公设备相当普及的白领和金领人士也难逃电磁辐射。卫生部日前透露,我国职业病种 类已经由1957年的14种扩大到现在的115种,50年增加了7倍。而且由于职业病更新速 度加快,电脑综合症等层出不穷的新职业病还没有纳入法定职业病范围。 50年来广东的职业病疾病谱发生了巨大变化:上世纪60年代初,广东职业病主要 是稻田皮炎,70年代是有机磷农药中毒,当时该病病死率很高。80—90年代职业病以 尘肺为主,90年代后主要是尘肺病与中毒。之后,主要是尘肺、中毒、噪音及震动引 起的职业病。从1998年以来,广东新发现了17种职业病,其中9种在国内首次发现。 这17种中有两种是新发现的职业病,包括铬鼻病和职业性甲醇中毒。这两种职业病虽 然在国家的职业病目录中,但是在国内目前还很少见。近年来高新技术产业的迅速发 展带来的新兴职业病在广东地区也有较突出的表现。 材料4 2008年10月至2009年7月,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的联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联建科技)开始在其供货商美国苹果公司的建议下使用价钱更便宜、清洁效果更好的 正己烷替代酒精等清洗剂进行擦拭显示屏作业。正己烷是一种化学溶剂,它的挥发速 度比酒精快,擦拭玻璃的效果也比酒精好,但是具有一定的毒性,会通过呼吸道、皮 肤等途径进入人体,长期接触可导致人体出现头痛、头晕、乏力、四肢麻木等慢性中 毒症状,严重的会损害周边神经系统,并延至脊髓,导致肌肉萎缩、瘫痪,甚至死 亡。 2010年2月下旬,联建科技百余名员工正己烷中毒,当时数据显示,在整个“正己 烷中毒事件”中,直接或间接涉及2742名员工,共有134人受影响。联建科技一位负责 人承认,使用正己烷来代替酒精擦拭显示屏,主要是因为正己烷比酒精挥发速度快。 如果按照酒精挥发速度只有正己烷的1/4计算,使用酒精擦拭一个月的产量 仅75万—90万个,比使用正己烷少生产225万—270万个。 联建科技监管部门苏州工业园区安监局称,联建科技于2008年9月进行了职业危害 申报,但并未申报使用正己烷。2008年10月,公司在大量使用正己烷后,也始终未向 园区安监局作变更申报。因此,至2009年7月底,园区安监、卫生部门未将该公司作业 场所正己烷浓度监督监测纳入年度计划中。直至事发后调查组在对生产现场的空气进 行抽样检测后发现,挥发性极强的正己烷在空气中堆积,严重超过了国家规定的安全 标准,员工们在没有有效防护的情况下工作,时间一长,整个车间内的许多员工慢性 中毒。苏州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为,正是联建科技违规、违法使用有毒化 学溶剂,忽视现场的职业危害防治与员工的防护,造成了这起中毒事故。 材料5 2010年3月,一份源自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 协会的《煤矿职业危害防治调研技术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预测,“按全国煤 矿265万接尘人员、尘肺病现患率为7#72%、死亡率为3#24%测算,每年我国仅煤炭尘肺 病患者的死亡人数至少6000人,这个数字还不包括地方和乡镇煤矿。” 《报告》显示,煤矿井下粉尘浓度严重超标。1983年至2008年,煤尘最高浓度范 围198—3420毫克/立方米,超过国家标准49#5—855倍;平均浓度范围7#6—60毫克/立 方米,超标1#9—15倍。虽然,2000年后趋于稳定,但仍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 准1#9—4#9倍。“煤矿粉尘浓度超标,煤矿工人职业健康体检率低、漏检率高;非国有 重点煤矿,特别是乡镇煤矿职业健康工作基本处于空白……在这样的企业里工作,煤 矿职业遭遇尘肺病是在劫难逃。”调研组的一位成员说。 绝大部分地方国有煤矿和乡镇煤矿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和管理职能没有落实,没 有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参与调研的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负责人表示,大多数煤 矿企业对职业卫生工作不重视,仅以煤矿企业集团为例,92#9%的企业未制定职业危害 防治工作规划,85#7%的企来未将职业卫生工作纳入企业的管理,企业领导的管理不到 位。 与此同时,调研还发现,57#1%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未履行告知义务,使职工对 所从事工作产生的职业危害知之甚少,缺乏自我防护意识,不能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 品和使用防降尘设施。绝大部分企业对职业病防治的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 教育力度不够。 粉尘是煤矿企业作业现场存在的主要职业危害,但许多企业对粉尘日常监测不规 范。7#1%的煤炭企业集团没有进行日常监测。90%以上煤矿虽然进行了日常监测,但其 中有三分之一使用仪器不当,不能真实反映作业场所粉尘危害情况。许多企业为自身 利益,只重视岗前体检和离岗体检,在岗职工的平均体检率为60#8%,最低 为32#2%,退休职工体检率更低,64#3%的煤炭集团没按照规定对退休工人进行体检。 此外,企业普遍存在职业病诊断漏诊的问题,平均漏诊率为3#72%,漏诊率最高 达20%。 材料6 今年28岁的张海超原本有一个温暖的家庭,夫妻恩爱,女儿乖巧。但生活 从2007年8月开始转变,这年,他感觉身体不适,还有咳嗽、胸闷症状,一直以感冒治 疗。10月份,张海超到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拍胸片检查,显示双肺有阴影,但不能确 诊病情。意识到病情严重的张海超到河南省人民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 胸科医院等省会各大医院就诊,几家医院均告诉他患上了“尘肺”,并建议到职业病医 院进一步诊治。 “尘肺”对张海超而言不亚于晴天霹雳,常年在耐火厂打工的他对这个病有所耳 闻,知道是一种难治的职业病。“从2004年8月到2007年10月,我在郑州振东耐磨材料 有限公司打工,车间里有很多粉尘。”张海超说,被医院诊断为“尘肺”后,他就怀疑是 在公司打工期间得的这个病。 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振东公司)位于张海超家不远处的新密市 曲梁乡境内,以生产耐火砖为主。张海超在该公司打工期间,历经杂工、破碎、压力 机三个工种,这三个工种都会接触到粉尘。 为了确诊,2009年1月,张海超到了北京,随后的近一个月,他先后在北京协和医 院、中国煤炭总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等医院就诊,得出的结 论也为“尘肺病”。但是,张海超就诊的上述各大医院,因为不是法定的职业病诊断机 构,这些医院在出具的诊断结论中只能用“疑似尘肺”和“不排除尘肺”等表述。但可以肯 定的是,因为做了肺切片检查,上述医院均排除了肺结核和癌变的可能。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职业病的诊断要由当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 的医疗机构进行,且前提是要用人单位出具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 件,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多种证明。 张海超从北京回来后,就去了具备资格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就诊,但由于振东 公司拒绝出具诊断所需材料,张海超并没有如愿。随后,在历经了多次上访甚至和振 东公司发生冲突后,由新密市领导和信访局协调,张海超才得以在2009年5月12日去郑 州市职业病防治所进行诊断。在此过程中张海超也了解到,早在2007年1月振东公司为 职工安排的体检中,他的肺已经出现了问题,体检医院新密市防疫站曾下过复查通 知,但他本人却一直没有收到。张海超认为企业私自扣押复查通知,影响了自己的早 期治疗。对此,振东公司一位负责人承认复查通知书确实未送达张海超本人,解释的 原因是:“当时单位办公楼搬迁,场面比较乱,把复查通知弄丢了。” 2009年5月25日,张海超得到了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的诊断结果,让他难以接受的 是,诊断结果不是尘肺病,建议按照肺结核进行治疗。张海超无法接受这一诊断结 果,他把多家医院的诊断结果拿给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的医生,但没有得到认同。按 照现行法律法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的诊断才是具有效力的,负责协调的新密市信 访局和用人单位振东公司也只认同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的诊断结果,因此张海超索赔 又遇到了困难。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张海超如对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的诊断结论不服,还可以 申请鉴定以及再鉴定,申请对象是当地的市级以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由后者组织职 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然而,2009年6月9日上午,当他带着鉴定需要的六七 千块钱(向别人借的),还有申请材料,去郑州市职业病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工作人 员却劝他说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不可能误诊,让鉴定机构推翻原来的结论是不好办 的。听到这样的劝说,张海超对于鉴定失去了信心,直接去了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要求医生为其做开胸验肺手术。 手术前大夫就告知张海